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注册会计师的业务政绩

好比阳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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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相关常识介绍
部门

会计从业资格实行属地原则。县级以上门(含县级,下同)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负责所属农场、连队等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

在京单位的会计从业资格,委托直属机关事务局、机关事务局分别负责。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的会计人业资格,委托总后勤部、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队后勤部和分别负责。

报名条件

凡符合《会计法》、《会计从业资格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的人员,均可报名考试:

(一)坚持原则,具备良好的道德品质;

(二)遵守国家法律、法规;

(三)具备一定的会计专业知识和技能;

(四)热爱会计工作,秉公办事。

被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符合重新申请取得会计从业资格条件的,均须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

因有提供虚假财务会计报告,做假账,隐匿或者故意销毁会计凭证、会计账薄、财务会计报告,贪污、挪用公款,职务侵占等与会计职务有关的违法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员,不得取得或者重新取得会计从业资格。

考试科目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为:《财经法规与会计职业道德》、《会计基础》。会计从业资格考试科目、考试大纲由统一制定。

考试形式

考试均采用闭卷笔试的办法。

报名时间

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一般由省级门组织,考试及报考时间全国各省有差异。

考试教材

考试教材由各省级门分别编写,为体现考试的时效,一般每年都会有所调整。由于考试大纲是由统一制定的,各省的教材也有一定的通用。

考试教材一般为一科目一本,通常会附一本应试指南或历年试题汇编,总计教材费用约在100元以内,订购教材是交付。

考试费用

各地报名考试的费用不同,一般每科目在20-50元左右,总计费用应在100元以内,报名时一次交付。

报考手续

报考时,报考人员需携带本人身份证、近期同底片免冠一寸照片二张,到指定报名地点填写相关表格,办理报名手续。有条件的地区,要求考生先在网上注册报名,将报名表打印后贴上照片,再到指定报名地点交表、交费办理报名手续。

成绩公布

考试成绩一般在考试结束后的两个月内开始陆续对外公布。

合格标准

试卷满分为100分,合格分数一般设在60分。

资格认定

考试成绩为动,考生必须在连续2个考试年度内通过全部科目方为合格。全部考试科目合格后可发放《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从事会计工作。

初级会计职称考试相关常识介绍
考试纪律

要严格执行考试考务工作的有关规章和纪律,切实做好试卷的命题、印刷、发送和保管过程中的保密工作,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严防。要严肃考场纪律。考试要坚决执行回避制度。对于违反考试纪律和有关规定者,要严肃处理,并追究领导责任。
将对考试考务工作制定一系列规章、制度,保证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工作健康有序的进行。

注册会计师考试相关常识介绍
考试简介

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2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4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
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
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考试科目

考试科目为2022年《会计》考试大纲、2022年《审计》考试大纲、2022年《财务成本》考试大纲、2022年《经济法》考试大纲、2022年《税法》考试大纲。
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考试大纲》中确定。

考试时间

考试方式为闭卷、笔试。客观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试题采用书写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通常于每年9月第二或第三个周末举行,会计考试时间为210分钟;审计、财务成本考试时间各为180分钟;经济法、税法考试时间各为150分钟。
以下为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时间表:

考试科目 考试日期 时 间
审 计 9月16日 下午 02:00-05:00
税 法 9月17日 上午 09:00-11:30
会 计 9月17日 下午 02:00-05:30
经济法 9月18日 上午 09:00-11:30
财务成本 9月18日 下午 02:00-05:00

报名时间

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一般在每年的3月中旬至4月中旬(2022年是从4月1日至4月30日,原则上是不少于20个工作日),具体时间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确定,一般应不少于20个工作日。

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
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审核无误后,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
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

成绩

(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考生。
(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
(三)成绩发布后,如果考生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由考生本人在全国考办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
(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
(五)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6元。全科合格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
(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其他豁免

根据3月17日发布的《2022年度港澳台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简章》(财会[2022]9号),比较2022年简章,有如下多项变化,其中最主要的变化是基于《内地与相关注册会计师部分考试科目相互豁免协议》,部分符合条件的考生可以豁免审计、财务成本两科目。具体的差异如下:

