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7563
给你面子你就甩脸
财会|审计-刘占双|基础会计刘占双百度网盘免费资源在线学习
链接:
【财务管理学】第8讲财务分析.mp4 【财务管理学】第7讲股利理论与政策.mp4
【财务管理学】第6讲营运资金管理.mp4 【财务管理学】
第5讲投资决策原理.mp4 【财务管理学】第4讲筹资原理(二).mp4 【财务管理学】
第3讲筹资原理(一).mp4 【财务管理学】第2讲财务管理的价值观念.mp4
【财务管理学】第1讲财务管理学总论.mp4 1509210956132187.pdf 财务会计(中级)讲义2.pdf
连情也做作
《会计》教材共计28章,主要包括四个层面的内容:
(一)会计基本理论(第1章、第28章)
本部分涉及教材第1章及第28章的内容,主要讲解会计的基本概念和基本理论。第28章是2015年新增章节,主要讲解了公允价值计量属性(CAS No.39)。
作为基础性知识,本部分内容在考试中所占分值比重很小。但是,其中的基本概念和理论是学习和理解后续各章内容的基石,后续各章内容是该部分内容的具体运用和延伸。
对于这部分内容,考生主要应了解会计核算的基本前提,理解会计要素及其确认原则,掌握会计信息质量要求和会计计量属性的含义及其运用。尤其注意公允价值计量属性的相关概念及其应用。
(二)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第2~11章、第13章)
本部分涉及教材第2~11章以及第13章的内容,主要讲解各具体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方法。
本部分内容在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经常和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相结合,以主观题的形式进行考查。
本部分属于基础性章节,除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外,其他内容学起来难度不大。考生在复习这部分内容时,应特别注意理解每一会计要素的“确认、计量和记录”,即应注意把握会计要素的确认条件、初始计量金额的确定、后续计量及有关会计事项的账务处理等内容,并重点关注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投资性房地产、资产减值、负债、收入和利润的确认与计量问题。
(三)特殊业务的会计处理(第14~25章)
本部分涉及教材第14~25章的内容,主要讲解或有事项、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股份支付、所得税、企业合并等特殊业务事项的会计处理问题。
本部分内容是整个会计课程的重点,在考试中所占比重较大,通常和第二、第四部分的内容相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
本部分内容具有很强的综合性,考生在平时学习时应先将各个知识点逐个突破,然后再有侧重点地做一些综合演练,以提高解题能力。
在学习本部分内容时,考生应重点掌握非货币性资产交换、债务重组、借款费用、股份支付、所得税和企业合并等业务的会计处理;掌握会计政策变更、前期差错更正的会计处理;掌握资产负债表日后调整事项等业务的会计处理及对财务报表项目的调整等。
(四)财务报告(第12、26、27章)
本部分涉及教材第12、26、27章的.内容,主要讲述企业财务报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方法及报表中每股收益的计算方法。
本部分内容同样是会计课程的重点,一般和第二、第三部分的内容相结合出现在主观题中。
本部分内容学习起来难度较大,尤其是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很多考生都难以得到完整的正确答案。因此,学习时除了要多做训练之外,平时还要注意做题程序的规范性,争取把自己掌握的内容做出来。
学习本部分内容时,考生应重点掌握以下内容: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的编制;合并范围的确定及合并财务报表的编制;每股收益的计算。
六、答题技巧:
《会计》这门科目在注册会计师考试中是最重要的科目之一,是我们注册会计师的看家本领,用处也最大,但考试难度也很高,考试通过率通常最低。
会计以理解最为重要,但与审计不同的是,我们不需要太多的感性认识,通过做一些有针对性的练习题就能完善所学的知识。会计的学习也是重点很突出 的,金融资产、长期股权投资,资产减值准备,收入利润费用,合并财务报表,差错更正,递延所得税资产与负债等这些问题,都是重中之重。打好会计专业知识基 础是前提,之后掌握一些高分答题技巧,是我们《会计》顺利过关的捷径:
单项选择题:
《会计》科目的单选题特点是陷阱众多,模糊选项掺杂其中。由于后面还有难度更大的多选题和综合题,因此单选题一定要控制时间,不能把过多的时间 和精力放在上面。考生做单选题时要集中精神,先快速过一遍题干,如果能马上识别出考的是哪个知识点就继续往下看选项,如果对于考点陌生或记忆模糊的,建议 马上跳过,先把后面会的做完再回头思考,我们尽量做到让思路连贯,不要纠结不要停顿,这样时间很快就溜走了。单选题其实是相当考验考生的基本功的,如果不 能快速识别考点和陷阱,做起来就会很慢。考生们要谨记,单选题是选择最接近答案的那个选项,不要过多纠结。
多项选择题:
《会计》科目的多选题难度较大。根据注册会计师考试要求,每题的备选答案中,有2个或2个以上符合题意,每小题均有多个答案,每题所有答案选择 正确的得分;不答、错答、漏答均不得分,能力等级要求很高。考生在作答此类题型时不妨先采用排除法,选择有把握的选项,对于模糊选项,可以通过题干内容找 线索,因此认真审题对于多选题来说是相当重要的。
综合题:
《会计》科目的综合题分值最高,考察考生的综合能力很强,但考生们不要害怕,其实综合题得分不难。每道综合题都分几个小题,往往前一两个小题难 度都不大,这是考生们得分的机会,一定要好好把握,如果想过会计,这些地方是不能过多失分的,对于后面的小题,考生们要认真审题,根据题目要求来作答,在 下笔之前,要先形成答题思路,不能乱答,同时要注意打字排版工整,思路清晰。如果答不上来一定不能空着,答一些相关知识点都比空着强,说不定还能得一两分
三年换一生感情
