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暖了夏天凉了海丢了少年失了心
可以。明确企事业单位中在相应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副高级及以上高级专家,确因工作需要、身体能坚持正常工作,且属于六种急需紧缺情形的,可以申请延退。为调动企事业单位及高级专家干事创业的积极性,山东放宽高级专家延迟退休条件限制。今年以来,已为中央驻鲁和山东企事业单位107名高级专家办理延退手续,较去年同期增长182%。其中,二级岗专家50名、三级岗专家39名,占比分别提高至36%、47%。
天下之大我只要他
山东职称评定2021新规:根据《山东省职称评审管理服务实施办法》(鲁人社规〔2021〕1号)申报范围和条件:申报范围:1、凡在我省各类企业、事业单位(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除外)、社会团体、个体经济组织等用人单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与用人单位确定了人员劳动(聘用)关系的专业技术人才以及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自由职业者,均可按规定的标准条件申报评审相应的职称。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的专业技术人才按照属地原则可以由所在地的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人事代理机构推荐上报。自由职业者可以由人事代理机构或者所在社区、乡镇(街道)人力资源社会保障服务机构履行审核、公示、上报等程序。各设区的市应当结合本地实际,进一步明确非公有制经济组织、自由职业者等申报渠道。2、在我省就业的港澳台专业技术人才,以及持有外国人永久居留证或海外高层次人才居住证的外籍人员,参加我省职称申报评审须符合相应职称系列(专业)的标准条件,可以不受原职称资格限制。3、中央驻鲁单位和外省委托我省评审高级职称的,须经有权限的部门开具委托函。中央驻鲁单位委托函办理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简化中央驻鲁单位高级职称委托评审手续的通知》(鲁人社字〔2019〕163号)规定执行。4、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人员、离退休人员不得参加职称申报评审。5、高层次人才、博士后、基层人才、援疆援藏援青人才、扶贫协作人才、复合型人才、事业单位创新创业科研人员、一线疫情防控人员等有特殊政策的,按其规定执行。申报评审条件:1、我省已完成标准条件修订的职称系列(专业),按照新的标准条件执行,标准条件应当在“山东省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服务平台”发布。未完成修订的,仍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执行。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按照《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加快推进职称标准条件制定修订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鲁人社字〔2018〕307号)要求,加快推进标准条件修订工作。2、技工院校中级工班、高级工班、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可以分别按相当于中专、大专、本科学历申报评审相应专业职称。3、进一步加强高技能人才与专业技术人才职业发展贯通,实现贯通的职称系列,符合条件的高技能人才可以参加相应系列职称评审。4、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相关规定,完成要求的继续教育学时。申报职称评审时应提供近5年以来的继续教育情况。以上内容参考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2021年度职称评审工作的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