2022年新增了如下内容:
1、地区的考生符合条件者可以豁免审计、财务成本两科目。
2、地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可以事务所的零散考生进行集体报名,但不得非事务所的零散考生报名。
3、报名要求提供“上一年度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凭证,或上一年度的准考证。”而2022年只要求“有效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统一考试单科成绩合格凭证”。
4、明确报名照片的规格“近期(上年或当年)免冠照片1张,规格为35mm×35mm。”
5、如有豁免考试科目的,还需要提供其他资料。



现行的考试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具体做法是: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
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加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证书规定

一、为了利于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第五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

二、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均应发给由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
三、证书有如下3种:
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
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
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

五、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证书后,将证书有关内容填写清楚,加盖印章,交会计师事务所转发给注册会计师本人。

六、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每个年度需经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检验一次,并加盖检验印章。申请检验的时间和手续,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确定。年度检验的内容包括:

1.是否仍在执行业务;
2.是否完成了规定的培训要求;
3.如果是兼职注册会计师,在进行检验日以前的一个年度内执业时间是否累计达到3个月以上;
4.是否发生过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以及处理情况。

年度检验情况,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做出相应记录。对于达到上述1、2、3项要求或虽有第4项情事,但情节轻微且已作了检查纠正的,视为通过检验,否则不予通过检验。

七、注册会计师转换执业的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重新注册后,需办理变更登记。对于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填写变更内容和加盖变更登记印章。对于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需收回后另发新证。

八、注册会计师执行业务中遇有必要时,应向委托人和有关机关、单位出示证书。证书遗失,应当报告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于登报声明作废后,申请补发新证。

九、注册会计师不再执行业务,应当缴还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会计师因不称职被撤销注册的,或因发生严重违纪、违法和违反工作规则行为被处以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处分的,由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回其证书。

十、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于主管的财政机关发出批准函件的同时,发给加盖主管财政机关印章的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十一、会计师事务所因故被撤销或自行解散的,应当缴回证书。

十二、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由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统一编号并加盖钢印;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和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由各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编号。

第一条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指导。

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证书(以下简称“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四条具备下列条件之一,并在中国境内从事审计业务工作2年以上者,可以向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申请注册:

(一)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成绩合格;

(二)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

第五条注册申请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三)因在财务、会计、审计、企业或者其他经济工作中犯有严重错误受行政处罚、撤职以上处分,自处罚、处分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2年的;

(四)受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处罚,自处罚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5年的;

(五)因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而被撤销注册,自撤销注册决定生效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3年的;

(六)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七)年龄超过70周岁的。

第六条注册申请人申请注册,应当通过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向会计师事务所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提交下列材料:

(一)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附表1);

(二)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全科合格证书复印件;

(三)2名注册会计师出具的注册申请人从事审计业务2年以上证明表(附表2);

(四)与所在会计师事务所签定的聘用合同复印件;

(五)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应当提交护照和签证复印件,、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在、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的身份证件复印件和中国出入境行政部门发放的通行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六)有效人事档案证明或者退休证明复印件(外国人和、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地区居民应当提交由中国劳动行政部门发放的就业证复印件替代此项材料)。

经依法认定或者考核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的,应当提交相关文件和符合认定或者考核条件的相关证明,替代前款第(二)项材料。

第七条注册申请人和所在的会计师事务所应当对申请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证明人应当对证明材料内容的真实负责。

第八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在受理注册申请的办公场所将申请注册应当提交的材料目录及要求、准予注册的程序及期限,以及不予注册的情形予以公示。

第九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收到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后,应当对注册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进行形式,并核对有关复印件与原件是否相符。对申请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法定形式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当场或者在5个工作日内一次告知其需要补正的全部材料及内容。

对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或者按照要求提交全部补正申请材料的注册申请人,应当受理其注册申请。

第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受理或者不予受理注册申请,应当向注册申请人出具加盖本单位专用印章和注明日期的书面凭证。

第十一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内容进行,并自受理注册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作出准予或者不予注册的决定。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经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人批准,可以延长10个工作日,并应当将延长期限的理由告知注册申请人。

第十二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准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向注册申请人颁发注册会计师证书。

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自作出准予注册决定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将准予注册的决定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备案表(附表3)报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备案,抄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门(以下简称“省级门”)并将准予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十三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作出不予注册决定的,应当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书面注册申请人。书面中应当说明不予注册的理由,并告知注册申请人享有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的权利。

第十四条依法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检查,发现注册不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应当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

第十五条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和执业情况进行检查,必要时可以进行实地检查。

第十六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一)完全丧失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自行停止执行注册会计师业务满1年的;

