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心在几年之前早已落选爱在有生之年临死之前
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9号)—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
他是一场华丽的梦
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不超过三年的可以首次注册,注册后(护士执业证发证时间)每五年办理护士延续注册变更执业地点的办理护士变更注册考试成绩单发下来后,就可以去注册《护士执业证书》申请表可以从卫生信息网下载,也可以去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复印!一般护士注册3、4月份及11、12月份可以办理!具体就看当地省(市)卫生信息网的通知公告!提交材料(1)护士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原件);(2)申请人本人身份证(复印件,身份证正反面印在一页纸上);(3)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原件及复印件;(4)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原件);(5)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含县级,下同)出具的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原件);(6)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原件,加盖医院公章);(7)拟执业机构《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副本(复印件);(8)近期小2寸免冠正面半身白底彩色照片1张;(9)自通过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之日起,逾期3年提出护士执业注册申请的,还应当提交在拟执业医疗机构主管部门规定的二级以上教学、综合医院(含综合性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接受3个月临床护理培训并考核合格的证明。2、办理程序(1)医疗机构收齐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在《护士执业注册联网管理信息系统》(机构版)中录入护士电子信息,集体将本单位申请人材料交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当地卫生行政部门填写《xx省护士执业注册申请人员一览表》(见附件),逐级上报至省卫生厅(省部直及市州三级医院直接报省卫生厅),由省卫生厅政务服务中心正式受理其执业注册申请,开出受理通知单。(2)省卫生厅自受理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对上报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作出准予注册和不予注册决定。审核合格的,准予注册,发给由卫生部统一印制的《护士执业证书》;对不符合规定条件的,不予注册,并书面说明理由
我念念不忘的
护士执业注册状态在册表示通过国家护士执业资格考试,获得护士资格证,领取护士资格证后,可以注册护士执业证。护士执业证是上岗证书,代表护士可以在相应岗位上执业。有资格证,但未取得执业证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证书注册第一条 为了规范护士执业注册管理,根据《护士条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护士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从事护理工作。未经执业注册取得《护士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诊疗技术规范规定的护理活动。第三条 卫生部负责全国护士执业注册监督管理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是护士执业注册的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的护士执业注册管理工作。第四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结合本行政区域的实际情况,制定护士执业注册工作的具体办法,并报卫生部备案。
你分手是腻了还是骗够了我离开是虐心了也是释怀了
一)首次注册: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1份);2、当年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和《护士资格证书》(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不包括各类医士专业学历)(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4、申请人身份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5、医疗机构拟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护理员岗位)的有效证明(原件1份);6、医疗单位临床实践证明和业务技术考核合格证明(原件1份);7、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妇幼保健院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原件1份);8、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2张;9、正式人员提交卫生行政部门开具的介绍信或毕业分配通知书,聘用人员提交正式聘用合同(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由单位人事部门注明与原件相符并盖章);10、人事档案已在我市医疗机构的护理专业本科学历毕业生,凭人事部门的拟录用通知,向执业所在地区(县)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护士执业证书》。11、参加全国护理专业初(士)级资格考试成绩合格或获得护士执业资格后两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注册主管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院接受3-6个月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1份)。
一梦几年一梦经年
执业注册一、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者,方可申请护士执业注册。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一)首次与再次申请注册者需分别填写《护士注册申请表》。(二)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规定,首次申请注册者须向注册机关缴验申请者本人:①《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②身份证明及健康检查证明;③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军队护士缴验军队各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证明)。(三)经护士注册机关审核合格后,予以办理注册手续,审核不合格的,书面通知申请者及申请者所在单位。(四)军队护士的注册由军(或相当于军级单位)卫生主管部门组织实施。(五)护士注册的有效期为二年。护士连续注册,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执业证书》进行个人或集体校验注册。(六)中断注册5年以上申请再次注册者,必须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七条规定参加临床实践3个月,并向注册机关提交有关证明,方可办理再次注册。三、不予护士执业注册的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护士管理办法》第十八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①服刑期间;②因健康原因不能或不宜执行护理业务;③违反本办法被中止或取消注册;④其他不宜从事护士工作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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