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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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侦查企业财务报表的违规情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解决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不仅会影响社会审计的质量,决定审计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也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范围我国规范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法律主要有:《会计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刑法》、等,规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其执行业务、责令停业、销执业资格证书等;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或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探讨会计目标多元化导致审计风险增加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主体目标由单一的经管责任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管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两种要求之间寻找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争议。此外,市场经济中经管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方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需求。社会生活的复杂,会计信息处理的灵活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利益阶层理解的差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社会经济总量的增加,会计信息的重大影响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不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因此,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增大,势必会引起相关的审计法律问题。市场经济强调主体的平等,强化了各主体的法律责任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已成为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利与级别,而的是依据原先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必将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由于专业胜任能力、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的差异,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问题,以及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等问题导致过失与欺诈等违规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使承担法律责任成为必然。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防范措施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因此注册会计师应熟练掌握准则的各项规定及其作法,严格依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规范,不从事不能胜任的委托业务,不对未来事项的实现程度作出保证。不代行委托单位决策的职能注册会计师不得以被审计单位一名人员的身份开展工作,不得代行决策的职能。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从事相关业务,是运用自己专业和经验的优势,指导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或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建议或方案,对其经营结果进行鉴证,而不是代为行使相关职能。完善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场所,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的基层责任机构。事务所的经营宗旨、制度、质量控制理念等对注册会计师都有重大影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水平的审计报告的机制保障,也为注册会计师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因此,应当健全事务所的内部控制规范,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活动加强对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诚信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防范出现的弊端和风险,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加强对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外部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效果不仅仅是事务所自身的问题,其对内服务的属决定了其在方面的缺陷,所以实行有效的外部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外部的形式主要是同业复核,是指由另一家事务所或职业团体指定的检查人员对一家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据以确定该家事务所是否严格执行了审计标准,进而保证和提高整个审计行业的执业水平。我国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组织开展常规检查,但每年检查的次数和覆盖面都非常有限,许多问题难以发现,作用的发挥、检查人员的、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等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完善。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想要尽量避免法律诉讼,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即对客户的选择和客户业务的类型要做细致分析。首先注册会计师要采取措施了解客户的历史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法律诉讼案件,是否存在特别企图;客户对其职工、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不正当行为,尤其对财务困难的客户要特别注意,不能以高额的审计费用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其次,严格签订业务约定书,这是注册会计师控制审计风险,避免法律诉讼最为重要的一环。业务约定书应当列明服务项目、目的范围、应负责任的程度、报告形式及其他要求和条件,同时表达要清楚、明确,不要有模棱两可的词语。加强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坏境,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后续教育,以获得最新的知识。同时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谨慎方面的教育工作,在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通常规定的非常明确,但它不可能解决在特定单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总之,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由其审计特点决定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固有风险决定了其法律责任是不可能被完全规避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只能有效的降低承担法律责任的概率。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业,以严格的执业道德要求自己,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在采取有效措施之外,投保必要的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也是在法律责任发生时有效降低自身风险的必要措施之一。希望我的回答能帮助您解决问题,如您满意,请采纳为最佳答案哟。高顿网校是网络财经教育领导品牌,财会问题欢迎向高顿企业知道提问。高顿祝您生活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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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迩旳笑脸

同学你好,很高兴为您解答!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侦查企业财务报表的违规情况,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规范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行为,强化注册会计师的风险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解决好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问题,不仅会影响社会审计的质量,决定审计职业社会地位的高低,对于我国证券市场健康有序的运行、市场经济的法制建设也将起到不可估量的作用。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范围


  我国规范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法律主要有:《会计法》、《侵权责任法》、《公司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刑法》、等,规定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主要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三个方面。行政责任主要包括:警告、没收违法所得、罚款、暂停其执行业务、责令停业、销执业资格证书等;民事责任主要是赔偿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法律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刑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发生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或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等违法行为构成犯罪的,要依法承担刑事责任。


