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ps上岗证和执业药师

就像买不起我心爱的衬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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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路坚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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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是药点里上班的,必须要考个药学上岗证,每年在药监局考试.6 -7月份考试.当然其中要通知培训.一般在药点工作考个这个就可以了,不过在里面任职就要有什么毕业证什么的.GSP呢是检查药的规范,管理的.其中有要检查在药店里的人员是否有上岗证上岗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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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个例子举个比方

职业资格证书:4级中级技能 (医药商品购销员上岗证)东华教育-劳动局批复的国家级职业技能鉴定所专门办理医药商品购销员上岗证,7天拿证。办证时需带上身份证复印件和两张照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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望着大海念闺蜜望着星空思姐妹

所谓的上岗证其实也就是GSP岗前培训证,一般由药监局的培训部门主办。每一个药品从业人员上岗之前都要提前报名培训考试的,一般培训一天,当天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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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出发

GSP是《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英文缩写,是药品经营企业统一的质量管理准则。药品经营企业应在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规定的时间内达到GSP要求,并通过认证取得认证证书。 GSP是英文Good Supply Practice的缩写,意即良好供应规范,是控制医药商品流通环节所有可能发生质量事故的因素从而防止质量事故发生的一整套管理程序,医药商品在其生产、经营和销售的全过程中,由于内外因素作用,随时都有可能发生质量问题,必须在所有这些环节上采取严格措施,才能从根本上保证医药商品质量。因此,许多国家制定了一系列法规来保证药品质量,在实验室阶段实行GLP,新药临床阶段实行GCP,在医药商品使用过程中实施GUP,GSP是这一系列控制中十分重要的一环。而GSP上岗证是零售药店销售员必须在办理后才能上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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凹凸曼小乖受

执业药师担任质管员,还需考“GSP质量管理员”上岗证吗? 答:执业药师担任质管、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考上岗证。1、《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依据是什么?答:制定《规范》的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件》。2、《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适用范围是什么?答:《规范》中第三条已明确,除药品经营企业外,药品生产企业销售药品、药品流通过程中其他涉及储存与运输药品的,也应符合《规范》要求。3、企业的认证申请资料或现场检查中发现有弄虚作假的行为该如何处理?答:如发现企业存在虚假行为,可直接判定该企业不符合本规范的要求。4、质量管理体系内审应多久进行一次?答:企业质量管理体系的内审一般分为定期内审(建议每年度进行一次)和有因内审(即关键要素发生重大变化,包括:重大政策出台、企业股权变动、仓库变更、增加经营范围、因药品质量原因发生质量事故等情况)。企业应根据规范和企业有关制度要求开展内审。5、企业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质量负责人能否由同一人担任?答:不能。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法定代表人、企业负责人可为同一人,但质量负责人必须单独设置,不得兼职其他岗位,保证相互监督和制约。6、质量负责人能否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答:批发、零售连锁企业总部的质量负责人不得兼任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7、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是否必须设置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管员、验收员这三个岗位?答:是的。但小型企业的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可兼任质管员。8、委托药品现代物流企业存储药品的企业,质量管理部门是否还需设验收员的岗位?答:如企业在经营过程中有发生直调行为的,必须由本企业验收员负责直调的验收工作或者委托验收。9、具有特殊管理药品经营范围的企业,是否需设置两名验收员?答:特殊管理药品要求双人验收,故须设一名验收员,一名验收复核员。10、在新规范中对质量管理员资格要求中“相关专业”指的是哪些专业?答:“相关专业”指的是条款中所叙述的“药学或者医学、生物、化学”等专业。验收员、养护员、采购员的专业要求同上。11、新规范要求直接收购地产中药材的,验收人员应具有中药学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执业中药师是否属于中药学相关中级职称?答:执业中药师不属于中药学中级职称。12、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应在职在岗,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其他业务工作具体是指哪些?答:其他业务工作指采购、销售、储存、运输、信息、财务等,不属于企业质量负责人、质量管理部门负责人、质量管理员、验收员岗位职责的工作。13、有中药饮片经营范围的药品批发企业是不是一定要配备一名中药学的执业药师呢?答:经营中药饮片及中药材(收购)的批发企业没有要求一定要配备一名执业中药师。14、请问中药士是否是属于药学初级专业技术职称,能不能做药品验收员?答:中药士不属于初级职称。15、执业药师担任质管员、还需要考“GSP质量管理员”上岗证吗?答:执业药师担任质管、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考上岗证。16、企业与外省药品经营企业发生业务时,对方的购销员未能提供上岗证明。答:购销人员的上岗证明按企业所在省份的具体要求执行。17、原来已取得上岗证的四大员,如调整至其他岗位,是否需要重新考上岗证?答:具体看上岗证类型及现任岗位的要求。如具有质管员上岗证的可担任验收、养护、仓储等岗位,不需重新考上岗证。验收员上岗证可用作养护、仓储岗位;养护员上岗证可用作仓储岗位。18、验收员可否作为收货、放货人员?若仓管员收货,告知验收员验收,验收员验收完又通知仓管员放货,实际操作感觉有点繁琐,能否收货,验收,放货均由验收员完成,这样算是兼其它业务吗?答:验收员属于质量管理部门人员,收货员属于仓储部人员,条款已明确验收员不得兼职其他业务工作。19、2012年《广东省批发企业检查条款》(试行)里有一项“企业应设置与经营规模相适应的药品验收、养护等组织,并在业务上应接受质量管理机构的监督指导。”但现在广东省药品批发企业认证现场检查项目中没有再提及这一点,请问现在是否对验收、养护人员数量就不再有要求了?还需不需要小型企业设置验收员、养护员;大中型企业设置验收、养护组了?答:按照新版检查项目01301项(批发)规定,企业应根据本公司经营情况设置相应的组织机构或岗位、与本企业的经营情况、规模相适应。并没有要求大中型企业一定要设置验收、养护组。20、关于组织机构图,请问可否在业务部下设采购组和销售组;在储运部下设运输组?答:可以。21、具有疫苗经营范围的,要求有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质量管理和验收工作,请问这两名人员是否可以由质量管理人员兼任?答:不可以;但这两名符合条件的专业技术人员负责疫苗的验收和养护工作,也可以负责企业经营的其他品种验收和养护工作。22、如何理解“岗位培训”和“继续培训”?答:岗前培训是指上岗前必须接受培训,符合岗位要求后方可上岗履行职责。继续培训是指在岗位任职期间应当定期接受的培训,符合岗位要求的,方可继续从事岗位工作。23、健康档案包括哪些内容?答:企业应建立健康检查档案,包括检查时间、地点、应检人员,检查结果,不合格人员的处理情况,原始体检表等内容。24、“患有传染病或者其他可能污染药品的疾病”是指哪些疾病?答:疾病包括痢疾、伤寒、甲型病毒肝炎、戊型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传染病以及活动性肺结核、化脓性皮肤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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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爱的人你可好

理应不会被罚款!应该我老婆以前也做个没证卖药的工作!!!干了很长时间!还有你QQ号是多少金姓字辈用QQ来聊!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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就算痛心又如何

是这样:质量负责人是药店、医药公司必须有的一个职位,对于这个职位的要求中包括有“执业药师”证的,同时应有一定的工作经验,并经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批准的;至于说“GSP”证书是药店、医药公司向上级主管部门申报,并通过质量体系认证的证明。 两样都是准入资格。质量负责人只要是没有变更都是固定的,GSP是医药公司两年复查一次!申请质量负责人与GSP到当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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