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级会计师免考注会综合

你若伤我必定奉还
  • 回答数

    3

  • 浏览数

    4877

首页> 会计职称> 高级会计师免考注会综合

3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欲不受伤自己为王

已采纳

可以。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含高级会计师),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申请人取得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科目长期有效,不得提出变更免试科目。

178评论

牵绊我心

根据题主的问题,可以免考审计科目。免试科目包括《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管理》、《经济法》、《税法》、《战略与风险管理》六科中的一科(考生自选)。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注册会计师法》执行。免试条件及免试科目如下: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予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简称免试申请人),可以申请免于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专业阶段考试 1 个专长科目的考试。

55评论

找不到任何想你的理由

CPA免考政策为具有高级会计师、高级审计师、高级经济师和高级统计师或具有经济学、管理学和统计学相关学科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可以申请免予CPA考试专业阶段考试1个专长科目的考试。免试申请人申请免试科目符合免试科目资格后,免试申请人应当填写申请表,提交身份证件、高级技术职称证书及批准文件等相关资料,至报考所的地方考办进行审核。提交的高级技术职称证书一定要确保其真实性。地方办一定要认真审核免试申请人提交的免试科目,不符合的应当给予驳回。若签发高级技术职称批准文件的机构不属于省部级高级职称评审委员会机构的,应当审查该机构的高级技术职称评审资格。

79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