  二、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成因探讨


  会计目标多元化导致审计风险增加


  市场经济制度的逐步建立和完善,会计主体目标由单一的经管责任向多元化发展,既为经管责任服务,又为经营决策服务,会计处理不得不在这两种要求之间寻找平衡,从而增加了对会计信息解释的争议。此外,市场经济中经管责任的关系人带有很大的不确定,受托人和委托人之间的经济责任关系也成为具有双向约束力的约定权责关系,这种平等权利,既给了受托方自主处理会计信息的机遇,也增强了委托方要求获得合理保证的会计信息的需求。社会生活的复杂,会计信息处理的灵活以及不同行业,不同利益阶层理解的差异,这就给会计信息的理解冲突埋下了伏笔。


  社会经济总量的增加,会计信息的重大影响增加了审计法律责任


  市场经济条件下,证券市场的存在使得委托方与受托方的关系变得不确定,双方的关系是否建立与解除,在很大程度上要依赖于会计信息的反映内容。因此,会计信息的决策作用变得非常重要。一项小小的错误会计信息,可能会导致整个社会资金几万、几十万,甚至几个亿的错误流向。正是由于会计信息的经济后果日益突出,一旦产生不应出现的经济后果,或者鉴定会计信息与使用会计信息的双方对这种经济后果产生不同看法时,必将带来法律上的冲突。会计信息经济后果的增大,势必会引起相关的审计法律问题。


  市场经济强调主体的平等,强化了各主体的法律责任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法律已成为调节个人与社会、秩序与自由、权威与服从三大矛盾的准则。法律地位的平等表明了受托方与委托方具有相同的经济权利。当对会计信息的理解发生冲突时,双方不再依据行利与级别,而更多的是依据原先制定的“游戏规则”——法律条文来处理有关的争议。由于权利的保障及法制的完善,使得各方都有了依法自卫的勇气与能力。因此,运用法律手段来调节会计信息处理与理解的冲突,必将成为市场经济环境中最为常见的手段之一。


  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违规行为最终导致法律责任的承担


  由于专业胜任能力、风险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意识的差异,导致注册会计师行业执业水平存在很大的差异,特别是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风险防范意识问题,以及某些注册会计师为个人谋取私利而不惜铤而走险等问题导致过失与欺诈等违规和犯罪行为的发生,使承担法律责任成为必然。


  三、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防范措施


  严格执行审计准则


  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因此注册会计师应熟练掌握准则的各项规定及其作办法,严格依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规范,不从事不能胜任的委托业务,不对未来事项的实现程度作出保证。


  不代行委托单位决策的职能


  注册会计师不得以被审计单位一名人员的身份开展工作,不得代行决策的职能。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从事相关业务,是运用自己专业和经验的优势,指导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或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建议或方案,对其经营结果进行鉴证,而不是代为行使相关职能。


  完善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


  会计师事务所是注册会计师的执业场所,也是对注册会计师进行的基层责任机构。事务所的经营宗旨、制度、质量控制理念等对注册会计师都有重大影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水平的审计报告的机制保障,也为注册会计师创造了良好的工作氛围。因此,应当健全事务所的内部控制规范,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活动加强对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诚信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防范出现的弊端和风险,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


  加强对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外部


  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效果不仅仅是事务所自身的问题,其对内服务的属决定了其在方面的缺陷,所以实行有效的外部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外部的形式主要是同业复核,是指由另一家事务所或职业团体指定的检查人员对一家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据以确定该家事务所是否严格执行了审计标准,进而保证和提高整个审计行业的执业水平。我国对事务所的执业质量检查,主要是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每年组织开展常规检查,但每年检查


