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师执业注册问题

藏仙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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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断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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现在个别私人医院从乡镇卫生院聘用了一些所谓“人才”,有两个专业的执业证,这样的“医生”,谁敢去看病呢?这就是“万金油”啊!看看下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的法律文件吧:根据《关于医师执业注册中执业范围的暂行规定》(卫医发〔2001〕169号),第二条规定:医师依法取得两个或两个类别以上医师资格的,除以下两款情形之外,只能选择一个类别及其中一个相应的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从事执业活动。一是县及县级以下医疗机构(主要是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执业的临床医师,从事基层医疗服务工作,确因工作需要,经县级卫生行政部门考核批准,报设区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备案,可申请同一类别至多三个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二是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临床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公共卫生类别医师资格,可申请公共卫生类别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中执业的公共卫生医师因工作需要,经过国家医师资格考试取得临床类别医师资格,可申请临床类别相关专业作为执业范围进行注册。以上两种情形只限在乡镇卫生院和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同一医疗机构内。 也就是说,你可以考试,但是最终注册时,除非你是乡镇卫生院或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否则执业范围只能注册一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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闻香识茶

医师资格证书注册  根据《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内容如下:  医师执业应当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1、注册条件:凡取得医师资格的,均可申请医师执业注册。  2、不予注册的情形:  (1)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2)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3)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4)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以及身体残疾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医疗、预防、保健业务工作的;  (5)重新申请注册,经考核不合格的;  (6)在医师资格考试中参与有组织作弊的;  (7)被查实曾使用伪造医师资格或者冒名使用他人医师资格进行注册的;  (8)国家卫生计生委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3、注册内容:包括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  执业地点是指执业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省级行政区划和执业助理医师执业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所在地的县级行政区划。  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  执业范围是指医师在医疗、预防、保健活动中从事的与其执业能力相适应的专业。  4、注册程序:拟在医疗、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拟在预防机构中执业的人员,应当向该机构的同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在同一执业地点多个机构执业的医师,应当确定一个机构作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并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  行政部门申请注册;医师只有一个执业机构的,视为其主要执业机构。医师跨执业地点增加执业机构,应当向批准该机构执业的卫生计生行政部门申请增加注册。执业助理医师只能注册一个执业地点。  5、申请医师执业注册提交材料:  (1)医师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  (2)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  (3)医疗、预防、保健机构的聘用证明;  (4)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获得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中止医师执业活动二年以上或者本办法规定不予注册的情形消失的医师申请注册时,还应当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连续6个月以上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  6、注册变更: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通过国家医师管理信息系统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及省级以上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规定的其他材料。  《医师执业注册管理办法》本办法自2017年4月1日起施行。1999年7月16日原卫生部公布的《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同时废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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仟佰

按照国家卫计委文件到2018年6月,各省份建立地方电子化注册系统,与国家电子化注册系统互联互通,实现医疗机构、医师、护士注册电子化管理,要注册医师资格证书,必须按要求在医师个人端提交申请并经医疗机构确认后,才能去卫计委办理(需带纸质资料文件),国家医师电子化注册系统登录入口: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电子化注册信息系统手机号码验证成功后,激活码会以短信方式发送至您的手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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