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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不做王我不做妃
有关“符合什么条件以及专业可以报考执业药师?”,报考执业药师需要满足的条件有哪些?相信很多朋友对此非常关注,为了帮助大家了解当前报考动态,小编为大家整理出如下相关内容:黑龙江执业药师考试报名入口、报名条件!一、凡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和获准在我国境内就业的外籍人员,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均可申请参加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考试:1、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专学历,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5年;2、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大学本科学历或学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3年;3、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第二学士学位、研究生班毕业或硕士学位,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满1年;4、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专业博士学位;5、取得药学类、中药学类相关专业相应学历或学位的人员,在药学或中药学岗位工作的年限相应增加1年。中专考生:符合原人事部、原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修订印发〈执业药师资格制度暂行规定〉和〈执业药师资格考试实施办法〉的通知》(人发〔1999〕34号,以下简称原规定)要求的中专学历人员(含免试部分科目的中药学徒人员),2020年12月31日前可报名参加考试,考试成绩有效期按原规定执行,各科目成绩有效期最迟截至2020年12月31日。按照原规定,中专学历参加全部科目考试的人员须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的考试。免试部分科目的人员须在一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应试科目。执业药师考试工作年限计算时间截止日期为报考年度的当年年底,在报考当年12月31日前满足年限规定的考生可以报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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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手续如下:1、《执业药师首次申请表》一式两份2、《执业药师资格证》原件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4、免冠照片4张(最好是近期照的,以防照片和本人有较大差别)5、县级(含)以上的疾病预防机构出具的在有效期内的健康证明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许可证,营业执照等)复印件7、执业单位同意证明在完成上面这七个步骤之后,我们就可以进行下一步注册申报流程了:第一步:网上登陆(通过首页登陆,初始密码为111111)第二步:在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第三步:进行密码修改,初次登陆自己的账号以后,记得一定要修改自己的密码第四步:在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并且填写申报表信息第五步:网上提交自己所填写的申报材料(注意一定要填正确信息)第六步:成功提交申报表后,进行打印第七步: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流程第八步:在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第九步:网上注册许可公示第十步: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在获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后,第一次到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注册手续为执业药师首次注册,执业药师注册有效期为三年,有效期满了之后需要再次进行注册手续。注册机构: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执业药师资格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办理时限:首次注册20个工作日
不要嫌自己丑你是独一
办理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 申报材料在线填写行政许可申请书及材料清单保存并打印。(黑龙江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一、首次注册(一)首次注册申请表;(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三)身份证明;(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五)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六)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七)取得资格一年以上人员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明。二、再次注册(一)再次注册申请表;(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原执业药师注册证;(三)执业单位考核材料;(四)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五)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六)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七)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三、变更注册(一)执业药师变更注册登记表;(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和执业药师注册证;(三)新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四)近期一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五)县级以上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六)取得资格一年以上人员携带本人继续教育证明。四、注销注册(一)执业药师注销注册登记表;(二)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三)执业药师注册证;(四)注销注册申请及相关证明。 依据:1、《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九条、第十一条、第十二条、第十六条、第十七条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国食药监人〔2004〕342号)3、《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的补充意见》(食药监人函〔2008〕1号)申报材料准备完成后,请用档案袋或拉杆夹封装,并在封装之后标注单位名称。 办理程序一、申请人持执业药师注册申请表及相关材料向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的申请,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受理通知书;不符合要求的,出具申请不予受理通知书,并说明理由;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对相关材料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准予注册的决定。不予注册的,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依据:《关于做好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网络信息系统应用工作的通知》国食药监人〔2007〕783号 办理时限一、首次注册(一)受理时限:3日;(二)审查时限:10日;(三)不予受理时限:当日。法定审查时限:20日减少审查时限:10日二、再次注册(一)受理时限:3日;(二)审查时限:7日;(三)不予受理时限:当日。法定审查时限:20日减少审查时限:13日三、变更注册(一)受理时限:3日;(二)审查时限:7日;(三)不予受理时限:当日。法定审查时限:20日减少审查时限: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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