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旧信件老邮局
一、2016年中级合格证的领取。安徽、湖南、云南、天津、山西等地实行考后资格审核,对考试成绩合格者,实行后置审核报名资格,领取资格证书的办法;对不符合报名条件提供虚假信息者,即使考试通过,也不予核发资格证书。二、办理流程(仅供参考,请以各地官方通知为准):在本地规定的时间内,携带要求的材料、证件(以当地官方通知为准),填写《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到当地人事考试管理部门递交相关资料,各地市考试管理部门初审相关资料后,报省职改办复审,无误后,颁发证书。三、如湖北武汉市2016年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集中办理时间为2017年2月13日—2月21日(双休、节假日除外);集中办理时间段内未及时办理的,将转入下一年度与2017年中级会计职场考试合格人员一同办理;办证地点为武汉市人事考试中心报名点。1、要求需携带的证件、资料(1)符合报考条件的二代身份证、学历证书和会计从业资格证。(2)用钢笔或签字笔填写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一式2份(表格须用A4纸张打印,贴好一寸登记照片,表样附后)。(3)考生近期正面免冠彩色登记照片:一寸2张、二寸1张。2、考生办理报考资格审查时,所有证件、资料均需交验原件,凡持复印件参加报考资格复审的不予受理;如考生学历证书有遗失、损毁或难以辨识的,请先到教育行政部门办理认证手续后,再办理资格证书。3、特别提示: “资格证书”原则上应由考生本人前来办理。确因特殊情况无法在规定时间内参加资格审查、办理资格证书的考生,可填写《代办委托书》(表样附后)后委托他人代为办理。受托人办理资格证书时,需出示考生本人和代办人双方的身份证件,并带齐考生应提交的全部证件,方可代为办理。四、湖南省长沙市通知。2016年度在长沙市参加了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考试成绩合格并通过了审核的考生(含长沙县0152、望城区0153、浏阳市0154、宁乡县0155考生,名单附后),请于2017年3月13日-17日(上午:9:00-11:30、下午:1:30-4:30)按所列序号及时间带本人准考证(准考证丢失的考生必须先在网上查询报名序号)、身份证原件(可代领,必须带原件和报名序号)到长沙市政务服务中心大楼二楼南厅C区C31、C32号窗口领取中级证书和考试登记表 。
回归正途
1、待成绩公布后,考生们需要多加留意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及自己所在地区财政部门发布的中级会计师资格证的发放通知。2、需要提前准备好中级会计职称证书领取时所需要提交的材料。3、按照财政部发布的领证时间要求,在规定日期内完成证书领取,以免带来不必要的麻烦。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扩展资料:考试用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所用的《考试大纲》、指定用书和有关辅导材料,由财政部组织编写、出版和发行。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盗用财政部的名义编写、出版发行各种考试用书和复习资料。新编考试辅导教材包含《经济法》、《中级会计实务》、《财务管理》。新编考试辅导教材注重政策、法规的学习、理解和会计实务的操作性,增加了相关例题讲解,帮助考生复习理解考试大纲相关内容。《经济法》和《财务管理》 作者:财政部会计资格评价中心 出版社:中国财经出版社。
以往与伴
会计中级成绩合格之后,中级职称证书由人力资源保障局发放,具体时间要看当地人事考试网上的通知。一般在次年的4月份发放,各地领证时间不一样。有的地方早点,有的晚点。会根据实际情况,可以自己去当地人力资源局申请咨询。简介:会计职称考试的全称是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会计职称考试是由财政部、人事部共同组织的全国统一考试,共分初级会计、中级会计师和高级会计师职称三个级别。考试实行全国统一考试制度,每年考试一次,由全国统一组织、统一大纲、统一试题,统一评分标准。会计专业初级、中级资格考试合格者,即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人事(职改)部门颁发人事部统一印制,人事部、财政部印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证书全国范围有效,用人单位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德才兼备的原则,从获得会计专业技术资格的会计人员中择优聘任。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品质;2、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以及有关财经法律、法规、规章制度,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履行岗位职责,热爱本职工作;4、具备会计从业资格,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报名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之一:1、取得大学专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五年。2、取得大学本科学历,从事会计工作满四年。3、取得双学士学位或研究生班毕业,从事会计工作满二年。4、取得硕士学位,从事会计工作满一年。5、取得博士学位。(三)对通过全国统一的考试,取得经济、统计、审计专业技术中、初级资格的人员,并具备以上基本条件,均可报名参加相应级别的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四)报名条件中所规定的从事会计工作年限是指取得规定学历前、后从事会计工作的合计年限,其截止日期为考试报名年度当年年底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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