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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怎么了我想你了
计算所占用一般借款资本化率:(2000*6%+10000*8%)(2000+10000)=7.67%计算2010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3000*5%-1500*6*0.5%=105(万元)计算2010年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1500+3500-3000)*180360*7.67%=76.7(万元)计算2011年专门借款利息资本化金额:3000*5%*180360=75(万元)计算2011年一般借款资本化金额:(1500+3500+3500-3000)*180360*7.67%=210.93(万元)编制2010年12月31日与借款利息有关的会计分录(单位:万元):(1)与专门借款相关的会计分录: 借:在建工程 150 (30000*5%) 贷:应付利息 150 借:应收利息 45 (1500*6*0.5%) 贷:投资收益 45 (2)与一般借款相关的会计分录: 2010年一般借款发生的借款利息:2000*6%+10000*8%=920万元,其中,计入在建工程的借款利息为76.7万元,计入财务费用的金额为920-76.7=843.3万元,会计分录如下: 借:财务费用 843.3 在建工程 76.7 贷:应付利息 920
不努力拿什么见你们
7月1日的专门借款和支出要加减计算呀,如果按你思路把第一期借款只用在第一次支出,余额闲置收益是1500*0.5*12;那第二期的借款6000W支出3500W,该批闲置收益是2500*0.5%*6,2个相加就是165W和答案一样,但是这思路不好
悬崖边上的你我他
购买固定资产的价款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支付,实质上具有融资性质的,固定资产的成本以购买价款的现值为基础确定。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除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第17号——借款费用》应予资本化的以外,应当在信用期间内计入当期损益。一般理解,所谓超过正常信用条件延期付款,是指付款期限在一年以上。实际支付的价款与购买价款的现值之间的差额,在固定资产入账时计入“未确认融资费用”,在信用期间内按照实际利率计算计入当期的“财务费用”。例题中所列出的算式,就是把三期付款金额折现的过程,计算出现值,据以确定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即融资费用。400(1+10%)是将2016年年末支付的400万折现,折现至2016年年初(购买时点,亦即确定入账价值的时点),相当于此时(2016年年初)支付的金额。同理,300(1+10%)^2和300(1+10%)^3,分别表示将2017和2018年末支付的300万元折现至2016年年初,所得数值即相当于2016年年初支付的金额。三个数值相加即为所购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个人观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