  的次数和覆盖面都非常有限,许多问题难以发现,作用的发挥、检查人员的、检查的制度化规范化等都存在一定的不足,有待完善。


  谨慎选择被审计单位


  注册会计师想要尽量避免法律诉讼,有效地控制和防范审计风险,必须慎重选择被审计单位,即对客户的选择和客户业务的类型要做细致分析。首先注册会计师要采取措施了解客户的历史情况,包括是否存在法律诉讼案件,是否存在特别企图;客户对其职工、行业主管部门是否有不正当行为,尤其对财务困难的客户要特别注意,不能以高额的审计费用作为唯一的衡量标准。其次,严格签订业务约定书,这是注册会计师控制审计风险,避免法律诉讼最为重要的一环。业务约定书应当列明服务项目、目的范围、应负责任的程度、报告形式及其他要求和条件,同时表达要清楚、明确,不要有模棱两可的词语。


  加强后续教育、提高专业胜任能力


  面对日新月异的经济坏境,注册会计师应加强后续教育,以获得最新的知识。同时加强职业道德、职业谨慎方面的教育工作,在审计准则中,审计程序通常规定的非常明确,但它不可能解决在特定单位审计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并不足以保证审计工作质量。


  总之,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是由其审计特点决定的,注册会计师审计的固有风险决定了其法律责任是不可能被完全规避的,采取相应的措施只能有效的降低承担法律责任的概率。注册会计师应严格按照审计准则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执业,以严格的执业道德要求自己,规范自身的执业行为。在采取有效措施之外,投保必要的注册会计师责任险,也是在法律责任发生时有效降低自身风险的必要措施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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梦里失他心梦里失她心

