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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不动产可以纳税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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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人你算个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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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有“注册纳税筹划师”这么个称谓吗??只有注册税务师、注册会计师,呵呵,别上当哦,想从事纳税筹划还是考注册会计师吧,纳税筹划需要会计和税法都相当精通,如果做到了相当精通,肯定前景广阔,听打电话的没用,还是走正规渠道先拿个注册会计师吧,不过这资格可是中国第一难考哦,呵呵,祝你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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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最后只剩下我一人

摘要早上好☀️,三个师不是字儿噢。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1-04三个师是个字吗?早上好☀️,三个师不是字儿噢。三师有以下几层含义: 1、财会里的“三师”:指中级会计师、税务师、注册会计师,会计专业资格考试分为初级资格和中级资格以及高级资格,中级会计师就是中级级别,税务师是指通过全国税务师统一考试,取得《税务师职业资格证书》,同时注册登记、从事涉税鉴证和涉税服务活动的专业技术人员,注册会计师,是指通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考试并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在会计师事务所执业的人员; 2、“三师共管”里的“三师”:指三级医院专科医师、社区家庭医师和健康师,健康师是从事个体和群体从营养和心理两方面健康的检测、分析、评估以及健康咨询、指导和危险因素干预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3、税务局“三师”:指注册会计师证、注册税务师证、律师证,律师资格证是申请律师执业,从事律师职业的资格凭证,注册税务师简称CTA,注册税务师资格考试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 4、现代职业里的“三师”:指会计师,律师,评估师,评估师是指评估机构及其评估专业人员根据委托对不动产、动产、无形资产、企业价值、资产损失或者其他经济权益进行评定、估算,并出具评估报告的专业服务行为的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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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男人我做主

注册税务会计师可以:
  1,能降低纳税人的纳税风险。注册税务师为纳税人涉税事宜,减少纳税程序错误和办税时间,将纳税人的主管人员从纷繁的纳税事务中特别是从税收违法风险中解脱出来,有利于降低办税风险。注册税务师还可以为纳税人选择最佳纳税方案,为纳税人降低税负。特别是在企业初创阶段或进行重大决策时,注册税务师可以利用其税收、会计、法律、企业的知识和技能,为纳税人在降低税负、降低机会成本、取得最大经济效益之间,提供最佳选择方案。
  2,能降低税务机关的征收成本。在税务制度健全的国家,由于法制严密,税务中介服务人员依法优质服务,纳税人、税务人、税务机关之间已形成了相互信任关系,减少了税务违法和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直接,税务实现了在法治轨道中的良循环,因而税务成本很低。、韩国、等发达国家,其税务中介组织机构和从业人员比税务机构的税务人员还多。如果我国能为注册税务师发展创造良好的发展空间,鼓励税务专业人才进入税务行业,可以促进税务行政低成本、高效率运行。
  3,能起到社会公证作用。注册税务师在纳税人与税务机关之间的超然地位,以及公正服务的职业特点,决定了注册税务师可以在其执业过程中为纳税人和社会提供涉税社会公证服务。如注册税务师可以接受纳税人或其他单位和个人的委托,对纳税人的纳税信誉作出评估,并出具证明等。这实际上是担任了中国的公证税务会计。
  4,能推动纳税人主动依法纳税。目前纳税人及时、足额纳税的主动还很欠缺,在这种情况下,仅有税务机关推动是不够的。注册税务师是纳税人纳税的助手和人,他们的服务过程就是税法宣传的过程,特别是注册税务师受托对涉税争议居中调解或复议、诉讼,当事人都会受到深刻的法制教育。注册税务师的出色工作,可以有效地推动纳税人依法纳税。目前注册税务师纳税的面还很小,税务发展的空间还很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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神马都是浮云所以我相信驴

所谓税务执业风险是指注册税务师因在执业过程中未能完成事项或未能履行职责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它主要表现为:其一、因注册税务师未能完成事项,即因违约而产生的违约风险;其二、因失败致使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发生违法成本,从而引起委托人为转移违法损失,向人追诉而产生的失败风险。虽然典型的税务纠纷案例尚未出现,但其潜在的执业风险也将越来越受到业内人士的重视。
  税务风险的成因

