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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为这些上市公司一般业务非常多,需要处理的账目也就很多,同样也要进行很多投资者的分红,所以推迟出半年报。作为上市公司各方面账目审计项目一定要准备充分,不然拿到市面上别人就会去考察。很多投资公司也会去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大部分上市公司的半年报是需要一定时间才能够出来的。
一、半年报
半年报表,是银行每年六月底编制的会计报表。反映银行上半年的业务活动和财务收支情况,为研究和指导下半年工作提供依据。
由基层营业行、处根据总帐各科目的上年末余额、当年一至六月的累计发生额和六月末余额填制,并按规定时间星序逐级汇总上报上级主管行。
二、 如何读懂半年报:
1、从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分析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
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摘要向投资者提供了上市公司年度内的诸如营业收入、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每股净资产、每股经营活动产生的流量净额等基本的财务数据和指标,为投资者分析上市公司总体经营状况提供了重要的依据。要从会计数据和业务数据中分析出公司的总体经营状况。
2、分析年报中的董事会报告
(1)公司经营情况。投资者应该了解公司所处的行业以及公司在本行业中的地位;公司主营业务的范围及其经营状况;公司在经营中出现的问题及解决方案。
(2)公司财务状况。投资者应当结合年报的财务报告部分,对公司财务状况进行分析。特别是,如果注册会计师对涉及报表的项目出具了非标准审计报告,董事会在该部分会作出说明,投资者要对董事会的说明予以高度关注,以便更好地判断公司真实财务状况。
(3)公司投资情况。了解报告期内公司投资额比上年的增减变动及幅度、被投资公司的名称和主要经营活动等。
3、掌握财务会计报告的主要内容
财务会计报告是上市公司年报的核心,包括审计报告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流量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四大会计报表等内容。信息质量的高低是投资者能否从年报中发掘有价值线索的关键,审计报告是注册会计师就年报编制是否规范,所提供的信息是否真实向投资者提供的一份专业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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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页中复制“验资常见问题答疑”
1、公司增减资是否待股东投足出资后,才能增资?
答:如尚未投足,亦可以先变原更章程后增资。
2、子公司能否向母公司投资?
答:可以。除上市公司有限制外其他公司未有相关规定。
3、增资是否可以分次出资?
答:可以。
4、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是否包括商誉?
答:不包括。根据公司法相关规定,商誉不能作为出资资产。
5、设立验资及增资是否将货币资金存入临时存款专户?
答:是需要存入验资专户的。
6、分次出资股东是否同时按比例出资?
答:法律无规定,股东可以在出资协议和章程中约定。
7、公司设立失败,其已过户财产如何处理?
答:如是货币资金,需按原渠道退回;其他财产可在协议中规定。
8、分次出资中非首次出资,股东可否用已设立公司的未分配利润出资?
答:可以,关注利润的完税情况。
9、债权转股权是否可以审验?
答:可以,但是受到一定的限制,四大资产经营公司可以。其他情况下一般不受理。
10、企业年度检验审计出具何种形式审计报告?
答:一般目的的审计报告。
11、减资是否45日后方可出减资报告?减资是否必须以货币方式减资?可否为实物减资?可否转到“其他应付款”?如何证明企业已减资?减资内容可否详细讲述?
答:根据公司法规定可知,减资应该在45日后方可出减资报告;法律法规未规定减资必须用货币方式,故可以其他方式减资;检查减资记录及减资的法定程序可以证明企业的减资事项。
12、上级单位12月拨款至企业,次年5月下发批复同意以12月份的拨款增资,应以什么时间作为验资时点?
答:应该以次年5月作为验资时点。
13、上次验资后,股东抽逃出资,本次验证时如何反映?如何界定抽逃?股东长期占用被投资企业资金
答:注册会计师不能做法律意义上的抽逃界定,只需要在报告中说明股东占用资金的具体情况。
14、股东出资后,间隔较长时间申请验资时,对于所验资本金已划走,是否可以验?
答:可以审验。要说明资金使用的情况。
15、A公司拟与B公司成立C公司。A公司以货币出资,B公司以在A公司当年分取红利出资。A公司能否直接将B公司红利从A公司出资到C公司作为B公司出资?此种行为是否属于代为出资?还是必须由A公司先将红利付到B公司账上,再由B公司出资?如A公司直接将B公司红利出资到C公司可行,应获取和收集哪些证据和资料?
