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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个她取代我在你身边那个故事已经换了主角
这个有点概念混淆1.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财务会计包括核算和监督,管理会计包括预测、决策、分析、考核评估等等包括企业预算和成本核算(成本会计),决策分析,企业绩效考核等等2.预算会计属于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和企业会计区分,比如《企业会计准则》《小企业会计准则》《行政事业单位会计制度》《非盈利组织会计制度》就可以看出企业、行政事业单位执行的会计标准不一样。3.商业会计:这个是以前的说法分工业会计和商业会计,企业会计准则和企业会计制度出现以后,基本上共用一套准则体系。
丢了梦的清晨失了萌的青春
财务和会计是两个不同的岗位,一般企业没有分开,统称为财会。
财会一般包括:会计、出纳、保管等岗位。
会计按行业分为:工业、商业、建筑、开发、餐饮、旅游等多种企业会计和行政事业单位预算会计。
会计在企业内部一般按工作部门分为:管理、主管、采购、生产、成本、往来等会计岗位;
或者按工作内容分为:总账、记账、稽核等会计岗位。
这些内部分类要根据单位性质、业务大小等情况来安排,有的可以单设、有的可以合并、有的由一个人全部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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空梦空得我憔悴
预算会计的特征由于会计具有反映性,行政事业的环境与企业的环境存在巨大的差异,使预算会计具备特有而鲜明的特征。但会计也具有技术属性,预算会计和企业会计在确认、计量、记录和报告的许多方面是一致的。在实务中,企业会计常被作为基准用以评价预算会计,那么如何利用企业会计有关原理和技术构建预算会计体系呢?(一)预算会计的目标预算会计有三级目标,即基本目标,中级目标和高级目标。基本目标是保持公共资金的安全完整,防止腐败和揭露贪污。中级目标是促进合理的财务管理。财务管理的对象包括税收的征收、其它收入、购买货物或服务付款、借款和偿付债务等。运行良好的政府对各项业务活动都进行精确地预算或适当地计划,财务会计制度对经授权的交易的执行情况进行记录。为此,政府须建立成本会计制度进行成本核算,使政府经济,高效地运行。预算会计的高级目标是帮助政府解除受托责任。公共受托责任存在官僚机构对单位负责人的受托责任、行政部门对立法部门的受托责任,政府对公民的受托责任三层受托责任。解除受托责任的目标可通过增加代理人披露信息的激励和减少委托人的信息成本来更好的实现。与企业会计首要目标是决策有用性相比,受托责任是政府财务报告的基石。财务报表是提供给资源提供人易于评价管理当局受托关系的报告。公共受托责任强调对项目受托责任和业绩受托责任进行计量和报告,但也须对政策受托责任、过程受托责任、合法性受托责任进行适当地报告。业绩计量不应受利益关系集团的操纵,不含糊且明确的计量是履行受托责任不可或缺的条件。因此预算会计特别强调客观性。(二)预算会计的控制公共组织的特征是“没有最终委托人的代理人”,不存在所有者权益,一般不受产品市场和资本市场的约束。公共组织主要通过法律(法规)及合同条款、基金会计和预算控制来替代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并对组织进行约束和控制。预算会计恒等式为:资产-负债=净资产(基金余额);收入-支出=结余。1.主体和基金公共组织提供的产品或服务不存在竞争性的市场以及没有剩余索取权的情况下,很难明确地制定管理者的业绩评价标准。结果,与公共组织进行协作而发生交易的主体,只能通过在理事机构(各级人大、理事会)中寻求代表和对管理决策施加适当限制的方式来保护自身的利益。因此,预算会计广泛使用基金和基金会计。基金是拥有自我平衡账户体系的一个财政和会计主体,用于记录现金和其它财务资源、相关负债、剩余权益或余额及其变动,基金账户的设置应便于遵循特定的法规要求、限定条款和约束条件来开展活动并实现一定目标。预算会计的显著特征是将会计科目划分成多种基金主体,每一种基金主体都与该组织的委托契约所规定的某一种特定公共产品或服务有关,但立法机构或理事会通常会限制基金的使用和基金间的转移。预算会计通过设立基金主体来控制时间限制和用途限定的资源,防止管理当局将各种基金混合在一起使用,确保并证明政府遵守了法律和管理要求。尽管所有的公共组织都在某种程度上对基金进行了划分,但是政府组织对基金的划分则要严格得多。由于基金会计的使用,政府存在会计主体和报告主体之分,一个报告主体包含多个会计主体。另外,政务活动中以逐年或逐个项目为基础的会计主体通常不存在“持续经营”假设。2.预算、拨款和经费保留款公共组织用预算规则替代了其所缺乏的市场规则,预算在政府中发挥了重要的作用。预算由各级人大负责批准,是政府工作计划,对管理当局在各个方面的活动做出了详细专门指导。预算执行情况的比较信息提供了评价管理当局的受托责任的基准。