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级会计需要转回自己省吗

在不疯狂我们就老了在不老我们就疯狂了
  • 回答数

    7

  • 浏览数

    14810

首页> 会计职称> 初级会计需要转回自己省吗

7个回答默认排序
  • 默认排序
  • 按时间排序

说分手的前一秒我还爱你

已采纳

明白请采纳吧。当然要了。 一起告诉你怎么转入上海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注册登记制度;持证人员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办理调转手续;持证人员的学历或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等内容发生变更的,可以办理从业档案信息变更。本窗口向公众介绍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的有关规定,使持证人员了解注册、变更、调转需要提交哪些材料?如何办理相关手续?同时,本窗口附有《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格式及填表说明,此表可作为正式表格使用,持证人员下载此表并按说明的要求填制后,在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时,将其连同其他材料一并交有关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一)持证人员下载此表格并按填表说明的要求填写,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二)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持相关材料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指定的受理场所办理相关事项。  (三)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对提交的材料审核确认后,办理相关手续。《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实施办法》(沪财会[2005]40号)规定:  (一)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该证明应载明本人工作单位名称、单位地址、单位税务登记证号、主管税务机关名称等,并加盖单位公章。下同),向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注册登记。   (二)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备案。该持证人员重新从事会计工作,应当按本办法第十八条规定办理注册登记。  (三)持证人员在本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当自离开原工作单位之日起90日内,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向调入单位所属会计从业管理部门办理调转登记。  (四)持有非本市颁发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调入本市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调转登记表,向本市调入单位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五)持证人员调往本市以外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调转登记表,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及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及时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出手续;并自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入单位开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和调转登记表,向调入单位所在地区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调入手续。  (六)持证人员学历(学位)、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奖惩情况等需要变更的,可以持相关证明材料,向所属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办理变更登记。上海市财政局,各区、县财政局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管理。    (一)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税务登记在市级税务机关的,由上海市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  上海市财政局监督检查局(地址:陆家浜路1060号3楼,邮编:200011,电话:63770882);  (二)上海市财会管理中心(地址:陆家浜路1054号,邮编:200011,电话:63185588)。  (三)与单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且工作单位按税务登记关系在各区、县税务机关或人员经费财政拨付关系属各区、县级财政的,或者与单位不存在任用(聘用)关系的申请人按户口(居住)所在地申请的,由各区县财政局指定的受理场所受理,具体为:区、县财政局 指定的受理场所 地址 邮编 电话 浦东新区财政局 浦东新区财政局 合欢路2号 200135 68542222-88916 长宁区财政局 长宁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茅台路476-1号 200050 52065656 徐汇区财政局 徐汇区财政培训中心 建国西路652号 200030 64718058 黄浦区财政局 黄浦区会计事务管理中心 四川中路49号 200001 63529744 闸北区财政局 闸北区财政局 天目中路383号 200070 63179911 静安区财政局 静安区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陕西北路1058号 200040 62278881 杨浦区财政局 杨浦区财政局 凤城四村8号(近黄兴路抚顺路口) 200093 65018811 虹口区财政局 虹口区会计管理中心 