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未暗梦未醒
一、护士证分为两种,护士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护士资格证是参加考试合格后就有资格领取专业技术职称资格证,这个证是由人社部制作的,由人社部和卫生部共同盖章再发下来的,由考试当地的人事部门或卫生部门发放。另外考试合格后需要领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用于护士注册,这个合格证明是由中国卫生人才交流中心制作的,由当地卫生部门发放。护士执业证是领取了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后去你所在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进行护士执业注册,在注册审核合格后由你的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卫生局的医政管理部门发下来的。二、护士资格证注册的流程打印护士成绩单。领取护士资格证(卫生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也有可能是医院)准备相关材料①护士执业注册审核申请表②申请人身份证明③申请人学历证书及专业学习中的临床实习证明④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⑤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制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申请人6个月内健康体检证明⑥医疗卫生机构拟聘用的相关材料把上述材料交到医院由医院统一去卫生局注册或自己带上述材料去卫生局注册护士执业证注册成功后卫生局会发放护士执业证书(护士执业证的注册所需时间各地不相同,一般为两个月到半年不等)三、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注册流程第1步通过护士资格考试第2步打印护士成绩单第3步在当地卫生局规定的时间和地点领取护士合格证明(有些地方会直接发放到医院,在学校报名的也有的会发放到学校)第4步找到工作医院第5步把上述材料交到医院由医院统一去卫生局注册或自己带上述材料去卫生局注册护士执业证第6步注册成功后卫生局会发放护士执业证书(注册所用时间各地不同,一般2个月-半年)。另外就是在卫生局规定的时间内领取护士资格证了。注册一般不需要护士资格证
为了忘却
首先,通常情况下是没有不劳而获的,天降馅饼的好事。任何福利都是你显性或隐性付出所取得或提前预支的。因此,不建议护士医疗人员将证书挂靠。其相关原因有以下几点:实行电子化注册后,对注册的审查越来越严格,对于提供虚假电子注册信息的医护人员,将会严肃处理,风险非常大。诚实守信现今被多方机构纳入诚信档案,一着不慎满盘皆输。原则上,卫健委是不允许挂靠证书的,一经发现,可能将被吊销护士执业资格。即使是自己辛辛苦苦考来的证,也会化为泡沫,为之付出的努力都会白费。
伴你安永相伴
考护士证需要的条件有:首先需满足: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的,可以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一、申请参加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当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报名,并提交以下材料:(一)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报名申请表;(二)本人身份证明;(三)近6个月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片3张;(四)本人毕业证书;(五)报考所需的其他材料。二、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和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国务院卫生主管部门规定的健康标准。
暖你小手
(一)获得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护理专业设置评审合格的中等卫生护士学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二)获得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批准的护理专业专科毕业证书。(三)国务院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境外中等或高等医学院校护理专业毕业证书和护士执业执照,其中外国人应当获得中华人民共和国规定的汉语水平考试HSK合格证明,并在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医疗机构中见习3个月以上。其中,对于不同报考学历的考生所要求的工作年限时长不同,具体如下:取得相应专业中专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5年;取得相应专业专科学历,受聘担任护士职务满3年;取得相应专业本科学历或硕士学位,从事本专业技术工作满1年。更多职业教育培训,请查看:-html?utm_campaign=baiduhehuoren
坏人来了怎么办a你眨眼睛萌死他a
回答亲,您好,小编已经为您查询到信息,请查收,口腔护士的证书也就是护士执业资格证和护士执业证书。想合法从事护士职业,必须同时有护士执业资格证书、护士执业证书,两种证书的名称与用途不同,不能混淆。护士执业资格证获取方式是:需要参加全国组织的统一考试中拿取。护士执业资格考试实行全国统一组织、统一考试时间、统一考试大纲、统一考试命题、统一合格标准的考试制度,原则上每年进行一次。一次考试通过两个科目为考试成绩合格。申请护士执业注册,应当具备下列条件: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在中等职业学校、高等学校完成教育部和卫生部规定的普通全日制3年以上的护理、助产专业课程学习,包括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并取得相应学历证书;通过卫生部组织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符合本办法第六条规定的健康标准。无精神病史;无色盲、色弱、双耳听力障碍;无影响履行护理职责的疾病、残疾或者功能障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