一、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的法律责任
在两权分离的条件下,资产所有者将资产委托给单位负责人,而单位负责人又限于自身学识、精力,而将受托责任再委托给下级员工如会计人员。由于所有者一般不直接参与企业的经营活动,就产生了所有者和企业内部人的信息不对称,为解决由此可能带来的道德风险和逆向选择,必须花费一定的成本,而会计则是其中最重要的形式。会计将企业的经济业务记录下来,并使之成专业的会计信息,将之提供给利益相关者,包括股东、债权人、部门以及潜在相关人。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财务会计概念框架中将有用定为会计信息的本质特征,原因就在于此。如果单位负责人和会计人员利用自己的信息优势,提供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严重误导利益相关者,以牟取不正当利益,他理应受到法律的制裁,有关人员也应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与此相关的法律规范主要有《会计法》、《刑法》、《民法》等。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相应分为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行政责任。
民事责任:是民事违法行为人依法所必须承担的法律后果,亦即由民法规定的对民事违法行为人所采取的一种以恢复被侵害的权利为目的并与一定的民事制裁措施相联系的国家强制形式。在一般情况下,行为人必须在主观上对自己的行为及其所造成的损害有过错故意或过失时承担法律责任,即“过错责任原则”,但在一定条件下,行为人即使无过错,按法律规定也要承担法律责任,即“无过错责任”。在当局和会计人员提供粉饰的会计报表时,投资者、债权人以及利益相关人对于根据虚假会计信息作出错误决策所造成的损失,应向当局和会计人员提出民事索赔,以挽回损失。这就对会计报表粉饰行为有巨大的威慑力。
刑事责任:我国新《会计法》明确规定,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的会计工作和会计资料的真实、完整负责,这就堵住了会计报表粉饰的源头。因为在中国目前环境下,会计报表粉饰行为往往并非出自会计人员的本意,而是迫于当局的压力。当然,这不意味着会计人员就不用承担法律责任了,会计人员作为会计报表粉饰的直接参与者,必然要对其行为后果负责。《会计法规定了数种行为应承担刑事责任,如伪造、变造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编制虚假财务报告,隐匿或故意销毁依法应当保存的会计凭证、会计报表以及指使、授意、强令会计人员造假,单位负责人对依法履行职责的会计人员打击报复构成犯罪,均应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行政责任:对于会计报表粉饰行为,不构成犯罪的,可由县级以上人民门责令改正,对单位处以三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此举对国有经济部门并无大大的约束力。显然,这只是国家财产从一个口袋转到另一个口袋,单位罚款仍要由股东来承担,即由全体公民来承担,这是不公平的。而行政处分直接关系到行为人利益,故有极强的约束力。新《会计法还规定了由门销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惩罚措施。这就成了一把悬在参与会计报表粉饰有关会计人员头上的达摩克利斯之剑,令其不得不三思而后行了。
二、注册会计师及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责任
在讨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之前,应首先明确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的区别。会计责任是由企业当局承担的,包括建立健全内部控制制度,保护资产的安全和完整,保证会计资料的真实、合法、完整。注册会计师的审计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出具的审计报告的真实、合法负责。在审计业务中,注册会计师和被审计单位分别承担审计责任和会计责任,两者不能相互替代、减轻或免除责任。不能把应由当局承担的会计责任转嫁到由注册会计师来承担,即使社会日益赞同受害方应向有能力赔偿的一方提出诉讼,而不问被告方错在哪里。因注册会计师的职业特点,其所负的法律责任比其他职业更重大,例如对上市公司的会计报表发表审计意见不当,可能使成千上万的投资者蒙受经济损失。
一般地,注册会计师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如果由于自身过失或欺诈而给委托人或相关第三者造成损失。那么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这种责任具体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从法理上说,要求注册会计师承担法律责任,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必须有损害发生的事实;二是有证据表明损害的事实与注册会计师的过失和欺诈有直接关系。通常,注册会计师要为其违约行为、过失包括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共同过失、欺诈以及推定欺诈行为承担法律责任。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在对当局提供的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审计过程中,由于未能保持合理的谨慎或与当局串通一气,故意欺会计信息使用者,发表不当审计意见,则可能要相应承担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具体有关法律责任主要由《注册会计师法》、《刑法》、《证券法》、《关于惩治违反公司法的犯罪的决定》等法律法规来规定。
特别值得一提的是,在西方的司法实践中,越来越以保护投资者利益为由,将会计责任和审计责任相混淆,而在判决时往往顾及投资者的情绪及社会的影响而作出有利于保护投资者的判决,民间审计业面临着严峻的考验。其实注册会计师的审计意见只能合理保证会计报表使用人确定已审计会计报表的可靠程度,但不应被认为是对被审计单位的经营能力及其经营效率、效果所做出的承诺。这一点应让广大投资者和有关人员认识到。在现实条件下,也应该使注册会计师充分认识到自己可能承担的法律责任,采取措施降低审计风险,这不仅是社会的需要,也是注册会计师职业自身发展的需要。
三、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
在会计报表粉饰的法律责任方面的文章中,论及行政部门法律责任的较少,并且在新《会计法》中,只提到“财政、审计、税务、、证券、保险等部门应当依据有关法律和行政法规规定的职责,对有关单位的会计资料实施检查”,并未提到有关行政部门的法律责任问题。而现实情况则是:财政、审计、税务、、证券等行政部门对到企业进行会计报表的积极很高,而一旦通过层层审核的报表被发现是经过粉饰的会计报表,则互相推倭责任。特别是我国的候选上市公司为获得上市资格,往往用各种手段粉饰会计报表。而一旦获得上市资格正式上市后,就原形毕露,很多上市公司上市第一年就发生巨额亏损,而这些公司的前三年会计报表都是经过证券部门层层审核的。行政部门拥有的权力和其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是不成比例的,要想使行政部门合理使用被赋予的权力,就应让其承担与此相应的法律责任,这样才能使我国市场经济顺利运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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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是你的软肋

一、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规定

  注册会计师被称为经济警察,在现代经济社会中发挥越来越重要的作用,为了保护注册会计师审计报告使用者的合法权益,强化注册会计师的责任意识,我国有关法律规定了注册会计师所要承担的法律责任。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包括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刑事责任。这此法律责任条款散见于《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和《刑法》等法律规定中。

