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风为友
金融资产属于企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主要包括:库存现金、银行存款、应收账款、应收票据、其他应收款、股权投资、债权投资和衍生金融工具形成的资产等。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的金融资产,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就应按照管理者的意图、风险管理上的要求和资产的性质,将资产分为以下四类:(1)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3)贷款和应收款项;(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上述四类资产中,交易性金融资产、应收账款在资产负债表流动资产中反映;持有至到期投资、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在非流动资产中反映;金融企业的贷款,要根据贷款本身时间的长短来进行判断。因为上述四类资产核算的具体要求不同,对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的影响不同,所以上述分类一经确定,不应随意变更。特别是第一类金融资产和后面的三类不能够相互重分类;后面的三类之间也不能随意重分类。后面三类金融资产之间可以重分类,但是是有要求的,后面的相关会计核算还会涉及到这个知识点。比如持有至到期投资,在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重分类为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也可以重分类为持有至到期投资,但是要符合一定的条件。
娇而不闹
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是指一切代表未来收益或资产合法要求权的凭证,亦称金融工具或证券。是指单位或个人拥有的以价值形态存在的资产,是一种索取实物资产的权利。金融资产是一切可以在有组织的金融市场上进行交易、具有现实价格和未来估价的金融工具的总称。金融资产的最大特征是能够在市场交易中为其所有者提供即期或远期的货币收入流量。金融资产有以下三种分类: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金融资产包括一切提供到金融市场上的金融工具。但不论是实物资产还是金融资产,只有当它们是持有者的投资对象时方能称作资产。如孤立地考察中央银行所发行的现金和企业所发行的股票、债券,就不能说它们是金融资产,因为对发行它们的中央银行和企业来说,现金和股票、债券是一种负债。因此,不能将现金、存款、凭证、股票、债券等简单地称为金融资产,而应称之为金融工具。金融工具对其持有者来说才是金融资产。例如,持有商业票据者,就表明他有索取与该商品价值相等的货币的权利;持有股票者,表示有索取与投入资本份额相应的红利的权利;持有债券者,表示有一定额度的债款索取权。金融工具分为所有权凭证和债权凭证。股票是所有权凭证,票据、债券、存款凭证均属债权凭证。但在习惯上,这些金融工具有时也称之为金融资产。1.可供出售金融资产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是指初始确认时即被指定为可供出售的非衍生金融资产,以及没有划分为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划分为此类的金融资产应当在活跃的市场上有报价。同时,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与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的会计处理有类似之处,但也有不同。2.持有至到期投资持有至到期投资是指到期日固定、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且企业有明确意图和能力持有至到期的非衍生金融资产。持有至到期投资的会计处理主要应解决该金融资产实际利率的计算、摊余成本的确定、持有期间的收益确认及将其处置时损益的处理。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此类金融资产可以进一步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和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一、金融资产满足下列条件之一的,应当划分为交易性金融资产:1.取得该金融资产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近期内出售;2.属于进行集中管理的可辨认金融工具组合的一部分,且有客观证据表明企业近期采用短期获利方式对该组合进行管理;3.属于衍生工具。但是,被指定为有效套期工具的衍生工具、属于财务担保合同的衍生工具、与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且其公允价值不能可靠计量的权益工具投资挂钩并须通过交付该权益工具结算的衍生工具除外。只有在满足一系列条件之一时,企业才能将某项金融资二、产直接指定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明损益的金融资产:1.该指定可以消除或明显减少由于该金融资产的计量基础不同听导致的相关利得或损失在确认或计量方面不一致的情况;2.企业风险管理或投资策略的正式书面文件已载明,该金融资产组合等,以公允价值为基础进行管理、评价并向关键管理人员报告。三、贷款和应收款项贷款和应收款项,是指在活跃市场中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的非衍生金融资产。通常情况下,一般企业因销售商品或提供劳务形成的应收款项、商业银行发放的贷款等,由于在活跃的市场上没有报价,回收金额固定或可确定,从而可以划分为此类。四、不同类金融资产之间的重分类1.企业在初始确认时将某金融资产划分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后不能重分类为其他类金融资产;其他类金融资产也不能重分类为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2.持有至到期投资、贷款和应收款项、可供出售金融资产等三类金融资产之间,也不得随意重分类。企业在金融资产初始确认时对其进行分类后,不得随意变更。同时,金融资产具有资产的一般属性,一是收益性,即预期可以产生回报,二是风险性,即预期回报具有不确定性。金融资产与实物资产相比具有流动性、人为的可分性、人为的期限性以及名义价值不变性等特点。
啵唧一口
金融资产分类由现行“四分类”改为“三分类”;旧准则里,金融资产分为四大类:(1)贷款和应收款项;(2)持有至到期投资;(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4)可供出售金融资产。新会计准则下金融资产分类上述分类较为复杂,存在一定的主观性,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会计信息的可比性。新修订的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准则规定以企业持有金融资产的“业务模式”和“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作为金融资产分类的判断依据,将金融资产分类为三大类:(1)以摊余成本计量的金融资产;(2)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当期损益的金融资产;(3)以公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金融资产。新准则减少了金融资产类别,一定程度提高了分类的客观性和会计处理的一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