飞虹路380号 200086 25658819 卢湾区财政局 卢湾区财务会计管理服务中心 斜土路222号 200020 63262020 普陀区财政局 普陀区财政局 北石路631号 200333 52564588 金山区财政局 金山区财政局 朱泾镇人民路39号 201500 57334778 松江区财政局 松江区财政局 谷阳北路321号 201600 57810007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区财政局 青浦镇城中西路38号 201700 59734849 闵行区财政局 闵行区证照办理中心 莘建东路201号 201100 34120853 嘉定区财政局 嘉定区财政局 仓场路3333号 201800 69985327 宝山区财政局 宝山区财政局 友谊支路238号 201900 66785177 奉贤区财政局 奉贤区财务会计管理中心 解放东路488号 201400 33611053 崇明县财政局 崇明县财政局 崇明人民路60号 202150 69613740 样表或说明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注册、变更、调转登记表填表说明     1.请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或墨水笔填写。  2.表头“编号”由主管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按顺序填写。  3.持证人员办理注册(备案)登记情况的,填写“基础信息”和“注册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1)从事会计岗位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  ①会计机构负责人(会计主管人员)岗位;  ②出纳岗位;  ③稽核岗位;  ④资本、基金核算岗位;  ⑤收入、支出、债权债务核算岗位;  ⑥工资核算、成本费用核算、财务成果核算岗位;  ⑦财产物资的收发、增减核算岗位;  ⑧总账岗位;  ⑨财务会计报告编制岗位;  ⑩会计机构内会计档案管理岗位。  (2)从事会计工作时间栏填写从事会计工作的时间,以下两种情况之一的人员填写最初从事会计工作时间:  ①在1990年以前从事过会计工作;  ②2002年以前持有有效的会计证或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且在持证期间从事过会计工作。  (3)离岗备案登记栏中“原单位名称”填写离岗时的工作单位名称。  4.持证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情况的,填写“基础信息”和“变更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两份,本人持一份,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1)学历(位)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①初中及以下;②高中;③中专;④大专;⑤本科;⑥硕士;⑦博士。其中:  ①博士和硕士指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专业毕业的博士和硕士研究生;  ②本科和大专指正规全日制院校本科、专科毕业或国家教育部门承认的“自学考试”及“五大”本科、专科各专业毕业的学历;  ③高中包括普通高中,职业高中、技工学校等毕业学历。  (2)专业栏在以下选填项中任选一项:①会计学;②会计电算化;③注册会计师专门化;④审计;⑤财务管理;⑥理财学;⑦其它。其中:  ①专业是指最高学历(位)所对应的专业;  ②其他是指除表中所列的前6项专业以外的专业。  (3)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栏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  ①既有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又有其他类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也必须选填此栏;  ②在取得方式中,评审是指1992年7月30日以前通过评审取得的;考试是指1992年以后通过参加全国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取得的;考评是指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后再通过评审取得的,如果评审以后又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证书的,应选填考试。  (4)会计行政职务在选填项中任选一项,其中:  ①会计机构负责人是指单独设置会计机构的经济组织中所配备的会计机构的负责人员;  ②会计主管人员是指未单位设置会计机构条件的单位,在本单位的有关机构中所配备的主管本单位财务会计工作的人员;或者在办理本单位财务会计业务的专职人员中指定的主管人员。  (5)其他变更是指《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中其他相关信息发生的变更。  5.持证人员在本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情况”栏目。其中单位税务登记号、单位电话、单位地址、邮编和经济类型等栏填写调入单位,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审核栏不必填写。表格一式二份,本人持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部门留存一份。  6.持证人员跨省市调转工作单位,且继续从事会计工作的,应填写“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情况”栏目。表格一式三份,本人持一份,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留存一份。  7.持证人员在办理注册或调转登记时,如有相关信息发生变更,可同时填写“变更登记情况”栏目或《上海市会计从业资格信息登记表》,办理变更登记。  8.本人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必须在“本人签名”处签名。申请人委托代理人办理注册、变更、调转登记的,代理人须在“经办人签名”处签字。  9.持证人员办理注册、调转登记时,需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证明。持证人员办理变更登记时,需提供相关材料的复印件,并携带原件,以便核对。相关材料应统一使用A4纸张,复印件要求申请人注明“此复印件与原件内容一致”并签字确认或加盖工作单位公章。

