诊所执业医师备案

妈比去哪儿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7694

首页> 医学> 诊所执业医师备案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低调不失狂傲

已采纳

数字媒体设计竞赛促进实验教学改革。数字媒体设计竞赛的开展,提高了大学生的学习兴趣,调动了他们的积极性,培养了他们的创新意识和动手能力,提高了他们自身的综合素质,更好地适应社会和市场的需求。建立了一些校企联合实验室和校外实习基地。在对学生进行专业技能培养的基础上,广泛调动学生的积极性,通过让学生参加各类设计竞赛,加入面向全院的创新实验室,依托重点实验室的各个导师研究室等课外研学项目的设计培养学生能力。专业技能培养适度控制验证性实验,加强设计性、综合性和创新性实验;着重提高学生的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实践能力和自学能力;与用人单位加强联系、建立校外实习基地,实现科研实践、生产实践与社会实践相结合。课外研学则极大地促进学生各项能力,特别是思维技能和通用技能的发展;同时培养了学生严谨的科研素养和作风。创新实验室采用自主、自由、自创、自理的管理模式,采用独特的培养培训模式。学生大一依托学生活动社团协会培养专业兴趣和动手能力,大二上期实验室前期专业模块知识培训及基本功锻炼,大二下期参加实验室及校内各种学校举行设计竞赛,大三开始参加省级以上竞赛。通过延续型方式,学生在大学毕业时能够独立制作较完整的数字媒体作品。

26评论

煙酒高跟鞋

法律分析:中医诊所备案材料有:1、《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2、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3、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4、管理规章制度;5、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6、消防应急预案。中医诊所是指在中医药理论指导下,运用中药和针灸、拔罐、推拿等非药物疗法开展诊疗服务,以及中药调剂、汤剂煎煮等中药药事服务的诊所,中医药治疗率100%。法律依据:《中医诊所备案管理暂行办法》第六条中医诊所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一)《中医诊所备案信息表》;(二)中医诊所主要负责人有效身份证明、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三)其他卫生技术人员名录、有效身份证明、执业资格证件;(四)中医诊所管理规章制度;(五)医疗废物处理方案、诊所周边环境情况说明;(六)消防应急预案。

4评论

爱你太美好

基于以上思考,以及结合多种考虑因素,笔者认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应在以下几个方面着手进行改进,继而才能真正发挥陪审制度的功能和价值。  第一,修改人民陪审员的任期时间。我国《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第九条规定人民陪审员的任期为五年。笔者认为五年的任期时间似乎有些过长。在实行陪审团制度的英美法系国家,陪审员是从居民身份证、纳税名单或者驾驶证中临时随机抽选的,被抽中的陪审员在审理完该特定案件之后,通常不会再被选中担任陪审员;而在实行参审制的大陆法系国家,通常法律规定的陪审员任期都很短。我国将陪审员的任期规定为5年,其弊端之一就是将陪审员异化成为职业法官,这无非变相剥夺了其他民众参与审理案件的权利。再者,五年的任期时间足以改变陪审员的思维模式,在熏陶渲染之下极可能变得与法官的思维模式,那么人民陪审员不再是“人民陪审员”,而是“职业法官”。如此一来,陪审员制度就没有任何意义可言了。对此,笔者认为应当修改陪审员的任期,不宜过长或过短,具体任期时间应在经过系统的调查研究之后确定。   第二,修改人民陪审员的审判权限。虽然《关于完善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决定》规定人民陪审员具有于法官同样的权利,具有事实认定和决定法律适用的权力。但是由于人民陪审员先天欠缺法律知识,难以形成应如何适用法律的有效意见,因而根本无法行使决定法律适用的权力。换句话说,这项权力形同虚设。众所周知,人民陪审员的强项在于他们对社会现象的认知,代表广泛社会道德和社会意识。人民陪审员与法官的关系实际是一种互补的状态,人民陪审员擅长于对事实的认定而法官则是法律的适用专家。人民陪审员审判权限的确定应基于自身的决策能力和决策特点,避开其认知盲区。④因此,陪审员的审判权限仅限于事实认定和在缺乏法律适用时,需凭借社会公序良俗形成裁判的情况。除此之外的法律适用问题,交由专业的法官。  第三,修改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陪审员参加审判活动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了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案件范围。可以认为,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然而实践中,民众广泛关注的“广州许霆案”、“邓玉娇案”、“我爸是李刚”、“薄熙来案”或者是引发众怒的一些黑社会性质贪污性质的案件中,本应当采用人民陪审制审理的却没有人民陪审员的身影。  对此有学者认为,要想在我国推广人民陪审员制度,实现其价值功能,首先要规范人民陪审员制度的强制适用,使民众形成对人民陪审员的具体认知和权威性、可信度认知。其次,法律还应授权公共组织或者人民代表大会等有权要求、督促法院依法组建人民陪审员审理案件。⑤笔者赞成这种观点,我国应当修改人民陪审员制的适用范围,使之由粗变细,由模糊变明确,对该制度的适用与否的最终决定监督权交由审判法院之外的机构或组织。  无论是过去的“邻人审判”,还是今天的英美陪审团制,法德参审制,我国的人民陪审制,参与其中的普通民众都能将来至民间的智慧带入裁判活动继而影响裁判结果。其所体现的民主不亚于公民的直接选举权所体现的民主性。的确,我国人民陪审员制度运行中暴露了许多弊端,但这是制度设置及相关配套措施不完善的反应。不管是“因噎废食”提倡废除陪审员制度,还是纯粹的“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都是不理性的选择。诚然,在社会转型期间司法公信力饱受质疑的情况下,尽可能引入民众参与审判,是一个让民众监督司法、接受司法并恢复司法公信力的有效途径。然而,在相关制度尚未健全完善的情况下,一味地推进“人民陪审员倍增计划”,其结果只会事与愿违。因此,笔者对该倍增计划持怀疑并担忧的态度。同时,也期盼着未来我国的人民陪审员制度能更加完善。

20评论

呐该死的性感

用户首次输入之前,对城镇化、居民收入和居民消费都具有促进作用,但其促进作用具有时间滞后性。针对以上结论,本文提出以下几条建议。第一,可以通过推进新型城镇化进程来提升居民消费和居民收入,进而形成良性循环。我国的城镇化进程走的是古典主义刘易斯模式道路,通过高投资、低消费模式来实现资本积累和经济增长,但随着我国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发展,新型城镇化进程对居民消费具有显著的促进作用框中的文本

3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