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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见已是再见
法的形式与分类(一)法的形式我国法的形式主要有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自治法规、特别行政区的法、行政规章等。(二)法的分类根据不同的标准,可以对法作不同的分类,如可以划分为成文法和不成文法,根本法和普通法,实体法和程序法,一般法和特别法,国际法和国内法,公法和私法等。
一世阑珊十里盛世
除了第一章不是重点,其他的都是,其实只要你认真看看书,然后做一些题,最后自己考几份试卷试试,基本上没有问题,我就是这样过的,还有一种方法就是,先做题,看到不会的或者没有记住的,反过来看书,看完之后再做一些题,也可以的最后自己考几份试卷试试
秋日薄暮
第三章支付结算法与制度还有“第八章劳动合同法与制度”以及“第四章、第五章流转税和所得税的法律制度”。
票据的一般规定当中,主要包含票据的特征及当事人,需要各位考生理解记忆,对后续学习票据有着一定基础性的作用;在票据权利方面,付款请求权和追索权具体情况需要结合案例进行掌握,经常会在不定项选择题目当中出现;票据行为中的背书、保证和承兑是亘古不变的明星考点。
初级会计考试注意事项
初级会计考试报名审核一般在一周之内就会有结果,审核成功之后考生需要登录全国会计资格评价网进行缴费。如果会计信息审核一直不通过,可以看身份证信息是否真实有效。
由于各地区政策不一,初级会计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的时间也不一致。部分地区的考后审核与证书领取时间是一致的,考生通过考后审核现场即可领取证书。也有部分地区考生在通过考后审核后,领取证书要等主管机构通知。
红裳如故
【导读】2020年初级会计考试经济基础科目共考察四种题型,分别是单选、多选、判断、不定项选择题四种,其中多选和不定项选择难度较大,对于每一种题型,我们在平时练习的时候,就要重视起来,多做题,做的的时候再结合一下技巧,这样才能保证做题的准确率,下面我们就来具体看看各题型答题技巧。1、单项选择初级会计考试中知识要点单一考察的几率很低,基本上每个章节目录知识要点间常有多多少少的考察,因而大伙儿在复习时对单一知识要点应在了解记忆的基础上其他会涉及的知识要点开展全方位系统的备考。平常刷题的全过程时要留意总结解题方法,做单项选择题时能够用枚举法、比照法和分辨法等,简单为大伙儿详细介绍一下好多个小窍门。枚举法就是指从题目、选择项找到自己了解能够精确分辨的信息内容,把显著不正确的选择项清除,再挑选标准答案。比照法关键是找不同,先把早已题目的依据与选择项比照,挑选出适合的的回答,再从变小范畴的回答中开展比照。分辨法就是指考生在做单项选择题时,要是2个选择项相互之间形象化矛盾性,必定有一对一错。假如别的选择项的描述归属于分歧的一方类似或与分歧毫不相关内容,基本就能够 分辨出恰当选择项。2、多项选择多选题在初级会计考试中有一定的难度,可是可否取得成功在很大程度上是在于多选题的成绩,把握好初级会计考试方式,在每日锲而不舍的训练中获得解题的经验。常常对多选题开展训练,找到合适自己的解题方式,争得保证会做的题一定不可以失分,不确定性回答的题能够根据一些解题方法选中标准答案,多加学习初级会计考试题目最新消息复习关键点具体指导,把握好解题方法和方式,必定会如愿以偿。3、判断初级会计考试判断题要不对,要不错,不会出现含糊不清的状况,依据考生经验,经常会有设定偷换概念“圈套”,规定考生可以在了解的基本上,精确记忆力考试点,用心立意做答。常见的解题方法有形象化分辨、因素缺少、反向解析三种方式。形象化分辨就是指考生用心立意后,依据思维逻辑及其专业知识贮备,遵照自己的第一直觉工作经验分辨,防止不断改动。4、不定项选择谨慎性原则是解决不定项选择的最好对策。因为不定项选择是好几个题型紧紧围绕一个题目实例解题,因而考生一定要认清题目叙述,用心立意,防止因立意不清误进圈套,危害4道小题目的做答。初级会计考试考试选择选项时,有把握的选择项坚决选择,不确定性的选项宁可不选,得到少选部分占比的得分,提升综合成绩。以上就是2020年初级会计经济基础各题型答题技巧的有关内容,在进行备考之前,一定要有一个清楚的总体目标和复习计划方案,对于自学考试的考生,一定要知道初级会计职称自考备考方法,对于报考了环球网校课程的考生,跟着专业名师一步一步进行考试复习就可以了。
经久不散
知识点三、法的形式和分类 1.法的形式 序号 形式 制定机关 举例 备注 1 宪法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 是国家的根本大法 2 法律 基本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在人大闭会期间,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也有权对其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基本法律以外的法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 1、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3、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收管理法 3 法规 行政法规 国务院 企业财务会计报告条例 其地位次于宪法和法律,但高于地方性法规 4 地方性法规 1、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大及其常务委员会 1、北京市城乡规划条例2、上海市促进就业若干规定 是地方司法依据之一 5 自治法规 民族自治地方的人大 1、西藏自治区立法条例2、内蒙古自治区鄂伦春自治旗自治条例 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可作为民族自治地方的司法依据 6 特别行政区的法 1、全国人民代表大会2、特别行政区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 7 行政规章 部门(部委)规章 国务院所属部委 1、金融企业国有资产转让管理办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 行政规章在法院审理行政案件时仅起参照作用 政府规章 1、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2、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的人民政府3、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政府4、某些经济特区市的人民政府 1、上海市旅馆业管理办法2、北京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耕地占用税暂行条例》办法 8 国际条约 国家之间 中华人民共和国和乌克兰关于民事和刑事司法协助的条约 1、国际条约不属于国内法的范畴;2、我国签订和加入的国际条约与国内法具有同样的拘束力;3、国际条约也是我国法的形式之一。 2.法的分类 (1)成文法和不成文法(习惯法、判例法)——法的创制方式和发布形式 (2)根本法和普通法——法的内容、效力和制定程序 根本法就是宪法,普通法泛指宪法以外的所有法律 (3)实体法和程序法——法的内容 (4)一般法和特别法——法的空间效力、时间效力或对人的效力所作的分类 (5)国际法和国内法——法的主体、调整对象和渊源 (6)公法和私法——法律运用的目的(公共利益或私人利益) 【例题·单选题】不同法的形式具有不同的效力等级。下列各项中,效力低于地方性法规的是( )。 A.宪法 B.同级政府规章 C.法律 D.行政法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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