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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职称可以落户苏州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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街招远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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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最起码得中级以上才能技能人才落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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暗扰

不能,初级会计职称是会计行业的门槛,是想要从事会计行业人员必须持有的证书,虽然现在国家说没有会计证书也可以从事会计工作,只要有工作经验或是可以做账务处理就可以,但是有初级会计职称是可以显示这个人有具备从事会计工作的能力,因此初级会计职称是不能落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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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钟情歌

《2016年苏州积分落户新政策,苏州积分落户制度实施细则》政策已于2016年1月15日起正式实施,这项流动人口积分管理政策影响700万人。参考资料 智坤教育网 发布日期:2016-01-21 14:58:04积分落户可享受哪些福利积分达到一定分值的,可以享受相应的户籍准入、子女入学、子女参加苏州城乡居民医疗保险等公共服务待遇。 适用地区本市吴中区、相城区、姑苏区、工业园区和高新区,以下简称市区。 适用人群在市区范围内,参加社会保险、已办理居住证且连续合法居住一年以上(含一年)的流动人口,经本人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苏州县级市及吴江区户籍人员申请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以公安机关流动人口信息登记时间为居住依据,无需居住证。 具体计分标准积分管理总积分=基础分+附加分+扣减分 一、基础分: 个人基本情况、 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居住情况个人基本情况积分 年龄得分标准: 18 周岁以上至 40 周岁以下人员为 10 分。 文化程度得分标准:职称得分大专(高职)30分大学本科60分硕士研究生200分博士研究生400分按最高学历计分, 不累加计分。 技能人才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人才职称资格得分。职称得分标准:职业技能等级五级(初级工)10分职业技能等级四级(中级工)、专业技术资格初级职称30分职业技能等级三级(高级工)、专业技术资格中级职称50分职业技能等级二级(技师)100分职业技能等级一级(高级技师)、专业技术资格副高及以上300分按最高职业技能等级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计分, 不累加计分。参加社会保障情况得分。得分标准: 在苏州大市范围内参加城镇职工社会保险并缴纳社会保险费每满 1 个月, 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0 分。缴纳住房公积金每满一年加 5 分, 累计总分不超过 50 分。居住情况积分 房产情况。房产面积得分标准:拥有且居住房产面积>=75㎡60分超过75㎡的每增加25 ㎡加20分 办理居住证年限。得分标准: 在苏州市区连续居住时间每满 1 年加 30 分, 最高分限 300 分。 二、附加分:计划生育情况、发明创造、表彰奖励、社会贡献、投资纳税、公共卫生计划生育情况得分标准: 申请人符合计划生育政策并出具有效证明的, 加100 分。发明创造发明创造得分标准:发明专利获得授权并计入苏州市授权数据内的第一发明人30分件(可累计计分)申请积分管理当年度获得授权并计入我市授权数据内的实用新型专利(以证书授权公告日为准)的第一发明人10分件,累计最高不超过60分表彰奖励奖励方式得分标准:获得区党委、政府及区部、委、办、局表彰奖励10分次获得市委、市政府及市部、委、办、局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20分次获得地级以上党委、政府或厅级以上部门表彰嘉奖或授予荣誉称号40分次在苏州市有见义勇为行为奖励每满200元,加5分获得国家级比赛前3名奖励加100分获得全国前8名、江苏省级比赛前3名奖励40分次全国前16名和江苏省级前8名30分次获得苏州市级比赛前3名奖励20分次获得苏州市区级比赛前3名奖励10分社会贡献得分标准: 近五年内从事社会服务的, 按以下标准计分:社会服务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区参加志愿服务组织成为注册志愿者,且服务时间满24小时5分(一星级10分,二星级20分,三星级30分,四星级40分,五星级50分)个人在苏州市区捐赠每满2000元5分在苏州市参加无偿献血,每捐献全血200毫升5分在苏州市实现造血干细胞采样10分在苏州市实现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由其直系亲属申请(仅限一人)80分在苏州市区从事环境卫生等特殊公益性岗位30分在苏州市区参加义警10分投资纳税投资纳税得分标准:在苏州市区投资设立个体工商户20分投资设立个人独资、合伙企业、有限公司30分个人在苏州市区累计缴纳工薪所得个人所得税款每满1000元5分在苏州市区承租合法出租房屋的租赁户,按年提供承租房承租合同和全年发票每年度加10分公共卫生公共卫生得分标准:学龄前随迁子女持有儿童预防接种证,并纳入苏州市区所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儿童预防接种管理10分~6岁儿童及其母亲在苏州市区接受孕产妇和儿童健康管理保健服务,并持有苏州市母婴保健卡10分在苏州市区建立居民健康档案5分按申请积分管理时岗位要求办理从业健康证5分 三、扣减分:违反计划生育政策、违法犯罪、失信行为违反计划生育政策减分标准: 本人或配偶从事非法为他人施行计划生育手术、利用超声技术和其他技术手段为他人进行非医学需要的胎儿性别鉴定或选择性别的人工终止妊娠的, 扣 50 分。违法犯罪违法犯罪扣分标准:近五年内受过刑事处罚的、参加国家禁止的组织或活动每次扣200分近五年内受过限制人身自由行政处罚每次扣100分一年内在苏州市因违反城市管理、非法行医、违反食品药品安全法、劳动保障、文化、卫生、工商、税收、住房公积金等法律法规受到行政处罚的行为人或个体户、企业的投资人及法定代表人每次扣50分失信行为减分标准 未受到刑事或行政处罚, 但存在失信行为的, 按以下标准扣分。