(四)以欺、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第十七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准予注册的,或者对不具备申请资格或不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人准予注册的,由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撤销注册,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第十八条被撤销注册的人员可以重新申请注册,但必须符合本办法第四条规定条件,并且没有本办法第五条规定所列情形。

第十九条注册会计师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注销注册:

(一)依法被撤销注册,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的;

(二)不在会计师事务所专职执业的。

第二十条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当将注销注册的决定抄报和所在地的省级门、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并自作出决定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将注销注册人员的名单在全国报刊或者相关网站上予以。

第二十一条注册会计师违反《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或者所在地的省级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

和省级门应当按照《中华人行政处罚法》及有关规定实施行政处罚,并将行政处罚决定抄送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和注册会计师所在地的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

第二十二条受到行政处罚,或者被撤销注册或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二十三条、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地区居民以及按照互惠原则确认的外国人申请注册,依照本办法办理。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93)财会协字第122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财协字[1998]9号)、《〈外籍中国注册会计师注册审批暂行办法〉的补充规定》(财会[2022]34号)同时废止。

这些考试没有地区区别,都是全国统一的,有关更多会计职称考试的资讯可见

175评论

言尽最好于此

楼上的同志请注意,注册会计师隶属于,受的注册会计师协会,与财政局是平级,财政局根本没有权利注册会计师,取得五科成绩后,可以在取得最后一科成绩的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领取全科合格证,如果你在事务所工作,事务所会给你转为执业注册会计师,如果你不在事务所工作,注册会计师协会在你领取全科证时应该会给你一个,告诉你转为非执业的时间。

58评论

饮尘埃

你需要通过一门财政局认可的考试,比如注册会计师、税务师、会计中级等。具体问你们当地财政局会计科,如何办理免于继续教育的科目、程序。
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确认为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会计人员应当在取得相关证明后90天内持《会计人员从业资格证书》及相关证明,按属地原则到区县财政局办理继续教育事项登记。
(一)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初级、中级、高级)考试(持合格证、单科成绩单二者之一即可证明);
(二)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注册税务师考试、注册资产评估师考试(持合格证、单科成绩单二者之一即可证明);
(三)取得会计电算化初级、中级证书;
(四)完成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会计、审计、财务、理财学、会计电算化、注册会计师专门化、会计硕士专业学位(MPAcc)等国家承认的相关专业学历教育,并取得毕业证书(大专以上,含大专)或学位证书;
(五)参加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且年内达到24小时(凭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的有关记载);
(六)完成省(部)级门或会计学术团体认可的会计类研究课题,并取得研究成果(凭结项证明和课题报告);
(七)在省(部)级以上(含省、部级)经济类专业期刊公开发表财务会计类论文。
按当年取得证书的日期免检当年后继教育