  产生税务风险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根本上说,主要来源于委托人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自身和注册税务师的执业环境三个方面。

  (一)委托人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1、委托人委托时的纳税意识。委托是税务的起点,有的委托人纳税意识薄弱,他们不是为了降低税收违法风险,而是为了降低正常税负。在这种情况下,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作为中介人,很难完全深入企业纳税业务各环节,无法完满完成工作。

  2、委托人的合作态度。有的委托人的纳税意识并不差,但不很理解税务工作的特殊,他们虽然签订了税务委托合同,但其在合同中未充分表达意思,比如:减少税务部门寻查的麻烦、减轻财务人员不足的压力、享有注册税务师专家理税的优势等,在诸多的潜在非约定目的的驱使下,他们往往认为可以以一当十,加之缺乏有效的配合,使注册税务师违约风险增加。

  3、委托人的财务核算基础。无论纳税人自行申报,还是由注册税务师受托申报,会计核算均是税务申报的基础。注册税务师受托纳税申报,其前提也是纳税人需提供合格真实的计税资料(会计凭证等)、会计帐薄和会计报表,纳税人的财务核算资料如果不能客观、全面、准确地反映其生产经营的完整情况,申报中出现少缴、多缴税的问题就难以避免,风险也由此产生。

  (二)注册税务师及其机构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1、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税务执业人员的职业道德水平直接影响其工作态度和质量。执业人员是否能遵守税法、客观公正、兢兢业业、认真细致地工作,对税务业务是否能高质量的如期完成,其影响是十分重要的。如果能够坚持原则进行显然可降低执业风险;反之,则可能带来不可挽回的违约或失败风险。

  2、执业人员的专业胜任能力。失败的最主要原因是人员的专业水平不高,能力不足,遇到各种复杂问题无力解决,致使执业质量无法得到保证,执业风险难以控制。

  3、税务机构执业质量控制程度。税务机构自身要有健全的质量控制体系,包括税务的工作规程、工作底稿的编制与审核,注册税务师对助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指导、,重要税务文书的多级复核制等等。税务机构质量控制体系越完备,其税务执业风险就会越小。

  (三)注册税务师执业环境方面产生的风险因素

  名不正言不顺,无法定业务。在《行政许可法》出台后,我国注册税务师名称首先就受到质疑。再看我国注册税务师的主要业务,尽管国家税务先后制定了《税务试行办法》、《税务执业规程》等规范文件,对税务的权利、义务、业务范围等作了规定,但均未明确提出法定业务的概念,到目前为止仅仅提出了可作业务的概念。另外上述法规的效力层次也是个问题。这就为税务执业者留下了很大隐患。一方面,纳税人对税收中的事宜既可以自行办理,也可以委托中介机构代为办理。在此情况下,事务所为了发展业务,要么依靠行政介绍或强行划分业务;要么采取各种办法满足客户要求,为客户争取更多的“利益”。在没有得到明确的法律保护下,这两种方法都有风险。另一方面,事务所进行的很多业务,如弥补亏损审核、企业所得税汇算清缴审核,既可以理解为是税务机关为加强税收征管而采取的办法,也可以理解为是强制,到底如何裁定,没有明确的规定。

  规则缺席,注册税务师各显神通,又无所适从。注册税务师至今没有执业准则。我们知道注册会计师行业有审计准则,它既是执业过程的行动准则,同时是注册会计师的保护伞。只要注册会计师按准则履行了相应的职责,除非已审会计报表出现重大问题,注册会计师一般是不承担过错责任的。但到目前为止,注册税务师行业仍未制定具体的执业准则,执业人员只能根据自己认为正确的工作方法对委托单位进行活动,注册税务师在活动中对委托单位账务进行检查的深度、广度均无规则可循,难免产生一些遗漏。面对日益加强的税收征管和稽查,注册税务师将可能承担因失败而被追究责任的风险。

