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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太真
[摘]内蒙古自治区注册会计师协会职责范围
二、主要职责
负责审批、本会会员,支持会员依法履行职责;
办理事务所设立、撤并的有关事宜;
负责办理注册会计师注册,对注册会计师的任职资格进行年度检查;
组织贯彻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规则,并检查执行情况;
制定实施注册会计师行业各项制度,组织开展对注册会计师执业质量和职业道德情况的检查;
负责组织实施内蒙古地区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及培训工作;
负责组织实施注册会计师全国统一考试内蒙地区的考试工作;
组织业务交流,开展理论研讨,协调行业内、外部关系,维护注册会计师的合法权益;
宣传注册会计师行业,扩大社会影响,获得广泛支持;
办理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主管部门授权或委托的事项;
办理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授权或委托的有关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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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专业委员会,各自的主要职责是:
1.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审计准则拟订稿。
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 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惩戒。
3.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
4.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直接办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研究维护会员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地方协会的工作;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会员依法执业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负责就承办的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研究和探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办法,提出工作的政策建议或研究报告。
5.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规划;推动、改进、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
6.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业会费政策;本会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
7. 《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与有关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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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4-24英国注册会计师责任英国注册会计师业务主要包括审计业务和非审计业务。两种业务对注册会计师的职业道德要求背道而驰,会引发注册会计师的责任。英国的法律规定,审计业务的重要高于非审计业务,国家会介入对业务的调整,注册会计师的在其责任体系中占有重要地位。注册会计师专家责任主体与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相关。在合伙形式中,所有合伙人都是责任承担的主体;在公司制中,责任承担人是会计师事务所,承担有限责任;在有限责任合伙中,责任承担人是有限责任合伙,但负有个人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也可能会成为责任主体。注册会计师专家责任对于委托人是侵权责任与契约责任的竞合,对于第三人是侵权责任,其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但是注册会计师是在委托人提供的资料上进行业务展开的,当注册会计师出现过错时,首先可能是委托人出现过错,其过错的分担与注册会计师的过错程度有关。当委托人的层集体舞弊到一定程度时,这个行为会被认定是委托人或第三人过错。这时如果注册会计师再出现故意或重大过失,委托人或第三人应与注册会计师承担连带责任;而注册会计师仅只是一般过失时,其与委托人或第三人承担按份责任。我国应当学习英国注册会计师专家责任体系精神,对注册会计师、责任主体以及请求权主体进行完善。会计师事务所组织形式应向有限责任合伙发展,但现阶段应采用合伙形式。请求权人除了委托人,还应当包括可预见的第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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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合伙人和项目组都负有责任,但责任的类型不同。项目合伙人需要承担全部或主要审计责任,项目组现需要承担工作责任。
注册会计师对自身的审计行为及其结果负责,承担的是审计责任;一般而言,负责审计活动的项目负责人(注册会计师)应对其审计行为和结果负责,即审计过程应符合《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的规定,并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否则,应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包括法律责任和职业责任);在审计报告中签名的注册会计师应对审计活动的结果负责,并对外承担全部或主要的审计责任;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报告中加盖公章,需以法人身份对注册会计师审计活动的行为及其结果负直接责任;同时,在审计报告中加盖事务所公章是主任会计师的职权行为或者授权行为,并且主任会计师承担三级复核中的最后一级复核,因此应对事务所的全部审计活动承担相应的审计责任;另外,主任会计师对其签名的审计报告结论负直接责任;受聘参与审计活动的专家及助理人员应就其相应的工作承担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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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理事成员
会 长:刘仲藜
副会长:张 克陈雄溢李永贵
:陈毓圭
副:董新钢杨志国蔡晓峰
党委专职副书记:梁立群
顾 问:王丽然
二、部门设置
办公室、考试部、注册部、继续、业务部、专业标准与技术指导部、研究发展部、国际及港澳台事务部、财务部、期刊编辑部、信息技术部、人事部服务部;
三、机构设置
理事会选举会长一人、副会长若干人、常务理事若干人。常务理事会于理事会闭会期间行使理事会职权。
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秘书处,为本会常设执行机构。
本会设一人、副若干人。主持秘书处日常工作。
专门委员会、专业委员会的设置、调整、具体职责和运作规则,以及委员的聘任和解聘,由提出方案,理事会批准。
本会已成立7个专门委员会和1个专业委员会;
1.审计准则委员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审计准则拟订计划;审议审计准则征求意见稿;审议批准审计准则拟订稿。
2.惩戒委员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违规违纪的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予以惩戒。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主要负责对行业具有重大影响的违规违纪行为的惩戒,其他违规违纪行为由地方注册会计师协会负责惩戒。
3.申诉委员会。申诉委员会主要负责当事会计师事务所、注册会计师对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惩戒委员会的拟惩戒决定不服的申诉工作,确定是否维持或修改惩戒委员会的决定。
4.委员会。委员会主要负责直接办理注册会计师行业内有重大影响的事项;研究维护会员依法执业的具体措施和办法;指导地方协会的工作;针对在工作中发现的问题,向有关部门提出规范会员依法执业并切实保护其合法权益的意见、建议;负责就承办的事项,推动、配合、协调有关部门工作;研究和探讨维护会员合法权益的途径和办法,提出工作的政策建议或研究报告。
5.教育培训委员会。教育培训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分析注册会计师行业的执业状况和能力需求,审议注册会计师行业培训规划;推动、改进、指导注册会计师资格前教育;审议注册会计师后续教育制度;审议注册会计师教育培训教材。
6.财务委员会。财务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行业会费政策;本会年度会费收支报告,并向理事会报告;指导、规范行业财务工作;确定聘请外部审计机构事宜。
7.《中国注册会计师》编辑委员会。编辑委员会主要负责审议《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中国注册会计师》办刊方针的实施情况;收集、分析会员对《中国注册会计师》的意见;对《中国注册会计师》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
8.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专业技术咨询委员会主要负责研究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的专业问题;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专业技术援助;与有关部门沟通,就有关专业问题提出建议。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
优质注册会计师问答知识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