  注册会计师的行政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门给予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可以并处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并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门暂停其经营业务或者予以撤销。注册会计师违反本法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规定的,由省级以上人民门给予警告,情节严重的,可以由省级以上人民门暂停其执行业务或者销注册会计师证书”。《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主管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书。承担资产评估、验资或者验证的机构因过失提供有重大遗漏的报告,责令改正,情节较重的,处以所得收入1倍以上3倍以下的罚款,并可由有关部门依法责令该机构停业,销直接责任人的资格证书”。《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二条规定“为股票的发行或上市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和人员,违反本法第三十九规定买卖股票的,责令依法处理非法获得股票,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所买卖的股票等值以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规定:“社会中介机构及其从业人员在证券交易活动中作出虚假陈述或信息误导的,责令改正,处以3万元以上20万下的罚款。”《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以违法所得1倍以上5倍以下的罚款,并由有关部门责令该机构停业,销直接责任人员的资格证证书”《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规定“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文件有虚假、严重误导内容或者有重大遗漏的,根据不同情况,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非法所得、罚款;情节严重的的,暂停其从事证券业务或者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许可。对负有直接责任的注册会计师给予警告或者处以3万元以上30万元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撤销其从事证券业务的资格”。

  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为了明确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最高人民下达了四个司法解释,即法函13号和最近出台的《最高人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前三个司法解释文件是针对注册会计师验资赔偿责任而下达的,对如何确定会计师事务所的赔偿金额进行了说明,这三个文件是针对所有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而《最高人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是对《证券法》中上市公司虚假陈述责任承担规定的落实,但规定了对虚假陈述民事赔偿案件被告人的虚假陈述行为,须经中国及其派出机构调查并作出生效处罚决定后,方依法受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责任必然受到这个司法解释的约束。

  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

  《注册会计师法》第三十九条,《公司法》第二百一十九条,《证券法》第一百八十九条和二百零二条都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如构成犯罪的,都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规定:“承担资产评估、验资、验证、会计、审计、法律服务等职责的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情节严重的,处5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投,并处罚金;前款规定人员如索取他人财物或者非法收受他人财物的,犯前款罪的,处5年以上2022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第一款人员如果严重不负责任,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造成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

  2022年4月《最高人民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一款和第二款中介组织人员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案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涉嫌如下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2)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提供虚假证明文件,受过行政处罚两次以上,又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的;(3)造成恶劣影响的。同时该案件追诉标准对《刑法》第二百二十九条第三款中介机构出具证明文件重大失实案也规定了追诉标准,即中介组织的人员严重不负责,出具的证明文件有重大失实的,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追诉:(1)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2)造成恶劣影响的。这些法律条款具体规定了注册会计师的违法行为到了什么程度将被追诉刑事责任。

  二。目前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存在的问题

  从注册会计师承担的三种法律责任的法律条款,我们可以看出目前对于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有如下问题:

  不同法律规定之间存在矛盾。

  《证券法》和《注册会计师法》强调的工作程序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因果关系,然而《公司法》、《刑法》以及《股票发行与交易暂行条例》等法律中强调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结果与应承担法律责任之间的联系。按《证券法》与《注册会计师法》规定要求,只要注册会计师的工作程序符合有关专业标准的要求,即使其工作结果地与实际情况不一致,注册会计师也不一定要承担法律责任。其他法律则是按工作的实际结果与实际情况来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要承担法律责任。这些法律的不同规定,而相关的司法解释又不一致,使实际司法判决不一。因此协调各法之间的矛盾是目前注册会计师行业较为重要的问题。

  最高人民《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虚假陈述引发的民事侵权纠纷案件有关问题的》的疑问。

  注册会计师法》第四十二条的规定“会计师事务所违反本法规定,给委托人、其他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任”。《证券法》第二百零二条的规定“为证券的发行、上市或者证券交易活动出具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或者法律意见书等文件的专业机构,就其所应负责的内容弄虚作假的……造成损失的,承担连带赔偿责任”。这些法律都明确阐明了注册会计师的民事赔偿责任。但是最高人民却一纸,将由最高立法机关所制定的法律的执行范围压缩,而且还设置了前提条例。不仅不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还将皮球给,以及其派出机构作出的处罚决定方依据方可提起民事诉讼。这个规定不仅对证券市场的欺诈案件判决不利,也不利于对注册会计师的。