66评论

提拉米苏的甜蜜提拉米苏的香甜

没毕业证书、、、是考不了的、、、你还是等你拿到毕业证还等几年才可以靠、、、以下是关于这考试方面的、、、你自己看看吧考试简介注册会计师简称CPA(Certified Public Account)是中国的一项执业资格考试。从2022年开始实行的注册会计全国统一考试制度,2022年起每年举行一次,已举办15次,11万多人取得全科合格的成绩,我国需要注册会计师约为35万人。具有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学历、或者具有会计或者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的,都可参加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备注:为境外专业人士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提供便利,更为在全球范围内吸引行业专业人才加入中国注册会计师队伍,提升中国注册会计师整体服务能力提供重要的机制。目前,中国注册会计师考试首次在欧洲设立考区,此次考区是在中国境外设立,面向境外考生的中国注册会计师第一个境外考区。此次考试于2022年1月26日至28日在比利时首都布鲁塞尔顺利举办。 报名条件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中国公民,可报名参加考试:1、高等专科以上学校毕业的学历;2、会计或者相关专业(相关专业是指审计、统计、经济。下同)中级以上专业技术职称。 免试条件 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的人员(包括学校及科研单位中具有会计或相关专业副教授、副研究员以上职称者),可以申请免试一门专长科目。申请者应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免试申请表》,并向报名所在地省级门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交高级专业技术职称证书,经地方考试委员会及有关部门审核确定并报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考试委员会)核准后,方可免试。 考试科目考试科目:《会计》、《审计》、《财务成本》、《经济法》、《税法》。考试范围: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发布的2022年度《考试大纲》中确定。考试方式:闭卷、笔试。客观试题采用填涂答题卡方式解答;主观试题采用书写中文简体文字方式解答。 考试时间 --回顶部--考试日期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答卷时间 9月14日 下午2:00-5:00 审计 180分钟 9月15日 上午9:00-11:30 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30 会计 210分钟 9月16日 上午9:00-11:30 经济法 150分钟 下午2:00-5:00 财务成本 180分钟报名时间 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在2022年5月10日至5月31日期限内确定。 报名方法 报名人员可同时报考五个科目,也可选择报考部分科目。分科交纳报名费,报名费中包括每科10元试卷费,由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汇交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用于命题、试卷印制、发放及评阅等工作的支出。报名时,须提交学历证书或专业技术职称证书原件,交纳一寸近期免冠照片若干张(供准考证等使用),经报名点审核无误后,填写《2022年度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地区报名登记表》,并按报名收费标准交纳报名费。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应按照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统一规定的格式、编号,制发准考证。附: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报名简章 2022年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英语测试报名简章港澳台地区居民及外国籍公民202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报名简章 成绩(一)应考人员答卷由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集中,并依据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试卷评阅规则》组织评阅。考试成绩由全国考试委员会认定,由各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复核后应考人员。(二)每科考试均实行百分制,六十分为成绩合格分数线。(三)成绩发布后,如果应考人员本人认为所发布的成绩与本应取得的成绩有差距,可在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当年考试成绩发布之日起1个月之内向报考地注册会计师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成绩核查申请,全国考试委员会办公室将依据全国考试委员会下发的《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办法》、《注册会计师考试成绩核查试行工作规程》组织成绩核查,每门课程的复查费用是100元。(四)单科成绩合格者,其合格成绩在取得单科合格成绩后的连续四次考试中有效。2022年对以往年度的单科合格成绩有效期追溯至2022年。(五)取得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合格凭证,向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申请换发全科合格证书,并交纳全科合格证书工本费6元。全科合格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证书只证明全部考试成绩合格,不作其他用途。(六)在领取全国考试委员会颁发的全科合格证书后,可申请成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会员。 理 现行的考试办法规定,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的单科成绩有效期为5年。具体做法是:参加注册会计师考试的考生,在连续5年以内取得全部应考科目有效合格成绩者,可持成绩单或单科成绩合格证书,向参考地地方考试委员会办公室提出换发全科合格证书申请,由地方考办集中上报全国考办审核批复后,地方考办再将全科合格证书发放给考生。如果考生因工作变动,在不同地区参加考试,取得参考地考办发给的合格成绩单,办理全科合格证书时,应到取得最后一科合格成绩的地方考办提出申请,由该地考办上报全国考办审核。其他手续与程序同其他考生。 证书规定 一、为了利于对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条例》第八条第二款和《会计师事务所暂行办法》第五项的规定,制定本办法。