  严法厉律,业务没有回旋余地。《税收征管法》中,没有漏税、少缴税等概念。在税收征管实践中,无论纳税义务人是有意还是无意,只要不申报或少申报纳税,税务稽查部门一般都认定为偷税。在此情况下,注册税务师没有任何回旋余地,他将可能面对委托人和税务机关的双重责难甚至处罚。

  税法的缺陷和弹,既是机会,更是陷阱。我国目前的税法,在许多环节都不够完善或有弹,在许多方面又赋予税务部门很大的自由裁量权。其不完善的环节吸引着纳税人和一些注册税务师税收筹划的目光,国家对这些不完善的环节又常常以不断发布的文件来修补,当纳税人和注册税务师没有注意到新发布的文件时,便易走向偷税。税法给税收征管部门的自由裁量权,让纳税人有了讨价还价的余地,也给纳税人以侥幸心理,却让注册税务师无所适从一一注册税务师的税务报告不象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报告,在出现判断困难时可出具保留意见的报告。上述税法的两个方面,给注册税务师带来的虽然是一种机会,但更多的是陷阱。

  税务风险的避免

  避免税务风险,是注册税务师及税务师事务所一项的、常年的任务,目前业内尚无公认有效的方法,这里笔者只能提几点看法。

  1、法是一切中介机构执业的基本保障,税务也不例外,加快税务法制建设已刻不容缓。借鉴国际税务先进经验,结合我国国情以及近年来税务发展的经验,制订税务相关法规,真正以法律的形式,将业务范围、执业规范、职业道德以及注册税务师的法律责任等问题确定下来,使从业人员有法可依,名正言顺,放心、大胆地开展业务,不断发展税务事业。

  2、谨慎受理业务,严格订立合同,是避免风险的前提条件。税务师事务所与客户的关系是民事法律关系中的与被关系,依据《合同法》订立委托合同,让客户明确其在委托中的权利和义务,有利于工作的开展。特别对那些不太配合的客户,在合同中详尽列明客户配合的具体要求、应尽的义务、不予配合造成不良后果应承担的责任等,对避免风险有很大的益处。

  3、提高业务素质、保证税务质量是降低风险的首要条件。税务作为一种高层次的智力劳动,需要高素质的复合型人才,他不仅要精通税法,还要熟知会计知识、审计知识、企业知识和其它经济法规,因此,除了资格考试之外,事务所及注册税务师自身应努力通过各种途径,提高税务人员素质,建立一支精通税法、熟悉财务、审计、及通晓法律的税务队伍。

  4、加强事务所内部的质量控制,树立风险意识。事务所要把执业质量控制贯穿于全过程。在业务承接、协议的签订、人员委派、检查、、复核等方面制订切实可行的办法,保证各个环节都能得到有效控制。在业务承接阶段,充分了解客户情况,把握是否应该承接;在具体实施阶段,充分收集税务相关证据,确定客户纳税事项;在完成阶段,对已获税务相关证据,认真评价真实、合法、充分;对重大事项应实行多级复核制度。

  5、积极与税务部门和委托人沟通。沟通可使客户了解税务行业的特点,同时也可让注册税务师更深入的了解客户。沟通可使税务部门了解注册税务师的工作内容和方法,也可让注册税务师获取税务方面的新规定、新动态,从而与税务部门增进相互理解,最终达成共识,消除摩擦,争取得到支持,避免误入陷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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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唤我孤独

《中华人发票办法》第三十四条规定:“单位和个人从中国境外取得的与纳税有关的发票或者凭证,税务机关在纳税时有疑义的;

可以要求其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经税务机关审核认可后,方可作为记账核算的凭证。”根据这一规定,验证国外发票的真实需提供境外公证机构或者注册会计师的确认证明。

扩展资料

纳税人有下列行为不得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向消费者个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货物或者应税劳务适用免税规定的;小规模纳税人货物或者应税劳务的;报关出口的货物;在境外应税劳务;将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将货物用于集体福利和个人福利;将货物无偿赠送他人;提供非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不动产。向小规模纳税人应税项目可以不开具专用发票。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发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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