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夢里有腥
1、医师需具有副高以上医学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并在该技术职务上连续任职工作2年以上的执业医师。2、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与第二或第三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签订医师执业的相关协议。3、申请多点执业所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应当与在第一执业地点从事的执业类别和执业范围一致。4、以上是2022年广东医师多点执业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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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业医师注册有效期是两年。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医师执业活动,加强医师队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制定本办法。第二条医师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后,方可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活动。执业类别是指临床、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和中西医结合)、口腔、公共卫生。未经注册取得《医师执业证书》者,不得从事医疗、预防、保健活动。
刺骨风吹
深圳医疗卫生改革再有新举措。记者日前从深圳市卫生计生委获悉,本月广东省卫计委已批复同意深圳市卫计委提出的推动医师执业区域注册、完善契约管理和诚信执业制度、加强行业自我管理的措施,未来,在全面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和健全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新制度上,深圳将在广东省内先行先试。 放开医师执业地点限制 据悉,根据《市卫生计生委关于印发医师执业注册和管理方式改革实施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计划,自2015年7月1日起,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临床、口腔、中医、公共卫生类医师(含执业助理医师,以及取得深圳市核发的《港澳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或《台湾医师短期行医执业证书》,且上述证书在执业有效期内的香港、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地区永久居民),可以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以下简称医疗卫生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市、区两级卫生行政部门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中规定的管辖范围以及注册条件,为医师办理注册。 此外,多点执业变行政审批为契约管理也是亮点之一。市卫计委表示,深圳市拟全面放开所有医师的多点执业,主要考虑一方面是因为深圳市的改革是综合配套改革,卫生行政部门放开医师多点执业限制后,将进一步强化医疗机构与医师的契约关系,将医师能否多点执业的事务交由医疗机构与医师协商确定。即医师与医疗机构通过聘用合同、劳动合同约定医师的业务工作范围、工作时间安排、医疗责任等事项。另一方面,深圳已经全面实施了住院医师和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制度,要求所有应届毕业生必须参加1~3年培训后,方可签订聘用合同。医生的整体素质较高。 值得关注的是,在多点执业的范围上,含执业助理医师。市卫计委表示,当前深圳推动全科医学、家庭医生服务的发展,需要更好地发挥全科医生、专科医生以及公共卫生医师团队合作的作用;基层医疗机构需要一些低年资的全科医师(家庭医生)、公共卫生医师,需要放宽中级以上职称以及对公共卫生医师的执业限制。 “团队式服务是将来医师执业方式改革的新模式之一,由高、中、低年资医生组成诊疗小组或家庭医生服务团队。促进诊疗小组和家庭医生服务团队的合理流动,也需要全面放开医师多点执业。”市卫计委相关负责人介绍。 建立医师执业管理系统 除了在门槛上有所突破外,在医师注册方式上,深圳也有所创新。《通知》提出,在市、区卫生行政部门注册的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可以在全市所有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执业,实现“统一注册,全市通用”。而在未来,深圳通过推动区域注册,主要目的是进一步简化注册手续。 据悉,未来医师申请执业注册时,必须申报第一执业地点,并获得拟申报第一执业地点的同意。第一执业地点为医师与其建立人事(劳动)聘用关系的医疗卫生机构;医师与两个以上医疗机构建立人事或劳动聘用关系的,应指定其中一个作为第一执业地点。 此外,医师取得执业注册证书后并与第一执业地点协商一致、履行报备手续后,可以选择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本市其他医疗机构执业。医师在第一执业地点以外的其他医疗机构执业,执业类别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一致,执业范围涉及的专业应当与第一执业地点的二级诊疗科目相同;经全科医师培训合格的医师到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执业的,在执业类别不变的情况下,可增加注册全科医学专业;医师变更执业类别、执业范围,以及变更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的,应当按照《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的规定办理变更手续,变更后原多点执业报备记录同时注销。 在管理方式上,市卫生行政部门负责开发与国家卫生计生委的医师执业管理系统和医师定期考核管理系统、深圳市行政审批监察系统相衔接的“深圳市医师执业管理系统”。该系统为有关机构和人员提供注册信息申报、多点执业报备、医师信息查询等服务。医师通过执业管理系统向审批第一执业地点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卫生行政部门申报注册,以及通过该系统向该卫生行政部门和第一执业地点办理多点执业报备手续,不得向卫生行政部门和第一执业地点隐瞒多点执业的情况。 