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专家

当年话说谁追谁
  • 回答数

    4

  • 浏览数

    10673

首页> 会计职称> 注册会计师法修订专家

4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荒唐世界

已采纳

因为原来那个已经不适合现在的形势了。

105评论

我姓贾却把最真的给你了

《总会计师条例》是国务院于1990年12月31日颁布实施的,《注册会计师法》是八届人大常委会四次会议于1993年10月31日审议通过,1993年10月3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十三号公布,1994年1月1日起施行。

9评论

说好的十年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管理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财政部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第五条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管理或者其他经济管理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四)受吊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第六条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其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一)申请人基本情况;(二)申请人出具的符合注册条件的承诺;(三)申请人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申请人在该会计师事务所专职从业的承诺。申请人为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居民的,应当提交港澳台居民居住证信息或者港澳台居民出入境证件信息。申请人为外国人的,应当同时提交护照和签证信息以及《外国人工作许可证》信息。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材料。第七条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分别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性负责。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其进行形式审查。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需要补正的材料及内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审查,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申请人。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2)报送财政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财政部门(以下简称“省级财政部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性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公告。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书面通知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第十四条财政部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通知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163评论

学着狠不枉此行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高顿网校为您解答:日前,财政部正在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中,备受争议的一条就是注册会计师责任险是否应该实行强制。

据悉,国际上有关法律也有规定某些会计师事务所(主要是从事公众公司审计业务的事务所)必须购买这种责任险,强制注会责任险已成国际惯例。

强制行责任险增加成本一位接近参与修订准则的专家向记者透露,目前修订的《会计师法》没有把该条款加入,而且可能加不进去了,虽然有过提议,但由于没有具体的责任规定,恐怕难以实行。条款还是按原来的规定,如果审计出现问题,还是追究会计师责任,但不会对会计师责任险方面专立一个条款。

随着中国经济正逐步融入到世界经济大家庭中,中国的注册会计师也正在为其受到审计过失的风险转移有着强烈的需求,注会责任险投保率正在飙升。

然而,专家指出,责任险要强制执行比较有难度,除了工伤、医疗有强制执行的责任险,其他行业还没有出现规定强制性的责任险。他认为,对于会计师来说,可能会因为投保责任险而带来一些社会影响,另外也增加了其成本。从这方面来看,要实行会计师强制责任险的可能性很小。

太平保险股份有限公司北京分公司责任险部刘忠华告诉记者,对于《会计师法》是否会修订将会计师责任险强制执行,不单是要修订《会计师法》,另外配套的一些法律如《合伙企业法》也需要修订,因为这些都涉及到注册会计师责任险的责任限定,这种责任限定就在于有限责任制和无限责任制两种概念之间。

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有关人士则表示,在修订的《注册会计师法》中,还是希望能加入强制注册会计师责任险的相关条款,因为这是一个发展的趋势。中瑞华恒信会计师事务所合伙人张连起也认为,应该加上强制保险这一条款。

张连起称:“会计师责任险的实行至少有三方面问题,首先,如何针对不同的项目设置保险费率,覆盖整个保险区间,不可能按一笔业务一个比例来计算,而是要按风险大小发生的损失概率大小来确定。其次,如何确定事故是故意还是过失疏忽,这需要有制度保障。三是要做一些研究工作,不能简单地划分上市公司、国有企业这样的单位,而应该由市政事务局来提供一定的保障。但现在出现的问题主要在于会计师的故意和过失在主观上难以判定。”

借鉴国际经验我国的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无论从保险意识、业务数量、保费收入和保险技术上说都处于较低的水平。1999年,我国就由中国人民保险公司推出“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在上海、北京、广州、深圳等大中城市的参保比例较高。此前,在参保的事务所中,所缴保费仅占其业务收入的1%左右,而世界著名四大会计公司每年缴纳的保费达到了其业务收入的8%.然而,西方一些国家的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责任险的积极性则比较高,这主要有几个方面的原因,一是法律对此有规定,由于注册会计师的审计业务涉及到社会生活的许多层面,一旦出现审计失败,造成的不良影响非常大,所以,无论是主观审计失败还是客观审计失败,会计师事务所都要承担民事赔偿责任,而一旦引发民事赔偿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即使倾家荡产也无以弥补受害人的损失。

因此,为了保障利益相关人,一些国家就从法律上来要求会计师事务所购买责任险,当然故意审计失败行为并不在参保范围之内。其次,会计师事务所自身的法律意识比较浓,一些事务所为了自身的长远发展,为了有效抵御风险,宁可每年多花一些钱来买保险,使自己不至于因为一些正常的审计失败而破产。

当然,社会各层面的法律意识也比较浓,如许多委托人在选择会计师事务所的时候,会考察该事务所有没有买保险,今后一旦发生诉讼时自己的利益有没有保障。

前景可期太平保险刘忠华介绍,国内会计师责任险实际上是一个法人险,一旦会计师在审计中出现过失,一般是由事务所来承担责任。在国外则分两种,一种以事务所的形式投保,另外一种则是个人,但绝大多数是以个人作为投保对象的,其投保金额较高。在国内,购买该险种是要考虑其事务所所承担的风险程度和事务所的规模。

他透露,该险种在北京销售情况很乐观,但目前都是号召性地、引导性地投保,由保险公司和会计师事务所来相互协商。目前,北京有200多家会计师事务所,太平保险的客户就占有60至70家,从规模上看,投保的概率相当高,年收益率20亿元的事务所,其投保金额都在18亿元左右,投保率达到70%.作为注册会计师,张连起称,现在大型上市公司的业务都有投保,但范围还比较窄,深度还不够。在发展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险的过程中,保险公司除了积极开发这个险种外,也非常注意风险的防范。

“对于会计师责任险在失实风险上是难以防范的。”刘忠华说,“只能是更多地去强调真实的、科学的可能性,并且更多地是从防范的角度去避免,据悉,北京注册会计师协会的管理力度较大。”

当前,有关部门对会计师事务所约束机制不够,也正逐步采取各种措施。相关部门对注册会计师出具虚假报告和审计失败的处罚越来越严,对《注册会计师法》的修订就是一个标志。这些将对会计师事务所形成有力的约束,迫使事务所寻找管理和分散审计风险的有效途径。由此也可以预见,注册会计师职业责任保险将会得到较快的发展。

高顿网校将始终秉承"成就年轻梦想,开创新商业文明"的企业使命,加快国际化进程,打造全球一流的财经网络学习平台!

高顿祝您生活愉快!如仍有疑问,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平台提问!

133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