答:不建议以上述方式作,可以先以货币分配利润后出资。
16、新公司法规定验资可不关注对外投资额的限制,那么公司对外投资额如果大于其净资产用负债投资可以吗?如可以,在验资说明中是否应强调?
答:可以,不用在验资报告中强调。
17、企业以净资产出资的,相关评估报告对部分不良资产以账面值列示,注册会计师验资时如何作?能否在验资事项说明中予以“保留意见”?
答:剔除不良资产部分,因为如不剔除会造成出资不实,并在报告正文和验资事项说明中阐述该事项。
18、个人以实物出资,包括自制的设备,如无产权证明,如何确定出资财产的所有权?
答:检查该设备的生产记录,采购材料记录等。
19、请问:子公司可以向母公司投资吗?如果可以,如何防止母公司向子公司投资的款在母子公司间无限膨胀、循环,造成双方出资虚增?例如:A公司控制B公司,向B公司投入1000万元,占B股权60%。
A公司第一次增资:B公司投入A公司1000万元,实现A公司增资1000万元的目的;
B公司第一次增资:A公司投入B公司1000万元,实现B公司增资1000万元的目的;
A公司第二次增资:B公司投入A公司1000万元,实现A公司增资1000万元的目的;
B公司第二次增资:A公司投入B公司1000万元,实现B公司增资1000万元的目的;
按此循环,1000万元可在A公司与B公司之间无限扩张注册资本,是否正确?
答:可以。除上市公司有限制外其他公司未有相关规定。
20、A公司是一家20世纪2022年代初设立的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外商投资比例占50%,国内B、C两股东投资比例合计50%,注册资金100万美元。因当时汇率低,账面实收资本为300多万美元。现外商拟转让股权给B,变成内资企业,要求验资。请问:
1这种情况下该公司是属于新设立,还是股权转让变更股东;
2改制成为内资企业后,注册资本为,数额如何确定?工商部门没有明确答复,但提出以下几种意见:
A以评估后净资产重新注册;
B以原账面实收资本为注册资本验资;
C以100万美元和现在汇率折算为注册资本;
D中方股东以原投入资本+新购股东支付项作为注册资本。
以上处理涉及的会计处理如何解决?
答:1只是股权变更,不需要验资。
2以原账面实收资本为注册资本。
21、外商投资企业实物资产如何处理评估问题?一般,独资企业有进口发票、报关单、其金额为外币,无商检报告。目前如何解决评估时外币问题?
答:请咨询评估师协会。
22、企业对外投资能否超过注册资本或超过净资产?
答:可以。
23、若用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做审计是仅对净利润已交所得税同时按比例计提即可,还是对净利润的形成即利润也要审计?用未分配利润增资呢?
答:净利润形成过程也需要审计。
24、公司法规定,公司减少注册资本必须编制资产负债和财产清单,是指减资前最近一期报表,还是指减资当日报表?在实务中,注册会计师应获取哪一时点的报表?是否需要对报表先审计?如果需要审计,应关注哪些方面?
答:一般是减资前最近一期报表。但如果减资基准日不在月末,则需要编制减资基准日的报表。
25、除了“资本过剩”和“严重亏损”以及“依法收购股东股权”,还有其他可以减少注册资本的理由吗?在法律上有无相关要求?
答:在不违反法律前提下可以根据具体的情况作
26、公司的投资者是否应出具证明,承诺对公司减资前的债务以原出资额承担清偿责任?公司是否应当出具证明,保证减资后有能力及不侵犯债权人利益?注册会计师是否应收录这两个证明作为工作底稿?
答:需要检查并作为工作底稿。
27、减资时,不是以货币资金发还股东,而是以非货币资产减少的方式进行,则减少的非货币资产的价值如何确定?是账面价值,还是评估价值?在单方减资时,涉及其它不减资股东的利益如何处理?如果减资涉及的非货币资产价值虽不公允,但只要各股东都能认可和同意,是否也可行?
