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迫使情深
大家都知道15执业药师挂证曝光(详情:药师圈大事件!执业药师挂证15是什么意思)之后,国家怒了,相关部门坐不住了,国家药监局在19日下令彻查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一旦被查到,不仅面临失去工作的风险,事态严重者会受到法律的制裁,那么执业药师挂证被查会受到什么处罚,如下一旦查实执业药师挂证者,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并对外公示。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凡检查发现存在“挂证”行为的执业药师,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进行记录,并予以公示;在上述不良信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通知》还提出,各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综上,执业药师挂证被查会受到一定处罚的,大家一定要遵纪守法,做到真正持证上岗。
莪的幸福必须有你
一旦查实执业药师挂证者,撤销其《执业药师注册证》,在药师注册管理系统进行记录,并对外公示。在不良记录撤销前,不能再次注册执业。要将“挂证”执业药师纳入信用管理“黑名单”,积极探索多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各省级局组织对行政区域内的药品零售企业开展监督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挂证”执业药师的,按严重违反《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情形,撤销其《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配备执业药师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第七十八条规定依法查处,同时,将该企业列入年度重点检查对象,进行跟踪检查或飞行检查。凡检查发现药品零售企业未按规定销售处方药的,依据《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第三十八条规定予以处罚;《通知》还提出,各市(或县)级负责药品监管的部门要结合全国执业药师注册管理信息系统的执业注册信息,提高监督检查针对性和实效性。对于查实药品零售企业存在执业药师“挂证”的,应通报当地医保管理等部门,取消其医保定点资格,形成部门联合惩戒机制。
心里没有阳光
【导读】公安民警也开始查药店了,湖北省公安、药监、医保联合查药店,这是为进一步深入推进“平安荆楚行动”专项行动而展开的工作,公安参与其中,也是为了加强对辖区药店的安全管理工作,保证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公安开始查药店:虽然公安部门不专职检查药店,但在药店检查中的表现也相当专业。检查中,派出所民警详细查阅了药店的药品购销台账,要求药店负责人对药品进货、销售过程进行全程登记,并向药店负责人进行教育引导,提醒和教育药店销售人员要严格落实进门人员体温检测和实名登记制度,严格场所每日清洁消毒制度,严格行业标准化操作流程制度;严禁销售非正规渠道的医疗防疫用品,严禁回收二手防疫用品,严禁销售阶段性禁售药品和保健品。民警强调,群众对于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的需求量依然很大,作为药店,必须坚守职业道德,对全社会负责,不可违法违规销售不合格产品。同时,民警还对药店的消防器材和监控设施进行检查,提醒负责人提高安全防范意识,注意防火、防盗。虽然“平安荆楚行动”是湖北省公安厅在全省开展的围绕保障疫后社会经济恢复,紧盯严打突出违法犯罪、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公共安全隐患排查、保障服务经济发展等方面的大行动,涉及多方面,药店仅仅是其“药”方面的一个组成部分,但公安民警在药店检查中也展现了其专业性。药监联合公安查药店:虽然公安查药店不是新鲜事,但现在公安好像越来越多的介入到药店检查中。安徽省药监局发布了《安徽省药品飞行检查实施办法》(征求意见稿(简称《办法》))指出,必要时,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联合公安机关等有关部门共同开展飞行检查。也就是说,以后药店飞检,来的可能不只有药监部门的工作人员,还可能有公安机关的警察、检察机关的检察官,或者法院的法官等。《办法》还指出,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需要立案查处的,可以直接立案查处,也可以按监管职责指定相应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查处,并跟踪督导查处情况。市、县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组织实施的飞行检查发现违法行为的,应当直接立案查处。飞行检查发现的违法行为涉嫌犯罪的,由负责立案查处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移送公安机关,并抄送同级检察机关。药监部门联合多部门开展药店飞检工作后,一旦发现药店有违法行为,将直接联合办理,立案查处,检察诉讼等可能直接“一条龙服务”。药监局将联合医保局查药店:近日陕西省药监局、医保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开展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中选药品专项检查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按照通知要求,自发文之日起至2020年6月底,涉及中选药品的药品配送企业、相关医疗机构和药品零售企业需要进行自查,对可能影响药品质量和违反医保有关政策情况进行风险评估、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形成自查整改报告,分别报省药监局及相关分局、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局。而从7月开始,为期三个月,省药监局及各分局、省医保局及各市(区)医保局组织将联合对辖区内中选药品开展集中检查。目前,各省市针对药品零售企业的联合检查仍在如火如荼的展开。2020年5月,按照《上海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药品零售企业执业药师“挂证”行为专项整治的通知》和《关于金山区开展“打击欺取医疗保障基金”专项治理的通知》要求,金山区市场监管局联合区医保局就对辖区内零售药房开展了专项检查。本次检查共出动50余人次,组成12个检查组,共检查了22家零售药店,重点对执业药师在职在岗、药品采购与验收、药品储存养护、药品销售管理等内容开展检查。事实上,一些区域多部门联合检查药店去年就开始了,例如,2019年7月15日,阜阳市市场监管部门和医保部门就自5月起,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飞行检查。阜阳市市场监管局共检查药店672家,其中查处13家,责令限期整改154家,撤销《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认证证书》3家,企业主动核减经营范围113家,主动歇业26家,主动注销药店11家,主动注销执业药师190人,而阜阳市医保局,则共检查定点零售药店481家,约谈医保定点药房4家,暂停17家医保定点药店的医保结算协议,解除1家定点医疗机构的医保结算协议。同时,对其他问题线索移交市场监管部门13起查药店的越来越多了:其实,疫情期间,药店作为抗疫“前线哨点”,已经受到了各政府职能部门的“关照”。市场监督管理局、医保局、公安机关、检察院、城管局等都对药店的药品和口罩、酒精等防疫用品质量、是否哄抬物价、是否囤积居奇、是否合规经营等进行频繁的检查,对防疫政策的落实进行严密的监督。仅在疫情期间,类似上述情况已经有太多案例。从案例可以看出,药品零售行业的跨部门联合惩戒、共同打击的长效机制正在建立,而这种联合检查、或其他部门发起查药店行动,可能成为今后的常态。没想到,公安不仅能办案,还能查药店购销台账,能查防疫政策落实情况,能查非法防疫用品,还能查消防器材和监控设施,可以说是又全面又专业。查药店的相关职能部门越来越多了,这对药店的经营管理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在这种密集的监管和检查之下,开药店可能也越来越难了,为了安全地应对检查、健康发展,药店还是要想办法在合法合规经营上下功夫,切记因小失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