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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息尚存一诚不灭
1、损害A会计师事务所的。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计单位收取相应的资金利息系专业服务收费外存有其他直接经济利益,所以损害。
2、不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如果损害鉴证小组成员个人,应当将该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
A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把受到损害的人员调离了审计小组,故不损害。
3、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
而A会计师事务所虽轮换已经连续5年任鉴字注册会计师的甲,便继续任命甲为V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
4、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因受到V公司降低审计收费的压力,决定不再对V公司下属的2个重要的分公司进行审计,属不恰当的缩小审计范围,不能确认为审计范围受限,故损害的。
5、不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得兼任或兼营与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内部控制审核和审计业务属相容业务。
6、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应替行被审计单位决策职能或承担相应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计,如果变更不合法、不合理则建议其不应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的选用(包括会计估计的作出等内容)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作出会计政策选用的建议有损。
躁动心烦
1、损害A会计师事务所的。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向被审计单位收取相应的资金利息系专业服务收费外存有其他直接经济利益,所以损害。
2、不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如果损害鉴证小组成员个人,应当将该鉴证小组成员调离鉴证小组。A会计师事务所已经把受到损害的人员调离了审计小组,故不损害。
3、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定期轮换项目负责人及签字注册会计师。而A会计师事务所虽轮换已经连续5年任鉴字注册会计师的甲,便继续任命甲为V公司审计业务的项目负责人,损害会计师事务所的。
4、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A会计师事务所因受到V公司降低审计收费的压力,决定不再对V公司下属的2个重要的分公司进行审计,属不恰当的缩小审计范围,不能确认为审计范围受限,故损害的。
5、不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得兼任或兼营与其他鉴证业务不相容的其他业务或职务;执行内部控制审核和审计业务属相容业务。
6、损害。
根据《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注册会计师不应替行被审计单位决策职能或承担相应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对被审计单位会计政策变更是否合法、合理进行审计,如果变更不合法、不合理则建议其不应作出会计政策变更,会计政策的选用(包括会计估计的作出等内容)是被审计单位的会计责任,注册会计师作出会计政策选用的建议有损。
①“单笔付款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由总经理审批”不恰当。《内部会计控制规范—货币资金试行》明确规定,单位对于重要货币资金支付业务,应当实行集体决策和审批。因此,对公司总经理的货币资金支付审批,也应设定上限,超过设定审批权限的,应由公司经营班子集体决策和审批,甚至由公司董事会集体决策和审批。
②内部审计部与财务部一并由财务总监分管不恰当。财务总监分管内部审计部将削弱内部审计部工作的
③“投资部的乙职员负责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及其评估”不恰当。对外投资项目的分析论证及其评估属两个不相容岗位,不应由同一职员负责的
④财务部无领料单不恰当。财务部在原材料收发核算时应获得、审核领料单
⑤允许经办人在明知越权审批的情况下仍然先办理报告,不恰当。这种设计将使得关键内部控制失去意义
⑥丁职员一人登记与业务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不恰当。与业务相关的总账和明细账的登记属于不相容职务,应当予以分离。
晚瞳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资料,在编制上应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其二,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具体地讲包括:
⑴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⑵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⑶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⑷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⑸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⑹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简洁。虽然审计准则未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规范设计,但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执业规范指南给出了参考格式。
⑺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⑻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准确。
囍遇伱
审计工作底稿作为注册会计师在整个审计过程中形成的审计工作记录资料,在编制上应满足以下两个方面的要求:其一,在内容上应做到资料翔实、重点突出、繁简得当、结论明确;其二,在形式上应做到要素齐全、格式规范、标识一致、记录清晰。具体地讲包括:
⑴资料翔实。即记录在审计工作底稿上的各类资料来源要真实可靠,内容完整。
⑵重点突出。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力求反映对审计结论有重大影响的内容。
⑶繁简得当。即审计工作底稿应当根据记录内容的不同,对重要内容详细记录,对一般内容简单记录。
⑷结论明确。即按审计程序对审计项目实施审计后,注册会计师应在审计工作底稿中对该审计项目明确表达其最终的专业判断意见。
⑸要素齐全。即构成审计工作底稿的基本内容应全部包括在内。
⑹格式规范。即审计工作底稿所采用的格式应规范、简洁。虽然审计准则未对审计工作底稿格式做出规范设计,但有关审计工作底稿的执业规范指南给出了参考格式。
⑺标识一致。即审计符号的含义应前后一致,并明确反映在审计工作底稿上。
⑻记录清晰。即审计工作底稿上记录的内容要连贯,文字要端正,计算要准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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