失信行为减分标准:有拒不履行人民法院生效裁判的失信行为每次扣50分一年内在苏州市区因税收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每起扣30分在本市存在医保费用违规行为,纳入医保失信人员名单的,每次违规扣30分;因违反规定被取消医疗保险定点资格法人代表扣50分在本市存在住房公积金违规提取、违规贷款、恶意拖欠贷款等行为,纳入住房公积金失信人员名单每次违规扣30分单位欠缴、少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法人代表扣30分单位不缴职工住房公积金法人代表扣30分单位一年内因住房公积金违法违规行为,经责令限期整改仍未改正法人代表扣50分户籍准入管理市公安局会同人社局,根据公共资源的实际情况,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报市政府批准后,在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统一向社会公布上半年“入户指标数”和下半年“入户指标数”。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经市公安部门确认后,在本市有关媒体上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前,居住地公安机关将对申请人相关情况进行复查,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将取消本次积分资格。经公示无异议的,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向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提出,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应于10个工作日内核实并予以答复。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如何申请积分管理办理地点: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的社会事务中心(便民服务中心)。提供材料:(一)学历证书或学历验证证明。(二)技能人才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和证书验证材料;专业技术人才的职称资格证书和档案里职称评审材料。(三)社会保障市民卡、社保编号及住房公积金卡。(四)在本市有自有居住房的,应提供房屋所有权证和国有土地使用证、不动产权证书、公有住房租赁证等权证。(五)本人居民身份证、居住证、户口簿或户籍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籍证明、家庭关系证明。(六)生育两孩以内的提供户籍地乡级以上(含乡级)计生部门证明材料;生育三孩及以上的提供户籍地县级卫生计生部门出具的生育证明。(七)专利证书。(八)个人获奖证书、荣誉证书或市政府相关表彰文件。(九)市志愿者总会核发的苏州市志愿者证;财政部门监制的《公益事业捐赠统一票据》;献血证;采样或捐献造血干细胞荣誉证书;直系亲属捐献遗体(或器官、角膜)证明;义警证明;特殊公益性岗位工作证明;受本市表彰的见义勇为和本市市级以上媒体宣传报道的好人好事等行为的证明材料。(十)营业执照副本、税务机关出具的市区范围内税款入库证明,办理经营实体的,同时提供税务登记证副本(不含“三证合一”纳税人)。(十一)子女的出生医学证明、儿童预防接种证、母婴保健卡、居民健康档案材料。【城市早报,记者璩介力】 新苏州人必看!落户和子女入学入医都要“分数”每年公布两次入户指标,获得准入卡后,去公安部门办落户对已经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在市区具有合法稳定住所,且人均住房面积不低于市区住房保障准入标准(目前为人均18㎡)的申请人,应于每年1月1日至10月31日,向其居住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市公安局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每年安排一定数量的流动人口迁入本市户籍(即入户指标数),报政府批准后,于每年5月底和11月底前,分两次向社会统一公布。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办公室于每年6月上旬和12月上旬根据入户指标数,按申请人积分高低进行排名,公安部门进行复查、在媒体进行公示后,对符合条件的申请人发放积分户籍准入卡。获得准入卡的人,在60日内,带着积分户籍准入卡、合法稳定住所证明和计划生育证明材料,到公安部门办理手续,户口迁入后,积分管理自动终止。获得户籍准入资格的申请人,其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可以随迁。能否入学除了根据分数高低,还要看具体区域的可供学位数量积分入学:根据市民积分分值,和当年度公办学校起始年级(小学一年级、初中一年级)的可供学位数,分学校、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安排适龄儿童进入义务教育阶段公办学校就读的入学管理办法。各教育行政部门每年1月1日前向社会公布对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公办学校和服务区域。已纳入本市流动人口积分管理的家长,每年1月1日至4月15日向所在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教育部门根据资源分布情况和户籍人口数量,预测可供给流动人口子女就读的空余学位数,经批准后,于每年6月10日前统一向社会公布。每年6月30日前,向申请人发放入学准入卡及入学告知书。申请人拿到准入卡和告知书后,到学校办理入学手续。经积分排名未能进入所申请的公办学校的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将由相关部门根据向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开放的其他学校的空余学位情况,按积分由高到低的顺序,对其进行统筹调剂。2016年实施积分入学管理工作后,流动人口随迁子女入学办法以本细则的相关规定为准,原来的“三稳定”政策不再适用。每年6月至8月提出申请,9月至11月办理下一年入医手续流动人口纳入积分管理后,其子女在市区托幼机构和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的,根据教育部门每年的入学指标数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可以首次申请参加苏州市区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已经参加苏州市区居民医疗保险的流动人口子女不受影响。需要申请的市民于每年6月1日至8月31日到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提出书面申请。有关部门对申请人8月31日前的积分项目进行核查评分。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根据教育部门每年9月15日前认定的入学指标数(包括公办、民办的托幼机构和学校)和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收支平衡情况,确定下一年的流动人口子女医保指标数。并向社会公布。每年9月统一公示流动人口子女入医名单,取得首次入医资格的申请人,带《苏州市区流动人口积分管理子女入医核定表》等相关材料,通过子女就读的学校,在每年9月1日至11月30日办理下一年的入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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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妻不候

