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只是一个备胎
一、学校简介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地处美丽富饶的东方第一城佳木斯市,建于1980年9月。2000年2月经省政府批准为“省部级重点中专学校”。2004年3月经国家教育部批准为“国家级重点中等职业学校”。黑龙江省林业卫生学校是全省十六所卫生类中等职业学校中首批三所晋升为“国家级重点中职学校”之一。学校设有涉外护理学科、护理学科、全科医学学科、口腔医学学科、基础学科、普通学科、英语学科、网络信息中心、教学仪器设备管理中心等教学一线科室。现有实验室52个,其中多媒体教室4个、微机室7个、语音室3个,电教室可同时播放5套电化教学内容。校外实习基地43个,社区实习基地21个,图书馆藏书2万册(其中电子图书7万册),校内设食堂3个。现有在职教职工300余人,专任教师150余人,研究生、本科生占100%。硕士研究生7名,研修生6名。高级讲师占1%,讲师占43%。学校有省级有关学术会成员7名,省级学科带头人12名,森工系统及校级学科带头人15名。在校学生3786人。近3年来短期培训1190多人。开设专业:普通中职教育开设护理、英语护理、全科医学(卫生保健)、口腔医学、口腔工艺技术五个专业;“3+2”高职开设护理、临床医学2个专业。护理专业、口腔工艺技术专业、卫生保健专业是省级重点专业。成人专、本科开设护理、临床医学、口腔医学3个专业。高职专业学生可通过“立交桥”考试升入普通高等学院本科相应专业继续学习,国家承认第一学历。 学校学生就业率连续三年不断提升。2006年毕业生一次性就业率达3%,护理专业执业资格考试通过率87%,口腔职业资格考试通过率90%。学生就业去向,以广州为中心的珠江三角洲,上海为中心的长江三角洲,京津唐地区等全国各大中城市为多,遍布全国各地。学生入学可与学校签订就业合同,学校负责推荐工作。 二、学校设置的专业特别推荐 孚华德国际护士 国际英语护士一、专业培养目标:主要以国际上最高标准的CGFNS和NCLEX–RN资格认证考试为培养目标,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达到国际标准的护士,在国际领域从事临床护理工作,具有国际专业水准的复合型专业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熟练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及阅读能力,能够在美国和西方发达国家英语环境中从事护理工作。 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或四年。 1.护理专业(高职专科)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能在护理领域从事临床护理、预防保健、护理管理的实用型护理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主要学习相关的人文社会科学知识和基础医学、预防保健、护理学的基本理论知识,接受临床护理技能的基本训练,具有对服务对象实施整体护理及社区健康服务的基本能力。 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 2.临床医学专业(高职专科) 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基层卫生工作所需要的应用型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技能,毕业后能够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对常见病、多发病及地方病的防治、卫生保健、防疫及健康与咨询工作。 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五年。 中专专业 1.护理专业(中专) 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整体护理工作需要的实用型、应用技术型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一定的文化基础知识、专业基本知识和护理职业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中从事临床护理工作。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2.英语护理专业(中专) 一、专业培养目标:主要以国际上最高标准的CGFNS资格认证考试为培养目标,将学生培养成为能够达到国际标准的专业护理人才。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护理专业基本知识和技能,能熟练的分析和解决护理实践中的常见问题。有较强的英语口语及阅读能力,能够在英语环境内从事护理服务。 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注:毕业后在校再学一年国际英语课程。 3.全科医学(卫生保健)(中专) 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基层卫生工作需要的实用型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基础医学、临床医学的基本理论和医疗技能,毕业后能够在医疗卫生机构从事对常见病、多发病及地方病的防治、卫生保健、防疫及健康教育与咨询工作。 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4.口腔医学专业(中专) 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口腔卫生工作需要的实用型、应用技术型的专门人才。 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口腔医学的基本理论及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口腔专科医院从事口腔卫生保健、义齿修复、矫治器制作及简单的口腔疾病治疗工作。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5.口腔工艺技术专业(中专)一、专业培养目标:培养适应口腔卫生工作需要的实用型、应用技术型的专门人才。二、业务培养要求:掌握口腔工艺技术的基本理论和口腔修复职业技能,毕业后能在各级医疗卫生机构、口腔专科医院或义齿加工中心(加工厂)从事义齿修复、矫治器的制作、牙齿整复和整形技术工作。三、修业年限:本专业基本修业年限为三年。 