往事凄凄
户口迁移,应遵循人户一致和居住地登记的原则。公民迁移,除在本户口管辖区内移居,只作住址变动登记,不作迁出、迁入登记外,凡是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的,均可办理迁出、迁入登记。
一、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单;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书;
退伍、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录用、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二、购房入户的办理
凡在本市购买房屋者须在所在派出所办理购房入户
1、所需证明材料
(1)申请入户的书面报告;
(2)房屋产权证、他项权证或收件收据;
(3)购房人与入户者关系证明、户籍证明(或户口簿)、以及劳动部门出具的失业证(指非农业户口);
(4)未满18周岁者不得单户;
(5)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2、办理程序
购房者申请入户,持以上的有关证明材料到派出所申请,凡被批准购房入户者,到派出所领取
不要总失眠
符合条件的前提下,可以的:在当事人不是户主的前提下,该项是可以委托户主办理的:
1、当事人可以出具捺手印的委托书、本人的户口本、身份证、户口”准迁证“、录取书(迁学入户)、房屋产权登记证、购房合同、原始收据(购房入户)等证件及资料;
2、由户主带上本人的身份证及上述证件及资料,去当事人户口所在地的村(居)委会出具同意户口迁出的证明;
3、再去户口所在地的辖区派出所,书面申请迁出户口后,根据的提示,领取户口迁移证;
4、当事人再带上上述资料及证件,去户口迁入地的辖区派出所申请入户即可。
《中华人户口登记条例》的规定:
第十条公民迁出本户口管辖区,由本人或者户主在迁出前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出登记,领取迁移证件,注销户口。
公民由农村迁往城市,必须持有城市劳动部门的录用证明,学校的录取证明,或者城市户口登记机关的准予迁入的证明,向常住地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办理迁出手续。
公民迁往边防地区,必须经过常住地县、市、市辖区机关批准。
第十三条公民迁移,从到达迁入地的时候起,城市在三日以内,农村在十日以内,由本人或者户主持迁移证件向户口登记机关申报迁入登记,缴销迁移证件。
浊尘蔽目
迁移申报材料:迁移户口申请;接收单位证明;拟迁移户口人员户籍证明及户成员关系证明或公证书;申请人和拟迁移户口人员的身份证或户口本原件留存复印件;房产证原件留存复印件。
一、还应根据不同情况分别提供以下材料:
自建房:土地使用证;土地、规划部门批准建房的有关材料。
购买成套商品住宅:商品房购销上税发票原件留存复印件。
单位租赁给本单位职工使用的公有住房:单位证明;收取房屋租金发票或有关凭证。
二、办理户口迁移所需的证明材料
公民因各种原因需办理户口迁移手续的,应持居民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及与迁移事由相关的证明:
婚迁,持合法的结婚离婚证;
分购、建房迁移,持房卡或住房证明;
出国境注销户口,持有关部门出具的注销户口单;
回国入境落户,持定居证或劳动人事部门核准的录用证明、护照回乡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证件收存收缴证明,回国后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公民入伍注销户口,持入伍书;
退伍、转业落户,持县市兵役机关,县市以上安置办公室发给的登记户口的证明,异地安置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刑满释放、解除人员落户,持释放证、解除书,异地落户的,还须持原户口登记机关出具的注销户口的证明;
大中专学生入学户口迁移,持入学书;
大中专学生分配落户,持派遣证;
录用、招收职工迁移户口,持录用招收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职工调动、辞退等户口迁移,持调动、辞退证明及《调动人员情况登记表》;
收养小孩落户,持收养公证书或《收养证》;
解除收养关系迁移户口,持解除收养关系公证书或《解除收养证》;
离退休人员户口迁移,持离退休证;
与职称、职务、学历、荣誉、工龄、年龄等有关的户口迁移,持相应的证聘书及工龄、年龄证明;
需要凭户口准迁证方可迁移的对象,还须持迁入地县、市机关出具的户口准迁证;
需要经过上级机关批准后方办理的户口迁移,还应提供上级机关的批准文件。
注:由于各地的情况不一样,所以具体规定以当地的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