二、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经批准成立,均应发给由统一印制的证书。有关证书的发放事宜,委托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财政厅(局)也可以委托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没有成立协会组织的,由财政厅(局)直接办理。三、证书有如下3种:注册会计师证书(订本式);注册会计师证书(单页式);会计师事务所批准证书。 四、注册会计师经批准注册后,应填写注册会计师证书申领单(格式附后),由所在会计师事务所提交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主管的财政机关或当地注册会计师协会将申领单连同其注册会计师注册申请表副本,一并转报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核,经同意后发给订本式和单页式注册会计师证书。注册办法 第一条 为了规范注册会计师注册工作,根据《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及相关法律,制定本办法。第二条 申请注册成为注册会计师适用本办法。第三条 省、自治区、直辖市注册会计师协会(以下简称“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本地区注册会计师的注册及相关工作。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对省级注册会计师协会的注册工作进行指导。注册会计师依法执行业务,应当取得统一制定的中华人注册会计师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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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专业毕业论文题目 选题的范围 会计理论与会计实务方面 财务成本方面 会计方面 审计方面 会计电算化方面知识经济时代会计创新问题的探讨关于绿色会计理论的探讨关于会计理论研究的逻辑起点探析关于会计政策的选择问题探讨关于合并报表若干理论问题的探讨关于资产负债表日后事项调整问题的探讨知识经济时代的会计假设探讨论期后会计事项的种类及披露方法关于强化我国企业内部控制的思考关于实质重于形式原则的运用关于谨慎原则的应用问题探讨关于中西方会计准则制定模式的比较关于会计信息相关与可靠的思考股票期权会计处理问题的探讨关于企业会计政策若干问题的研究关于或有负债会计问题的探讨所得税会计相关问题的探讨现代企业制度下成本的理论与实践论成本与提高经济效益的关系关于推行责任成本制度有关问题的探讨责任成本会计在企业中应用的探讨论标准成本制度在我国应用的探讨变动成本计算与制造成本计算模式相结合问题的研究定额法的应用及其改革问题的研究班组经济核算的研究外币报表折算方法的研究流量表分析与运用的研究合并会计报表合并理论的比较研究标准成本制度下成本分析的研究试论产品寿命周期成本人力资源成本会计的研究知识经济时代成本会计改革方向市场经济体制下降低成本途径的研究我国成本分析现状与改革思路产品质量成本核算的探讨产品质量成本控制的研究产品质量成本分析的探讨现代企业制度与班组经济核算关于作业成本法及其在我国的应用前景我国成本改革的回顾与展望关于研究与开发成本核算的探讨环境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绿色会计若干问题的原因及探讨关于或有事项若干问题的研究财务会计报告体系问题的研究社会责任成本问题研究企业社会成本问题研究关于企业合并会计问题研究关联方合并问题研究企业改制过程中的财务问题研究财务呈报与财务会计欺诈案例分析中期报告的可比研究中外会计准则比较研究关于财务呈报若干问题的研究对商誉会计的探讨关联方相关问题的探讨会计若干问题的研究中国会计国际化问题的研究中国会计国际协调若干问题的探讨现代审计理论体系框架结构之研究审计假设、审计准则与审计责任的界定试论审计在财政体系中地位和作用的变化趋势我国国家审计模式重构的探讨我国上市公司注册会计师审计关系研究国际银行业内部审计的现状、趋势和启示审计风险模型探讨我国审计准则的问题与对策抽样风险及其防范制度基础审计的程序与方法审计职业道德研究期后事项的种类及其审计论或有负债的审计企业法定代表人离任经济责任审计的难点及审计方法我国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当前我国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我国审计存在的问题与对策论经济责任审计的问题与对策论保证服务会计师事务所发展战略注册会计师民事责任研究舞弊审计探讨会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关注审计执法环境研究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研究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研究分析程序的应用关联交易、利润纵及其披露与审计论审计执业环境建设论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与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研究对上市公司会计报表审计的基本程序研究注册会计师市场规范与研究我国会计咨询服务体系研究绩效审计研究审计环境变化对舞弊审计的挑战具有中国特色审计体系研究国家审计与现代企业制度研究保证我国审计与权威研究审计重要研究审计风险研究经营审计与会计报表审计的区别与联系企业风险基础审计框架中外内部审计之比较计算机环境下审计风险的特征与对策研究审计重要与审计风险研究审计重要与审计证据关系研究审计目标与委托人认定之研究论注册会计师专业判断及其影响因素上市公司审计重点管窥论当前我国注册会计师行业面临的矛盾与对策论审计质量的影响因素及其改善审计风险的变化趋势及其对策分析对我国注册会计师资格考试制度的思考与建议论注册会计师职业发展的动因与改革发展方向企业风险与审计风险得测试与方法的审计重要理论在风险审计中的应用对COSO内部控制框架的质疑2022COSO—ERM框架评析内部控制发展研究内部控制评价研究ERM在CPA审计中的应用研究CPA非审计服务研究CPA行业发展战略研究风险导向战略审计研究论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建设关于中国审计准则若干问题的思考中小企业财务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现代企业财务目标的选择与企业业绩评价现代企业制度下的内部控制机制企业绩效评价指标的研究债转股问题研究上市公司盈利质量研究企业资本结构优化研究企业综合效绩评价指标的研究或有事项对企业财务状况的影响市场经济条件下企业筹资渠道和筹资方式的研究企业财务评价指标体系的研究论责任会计的激励职能及其实现股利分配政策研究财务风险与财务预警MBO对财务的影响与信息披露财务预测与创新董事的研究并购融资方式及其风险防范公司治理评价问题探析公司治理评价指标体系研究上市公司董事会业绩评价问题上市公司经营业绩评价基于投资者视角的经营业绩评价基于债权人视角的经营业绩评价内部业绩评价若干问题基于战略的预算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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