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傻到极致自然疯
会计(初级)考过了,就直接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没有其他任何附加条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第十一条,会计专业技术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该证书全国范围有效。各地在颁发证书时,不得附加任何条件。
扩展资料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二条第一点,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科目为:初级会计实务、经济法基础2个科目。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三条,考试日期和时间
(一)考试日期: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原则上每年举行一次。考试日期一般为每年5月最后一个星期六、星期日。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考试时间,财政部、人事部将会及时通知各地。
(二)考试时间:
初级资格考试分2个半天进行,初级会计实务科目为3小时,经济法基础科目为2.5小时;中级资格考试分4个半天进行,中级会计实务(一)、中级会计实务(二)、经济法、财务管理4个科目均为2.5小时。
参照《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第四条,考试报名
(一)报名时间:
一般为每年的9月~10月底。原则上在距考试日期3个月前准许补报,具体补报办法由各地根据实际情况研究确定。
(二)报名地点:
由各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确定,在报名开始前1个月公布。
(三)报名条件:
参加考试的人员必须符合《暂行规定》中与报考资格有关的各项条件。
(四)报名手续:
凡符合报名条件并申请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均由本人提出申请,单位核实,持学历证书、身份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原件和“报名登记表”于规定期限内到当地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管理机构设置的报名地点报名。经审核合格后,发给准考证。考生凭准考证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中央和国务院各部门及其直属单位的人员参加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暂行规定
参考资料来源:财政部 - 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实施办法
他说她过的很好
需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各位考生:2015年度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6325人,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范围凡在西安市属报名点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资格证书。二、报送资料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2.两寸2张同底版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4.准考证。三、资料报送程序(一)在西安会计网 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二)《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的公章(1.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2.在读大学生,加盖院校公章)。(三)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后持打印的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至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四)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受理办证材料工作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起至2月19日;7月4日至8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太白北路320号 (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2月10日
我龌龊我肮脏我没你会
需要高中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具体要求如下:关于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办理证书的公告各位考生:2015年度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合格人员6325人,现就资格证书办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一、办理范围凡在西安市属报名点参加2015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初级)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均可按要求提交相关资料到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申请办理资格证书。二、报送资料1.《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见附件)1份;2.两寸2张同底版证件照片(1张粘贴在《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上);3.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学历证原件及复印件;4.准考证。三、资料报送程序(一)在西安会计网下载并如实填写《陕西省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以下简称《登记表》)中的相关内容。(二)《登记表》中“主管单位(或单位)意见”一栏位置加盖本人工作单位的公章(1.工作单位有上级主管部门,就在本栏内加盖上级主管部门的公章;2.在读大学生,加盖院校公章)。(三)办证人员需在西安市会计网上进行网上预约,预约后持打印的预约单按照预约时间至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办理。(四)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受理办证材料工作时间为2015年12月21日起至2月19日;7月4日至8月12日。周一至周五上午9:00—12:00下午13:00—17:00(周五下午13:00—15:00)。市人社部门对申报材料审核通过后发放证书,领证时间另行通知。地址:太白北路320号(西安市会计服务大厅)西安市职称改革办公室西安市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领导小组办公室2015年12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