答:关于减资法律未规定需要评估,会计处理可以按账面值。
28、对净资产折合资本的限定中,讲到折合实收股本总额不得高于公司净资产额。请问:这里指的净资产是评估时点的净资产,还是验资日的净资产?在国企改制时,这两个时点之间期限较长,会产生评估基准日后的损益问题,是否会引起出资不实问题,注册会计师如何处理?
答:净资产额应先审计后评估,验资截止日与评估日之间的净资产差额,如不足部分由股东补足,多出部分返还原股东。国有资产的处理:收益部分返还财政,不足部分由以后年度国有资产应分得利润补足。
29、准则第十四条四规定:“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的,或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注册资本及实收资本的,应当在审计的基础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审验其价值”,与您所讲的从属于工商规定按评估值审验,两者之间关系如何处理?
答:工商规定的合资企业实物投资部分可以商检部门出具的价值鉴定为依据。可以不用评估。
30、国有企业改制验资,国家股权评估后的净资产折合股份。请问:在这种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是在资产评估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还是在审计的基础上审验其价值?
答:应该按评估价折股,但是如果改制以评估值入账按规定则不能连续计算业绩,故实务中可不调整账面价值,验资报告可以描述为“以评估值的XX折合股本”
31、如果一个企业作为投资者设立的公司,该公司是一人有限责任公司还是独资公司?
答:可以参见企业的预核准文件。
32、国有独资公司,在今年改制过程中进行了清产核资,结果是潜盈增加10个亿主要是物业集团所属的经租房产和小区锅炉等账外资产形成的。对清产核资结果进行了批复,并要求企业以此结果增加实收资本及注册资本。请问:该验资事项,即增加10亿元资本的依据是否充分?是否还要将这10亿元分开是什么资产盘盈或负债潜盈进行分别审验?
答:可以验资,分别盘盈盘亏资产明细进行审验。
33、评估的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是否需要扣除商誉的成份?
答:需要扣除。
34、新的验资准则修订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应当在审计基础上按规定审验,是否意味着对公司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应当先审计,再评估确定其价值?
答:先审计后评估。
35、某自然人出资设立一人有限公司,然后该自然人与其一人公司再共同出资设立一有限公司两个股东,是否违反公司法?以此种方式似可衍生出若干公司?
答:可以。
36、新公司法对外投资没有比例限制,可否这样理解:虽然没有对外投资比例限制,但企业公司对外的股权投资总额也不应超过企业实收资本总额?根据新公司法规定,注册会计师验资时可不关心公司对外投资额的限制,但公司已出现资不抵债还要投资设立新的公司,注册会计师应如何验证注册资本?
答:不用考虑。
37、以非货币财产出资须取得相关资产的权属转移证明文件,请问:存货如何获取和获取何种产权转移证明文件?以除汽车、房产、专利技术以外的其他非货币财产出资如何鉴定已办理财产权转移手续?
答:需要提供移交清单并实地查看。
38、自然人以货币出资的,收款凭证仅指交款单吗?
答:包括但不限于还有收款收据、转账支票等
39、变更验资时,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责任对变更前的资产、负债情况进行审验?
答:分具体情况,如果是以未分配利润或盈余公积增资则需要。
40、外商投资企业以资本公积、盈余公积、未分配利润转增资本,若与注册资本币种一致,其折算汇率是按外经部门批准日汇率,还是按外汇部门资本业务核准件签发日,还是公司进行会计处理的当日汇率?
答:以外管局核准日为准。
41、公司股东之间的股权转让不属于我们审验,但是如果在增资的同时发生股权转让,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中,是否要反映股东股权变更的情况?还是直接以股权转让后的股权结构作为变更前的注册资本、实收资本?我们在实务处理中是采取后一种列示方法,同时在验资事项说明中增加其他事项说明,说明该次股权转让尚未办理工商变更登记,待本次增资一并办理。这样处理是否可行?
答:在注册资本变更前后对照表中,变更前填写原股东及其出资,变更后填写变更后股东及其出资,并在验资事项中说明。
42、新公司法使公司章程更为重要,如果被审验单位提供给注册会计师的章程与提供给备案的章程非同份或不一致,注册会计师按前者进行了验资,且出具了报告,请问:注册会计师是否有责任?注册会计师如何辨认章程的真实?
