虹口中级会计

和空气撒个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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稚始稚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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虹口区上海财务管理进修学院。会计赵小彬,财务管理吴井红经济法我建议网上的郭守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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別姣

条件: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

以下是中级会计的相关介绍:

中级会计即为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是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统一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是指担任会计专业职务的任职资格。分为初级资格、中级资格和高级资格。从2003年开始,确定高级会计师资格实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的评价办法。

凡申请参加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的人员,须经考试合格后,方可参加评审。会计专业职务是区别会计人员业务技能的技术等级,会计专业职务分为高级会计师、会计师、助理会计师、会计员。

高级会计师为高级职务,会计师为中级职务,助理会计师与会计员为初级职务。初级、中级会计资格的取得试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高级会计师资格试行考试与评审相结合制度。

以上资料参考百度百科——中级会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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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言软语

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名时间为3月1日-31日2017年中级会计职称考试报考条件: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部分地区要求报考人员需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上述有关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学位)。有关会计工作年限,是指报考人员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应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并具备上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可报名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审核报考人员报名条件时,报考人员应提交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居民身份证明(香港、澳门居民应提交本人身份证明,台湾居民应提交《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等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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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戀的感覺

上海参加中级会计师考试的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计算时间为2018年3月至2020年2月)。(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具备博士学位。6.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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楓葉

五角场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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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关紧要

根据《关于2021年度全国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上海考区报名及有关事项的通知》规定:(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 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 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4. 具有本市户籍,或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在有效期内),或近2年内(2019年3月至2021年2月)在本市累计缴纳社会保险满12个月。5. 已在本市完成会计人员信息登记。(二)报名参加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应符合下列条件之一:1. 具备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 具备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 具备第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 具备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 具备博士学位。6. 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三)本通知所述学历或学位,是指经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四)本通知所述工作年限计算截止日期为2021年12月31日;在校生利用业余时间勤工助学不视为正式从事会计工作,相应时间不计入会计工作年限;参加中级会计资格考试工作年限为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依法从事会计工作时间的总和。(五)符合报名条件并在本市合法就业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六)根据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境外人士参加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考试试行管理办法〉的通知》(沪人社规〔2019〕40号)的有关规定,符合报名条件的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以下简称新片区)合法工作的境外人士,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上述(五)、(六)项人员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应具备本通知规定的报名条件,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认可的学历或学位证书或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年限证明、本人有效身份证明等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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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闻木子小可耐

上海报考会计中级职称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5、取得博士学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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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初呢

申请条件1.报名参加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以上学历。3.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1年(即2014年12月31日前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5)取得博士学位。4.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高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应具备前述基本条件外,还应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获得博士学位,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2年(即2013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2)获得硕士学位或研究生毕业,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3年(即2012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3)大学本科毕业,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或在大中型企业的财务会计岗位上担任负责人(正、副科级以上)职务满2年,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4年(即2011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4)大学专科毕业,累计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5年以上或大学专科毕业后从事财务会计工作11年以上,并取得会计师资格或相关专业中级资格后,从事会计工作满5年(即2010年12月31日前取得中级资格)。5.对通过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等专业技术中、初、高级资格并具备前述基本条件的人员,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办理流程网上报名办理期限不定期收费依据上海市物价局批准同意收费标准初、中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费每人10元,每报考一科40元;高级会计资格考试报名不收费。受理机构各区县财政局会计管理部门或指定机构受理地点网上报名受理时间不定期受理机构联系方式1.黄浦区:黄浦区财政局(斜土路222号底楼大厅)联系电话:637366932.普陀区:(1)上海希宫(西宫)会计培训中心(武宁路200弄永定新村121号东楼102室)联系电话:56941266、56054093;(2)普陀区业余大学(曹杨路805号)联系电话:625498543.徐汇区:上海市徐汇区科技进修学院(南丹东路58号底楼,近天钥桥路)联系电话:64384100、542429724.静安区:静安区行政服务中心(地址:秣陵路38号,邮编:200070,电话:63805390-5212)5.长宁区:长宁区财政培训中心(茅台路476-1号)联系电话:520656566.虹口区:虹口区财政局财会管理中心(飞虹路380号203室)联系电话:256588147.杨浦区:上海市杨浦职业技术学校(黄兴路605号,近控江路)联系电话:650231478.闵行区:闵行区财政局会计管理中心(沪闵路6358号2号楼106室)联系电话:332348609.宝山区:宝山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宝山友谊支路238号)联系电话:6678517510.嘉定区:嘉定区财政局企会科(嘉定区仓场路3333号108室)联系电话:6998532811.金山区:金山区财政局对外服务窗口(金山区石化蒙山北路99号101室)联系电话:3790753712.松江区:松江区财政会计学会(松江区秀水新路21号)联系电话:5782290613.青浦区:青浦区财经进修学校(五厍浜路201号)联系电话:5973484914.浦东新区:(1)浦东新区东辉进修学校(浦东新区锦绣路2081号,近东建路口)联系电话:68545823-0;(2)浦东惠南镇通济路229弄25号 联系电话:68545823-015.奉贤区:奉贤区财政局(奉贤区南桥镇解放东路1218号南楼201室)联系电话:3361104516.崇明区:崇明区财政局会计科(崇明城桥镇崇明大道8188号2号楼)联系电话:69613740、69613741决定机构上海市财政局和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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