  注册会计师责任的认定问题。

  《注册会计师法》明确规定注册会计师仅就自身的“重大过失”和“故意”行为对第三者承担法律责任,《刑法》中也明确提出了注册会计师要为“故意”和“重大过失”承担刑事责任。但是目前却无如何区分“普通过失”和“重大过失”和“故意”等的专业判断标准。

  另外《最高人民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中对注册会计师的刑事责任追诉规定仅有损失数额的绝对数:故意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给国家、公众或者其他投资者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伍拾万元以上的;重大失实的,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一百万元以上的,都应被追诉。这些规定没有损失的相对百分数,这就没有考虑到相同的损失数额在不同的经营规模的公司中所占的重要是不同的,这不利于在刑事判决中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审计准则》的法律地位问题。

  《审计准则》是根据《注册会计法》的规定,由批准实施的,应属于部门规章。《审计准则》应该是目前判断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是否有违规或过失的唯一技术标准。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审计准则》阐述了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对于注册会计师有一定的保护作用。但是在实际中法官很少将《审计准则》作为判决依据,一方面是由于法官们不了解《审计准则》,另一方面是由于《审计准则》毕竟是部门规章委等级的,不能同《刑法》、《证券法》、《注册会计师法》相提并论。

  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问题。

  虽然法律规定了对虚假财务报告的处罚,但是目前没有哪部法律规定了什么是虚假的财务报告。因为会计行业内外对虚假财务报告的认识是不同的。会计行业外的人士认为只要财务报告与事实及结果不符,就是虚假的财务报告。会计行业人员认为,只要按会计核算规定进行了会计处理,得出的财务报告就不应认定为虚假财务报告。即使这个财务会计报告与事实、结果不符,因为企业中出现的许多舞弊,并不是会计人员及注册会计师所能发现的。因此注册会计师不能对所有的虚假财务报告负责,应明确注册会计师应负责的虚假财务报告的认定标准。

  三。相应的解决思路

  为了更有效规范注册会计师的执业行为,保护注册会计师和审计报告使用者的权益,同时也为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长远发展,应采取如下措施:

  完善我国目前现有的法律规定

  (1)协调《注册会计师法》、《公司法》、《证券法》、《刑法》等法律规定对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不同规定,尽量使之趋同。

  (2)为使注册会计师合理承担刑事责任,应建议最高和部修改《最高人民部关于经济犯罪案件追诉标准的规定》,在损失绝对数额的基础上增加相对比例数,损失的相对比例数应考虑企业的资产总额或营业收入等数据。

  (3)另外根据国外对注册会计师的保护经验,将《审计准则》中所阐述的会计责任与审计责任、合理保证等概念列入《注册会计师法》等更高等级的法律中。

  (4)建立“普通过失”、“重大过失”、“故意”和什么是“虚假财务报告”等认定标准。

  作为注册会计师的主管部门和注册会计师协会应和立法机关、司法机关尽量协调、反映,使我国目前的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的规定更完善,以保护注册会计师的权益。

  大行业宣传和行业处罚,树立严格执业的观念。

  目前有关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诉讼中,有很大部分是和注册会计师本身法律意识淡薄,不严格按《审计准则》执业有关。因此,中注协应努力宣传按《审计准则》进行审计的重要,加强注册会计师的法律意识,同时对会计师事务所的业务应严格检查,加大对违规行为的处罚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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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0-19注册会计师在设定时期内未能为企业提交纳税申请报表需要承担的责任是什么您好,您的问题我已经看到了,正在整理答案,请稍等一会儿哦~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是指注册会计师在承办业务的过程中,未能履行合同条款,或者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或出于故意未按专业标准出具合格报告,致使审计报告使用者遭受损失,依照有关法律法规,注册会计师或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应承担的法律责任。按照应该承担责任的内容不同,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可分为行政责任、民事责任和刑事责任三种,三种责任可以同时追究,也可以单独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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