与此同时,对于异地注册但来深参加国家和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指令性医疗任务,以及现场紧急救治、技术指导、医疗协作、会诊、进修、对口支援的,不纳入深圳市医师执业注册和执业地点报备范围,并按照国家和省有关规定对其医疗执业行为进行管理。外国医师来深执业按照国家和广东省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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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令第5号现发布《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请遵照执行。部长张文康一九九九年七月十六日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第十六条医师变更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等注册事项的,应当到注册主管部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并提交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医师资格证书》、《医师执业证书》以及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规定提交的其他材料。但经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批准的卫生支农、会诊、进修、学术交流、承担政府交办的任务和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义诊等除外。第十七条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手续。医师申请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不属于原注册主管部门管辖的,申请人应当先到原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注册事项和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然后到拟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申请办理变更执业注册手续。跨小、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除依照前款规定办理有关手续外,新的执业地点注册主管部门在办理执业注册手续时,应收回原《医师执业证书》,并发给新的《医师执业证书》。第十八条注册主管部门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办理变更注册手续。对因不符合变更注册条件不予变更的,应当自收到变更注册申请之日起30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如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九条医师在办理变更注册手续过程中,在《医师执业证书》原注册事项已被变更,未完成新的变更事项许可前,不得从事执业活动。第二十条医师执业注册主管部门,应当对《医师执业证书》的准予注册、发放、注销注册和变更注册等,建立统计制度和档案制度。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对准予注册、注销注册或变更注册的人员名单予以公告,并由省级卫生行政部门汇总,报卫生部备案。第二十二条医疗、预防、保健机构未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医师法》第十六条和本办法第十五条的规定履行报告职责,导致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对该机构的主要负责人给予行政处分。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三条中医(包括中医、民族医、中西医结合)医疗机构的医师执业注册管理由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第二十四条医师执业范围另行制定。第二十五条医师执业地点在两个以上的管理规定另行制定。第二十六条本办法所称医疗机构是指符合《医疗机构管理条例》第二条和《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二条和第三条规定的机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和采供血机构适用《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第三条第十二项的规定;预防机构是指《传染病防治法实施办法》第七十三条规定的机构。第二十七条计划生育技术服务机构中的医师适用本办法的规定。第二十八条境外人员申请在中国境内执业的,按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二十九条本办法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医师变更执业注册申请审核表姓 名:医 师 资 格 级别:类别:医师资格证书编码:原医师执业证书编码: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填表时间:年月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监制填表说明1.本表供变更医师执业注册事项使用。2.一律用钢笔或毛笔填写,内容要具体、真实,字迹要端正清楚。3.封面、表1—2由申请人填写,表3—5由有关部门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由注册主管部门填写。4.跨省、自治区、直辖市变更执业注册事项的填写封面的新医师执业证书编码。5.表内的年月日时间,一律用公历阿拉伯数字填写。6.申请执业级别请选填执业医师或执业助理医师。7.申请执业类别请选填临床、中医、口腔或公共卫生。8.学历应填写与申请类别相应的最高学历。9.“相片”一律用近期二寸免冠正面半身照。10.申请变更执业地点的,申请人需在拟变更执业注册事项中填写拟变更的医疗机构的名称,登记号、地址及邮政编码。11.填写栏目中聘用科目时,申请临床、口腔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一级科目填写;申请中医类别的,按《医疗机构诊疗科目名录》二级科目填写;申请公共卫生类别的,参照公共卫生医师职业分类填写。12.如填写内容较多,可另加附页。表1表2表3表4表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