毕业生就业基地 *北京武警人才服务中心(中国护士就业网) *北大深圳医院、深圳南山医院*厦门市中医医院 *北京纵横寰宇信息公司(中国医疗招聘网)*珠海维登国际义齿责任有限公司 *厦门东艺齿研制作中心*北京天拓义齿加工厂 *上海新淮海人力资源有限公司(上海护士网)*上海市东海老年护理医院 *深圳市春龙人才求职市场入学待遇 1、学生可参加省人事管理部门等各级各类技能考试,合格后颁发国家承认的医疗执业资格证书或职业资格证书(上岗证),取得在相应岗位就业资格。护理专业的学生,入学时便可签“定单式”就业合同,毕业三个月内在北京地区和各省会城市三乙级以上的医疗机构安置就业。2、毕业证由省教育厅统一验印颁发。承认为普通中专或大专学历,毕业生享受国家全日制普通毕业生一切待遇。省毕业生调配部门签发就业报到证,具有干部身份。根据教育部教学[2002]15号文件精神“3+2”毕业生可以“立交桥”形式对接普通高等院校及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医类专业专升本,继续深造,提高学历层次。 招生对象及报名方法 (1)应届初中毕业生可在学校报名,参加当年初中升中专考试。报考志愿类别:初中高职(中专)(2)往届初中毕业生持本人身份证或户口簿、初中毕业证到当地招考办(中招科)报名,参加当年初中升中专考试。报考志愿类别:初中高职(中专)(3)未参加中专考试的学生年龄在20周岁以内(1987年9月1日后出生)在全省中专补录前,持有效证件(应届初中毕业证原件、户口簿、初中升高中成绩单(复印件)—需加盖县级以上教委或招生办
贱婊万人捅
佳木斯市2010年执业护士技术资格考试报名通知 各县(市)、区人事局,市直及驻佳中、省直各有关单位: 根据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黑人保函[2009]576号)文件精神,现将我市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考试时间、科目和方式 (一)2010年度全科医学、临床医学(专业代码为027至086以及中药学初级(士)、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02、014、093)、中医护理学初级(师)、中级(专业代码分别为016、100)的各专业“基础知识”、“相关专业知识”、“专业知识”和“专业实践能力”4个科目的考试均采用人机对话的方式进行。其他51个专业的4个科目仍采用纸笔作答方式进行考试。 (二)采用人机对话考试的各专业的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23、29、30日,采用纸笔方式进行考试的各专业考试时间为2010年5月22日和23日。 (三)成绩管理 (1)2010年度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各科目成绩当年有效,不再进行滚动管理。自2011年起,报考该专业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护士执业资格考试。 (2)除护理学(士,专业代码003)以外的其他专业各科目考试成绩实行两年为一个周期的滚动管理办法,在连续两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同一专业4个科目的考试,可取得该专业资格证书。对不同专业(含主亚专业)之间各科目的考试合格成绩,不得作为同一专业合并计算。已参加过卫生专业技术资格部分专业考试的人员,在规定的时限内报名参加剩余科目考试时必须使用原档案号。 (3)对单科考试合格成绩在有效期内,因工作变动等原因,到异地参加本专业剩余科目考试并合格的,由该地区进行数据合成统计,并由当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核发该专业资格证书。 二、报名条件和要求 (一)报名条件: 1、凡符合《黑龙江省人事厅、黑龙江省卫生厅转发卫人发[2000]462号和卫人发[2001]164号文件的通知》(黑人发[2001]150号)中规定的报名条件的人员(附件2),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中选择报考相应级别和专业类别的考试。 2、按照《关于加强城市社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的指导意见》(国人部发[2006]69号)有关规定,凡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的医师、护师,可提前一年参加全国卫生技术中级资格的全科医学、社区护理专业类别的考试。 3、按照《护士条例》,凡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并在教学、综合医院完成8个月以上护理临床实习的毕业生(包括2010年在校毕业生),可报名参加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ⅰ、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护理、助产专业学历; ⅱ、获得省级以上教育和卫生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专科学历; ⅲ、获得国务院教育主管部门认可的普通全日制高等学校护理、助产专业本科以上学历。 考生的报名资格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审核,考试合格者由卫生部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发给考试成绩合格证明,作为申请护士执业注册的有效证明。 4、报名参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各级别考试(护理学初级(士)除外)的人员,其学历取得时间和从事本专业工作年限均截止2009年12月31日。报名条件中有关专业学历或学位的规定,是指国家教育和卫生行政部门认可的正规院校毕业学历或学位。 5、药、护、技初级(士)专业技术人员报名参加初级(师)资格考试的学历和资格应按照中央职称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转发卫生部《卫生技术人员职务试行条例》(职改字[1986]第20号)的有关条件掌握。 6、从2010年度起,《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增加输血技术(初级(师)、专业代码026)和输血技术(中级,专业代码116)专业类别。报名人员可根据本人所从事的专业工作,在《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选择报考相应专业类别。 