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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不在是未来
法律分析: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 第四十一条 会计人员调动工作或者离职,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一般会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监交;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办理交接手续,由单位负责人监交,必要时主管单位可以派人会同监交。
要拽就喝敌敌畏
你现在在试用期还是属于公司的正式员工?如果是试用期,只需要提前三天书面通知单位即可。如果是正式员工,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单位离职,到时间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以上劳动法都有规定的,公司规定不用理会。
把你拉黑后网速老快了
题主,在企业担任财务会计一职如果需要离职按公司规定办理离职手续就可以了。一般就是提前一个月提出申请,报批通过后会有专人交接工作,交接完毕基本上就可以走人了,小一些的企业可能用不了一个月就可以完成整个流程。离职前一定要确认最后的工资发放问题,自己身为原会计公司其他离职员工的工资发放自己是做过账的,如果有拖欠行为自己要留存好工作证据以供可能发生的维权使用。
我们很熟吗已经熟透了
公司会计想离职应该依法离职才行。劳动者依法离职程序及手续如下:劳动者想依法离职,只需要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向用人单位的劳动人事部门递交离职通知书〔切记:要求用人单位在自己的“劳动者送达、移交(文书、材料)签收单”签上姓名和日期〕,不需要征得用人单位的同意。劳动者继续上班满30天自然日,在第31天自然日就可以中止工作,有权要求用人单位办理离职的相关手续,用人单位应该予以办理(《劳动法》第31条、《劳动合同法》第37条),同时一次性付清工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9条),给劳动者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劳动合同法》第50条),否则用人单位就是违法。 《劳动法》第31条劳动者解除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劳动合同法》第37条劳动者提前30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3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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