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注册会计师准则-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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拦着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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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核实现金流的正常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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缭心人

是否实施函证程序,并不是看被审计单位是否为上市公司,如果函证很可能无效或是有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可以不函证,除此之外,都需要函证所以该描述太绝对了,是不恰当的。针对应收账款不实施函证程序是有严格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扩展资料应收账款函证就是直接发函给被审单位的债务人,要求核实被审单位应收账款的记录是否正确的一种方法。函证的目的是证实应收账款账户余额的真实性、正确性,防止或发现被审单位及其有关人员在销售业务中发生的差错或弄虚作假、营私舞弊行为。通过函证可以有效地证明债务人的存在和被审单位记录的可靠性。由于函证所取得的是外部证据,证明力较强,这有助于实现与管理当局的“存在或发生”认定、“权利与义务”认定、“完整性”认定以及“估价或分摊”认定相关的审计目标。因此审计人员应把函证作为应收账款审计的一项必要程序。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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换你与我

为了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在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以及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对于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实施函证。函证的对象函证的对象包括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其他重要信息。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为了获取影响财务报表或相关披露认定的项目的信息,通过直接来自第三方对有关信息和现存状况的声明,获取和评价审计证据的过程,例如对应收账款余额或银行存款的函证。函证是注册会计师获取审计证据的重要审计程序,多用于执行审计和验资业务。通过函证获取的证据可靠性较高,因此,函证是受到高度重视并经常被使用的一种重要程序。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选择被询证者、设计询证函以及发出和收回询证函保持控制。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对函证实施过程进行控制:(一)将被询证者的名称、地址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记录核对;(二)将询证函中列示的账户余额或其他信息与被审计单位有关资料核对;(三)在询证函中指明直接向接受审计业务委托的会计师事务所回函;(四)询证函经被审计单位盖章后,由注册会计师直接发出;(五)将发出询证函的情况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六)将收到的回函形成审计工作记录,并汇总统计函证结果。作用:函证可以为审计师获取认定层次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降低检查风险至可接受的水平。例如,A公司会计记录上记载截至×年×月×日有在B银行的存款100万元,则审计师可以向B银行发出询证函以获取B银行对于A公司存款的说明。如果B银行确认A公司的记录是准确的,则审计师可以确认A公司的会计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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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执的内野

说明:紫色底纹阿拉伯数字1、2、3、4、5分别代表审计准则、审阅准则、其他鉴证业务准则、相关服务准则、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和《企业会计准则》中的38...

15评论

几场爱怒

这句话不正确。是否实施函证程序,并不是看被审计单位是否为上市公司,如果函证很可能无效或是有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可以不函证,除此之外,都需要函证所以该描述太绝对了,是不恰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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谎言说的太美你我爱的太累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管理层声明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3号——与银行监管机构的关系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环境事项的考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2号——衍生金融工具的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2号——验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1号——商业银行财务报表审计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33号——电子商务对财务报表审计的影响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12号——银行间函证程序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第2101号——财务报表审阅参考百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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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倒天亮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指南中有如下内容:本准则第七条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在对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了解被审计单位实际存在的银行存款余额、借款余额以及抵押、质押及担保情况;对于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实施函证,以防止被审计单位隐瞒银行存款或借款。因此,即使从企业取得了销户证明,也还是要直接向银行发函询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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