护士资格证能在上海积分吗

九年深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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见不得你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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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积分落户基础指标及分值参考:基础指标包含年龄、教育背景、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等指标。

一年龄

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

二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三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

专业技术职称和技能等级指标最高分值140分,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五级,积15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四级,积3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积6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

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一级或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积140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目录、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统一向社会公布。

四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并按照国家和上海市相关规定按月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每满1年积3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计算在上海市工作及缴纳职工社会保险年限的依据。

上海积分落户加分指标及分值参考:

加分指标包括紧缺急需专业、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远郊重点区域、全日制应届毕业生、表彰奖励、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等指标。

一紧缺急需专业

持证人所学专业属于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且工作岗位与所学专业一致的,积30分。

上海市紧缺急需专业目录,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会同相关部门制定后向社会公布。

二投资纳税或带动本地就业

持证人在上海市投资创办的企业,按照个人的投资份额计算,最近连续3年平均每年纳税额在10万元及以上或平均每年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在10人及以上,每纳税10万元或每聘用上海市户籍人员10人积10分,最高100分。

三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指标最高分值10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80%低于1倍的,积25分。

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1倍低于2倍的,积50分。

持证人最近连续3年在上海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费基数等于以及高于上海市上年度职工社会平均工资2倍的,积100分。

持证人因未正常缴纳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费而补缴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与个人所得税缴费基数不能合理对应的、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单位与签订劳动聘用合同单位不一致的,不作为本项的积分依据。

四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特定的公共服务领域就业,每满1年积4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

五远郊重点区域

持证人在上海市重点发展的远郊区域工作并居住,每满1年积2分,满5年后开始计入总积分,最高分值20分。

六全日制应届毕业生

持证人为全日制应届高校大学毕业生,积10分。

七表彰奖励

持证人在上海市工作期间获得的表彰奖励可积分,最高分值110分。本项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专项性表彰奖励,积30分。

持证人获得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综合性表彰奖励,积60分。

持证人获得省部级及以上表彰奖励,积110分。

上海市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表彰奖励项目目录,按照市人民批准并公布的表彰奖励目录执行。

八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

持证人配偶为上海市户籍人员,结婚每满1年积4分,最高分值40分。

上海积分落户制度:减分指标及分值

减分指标包括提供虚假材料、行政拘留记录和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等指标。


一申请积分时提供虚假材料

持证人3年内有提供身份、学历、就业、职称职业资格、婚姻、表彰奖励等方面虚假材料的,每次扣减150分。

二行政拘留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行政拘留记录的,每条扣减50分。

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

持证人5年内有一般刑事犯罪记录的,每条扣减150分。

第九条一票否决指标

持证人有违反国家及上海市计划生育政策规定行为记录或严重刑事犯罪记录的,取消申请积分资格。

持证人申请积分的,应当根据《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提供的相应的证明材料。委托其单位到人才服务中心办理。

人才服务中心受理后,应当将积分材料转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核。审核属实的,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应当在20个工作日内按照《居住证》积分指标体系时进行积分,并告知申请人积分情况。

扩展资料:

上海积分落户适用对象:在上海市工作、居住,持有《上海市居住证》,并参加上海市职工社会保险的境内来沪人员。

办理地点:

张杨路19号、张东路1158号3号楼二楼受理大厅、康桥镇康桥路1100号、浦东南路379号金穗大厦18楼E座、川沙新镇新川路540号、新金桥路201号现代通信大厦701室、浦东新区环湖西一路99号主楼一楼

办理时间:

工作日9:00-11:3013:00-16:30 

申请材料:

积分申请表,单位人事专员介绍信、身份证,申请人有效期内的《上海市居住证》,持证人有效身份证件,持证人户籍证明,一年期及以上的劳动(聘用)合同,单位营业执照。  

参考资料:

上海社保查询网-2022年上海积分落户制度细则

上海网-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核定

百度百科-《上海市居住证办法》

23评论

无赖滚远点老占我便宜你说我无赖说明你跟我熟

可以的加分的
第一、申请人最近半年社保的缴存基数不低于上海市月均工资标准;
第二、需要提供房地产经纪人证的《资格考试合格人员登记表》;
第三、人才服务中心会去调取申请人的人事档案,因此自己要清楚自己的人事档案所在地信息。
参考政策依据
《上海市居住证办法》(2022年11月27日上海市人民令第58号公布)。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沪府发〔2022〕98号)。
《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实施细则》(沪人社规〔2022〕43号)。
如何积满120分
上海市总积分标准分值为120分,房地产经纪人职业资格证书作为中级职称积100分+年龄积分20~30分,轻松达到120分;
根据《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第六条:1、年龄指标最高分值30分。持证人年龄在56-60周岁,积5分;年龄每减少1岁,积分增加2分。我们学员大部分在25~40岁之间,就能积30分;2、持证人取得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二级、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或相当于中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积100分,房地产经纪人属于中级职称。
120积分的作用
享受上海市相应的公共服务待遇:1、子女享受义务教育,优先于没有积分的外地户口人员上对口的公立幼儿园,小学和初中,和上海户籍考生一样参加上海中考高考,同等录取待遇,如果没有积分其子女是无法参加上海的中考和高考的,一般到初二时就需要回户籍所在地读书或者去读国际学校;2、子女及配偶可以参加上海市的社会医疗险,3、积分满7年可以申请转上海户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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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王女痞

摘要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有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在上海可以积分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咨询记录·回答于2022-11-06有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在上海可以积分吗?你好,很高兴为你解答,有了家庭教育指导师证书在上海可以积分的,希望我的回答对你有帮助能积多少分你好,可以积10分

27评论

拥抱你靠近你

可以算积分。
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证书且专业、工种与所聘岗位相符,可获得积分。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需要注册的,注册后给予加分。
但是要注意在外省市工作期间取得的职业资格、技能证书,需要通过上海复评,才能积分。上海工作,但是外地的证书,不能积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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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走了我放了

成人教育的学历在上海可以办积分。以成人高等学历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参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条第二点,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上海市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1、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证书。以高等教育自学考试、成人高等学历、网络高等学历教育毕业证书申请积分的,需提供毕业生登记表、成绩单等学籍材料,或其他可以证明其教育经历的相关材料。

2、持证人按照国家规定经统一考试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和专业技术类职业资格证书(注册类的须在注册有效期内);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按照国家规定经评审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证书;或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取得的与所聘岗位相符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等级证书。

在外省市工作期间获得的技能类国家职业资格三级及以上证书,通过本市技能核验的,视同在本市获得。

3、持证人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证明(缴费基数和年限由社保提供,个人免于提供)以及最近6个月个人所得税纳税证明。

4、持证人在本市投资企业的验资报告、工商档案机读材料、最近连续3年在本市的纳税明细或最近连续3年聘用本市户籍人员数(须由所聘单位为其连续在本市缴纳职工社会保险6个月以上且申请当月仍在所聘单位)。

5、持证人在本市工作期间获得的部、委、办、局等市级机关及以上表彰奖励证书。持证人申请表彰奖励加分的,由表彰奖励主办单位向市评比达标表彰工作协调小组办公室备案后可获得加分。

6、持证人配偶为本市户籍的,提供结婚证、配偶身份证、配偶户口簿。

7、其他需要的相关材料。


扩展资料

参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第六条第二点,教育背景。

教育背景指标最高分值110分,持证人按照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规定取得的被国家认可的国内外学历学位,可获得积分。具体积分标准如下:

1、持证人取得大专(高职)学历,积50分。

2、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积60分。

3、持证人取得大学本科学历和学士学位,积90分。

4、持证人取得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00分。

5、持证人取得博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积110分。

参照《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第十四条,积分申请材料。持证人和受委托的用人单位须提交的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包括:

1、持证人有效期内的《居住证》;

2、《上海市居住证积分申请表》;

3、劳动(聘用)合同;

4、承诺无违反国家和本市计划生育政策的材料;

5、承诺无违法犯罪记录的材料;

6、单位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登记证、社团法人或民办非企业法人证书等)及组织机构代码证书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书和磁卡。除上述积分申请基本材料外,持证人还应当提供与《居住证》积分指标项目对应的材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实施细则

参考资料来源:上海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上海市居住证积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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