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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谅
从一家医院辞职后但还未找到新的单位,是不可以办理护士执照地点变更的,必须要有工作单位才可以变更。
护士再次注册,必须在前一注册期满前六十日申请办理再次注册,并缴验护理专业中等、专科以上学历证明和执业证书,提交健康检查证明和工作单位任职证明、身份证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1、因身体及健康原因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
2、不在护士工作岗位的;
3、患精神症等疾病不宜从事护理工作的;
4、服刑期间;
5、违反《办法》和《细则》被中止注册期限未满的;
6、违反《办法》和《细则》被取消注册的;
7、违反《办法》和《细则》有关注册规定的;
8、有违反职业道德行为等不宜从事护理工作。
扩展资料:
首次注册护士执业证书需提交的材料:
1、护士首次注册申请表;
2、当年考试成绩单或《护士资格证书》复印件(验原件交复印件);
3、国家承认的护理专业(含助产士专业)学历证明(验原件交复印件);
4、医疗保健机构聘用在护士岗位(不含护士助理或助理护士)的证明;
5、申请人身份证明;
6、拟聘用单位所在地二级以上医院出具的申请人的6个月内的《健康体检表》;
7、近期免冠正面半身彩照一寸1张,二寸1张;
8、考试合格后两年未注册的,还需提交自治区卫生厅指定的医疗机构出具的培训3—6个月并考核合格证明;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护士执业证书
君今安
裴洋作为证人,在国际体育仲裁的法庭上,接受了验血官到底有没有职业资格证的咨询,他介绍了中国法律对护士们的介绍。在中国的法律上,护士如果没有资格证就去工作,这是违法的。
在孙杨的案子上,第一个存在的问题就是护士作为验血官参与IDTM的血检工作,这属不属于她的工作范围内,她只是负责抽了一次血管,其实算不算她的工作范围我们也不知道,除此之外,这件事情还涉嫌到了一个问题,验血官在异地抽血算不算违法呢?如果孙杨案的血检官违法,那中国反机构所聘请的护士在异地抽血的话算不算违法,我们都知道,在国内大型的比赛中,中国反机构都会在各地调护士去执行检测中的抽血工作。
在听证会上,裴洋就被问到了“中国反中心的护士异地采血,是否需要出示执照,是否违反本地法规?”的问题对于这个问题,他的回答是:“不知道”。如果按照他之前的介绍,孙杨案中的血检官涉嫌违法,那么众多为中国反中心服务的护士异地执业也违法了,如果他回答中国反中心的护士不违法,那就无话可说。
这个问题让他的话失去了信任度,他在孙杨听证会上的表现很难说表现的好不好,只能说,孙杨一方从中国法律层面找到了血检官的漏洞,但这里存在太多难以厘清的法律事实,这个证据很难成为攻击血检官资质的有力武器,裴洋作为法学副教授,也没办法解释这中间存在的问题。
所以说,关于护士异地执业的问题,几乎是CAS仲裁委员会所忽略的一个问题。这说明裴洋在庭审上说阐述的事实,并没有很大的信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