详细预算的编制和审批以及将预算纳入政府会计系统,确保了政府的行为能够符合契约缔结主体的期望。经批准的逐项拨款作为可用于该年度每一项目的款项,都记入会计账簿中。由于政府基金的用途是有限制的,为了避免任意账目的支出超过拨款,设置了经费保留款科目进行控制。会计与控制的这一特征预算抑制了管理者的创造和革新的动力。3.财务会计与管理会计的融合在公共组织中,财务会计和管理会计不能像企业会计中那样简单的区分。在政府会计中,管理会计指预算和控制,它不只为管理当局服务。预算用来表达公共政策和政治偏好,预算是取得宏观经济目标的收入和支出财政政策工具,预算信息为业绩计量提供标杆。预算和会计是很难进行区分的,它们在说明和解除政府的财务受托责任方面相互促进和相互补充的。(三)资产和负债的确认和计量公共组织的资产和负债很难进行定义。公共组织资产包括自然资源、继承资产、基础设施资产、国防资产、大量的无形资产等资产。对于某些公共组织资产来说,成本记录、计价方法、会计准则和市价可能并不存在,资产的可靠计量可能是困难的,实务中许多固定资产是不计提折旧的。当由于缺乏可靠计量而使这类资产不能被确认,为反映这类资产往往以附注的形式来披露。公共组织资产按其流动性可分为金融资产和非金融资产,按资产的用途是否受到限制可分为限制性资产,非限制性资产和抵押资产。公共组织资产的计量,区分交换性或非交换性交易获得的资产分别采用不同的计量模式。对交换性交易获得的资产采用历史成本进行计量,对于以非交换性交易获得的资产,以收到的资产的公允价值计量。政府存在货币发行、环境负债、雇员养老金负债等特殊负债,同时很难把政府的合约或法律义务与政治承诺、提供一般福利的社会责任间进行区分。与公司的有限责任相比,民主政府倾向于扩大他们的责任,导致更大的预算和经常的赤字。由于政府会计的计量重点是当期的财务资源,忽视长期债务的计量,以致政府存在大量的隐性债务,给政府的持续运行带来极大的风险。(四)收入和支出的确认和计量政府提供公共物品具有垄断性。公共物品的非排他性使得不付费者照样也能消费,因此需要通过税收等非交换性交易对其进行融资。这些特征使得产品或服务的提供和收入的确认失去联系,使公共组织的收入和费用进行匹配不可能。同时,由于政府和公众间的许多交易和事项的非自愿性加剧了收入和费用的非匹配性。另外,政府的运营报表按资源流动进行计量和确认,不注重计量政府的服务努力和成就。公共组织的收入分为非交换性交易收入、交换性交易收入、其它利得三类。税收、拨款和补助等在内的非交换性交易是公共组织主要的财务来源。《非交换性交易会计和财务报告》规定满足以下两个条件才能确认收入:(1)满足资产的确认标准或收到现金;(2)满足收入确认标准。根据这两个标准,政府的财产税可以可靠地估计,并有标的以利于强制执行。财产税可采用应计制或修正的应计制进行计量,而其它税种只能采用现金制进行确认。拨款和补助的资源提供者经常提出合格性标准或对提供资源的用途进行限制,只有满足合格性标准才能对拨款和补助进行确认。而公共组织的成本计量重点是“支出”,而非“费用”,即会计期间内为:(1)日常运营;(2)资本支出;(3)长期借款本金的偿还和支付利息;(4)拨款或补助支出等目的支用的财务资源的金额。按国际货币基金组织颁布的政府财政统计的要求,政府支出一般可按经济性质和按实现的政府职能或社会经济目标进行分类。(五)政府会计的硏究方法与企业会计的实证研究快速发展相比,由于受数据获取途径等因素限制,政府会计研究基本还停留在规范研究阶段。政府的职能就是确保社会所有契约能够被有效履行,确保各契约方的合作。政府本身又是一组契约的组合,行政当局的任务就是通过协商签订各利益方都满意的契约,并确保契约的有效履行。政府会计实证研究就是运用契约理论来研究会计变更对各利益方的影响。目前,我国除了侧重进行政府会计规范研究外,还大力提倡政府会计实证研究,以便对会计准则制订提供更多、更好的建议。预算的分类有:土建、安装(水暖、电气)
淫荡必须的
(一)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真实、完整地核算和反映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后出现的新业务国库集中收付制度和政府采购制度的实施,使财政资金的流向发生了重大变化,如预算单位用于发放工资、购建固定资产、购买材料及服务等所需要的财政资金不再由财政通过主管部门拨入用款单位,而是由财政部门从单一账户或采购专户按规定程序直接拨入职工工资账户或直接拨付给提供商品或服务的供应商,行政、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资金不再表现为货币资金,而是一方面表现为收入的增加,另一方面表现为费用的增加(如工资支出等)或非货币性资产的增加(如存货、在建工程、固定资产等),这就需要对行政单位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规定的核算内容进行相应的修改。同样,在财政总预算会计中,也要核算和反映这一资金流向的变化。尽管财政部已针对改革试点情况在预算会计制度中作了一些相应的修改,并制定了试点核算办法,但是,该办法仅适用于中央试点单位,不适用于地方财政和所属预算单位,目前,各地区均在开展财政支出方面的改革试点,如“集中核算”、“集中支付”等形式,由于我国实行的是全国统一的会计制度,而试点办法又没有兼顾地方做法,不利于各地开展会计核算。