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慵懶怪貓溫柔野獸
你提的问题比较尖锐!问题中的三个“真实”的界定本身就很困难,因为从理论上来讲,如果“过实”的话,那么相关结果真实的可能是最大的!
就我个人的实践经验,注册会计师审计更注重的是程序合规、合理。因为从审计准则来看,它所规范的就是对于某一种类型问题的审计程序。
当然,会计师的个人职业判断能力也是非常重要的,好的注册会计师对被审计单位有一定程度的了解后,他会辨别风险点,从而将审计资源分配到风险大的领域,这也是现在提倡的风险导向审计的思想
希望能帮到你
渴
这个问题仍然需要从风险导向审计角度予以考虑,注册会计师通常应当对银行存款进行函证,但有充分证据表明银行存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时,也可以不函证,并在审计底稿中说明不函证的理由。
对于应收账款函证,准则也做出了类似规定。
我们来看一下《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第十二条、第十三条的规定:
第十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某一银行存款、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且与之相关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
如果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第十三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如果认为函证很可能无效,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替代审计程序,获取相关、可靠的审计证据。
如果不对应收账款函证,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准则单独就“银行存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和“应收账款”作出规定,表明注册会计师在执行函证程序时需要对这两类账户余额作出特别考虑。
Alone孤独
这个得看自己的个人情况。有的考生直接只看书做题,都没有听课,也可以过。还有的只听课不看书的。
审计相关知识:
非常规交易:由于金额或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
其导致特别风险的特征:
1、层更多地干预会计处理(舞弊态度或借口因素);
2、数据收集和处理进行更多的人工干预;
3、复杂的计算或会计处理方法;
4、非常规交易的质可能使被审计单位难以对由此产生的特别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需要对控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的情况:
1、作为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如果认为仅通过实质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应对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被审计单位针对这些风险设计的控制,并确定其执行情况。
2、在被审计单位对日常交易采用高度自动化处理的情况下,审计证据可能仅以电子形式存在,其充分和适当通常取决于自动化信息相关控制的有效,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仅通过实质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审计证据的可能。
3、如果认为仅通过实施实质程序不能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依赖的相关控制的有效,并对其进行了解、评估和测试。
放电迷妹
仅通过实质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属于特别风险。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第三节仅通过实质程序无法应对的重大错报风险第一百一十一条作为风险评估的一部分,如果认为仅通过实质程序获取的审计证据无法将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被审计单位针对这些风险设计的控制,并确定其执行情况。
在确定风险的质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下列事项:(1)风险是否属于舞弊风险;(2)风险是否与近期经济环境、会计处理方法和其他方面的重大变化有关;(3)交易的复杂程度;(4)风险是否涉及重大的关联方交易;(5)财务信息计量的主观程度,特别是对不确定事项的计量存在较大区间;(6)风险是否涉及异常或超出正常经营过程的重大交易。
日常的、不复杂的、经正规处理的交易不太可能产生特别风险。特别风险通常与重大的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有关。本准则第一百零七条和第一百零八条进一步说明了非常规交易和判断事项的特征。 非常规交易是指由于金额或质异常而不经常发生的交易。例如,企业购并、债务重组、重大或有事项等。由于非常规交易具有下列特征,与重大非常规交易相关的特别风险可能导致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1)层更多地介入会计处理;(2)数据收集和处理涉及更多的人工成分;(3)复杂的计算或会计处理方法;(4)非常规交易的质可能使被审计单位难以对由此产生的特别风险实施有效控制。 判断事项通常包括作出的会计估计。如资产减值准备金额的估计、需要运用复杂估值技术确定的公允价值计量等。由于下列原因,与重大判断事项相关的特别风险可能导致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1)对涉及会计估计、收入确认等方面的会计原则存在不同的理解;(2)所要求的判断可能是主观和复杂的,或需要对未来事项作出假设。
朝为红颜暮为枯骨
内部审计和注册会计师的关系
一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的联系
尽管内部审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之间存在诸多差异,但两者用以实现合资目标的某些手段却通常是相似的。例如,为支持所得出的结论,审计人员都需要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都可以运用观察、询问、函证和分析程序等审计方法。此外,奶不审计对象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对象也密切相关,甚至存在部分重叠。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方面是否有助于确定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包括了解内部控制所采用的程序、评估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所采用的程序和实质程序。
通过了解内部审计工作的情况,注册会计师可以掌握内部审计发现的、可能对被审计单位财务报表和注册会计师审计产生重大影响的事项。如果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构表明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薄弱,控制环境存在缺陷,注册会计师在对拟实施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做出总体修改时应当考虑:
1在期末而非其中实施更多审计程序。
2主要依赖实质程序获取审计证据。
3修改审计程序的质,获取更具说服力的审计证据。
4扩大审计程序的范围。
如果内部审计的工作结果表明被审计单位的财务报表在某些领域存在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就应当对这些领域给予特别关注。
二利用内部审计工作不能减轻注册会计师的责任
虽然相关内部审计准则要求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保持和客观,但考虑到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的以部分,其和客观毕竟是有限的,无法达到注册会计师审计所要求的水平。因此,尽管内部审计工作的某些部分可能对注册会计师的工作有所帮助,但注册会计师必须对财务报表审计有关的所有重大事项做出职业判断,而不应完全依赖内部审计工作。通常,审计过程中涉及的职业判断,如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重要水平的确定、样本规模的确定、对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的评估等,均应当由注册会计师负责执行。
同时,注册会计师也应当对发表的审计意见承担责任,其责任不因利用内部审计工作而减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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