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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风谈笑
财政总预算会计是中央和地方各级财政机关核算、监督各级总预算执行的会计。
分级: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包括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县、乡(镇)等若干级。
财政总预算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而不是财政部门。财政部门是各级政府的行政机关,代表政府负责管理国家财政收支、办理国家预算和决算、组织会计核算,是各级政府财政的总会计。
各级财政总预算会计均设在本级政府财政管理机构内,执行对本级政府经济业务或者事项的统一核算、全面监督预算管理工作,并负责指导、监督本级政府行政区域内下级政府财政总预算会计工作,编制汇总会计报表,反映一级政府财政预算收支执行情况及结果。
所以总会计是适用于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等各级政府财政部门的总会计。
我国政府预算按照“统一领导,分组管理”的原则,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
扩展资料
1、财政总预算会计重点反映政府预算管理信息,无论是各级政府的财政预算收入还是财政预算支出,都广泛涉及社会公共利益,具有宏观性和公共性的特征。
2、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入、支出核算为主,一般不要求成本核算,不计算损益。
3、财政总预算会计以收付实现制确认基础为主,个别事项采用权责发生制。
4、核算体系单一,财政总预算会计核算的资产、 负债、收入和支出都具有货币性的特征。不核算政府的实物资产,政府的实物资产等由行政单位会计、事业单位会计核算。
没有现金收付和材料、固定资产等实物资产的核算业务。一切活动都通过转账进行,不发生现金收付业务,也不直接使用资金购买财产、物资,所以,不需设置“固定资产”、“库存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财政总预算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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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总预算会计制度》(财库[2015]192号)第三条 总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核算、反映、监督政府一般公共预算资金、政府性基金预算资金、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资金、社会保险基金预算资金以及财政专户管理资金、专用基金和代管资金等资金活动的专业会计。按照《预算法》规定,我国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财政预算分为5级,即中、省、市、县、乡级,与之对应,财政总预算会计也分为5级,在各级都有,在各级财政部门中设置。《预算法》第三条国家实行一级政府一级预算,设立中央,省、自治区、直辖市,设区的市、自治州,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乡、民族乡、镇五级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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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一般地说,会计核算对象是指会计所要核算、反映和监督的内容。预算会计是核算、反映和监督中央与地方预算及事业行政单位收支预算执行情况的会计,其核算对象即是政府预算的执行情况。由于具体的会计主体不同,核算对象也有差异。财政机关是各级人民政府的一个职能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为保证政府实现其职能的需要,将国民经济中新创造的一部分国民收入以税收、国有企业利润上缴及其他收入形式集中起来,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政府的各项方针政策的要求,通过政府预算进行再分配,用于满足事业单位完成事业计划、行政单位执行行政任务及各项投资的需要。因而,财政总预算会计的核算对象是财政总预算资金的集中、分配及其执行情况,反映为各级财政总预算的收入、支出、资产、负债与净资产的情况。国有事业单位的主要任务是完成国家规定的各项事业计划。其经费来源,除国家拨补的预算资金外,还有单位自行组织的各项收入。特别是在市场经济体制下,事业单位在完成事业任务向社会提供各种事业服务的同时,通过市场交换取得的事业收人将在事业单位的收人中占有越来越多的比重。因此,事业单位会计核算的对象,不仅仅是预算资金的领拨、使用情况,而是扩展为事业单位实际发生的各项经济业务,对事业单位预算(年度财务收支计划)执行过程及其结果进行记录、反映和监督。各级权力机关、行政机关、审判机关和检察机关及党派、政协机关等行政单位,其业务活动的目标是行使政府职能,完成行政任务。作为国家政权机构,其活动经费应由预算拨款弥补,而且实行政企分开,行政单位要与所属经济实体脱钩,不允许单位利用自身经济资源从事经营活动。因此,财政拨付的预算资金是行政单位的最主要的资金来源,行政单位的会计核算对象以预算拨款为主,全面核算、反映和监督行政单位的经济业务活动。
最大限度
1、我国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会计主体是各级政府 。2、财政总预算会计是各级政府财政部门核算、反映监督政府预算执行情况的专业会计。财政总预算会计的主体是各级政府,其执行机构是各级政府的财政机关。其核算对象是各级政府总预算执行过程中的预算收入、预算支出和结余·以及在资金运动过程中形成的资产、负债和净资产。3、财政总预算会计的组成是由国家预算体制和预算执行内容所决定的。我国预算分为中央预算,省、自治区和直辖市预算,设区的市、自治州预算,县、自治县、不设区的市、市辖区预算,乡、民族乡、镇预算五级预算。与此相适应,每一级政府预算都要设立财政总预算会计。4、财政总预算会计主要包括以下核算内容:(1)核算预算收入。各级总预算会计对本级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和报解进行全面核算和监督,对于预算收入的退库要严格把关,保证国家预算的执行。(2)核算预算支出。预算支出是指列入各级财政预算,用预算收入安排的支出。各级政府预算支出是维护本级预算所辖用款单位各项活动正常开展的财力保证,各级总预算会计必须严格履行拨款、支出的各项手续,认真核算拨款、支出的列报支出情况,加强预算资金使用的监督,提高资金使用效率,(3)核算预算资金的调拨。预算资金调拨是中央财政与地方财政、地方上下级财政不同级次调拨资金、平衡各级预算收支、落实预算体制的一种手段.(4)核算专用基金。专用基金是各级政府财政机关管理的具有专门用途的资金。总预算会计要按时核算财政机关按规定设置或取得的专用基金,正确反映专用基金的收入、支出和结余。(5)核算货币资金和往来款项。货币资金是一级财政掌管或控制的以货币形态存在的资金,主要包括财政性存款、有价证券等。财政机关往来款项是指各级总预算执行过程申发生的结算资金,包括在途资金、暂存暂付款项、上下级往来款项等。各级总预算会计应当加强对货币资金及往来款项的核算和监督,保证财政资金的安全完整。(6)年终清理结算。各级总预算会计在会计年度结束之前,应当全面进行年终清理结算,具体包括:核对年度预算收支数字、清理本年预算应收应支、清理往来款项、组织征收机关和国库进行年度对账、清理核对当年拨款支出、进行年终财政结算。总预算会进行年终清理结算之后,即可办理年终结账,年终结账工作一般包括年终转账、结清旧账和记入新账三个环节。(7)编制会计报表。各级总预算会计应按规定定期编制财政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预算收支表、预算执行情况说明书及其他附表等。其他附表有基本数字表、预算收入明细表、预算支出明细表、行政事业单位收支汇总表以及所附会计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