答:最好保持两者的一致,如果有变化则在报告中说明;如果会计师不知道章程发生变化则会计师没有责任。
43、由于非货币财产在公司设立前无法办理产权过户手续,是否意味着首次出资只能以货币方式投入?
答:非产权的非货币资产也可在首次投入。
44、2022年1月,甲、乙、丙三个企业法人拟共同出资组建A公司,均以货币资金出资。2022年1月20日取得了A公司名称预先核准书。2022年4月,乙、丙两企业先后将出资足额缴付甲企业账户,由甲企业负责A公司的筹建。在规定的期限内,A公司未能设立,名称预先核准书失效,但甲企业已以甲乙丙三方的出资开始A公司的实际筹建。2022年5月,A公司虽未设立,但实际筹建已完成,并具备生产能力。甲乙丙经协商,拟完成A公司的设立,重新进行了名称核准。请问:2022年注册会计师如何实施验资?能否追溯原货币资金出资审验,并对形成的资产、负债追加审计程序后出具验资报告?
答:不能追溯原货币资金出资审验,可以实物出资,先审计后再验资。
45、分公司变更为有限责任公司,新增股东以非货币财产出资,原投资主体以分公司净资产出资,如何出具验资报告?30%的货币资金如何体现?
答:30%的货币必须到位,分公司净资产评估后可以投入。
46、分期出资时,是否可以以未分配利润转资作为第二次出资?
答:可以主意完税情况
47、注册会计师是否有义务追查出资人资金来源?例如,自然人以巨额出资,是否需要追查其资金来源,要求其证明资金确属其所有?
答:注册会计师没有责任追查资金来源。
48、由多家公司组建设立企业集团公司股东以股权投资,原多家公司成立企业集团的全资子公司,由于母子公司股权过户办理均要求对方先予办理。验资时怎么处理?是否有货币资金30%的比例要求?金额达几十个亿元
答:可以要求被审验单位出具承诺函;注意查实股权关系;注意限售股不能作为出资;仍应满足30%货币出资的规定。
49、具体有何机构可以对验资报告的虚假进行鉴定?
答:。
50、外商投资企业进行分立,原公司一分为二,股东及其持股比例均不变,那么新成立的公司的实收资本需进行设立验资,是否需要评估?产权不能办理转移手续怎么作?原留存企业要进行变更验资,是否要进行资产评估?如果原企业不评估,新设企业需要资产评估,那么两个公司本来是同样的资产的计价基础却完全不同?
答:上述情况属于以资产出资的设立验资,需要评估后验资,货币出资金额需满足30%
51、国有企业改制,用部分经营净资产投资成立股份公司,其设立时因非货币资产不可能办理产权转移手续,那怎样作?
答:先设立股份公司在办理财产转移手续,可先取得企业声明。
52、一人有限公司可以对外投资设立2人以上的有限责任公司吗?
答:可以。
53、外方出资者用其从本企业获得的利润增资是否可以?
答:可以,须经外管局批准。
54、行政划拨土地及集体所有土地能否出资?
答:先履行土地出让手续,办理完土地使用权证后方可出资。
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是否需考虑构成净资产的资产的类别?例如,一个企业只剩下债权资产或股权,或无形资产,其以净资产折合实收资本股本进行新设或变更验资时,如何评价其出资是否符合《公司法》关于允许出资的资产类别的规定?
答:可以出资,相关法律法规未明确规定不可以。
内资企业减资是否允许减为一人公司?
答:可以。
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公司时,净资产全额转增资本,也是增资的一种形式,是否应根据《公司法》的要求,法定公积金应保留注册资本转增前的25%?
答:没有限制,整体改制不需考虑上述问题。
公司账面的实收资本与注册登记的实收资本是否允许存在一定的差额?
答:投资期满后不应该有差额。
股东以货币出资,是否允许在两个以上开户银行入资?是否允许在异地银行开户入资?
答:只能在拟注册地开立一个银行帐户。
除了股东溢价出资的情况外,股东投入资本是否必须全部作为实收资本?
答:是。
61、关于验资报告附件明细表中“本期认缴”概念该如何界定期限?
