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支付结算考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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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用没事二字骗了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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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网上支付、银行卡收单业务是初级经济师的重要考点,是《经济法基础》第三章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主要内容,当然初级经济师考点有很多,所以需要我们不断进行基础考点的总结,然后再进行不断筛选,把不重要的考点剔除,只留下重要的考点,对于2021年考生,现在还是要根据教材进行基础考点的复习,今天给大家带来的是2021年初级经济师支付结算考点:银行卡收单业务,考试难度三颗星一起来学习一下。

1. 银行卡收单业务,是持卡人在银行签约商户处刷卡消费,银行将持卡人刷卡消费的资金在规定周期内结算给商户,并从中扣取一定比例的手续费。

【提示】“中国银联”,即中国银联股份有限公司,是由中国人民银行批准设立的银行卡清算机构。

2. 银行卡收单机构

(1)从事银行卡收单业务的银行业金融机构(例如,各大银行);

(2)获得银行卡收单业务许可、为实体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例如,快钱、拉卡拉);

(3)获得网络支付业务许可、为网络特约商户提供银行卡受理并完成资金结算服务的支付机构(例如,支付宝、财付通)。

3. 特约商户

特约商户,是指与收单机构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按约定受理银行卡并委托收单机构为其完成交易资金结算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或其他组织,以及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机构有关规定,开展网络商品交易等经营活动的自然人。

4. 重要管理规则

(1)收单机构应当对特约商户实行实名制管理

收单机构应严格审核特约商户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以及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有效身份证件等申请材料。特约商户为自然人的,收单机构应当审核其有效身份证件。特约商户使用单位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收单机构还应当审核其合法拥有该账户的证明文件。

(2)银行卡受理协议

收单机构应当与特约商户签订银行卡受理协议,就可受理的银行卡种类、开通的交易类型、收单银行结算账户的设置和变更、资金结算周期、结算手续费标准、差错和纠纷处置等事项,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

(3)结算账户

①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应当为其同名单位银行结算账户,或其指定的、与其存在合法资金管理关系的单位银行结算账户。

②特约商户为个体工商户和自然人的,可使用其同名个人银行结算账户作为收单银行结算账户。

(4)收单机构应当对实体特约商户收单业务进行本地化经营和管理,通过在特约商户及其分支机构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域内的收单机构或其分支机构提供收单服务,不得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域开展收单业务。

(5)风险评级

收单机构应建立对实体特约商户、网络特约商户分别进行风险评级制度,对于风险等级较高的特约商户,收单机构应当对其开通的受理卡种和交易类型进行限制,并采取强化交易监测、设置交易限额、延迟结算、增加检查频率、建立特约商户风险准备金等措施。

(6)风险事件

收单机构发现特约商户发生疑似银行卡套现、洗钱、欺诈、移机、留存或泄露持卡人账户信息等风险事件的,应当对特约商户采取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

①延迟资金结算;

②暂停银行卡交易;

③收回受理终端(关闭网络支付接口)。

(7)资金结算

收单机构应按协议约定及时将交易资金结算到特约商户的收单银行结算账户,资金结算时限最迟不得超过持卡人确认可直接向特约商户付款的支付指令生效日后30个自然日,因涉嫌违法违规等风险交易需延迟结算的除外。

5. 结算收费

【提示】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

以上就是2021年初级经济师支付结算考点:银行卡收单业务,希望对大家能有所帮助,当然初级经济师考试优势是非常明显的,考试难度也不大,所以只要大家通过认真复习,是一定能通过考试的,赶紧进行考试复习吧,加油!

130评论

盂希

【导读】追索权是指在票据持票人的付款请求权未得到满足时,法律赋予持票人对票据债务人的追索权。是初级会计的重要考点。对于2021年初级会计职称的备考,我们需要了解和掌握高频考点,以便更有效的备考,节省更多的时间。当然,这离不开考生自身的努力。虽然努力不一定成功,但是放弃一定会失败。

【知识点】追索权

问:什么是初始追索权和追索权?

回复:

追索权,包括初始追索权和追偿权;

初始追索权是指持票人对其所有前手的追索权;追索期为6个月;

再追索权是指持票人进行初始追索权后,已清偿持票人追索权的人可以行使再追索权。追索期为3个月;

例如:A签发票据给B,B背书给C,C背书给D,D背书给E,E为持票人,E对D行使最初追索权;D清偿E后,对C行使追索权;向丙方、丁方清偿后,还对乙方行使追偿权..

【例题-选择题】根据支付结算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票据权利限制的说法中,正确的是()。

形容词(adjective的缩写)持票人对银行汇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2年。

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2年。

碳(carbon的缩写)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自到期日起1年。

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1年。

【答案】答

【解析】(1)选项B:持票人对前手的追索权,自拒绝承兑或者拒绝付款之日起“6个月”;(2)选项C:持票人对商业汇票承兑人的权利为票据到期日起“2年”;(3)选项D:持票人对支票出票人的权利,自出票日起“6个月”。

以上是2021初级会计职称经济法高频知识点:追索权,也是客观题的主要考点。当然会计科目也是必考点。没有出路的时候,就是发挥潜力的时候。希望大家在备考的时候,也要重点掌握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常用的所有者权益会计图表等。,烈火试真金,逆境试强者。祝你考试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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