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经济法备考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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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的城她的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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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考组合建议:

有些考生会认为只学习注册会计师的教材,就能轻松备考中级会计职称,放弃了中级会计职称教材的学习,这是不对的。毕竟这是两个考试,我们要根据其各自的考试大纲重新屡清楚知识点和重点。两者在学习上肯定能互相帮助、促进,但一定要分清立场、看清重点。备考中级会计职称对迅速提升自己的职场价值有较大帮助,可以选择一下三种报考方案:

(此时以考中级会计职称为主,注册会计师科目作为可选项)

备考方案一:中级三门+注会·会计(保险策略)

备考方案二:中级三门+注会·财管(保险策略)

备考方案三:中级三门+注会·经济法(保险策略)

备考方案四:中级三门+注会·经济法+会计财管

备考方案五:中级三门+注会·会计+经济法财管

备考方案六:中级三门+注会·财管+经济法会计

备考方案七:中级三门+注会·会计+财管+经济法(该组合尽量在有足够学习时间的前提下报考)

详细的备考建议,您可以看一下网校总结的备考经验中级会计职称与注会考试报考科目搭配建议

希望可以帮到您!

66评论

生拉硬扯你不疼么

那你就考个经济法风险或者经济法税法就可以了。
因为你考初级,势必备考就占用了注册会计师的时间,因为注册会计师其实从1月就开始准备了。
你想5月份考初级,4月份注册会计师报名的时间,你就在那里看初级的书。
所以你要到5月份才能全心全意去看注册会计师的书吧?
而初级会计实务的会计实务,与注册会计师的会计,没有多少共同的东西,初级与会计证比,是会计证的强化,所以注册会计师可以忽略。
再从时间方面看,基本上你没提起学。
所以按照我的观点,当然不排除你是牛人的可能,为了求稳,考出信心,考经济法税法或者经济法风险,或者税法风险比较好。

32评论

少来你不配

1、时间方面
中级会计师考试时间在9月份,注册会计师考试在8月份,考试时间相近,正好可以无缝衔接!同时备考,一年双证!
2、考试内容方面
中级会计职称考试与注会考试的联系,《中级会计实务》与注会《会计》、中级《经济法》与注会《经济法》、中级《财务》与注会《财管》之间有很高的相似度。
注册会计师会计和中级会计实务比较相似,这两个考试基础知识差不多。但在考查方向和侧重点上面还是有一些区别,注会是把中级的知识点更深层次的去研究并拓展,考查的难度注会更难一些,中级相对更简单一些。
中级经济法和注会经济法相通之处有很多的,学习了中级经济法再学注会经济法的话,学习任务会轻松许多!中级财管与注会财管是很多的相似之处,学习了中级财管可以为学习注会财管奠定非常好的基础,也为注会财管的备考提高效率。综上所述,两个考试放在一起备考完全可以的。
3、关于科目搭配建议
注会《会计》、《财务成本》和《经济法》+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和《中级经济法》
注会《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和《中级经济法》
注会《会计》、《税法》和《经济法》+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和《中级经济法》
注会《会计》、《审计》和《税法》+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
注会《审计》、《财务成本》和《经济法》+中级职称《中级财务》和《中级经济法》
注会《会计》、《经济法》+中级职称《中级会计实务》、《中级财务》和《中级经济法》

26评论

大城小事小城大事

入门知识点已经掌握

注册会计师《会计》科目是6科的基础,与其它5科过多过少都有关联度。大家在备考初级考试时,已经把会计的入门知识点掌握了,在备考CPA《会计》时,有一定的基础知识点打基础,可以帮助大家更好地进入学习状态。

根据自身优势选择备考科目

备考注册会计师科目的选择非常重要,选择适合的备考方案助力非常大。

一科备考:首先选择《会计》,前面也有介绍到会计的重要。

两科备考:《会计》+《经济法》

这两科关联度并不大,主要考虑到备考完初级大家已经有会计、经济法的相关知识点,再者会计难、经济法简单,两者搭配一起备考不会那么吃力。

三科备考:会计+税法+经济法

会计与税法有关联,税法与经济法有关联,这三科放在一起可以相互借力,更好地投入备考。

切换备考方法

初级简单,很多同学稍微听听课、做做题就可能通过了,不必投入太多精力。
注册会计师就不同了,专业阶段必须5年内通过考试,如果不能,第一年的考试成绩作废,需要重新考。备考时不能再懒懒散散,想要快速通过考试,你的备考习惯决定着关键作用。如果你感觉备考效率低下,不妨结合立信会计CPA课程帮助备考,报班跟着老师学习效率更高。

101评论

你怎么不在我身边

有大专及以上的学历,专业为财政学、金融学、会计学等经济学学科的人员都可以考上述两个职业资格。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成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简称地方考委会),组织领导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委会设立地方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简称地方考办),组织实施本地区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工作。地方考办设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
  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并从事审计业务工作二年以上的,可以向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注册税务师
  凡中华人公民,遵纪守法并具备下列条件之一者,可申请参加全国注册税务师执业资格考试。
  1、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6年;
  2、经济类、法学类大学本科毕业后,或非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4年。
  3、经济类、法学类第二学士或研究生班毕业后,或获非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2年。
  4、获经济类、法学类硕士学位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1年。
  5、获经济类、法学类博士学位。
  6、在全国实行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已评聘了经济、会计、统计、审计、法律中级专业职务或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取得经济、会计、统计、审计中级专业技术资格,并从事税务业务工作满1年。
  7、非经济类、法学类大专毕业后,从事经济、法律工作满8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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