答:根据章程约定的本期应缴出资。
62、验资报告中,资金入账时间、银行询证时间,均比外管局询证早,验资报告日期如何确定?如果以外管局的日期为准,那银行入账日期后到外管局之间的责任,事务所也要承担吗?
答:事务所有责任承担,可补打报告日对账单。
63、外资增资没有报告范本,验资报告如何撰写?
答:参照有限公司模板。
、外资增资分期出资,验资报告如何撰写?
答:参照内资分期出资。
65、外资首次分三期缴足,第二期资金到位后,变更出资金额。经批准,同意增资,但变更出资的金额是连同第三期的资金一起到位,考虑函证因素,验资报告如何撰写?
答:在报告中说明“增资金额连同第三期出资一起到位”
66、B股公司增配验资特点?B股公司增配股东大会通过登记结算公司登记后即完成,随后向原批准机关获取相应批文和批准证书时就需要提供增配后的“验资报告”。但此举遭外汇部门质疑:尚未核发“核准件”怎能出具验资报告?而外汇部门的核准件又需要获取原批准机关批文和批准证书后才能申请。问:注册会计师对此应何时出具验资报告?
答:先出具验资报告供批准使用,在报告中限定报告用途是批准使用。
67、外资企业因分立设立需验资,而批准机关所批准的出资方式俱为初始出资方式,其时注册资本所对应的资产形态实为净资产,再按初始投入形态已无法审验,难以按本准则规范。不知按哪个准则来审验及如何出具报告?
答:根据设立验资规范出具报告,根据模板适当修改。
68、验资基准日与验资报告日的时间间隔有无要求?如企业股东于1年前增资,但未办理验资和工商变更手续。1年后,企业找事务所验资。企业以非货币出资,已经评估,且在评估报告有效期内出资,上述业务事务所是否接受委托?
答:时间间隔无要求,但不应太长;可以接受委托;注意评估报告在企业去备案时仍应有效。
69、A公司原注册资本3万元已到位,本次修改公司章程,变更注册资本为100万元,且规定原股东中一个转让其原股份。另规定注册资本在2年内分三期到位。请问:此类验资业务属于设立验资还是变更验资?报告格式如何确定?特别是附件表格如何设计?单纯的股东之间股份转让,不改变注册资本是否明确不需要出具验资报告,仅到工商登记部门办理变更备案即可?
答:属于变更验资;单纯股东变更不需出具验资报告。
70、外商投资企业股东一次全部出资的验资事项说明中,涉及金额的是否全部要注明币种?参考格式中有部分没有注明币种的要求,是否用表述?
答:需要注明全部币种;参考格式中未注明的不是用表示,要根据实际情况信息条形
苍生
一、涉及货币出资的事项分析
事项1:自然人甲、乙、丙、丁共同出资组建A有限责任公司,合同规定甲、乙、丙、丁分别出资25,000元,各占注册资本的25%。注册会计师实施了必要的审验程序,即向银行函证,核对函证、银行对账单和进账单是否一致,检查进账单真伪和要素是否完备,并审验了注明投资款10万元的进账单。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该事项的审验符合《审计实务1号一验资》及其规范指南的要求,但为了避免:(1)各个自然人之间代为出资而引起的权责纠纷。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进账单上显示的是各出资者缴款的汇总金额,不能反映各个投资人实际出资情况,如果某个出资人如丙方没有资金,私下协议由其他出资为垫付,这在注册会计师取得的证据中没有办法得知,并且在各个出资人拟设立公司的良好关系下,他们也不会把实情告诉注册会计师。但一旦出资人之间出现矛盾,其权责无法私下调和需要司法介入时,代为出资方可能会控告注册会计师验资报告不实,因为实际情况是丙方没有出资;(2)出资人用借款出资,取得验资报告拿到营业执照后,立即抽逃资本还债。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l)证明各个自然人经济状况的资料;(2)由各个出资人、被审验单位签名盖章的“出资人货币出资清单”。如果某一出资人的经济状况不能保证其货币出资,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出具验资报告;如果存在代为出资的情况,注册会计师还应取得由出资方、代为出资方共同签名的“委托受托代为出资协议”,并关注出资方和代为出资方的权利义务,尤其是代为出资款的偿付条款的规定。
事项2:甲、乙、丙三方共同出资组建A外商投资公司,注册会计师审验三方投入A公司的货币资金时,发现一张3月2目的300万元的转账凭证是B公司转入A公司,A公司提供了一份由B公司出具的“B公司转入A公司的货币资金300万元是B公司欠乙、丙两公司的款项”的证明材料,要求注册会计师把300万元验证为乙、丙两公司对A公司的货币出资。
