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计继续教育和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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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年检;会计从业资格证还需要年检吗?需要!根据相关要求,年检目的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检查会计从业资格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一般情况下要求2年接受一次年检。一、会计证年审流程1、持证人携会计从业资格证以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的年检申请。2、完成规定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每年接受培训面授不得少于24小时、具体时长以当地说明为准。3、完成《会计从业资格证》有效期重新登记。4、持证人员遵守财经法规、会计职业道德、依法履行会计职责。5、一般每两月都会有安排两天继续教育的培训课程,而财政部也会派专人来核查相应的参加继续教育及年审的人数。二、会计证免年审情况会计证年审期间,下列人员如能提供以下有效证明可以不参加年检,但只接受免检一次。1、出国进修会计专业人员;2、住院六个月以上的病人;3、休产假人员;4、应征入伍后非从事会计工作人员;5、其他特殊情况;拓展资料:会计从业资格证要求每2年接受一次年检,待所有继续教育课程修满后,会计证状态自动恢复为审查通过状态,即说明会计证又可以重新恢复使用。除上述免检情况外,请从业人员记牢自己年审时间,避免辛苦考来的证件作废。法律依据:《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持证人员应当妥善保管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如有遗失,持证人员应当在履行公告程序后,填写补发申请表,持有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补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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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证年检和继续教育有什么区别

你知道会计证年审和继续教育有什么区别吗?你知道什么是会计证年审吗?你知道什么是会计证继续教育吗?下面是我为大家带来的关于会计证年审和继续教育有什么区别的知识,欢迎阅读。

1.会计证年审

会计证年审,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会计证年审,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2.会计继续教育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主要是考察会计从业人员的继续教育情况,即检查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是否有持续接受一定形式的、有组织的理论知识、专业技能和职业道德的教育和培训活动,不断提高和保持其专业胜任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平。

从领取证书的下一年度开始,如2017年领证的,要参加2017年度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时间为每学年24学分课时。

3.二者的区别

继续教育从你取得会计证的次年开始每年都要参加,一般持续整个下半年。每年五六月份的时候地方财政局都会发通知宣布继续教育开始,到时候你找财政局的培训班或社会上有资质的培训班上课就可以了。

年检的话,翻看你的会计证,上面有有效期,在有效期之前去地方财政局办理即可。如果你的会计证没有有效期,请咨询你们当地财政局,有可能你那里取消年检了。对于取消年检的地方,要关注一下财政局的网站,遇到换证、资格延续的时候财政局会发通知。

总结:

继续教育是每年都要参加的,主要是上课,学习一些新的法规等,后期要考核才算通过(不过很简单,一般都是交钱就能过的。)

年审一般都是2年一次,一般逢单数年进行。年审是看你作为会计证持证人员是否有违规违纪记录,是否参加了继续教育等情况,没有就算通过年审,不需要交钱的。

没有继续教育可以报名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吗?

不超过两年就可以。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后,超过两年没参加继续教育将直接注销会计证,相当于作作废。因此也就没有资格参加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只有重新考取会计从业资格证,才能报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CertificateofAccountingProfession)是具有一定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的人员从事会计工作的`资格证书,是从事会计工作必须具备的基本最低要求和前提条件,是证明能够从事会计工作的唯一合法凭证,是进入会计岗位的“准入证”,是从事会计工作的必经之路。它是一种资格证书,是会计工作的“上岗证”,不分级,由于会计是一项政策性、专业性很强的技术工作,会计人员的专业知识水平和业务能力如何,直接影响会计工作的质量,从事会计工作的人员必须具备必要的专业知识。因此,凡是从事会计工作的会计人员必须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才能从事会计工作。

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

第十八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二)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三)参加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四)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五)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六)参加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考试或考核合格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经所属注册会计师协会确认的,每学时折算为1学分。

第十九条会计人员参加本办法第十四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继续教育学分计量标准如下:

(一)参加财政部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被录取的,折算为24学分;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每通过一科考试,折算为24学分;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通过当年度一个学习科目考试或考核的,折算为24学分;

(四)独立承担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课题结项的,每项研究课题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完成的,每项研究课题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五)独立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管理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的,每篇论文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发表的,每篇论文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六)独立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的,每本会计类书籍折算为24学分;与他人合作出版的,每本会计类书籍的第一作者折算为24学分,其他作者每人折算为12学分;

(七)参加省级以上财政部门、中央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成绩合格或受到表彰的,折算为24学分。

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会计继续教育需要进行年检制度吗?

会计继续教育即《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定期年检制度。对象为正从事会计工作和已取得或受聘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会计系列证都需年检,拿会计师证三年内必须参加年检,否则证件无效。年检时间一般是9月-11月份之间。

所需材料:

1、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2、本人身份证(原件)持证人员在规定的年检时间内(按“证书号码”尾号相应月份)到各区县财政局、市财政局会计人员服务中心进行《会计从业资格证》(会计证)的年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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数年风尘

每年均应参加继续教育(继续教育就相当于以前的年检了另外就不用年检了)

160评论

别把自己当回事儿

一、会计从业资格证不需要年检。持有会计证的人员自取得证书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

二、说明。自2013年7月1日起施行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取消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登记制度,引入了学分制继续教育管理模式。办法规定:

1、会计从业资格实行信息化管理。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建立持证人员从业档案信息系统,及时记载、更新持证人员下列信息:持证人员的相关基础信息;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情况;持证人员的变更、调转登记情况;持证人员换发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情况;持证人员接受继续教育情况;持证人员受到表彰奖励情况;持证人员因违反会计法律、法规、规章和会计职业道德被处罚情况。

2、持证人员应当接受继续教育,提高业务素质和会计职业道德水平。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持证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由财政部另行制定。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持证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的监督、指导。单位应当鼓励和支持持证人员参加继续教育,保证学习时间,提供必要的学习条件。

3、财政部《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规定: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应当自取得资格的次年开始参加继续教育,并在规定时间内取得规定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采取学分制管理制度,每年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不得少于24学分。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取得的学分,均在当年度有效,不得结转下年度。

4、《规定》列举了继续教育的多种形式及各种形式学分的折算方法。会计人员可以自愿选择参加本办法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

5、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实行登记制度。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可以通过以下两种途径:

(1)会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经考试或考核合格后,应当在3个月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2)继续教育管理部门根据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报送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信息,为会计人员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6、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监督与检查,并将监督、检查结果作为会计人员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等的依据之一。对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或者参加继续教育未取得规定学分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管理部门应当责令其限期改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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