另外,由于尚未突破收付实现制基础,试点办法也不尽完善,例如,在采购材料物资过程中,可能出现不同的情况,有的材料物资已到,但发票账单未到;有的发票账单已到,但材料物资未到;有的可能采取一次付款方式;有的可能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等等。这样,在行政、事业单位的会计上遇到的问题是何时确认购入的资产?购入资产按什么金额入账?在总预算会计上遇到的问题是何时确认财政支出?支出按什么金额入账?在收付实现制下,行政、事业单位只能在实际收到拨款单据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购入的材料物资,如果采购过程跨年度,则不能完整反映该项经济业务活动;在收付实现制下,总预算会计只能在实际拨款时按拨款金额确认和计量财政支出,如果在年末时,采购已基本完成,但款项尚未付清,或按照采购合同须扣留部分保证金,则在年末会形成财政资金结余,这种会计处理不能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二)现行预算会计制度不能为编制部门预算、实行“零基预算”办法,提供相关的会计信息从表面上看,编制部门预算似乎与预算会计没有大的关系,但从实质上看,预算会计信息是编制部门预算时的一个重要依据,是编制部门预算的基础。我国的预算编制正在以“零基法”取代“基数法”。在传统的“基数法”下,按照基期年的支出基数简单地加上一个增长比例确定各部门的支出指标,因而,在决策时不需要过多的会计信息,在这种情况下,传统的会计核算基础存在的弊端也没有显现出来。但在“零基法”下,一切从“零”开始,主要根据各部门的职责、占用的经济资源、人员配备等客观因素来确定资金使用额度,因此,编制“零基预算”,除了有核定编制、制定标准定额等相关配套制度外,摸清各部门的“家底”、充分了解各部门资源占用和使用情况,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如果没有可靠的会计信息,就无法编制“零基预算”。我国的行政、事业单位长期以来在使用预算资金、开展公务活动中形成并拥有大量的房屋、建筑物等固定资产,许多事业单位如科研、高校、医院等单位还拥有相当数量的股权投资。由于我国的预算会计主要侧重于财政资金的收支核算,对各单位占用的大量长期资产关注不够,固定资产的建造和使用在管理上脱节,先由建设单位完成基建任务,项目竣工后再由建设单位移交资产使用单位。固定资产的建造并不在行政、事业单位的账簿中登记和反映,只有办理竣工验收交接手续后方可予以登记。在实际工作中,行政、事业单位因基建形成的固定资产存在登记不及时、甚至不入账等情况;即使已入账的固定资产,按现行制度规定不计提折旧,无法反映固定资产的使用情况,虚增了资产价值。行政、事业单位长期资产的核算存在账目不实、资产虚增等问题,不能真实、完整反映各单位占用的经济资源及使用情况,难以为编制部门预算提供清楚的“家底”。(三)不能全面、完整地反映政府的债务近年来,我国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发行了大量的国债,我国还从世界银行等国际金融组织及外国政府借入了相当数量的外债,这些债务均为政府的现实负债,应当在财务会计报告中予以反映。但是,现行预算会计不能提供这方面的完整信息。由于实行收付实现制,财政支出中只反映当期实际的还本付息数,但不能计提利息支出,政府的负债只反映当期本金数,没有反映应由本期负担、以后年度偿付的利息数。在我国的一些西部地区,地方政府欠发工资问题并没有根本解决,这些应付未付的工资也没有在预算会计报表中反映出来。另外,一些地方政府为企业提供担保等事项时有发生,这些或有事项形成的或有负债也没有予以充分披露。在收付实现制下,政府的这些债务被“隐藏”了,不能真实地反映政府的财务状况,夸大了政府可支配的财政资源,造成虚假平衡现象,不利于政府防范和化解财政风险,对财政经济的持续、健康运行带来隐患。(四)政府会计信息不完整、透明度不够,缺乏完整的反映政府财务状况的财务会计报告自1998年以来,全国人大加大了对财政的监督,审计署先后公布了1999、2000年度的财政审计报告,政府预算及相关信息引起了社会的广泛关注,社会公众对政府会计信息的完整性和透明度提出了新要求。虽然我国的财政总预算会计、行政单位会计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中均规定了相应的一套会计报表,但各套报表自成体系,分别编报,没有一套能够完整地反映各级政府的资源、负债和净资产全貌的合并会计报表。长期以来,我们只强调预算会计为预算管理服务,预算会计是预算管理的工具,因而造成预算会计仅侧重预算资金的收入、支出及结存的核算,财政每年向人大提交的财政预决算报告也主要是针对财政收支及预算执行情况,对于使用财政资金所形成的庞大的固定资产及其使用情况、政府举借的债务以及还本付息情况、预算资金的使用效果等缺乏有关的信息披露,不仅立法机关和社会公众难以进行监督,财政部门自己也缺少了宏观决策所需的重要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