符合条件才行。人才引进落户:  全日制大专以上学历人才落户  (1)应届普通高等全日制专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专科学历无专业要求),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劳动合同)并由用人单位正常缴纳社保的(硕士以上学历无需劳动合同及社保清单);办理期限为:6月份毕业后至当年 12月底,12月份毕业的至次年 6月底;  (2)具有全日制大专学历者(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3)具有全日制本科学历者(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正常缴纳社保的,可申请办理落户。  (4)全日制普通高校硕士研究生(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全日制普通高校博士研究生(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学历者,可享受“先落户、后就业”政策;  (5)随迁条件:全日制大学专科(高职)学历以上人才可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  高技能人才落户  (1)具有技师(二级技师)以上职业资格人员(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  (2)具有高级工职业资格人员(35周岁以下,不含35周岁);  (3)获得高级职业资格证书的我市高级技工学校应届毕业生;  (4)其中1、2两类人员需在杭州市区同一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3年(指与市区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且已履行3年以上并在该用人单位连续缴纳社会保险3年以上(不含补缴)且持有在杭申领的有效《浙江省居住证》,并在杭州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第3类人员需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迁移户口入杭;  随迁条件:  本人符合落户条件且在杭拥有合法固定住所,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满足市外夫妻投靠条件的,其配偶可随迁。  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资格人员人才引进落户  ⑴具有中级专业技术职称(45周岁以下,不含4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满足在杭居住登记满1年及以上并连续缴纳1年及以上社会保险(不含补缴)的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⑵具有副高以上专业技术职称(副高50周岁以下,不含50周岁,正高55周岁以下,不含55周岁)资格者,在杭落实工作单位,可以办理人才引进落户。  随迁条件:  具有副高级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资格者,可随迁配偶;夫妻双方或一方符合引进人才落户条件且在杭,其未成年子女可随迁。(随迁配偶的不可挂靠集体户口)  高层次人才落户  符合《杭州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规定的A、B、C、D、E类条件的人员,可以通过所在用人单位,申请我市高层次人才分类认定,按隶属关系分别由相应的部、委、办、局负责受理。区、县(市)属用人单位(含非公单位)按属地原则由所在区、县(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受理。  市委人才办会同市人力社保局负责核准A、B、C、D类人才和市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区、县(市)委人才办会同同级人力社保部门负责核准所属用人单位E类人才认定结果。  (1)A、B、C类高层次人才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可随迁配偶及未成年子女。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本人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经单位同意迁入单位集体户口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单位在市区无集体户的,可申请迁入“高层次人才专户”(由市委人才办委托市人才中心设立,地址:东新路155号)。  (2)A、B、C类高层次人才本人已在杭落户的,其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不受婚龄及住房条件限制,可申请投靠迁入,随高层次人才本人在杭落户。  (3)A、B、C类高层次人才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其父母可申请迁至合法固定住所内登记户口,不受年龄和外地身边无子女的限制;来杭后身边无子女的,其未婚成年子女允许随迁。  D、E类高层次人才,符合年龄在65周岁以下,且在市区落实工作单位并办理养老保险条件的,可在市区落户,并允许随迁配偶和未成年子女。在市区有合法固定住所的,应当在其合法固定住所登记户口;无合法固定住所的,可以经单位同意申请迁入单位集体户或迁往同意被投靠、有家庭户口的亲友处。  凡经认定的在杭省部属单位高层次人才在杭州市区落户,不受年龄和市域范围工作地的限制,并允许随迁与其共同生活的配偶、未成年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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碎语浅吟海誓

不可以。初级会计职称考试实行“属地管理”原则,不能跨省报考,同时也不能转省考试。陕西转苏州就已经属于跨省了,所以是不可以转到苏州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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