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规范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保证执业质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制定本准则。第二条 本准则所称质量控制,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制定和运用的控制政策与程序。第三条 本淮则所称控制政策,是指会计师事务所为确保审计质量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而采取的基本方针及策略。第四条 本准则所称控制程序,是反映会计师事务所为贯彻执行质量控制政策而采取的具体措施及方法。第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对非审计业务的质量控制,除有特定要求者外,应当参照本准则办理。第二章 一般原则第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制定以下两个层次的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一)会计师事务所审计工作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 (二)各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第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运用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以使所有审计工作符合独立审计准则的要求。第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合理运用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以使各审计项目的审计工作遵照独立审计准则进行。第三章 全面质量控制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制定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应当考虑下列因素:(一)业务规模与范围;(二)组织形式及业务部门的设置;(三)分支机构的设置及区域分布情况;(四)成本与效益原则;(五)人员素质及构成;(六)其他。第十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根据不同的全面质量控制政策,合理制定和有效实施相应的全面质量控制程序。第十一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制定和运用以下方面的质量控制政策:(一)职业道德原则;(二)专业胜任能力;(三)工作委派;(四)督导;(五)咨询;(六)业务承接;(七)监控。第十二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要求并督促全体专业人员遵守职业道德规范,恪守独立、客观、公正的原则。第十三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确保全体专业人员达到并保持履行其职责所需要的专业胜任能力,以应有的职业道德谨慎态度执行审计业务。会计师事务所应当为全体专业人员提供适当的专业培训,以提高其专业胜任能力。第十四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将审计工作委派给具有相应专业胜任能力的人员。第十五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建立分级督导制度,并要求各级督导人员对各层次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督导人员是指对审计工作负有指导、监督和复核责任的各级人员,包括会计师事务所业务负责人、对审计项目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和负有督导责任的其他人员。第十六条 会计师事务所在必要时应当向有关专家咨询。第十七条 会计师事务所承接审计业务,应当考虑其自身能力和独立性,以及被审计单位管理当局是否正直、诚实等因素。第十八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的执行情况进行监控。第十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应以适当方式将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传达到全体专业人员,以确保正确理解和执行。第四章 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第二十条 负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应当执行全面质量控制政策与程序中适用于审计项目的质量控制程序。第二十一条 督导人员应当考虑助理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等因素,合理确定对其工作进行指导,监督和复核的方式及程度。第二十二条 督导人员对助理人员进行指导时,应当使其明确: (一)工作责任;(二)拟实施的具体审计程度的审计目标;(三)被审计单位的业务性质及需要特别关注的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四)其他可能影响具体审计程序的事项。第二十三条 督导人员在审计期间应当履行以下监督职责:(一)监督审计过程;(二)了解重大会计、审计问题并及时提出处理意见,如有必要,可适当修改审计计划;(三)解决专业判断分歧,必要时,应向适当人员咨询。第二十四条 督导人员应当对助理人员的工作进行复核,以合理保证:(一)审计工作已按具体审计计划的要求进行;(二)工作过程及其结果已适当记录;(三)所有重大审计问题已适当解决,或反映在审计结论中;(四)预定的具体审计程序的审计目标已实现;(五)形成的审计结论与审计工作结果一致,并支持审计意见。第二十五条 督导人员应当及时复核:(一)总体审计计划与具体审计计划;(二)对固有风险与控制风险的评估,包括根据符合性测试结果对总体审计计划和具体审计计划所做的修改;(三)进行实质性测试所取得的审计证据及形成的审计结论;(四)会计报表、审计调整事项和审计报告草稿。第二十六条 在出具审计报告前,会计师事务所可根据需要委派未直接参与审计的人员进行必要的复核。 第五章 附 则第二十七条 本准则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解释。第二十八条 本准则自1997年1月1日起施行。
优质会计职称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