分析:注册会计师可以通过审验证明3月2日确有300万元的货币资金进入 A公司,但对于 300万元货币资金的权属及其是否属于投资款尚没有取得令人满意的证据,注册会计师遇到这种事项必须小心,因为我国尚没有关于代为投入出资款的法规规定,而且代为投入出资款的双方串通弄虚作假的可能较大,因此,注册会计师最好不审验这种情况的出资。但如果现实中要求注册会计师对这种事项进行审验,注册会计师还应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1)乙、丙公司和B公司之间的经济业务行为及其所欠款项的原始凭证的复印件;(2)乙、丙公司和B公司共同签名的“委托受托代为投入出资额的协议”,并得到A公司和甲方的同意;(3)乙、丙公司共同签名的“货币出资声明书”,主要注明300万元货币出资各占的份额;(4)乙、丙公司财务状况及其资料。如果不能取得以上证据或根据取得的证据表明B公司欠乙、丙公司的款项不可信,注册会计师不能确认此货币出资。
事项3:注册会计师一进驻被审验单位S公司,S公司就给注册会计师提供了完整的验资证据和相关材料,其中包括出资方甲方货币出资的银行进账单、银行对账单以及向银行询证函回国。
分析:在验资实务中,被审验单位能够提供出较完善的验资相关资料,对注册会计师来讲,是一件幸事,但验资应是注册会计师主动取证的过程,“主动取证”不是被审验单位提供什么资料,注册会计师就验证什么,而是注册会计师根据验证目标的需要,设计适当的审计程序,在有效控制审验程序实施中获取有力的证据,因此,注册会计师对货币资金进行验证时,不仅要谨慎地审验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进账单和银行对账单的真伪,还应亲自寄发和收回、分析向银行函证出资款的回函,询证函不能让被审验单位一并办理,以避免被审计单位和银行的串通作弊而提供虚假证据。
二、涉及非货币资产出资的事项分析
事项个甲方以一新建的房屋建筑物投入被审验单位A公司,并提供了建筑房产的决算书、付款凭证,以及该房屋所占土地的租赁协议,土地租赁期为2022年。
分析:虽然造房屋确实为甲方建造,但由于它建在租赁土地上,不能取得土地证,其权属问题容易发生经济纠纷,注册会计师不能确认甲方以此实物出资。
事项5:甲方以一批抵债收回的存货投入被审验单位A公司,不能提供存货的发票,仅提供了某具有资格的评估机构对存货所做的评估报告。
分析:由于存货价值、存在和权属的变动大,因此以存货投资的验证本身风碱大,初果被审验单位原合同、章程中没有规定以存货作为出资,被审验单位只是为了凑够足额出资而准备修改合同、章程以存货出资,这时在没有购买存货的发票表明存货的归属情况下,注册会计师最好不要确认此存货投资。但如果合同章程中明确规定以存货方式出资,表明存货为生产经营所必需,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地关注和取得以下证据,验证存货投资:(1)实物出资清单。注册会计师应把实物出资清单镇列的存货品名、规格、数量、作价、出资日期等内容与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相核对,并实地观察、监盘存货的数量及其品质状况,在出资清单上记录审验情况;(2)评估报告;(3)投资各方及其被审验单位对存货评估的确认书,如为国有资产,是国资部门的确认文件。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投资各方确认存货的价值是否以评估报告为基准,如果与评估结果悬殊大,注册会计师应建议被审验单位重新考虑对存货的确认;(4)财产交接清单;(5)存货发票的复印件,如果是抵债收到的发票,由于其购货方不是投资者,还需要检查债务重组协议及其相关凭证,获取投资方对该存货的所有权证明。
事项6:注册会计师承接了A公司变更验资业务。A公司原注册资本为100万元,甲方投入的工业诀窍25万元,占注册资本的250。A公司运营几年后的其无形资产一工业诀窍的账面价值为10万元。这时,A公司增资扩股,其注册资本为200万元,甲方以某一专利权40万元投入A公司。
分析:注册会计师对于无形资产的投入验证,除检查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和土地使用权等无形资产出资清单中的名称、有效状况、作价等内容是否符合协议、合同、章程的规定;检查无形资产的评估情况及其投资各方的确认情况;检查无形资产的权属证书以及无形资产交接手续和交接清单外,还应关注无形资产投入占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符合国家有关规定。即演算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投入占变更后注册资本的比例是否超过20%(如果是省部级高新科技部门认可的高新技术成果出资,(可达35%)该事项中知识产权、非专利技术投入所占比例为(25+40)/200=32.5%,超过了20%,注册会计师应建议A公司增资时把专利权中价值25万元确认为甲方的资本投资,专利权其余不可分割的价值15万元经投资各方的协商确认为A公司对甲公司的负债或资本公积。