7、按照《关于做好香港、澳门居民参加内地统一举行的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5]9号)和《关于向台湾居民开放部分专业技术人员资格考试有关问题的通知》(国人部发[2007]78号)要求,做好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参加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相关工作。 (二)报名要求 1、考生申报上一级别工作岗位专业类别应提交下一级别相关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凡报考《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中专业代码为027至091专业的人员,应具有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并在报名时提交相应专业执业医师资格证书。因工作岗位变动,需报考现岗位专业类别的人员,其从事现岗位专业工作时间须满2年。 2、考试报名采用网上报名方式。各单位人事部门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报名时需携带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附件3,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必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已参加过考试的人员,要正确填写原档案号、应报考科目。 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2010年应届毕业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网上报名),网上报名后将考试申报表(3份)及有关材料上报市卫生局医政科备案,由市卫生局上报省卫生行政部门进行审核 3、考生要详细阅读《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附件4)并根据专业目录填写所报考专业及代码。 三、报名时间和程序 为了方便考生、规范考试网上报名程序,进一步防止替考现象的发生,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将在我市实行定点照相、现场填报个人信息。 我市网上报名程序为: 1、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统一到市人才大厦一楼(地址:德祥街外滩人才市场)进行现场照人事考试专用的全新数码防伪照片,并同时在照相处填写个人网上报名信息,上传照片,打印报名表。网上预报名时间: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09年12月25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除了报考护理初级(士)之外的各专业卫生技术资格报名时间:2009年12月15日至2010年1月10日每天8时30分至16时00分(节假日休息)。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网上报名必须由报考人员本人到场,现场采集照片,一律不接收外传照片。如考生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网上报名所产生的后果由考生自负。 2、2009年12月16日至29日,护理初级(士)专业考生网上报名后到市卫生局医政科初审。报考护理初级(士)专业技术资格的考生必须经省卫生行政部门审核备案后,考生才能到人事局考试中心确认。 3、初审合格签章后,全部专业(包括护理初级(士))必须由各单位主管部门统一于2009年12月24日至12月30日,2010年1月5日至11日携带全部材料包括:考生的身份证、毕业证或学位证书原件、职称证书、执业证原件、数码防伪照片三张;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申报表(报名表必须加盖主管部门公章;报考护理初级(士)还须由省卫生行政部门盖章)到市人事局考试中心进行网上预报名的确认(不受理个人报名;不受理无主管部门公章报名),考试中心进行网上报名确认后,考生才正式通过了报名。报名确认地址:市人事局考试中心(外滩人才大厦605房间),联系电话:6103604,准考证打印自2010年4月28日至5月30日,考生可登录中国卫生人才网(或者)自行打印准考证。 四、考场设置 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由省人事考试中心和各地市分别设置考点,县级不设考点和考场。 五、考试收费 根据《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转发国家计委、财政部<关于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通知>的通知》(黑价联字[2001]56号)和省物价局、财政厅《黑龙江省物价局、黑龙江省财政厅关于人事部门资格报名考试收费标准的批复》(黑价联字[2003]94号)文件规定,参加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分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考试两种,报名费均为15元每人,报考初级资格每人每科50元,报考中级资格每人每科70元。 六、考试注意事项 (一)考生报名时间截止,数据库封闭以后,任何人不能补报。 (二)考生应考时必须携带身份证、准考证、两证缺一不准参加考试。 (三)应考人员考试时要携带钢笔或圆珠笔(黑色或蓝色)、2B铅笔、橡皮。 (四)应考人员考试前要认真阅读考场规则,遵守考场纪律,对考试违纪人员要进行严肃处理。 请单位严格按照考试工作计划(附件1)规定的时间要求,按时完成有关工作,确保考试工作顺利实施。 附件:1、2010年度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计划 2、全国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条件 3、2010年度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报名表 4、卫生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专业目录 二〇〇九年十二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