116评论

习惯你满足的眼神

需要到会计证所在地报名参加初级职称考试的,若在外地报名,那么需要将会计证调转入外地才可以报名。

59评论

溺死深海只为你

不需要啊,是会计从业资格证的注册地哦。你可以登陆会计网看看报名相关需要的,因为他有特定表格的。最近几年初级很好考的,所以你要加油了,祝你考个好成绩哈……

70评论

你久居我心海好吗

不可以异地报考。  会计从业资格证实行属地原则,跨省市报名的考生,应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调转手续,才能参加当地的初级会计职称考试  即:只要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到报考当地即可。具体操作流程如下:  跨省调出: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往省以外地区的人员应当由持证人员或委托代理人向属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申请调出时,应提供下列资料:  (一)出具填写准确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一式三份。  (二)向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供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  (三)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  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受理申请后,应当核对持证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并登录“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审核其基础信息和继续教育情况。  持证人员未按规定完成以前年度继续教育的,需在调出地补齐后,方可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调转手续。持证人员未完成当年继续教育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当在其调转登记表中予以注明,持证人员调转后,须参加调入地当年继续教育。 持证人员调出材料符合要求的,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打印其基础信息表供持证人员核对确认。持证人员发现基础信息有误或有变更事项的,由本人提供相关证明,经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审核后,依照《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26号)予以办理更正或变更。  持证人员对其基础信息和调转登记表内容进行确认后,在基础信息表、调转登记表上签字。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调转登记表上加盖公章,经办人签字并注明联系电话和时间,并在从业资格证书“注册、变更、调转记录”页内打印调转记录。  持证人员应持调转登记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以及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要求的其它手续,于办理调出手续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手续。  持证人员的电子信息被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接收或退回前,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的须向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提出撤销调转原因的书面说明,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可依持证人员申请撤销调转。  持证人员因故未能调出的或被退回的,应于退回之日起90日内到原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转核销。如仍需调转的应重新办理相关手续。  跨省调入:  从省以外地区调入本省的持证人员应在调出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上传电子信息成功之日起90日内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办理调入。申请调入时,应持调入申请表、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原件、有效证件(身份证、军人证、护照)原件和复印件、原发证机关办理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从业资格调转登记表》、调入单位接收证明(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法人代码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或户口所在地居委会出具的证明),到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申请办理调入。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在办理调入手续时,应核对持证人员的相关材料和全国调转平台上的电子信息,确认无误后及时将其导入本省会计人员信息管理系统。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应拒绝调入,同时注明退回原因。作出拒绝调入决定的,应当场告知持证人员;不能当场告知的,应在10个工作日(遇节假日顺延)内以适当方式通知持证人员。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对拒绝调入人员信息在全国调转平台上作退回处理并注明退回原因。  (一)不符合财政部《会计从业资格管理办法》规定的。  (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调转登记表所列信息与全国调转平台上管理系统电子信息不符的。  (三)自调出之日起超过90日的。  (四)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  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与调入地已有持证人员证书档案号(身份证号)重复的,应依法到相应行政机关变更身份证号和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后,重新办理调转手续。  调入地会计从业资格管理机构发现持证人员信息在财政部调转平台、财政专网查询系统、调出地调转记录中不存在的,可认定其所持证书为虚假证书,应予以当场没收其证书并开具相应凭证。

114评论

X没蜡笔的小新cX没感动的超人c

初级会计可以跨省报名。初级会计报名与考试地点要求:点击测试我适不适合学会计(一)符合报名条件的在职在岗人员按属地化原则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符合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在其户籍所在地或居住地报名。(二)符合报名条件的香港、澳门和台湾居民,按照就近方便原则在内地报名。有工作单位,在其工作单位所在地报名为在校学生,在其学籍所在地报名。(三)所有报名参加考试人员,均在其报名所在地参加考试。初级会计报名条件:(一)报名参加会计资格考试的人员,应具备下列基本条件:1、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等法律法规。2、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无严重违反财经纪律的行为。3、热爱会计工作,具备相应的会计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二)报名参加初级资格考试的人员,除具备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国家教育部门认可的高中毕业(含高中、中专、职高和技校)及以上学历。想要了解更多关于异地报名会计的相关信息,推荐选择恒企教育。恒企教育扮演职业教育培训行业资源的整合者,不管是会计行业、IT行业、设计行业,还是其他新型行业和领域,恒企必须立足于整合资源,把产业资源、国家资源、社会资源和恒企自身的资源整合起来,将教育引申到每一个有关联的产业,恒企教育励志要做这个行业资源的集大成者。

104评论

除了你我一无所有

会计从业资格证需要调转到你工作地,初级会计证不需要调转的。

31评论

贱人你不配

是跟着你的会计上岗证所在地,不是户籍所在地。你的会计上岗证挂靠在哪里,就在哪里考。

7评论

相关问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