事项7:注册会计师承接了对A公司的设立验资业务,了解到甲方投入到A公司的机器设备、货币资金会计数额超过甲公司净资产的50%;乙方对A公司投入的房屋建筑物、专利技术合计为100万元,而己公司近年来报表确认净资产均为负数。
分析:此事项的问题在于出资方违背了公司法关于对外投资的规定,以及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时,注册会计师是否可以接受验资委托企业。虽然《公司法》第十二条规定“公司向其他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投资的,除规定的投资公司和控股公司外,所累计投资额不得超过净资产的50%,在投资后,接受被投资公司以利润转增的资本,其增加额不包括在内。”但没有相关法规明确规定公司不能接受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或出资方出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时的出资。因此,只要注册会计师取得被审验单位有关部门设立或变更的批准文件,以及其合同、章程、相关协议,注册会计师可以接受此种情况的验资委托,但应注意这样的验资风险大,容易出现出资方虚假出资、出资后抽逃资本以及出资方逃废债务等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应谨慎地关注出资方的财务状况,并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后加解释说明段予以充分披露出资方长年亏损、资不抵债或出资方出资额超过其净资产的50%等情况三、净资产出资事项分析
事项8:注册会计师承接了A股份有限公司的变更验资业务。A公司是由A国有企业改制而来的,改制前A企业执行工业企业会计制度,在改制审计和评估时,净资产的确认都是以工业企业会计制度确认的价值为基础,改制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时,A公司的净资产因计提各项减值而减少。
分析:注册会计师在验资时根据改制审计和评估确认的净资产折股确认改制企业的出资,与改制后按照《企业会计制度》进行会计处理之间资产的差额,容易被社会公众或其他股东认为是验资不实造成的,因此,注册会计师在接受改制企业变更验资业务时,应建议被审验单位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相关会计处理进行改制审计和评估,确认净资产,否则,注册会计师应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后的说明段说明该事项。
事项9:A国有企业2022年7月31日为改制基准日,把其净资产1,200万元折股设立A股份有限公司,期间其生产经营没有间断,在2022年2月3日A公d委托注册会计师对此作变更验资,截止到2022年A公司的净资产为对万元。A公司向注册会计师提供了截止到2022年7月31日的改制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以及截止到2022年1月31日A公司的会计报表及其相关账簿。
分析:此事项的问题在于根据改制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确认的验资基准日与验资外勤工作日的间隔太长,而且期间业务活动不断变化,验资的风险增大,如果注册会计师根据相关情况的了解认为验资风险不能承受,可以拒绝接受业务委托;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自己可以控制和承担此验资风险,除执行一般审验程序外,还应考虑对2022年7月31日至2022年1月31日A公司的财务状况实施必要的审计,关注期间引起净资产变动的明细情况,并形成相应的审验工作底稿。同时,在验资报告的意见段后增加说明段,充分披露该净资产的变动情况。值得注意的是,验资基准日和注册会计师审验日期一般不应间隔时间太长。
事项10:注册会计师在审验甲方以净资产6000万元投入A公司时,发现净资产6,000万元属于出资各方在甲公司整体评估价11,720万元的基础上部分折股确认的价值总数,没有量化到、具体到相应的资产上。
分析:此事项的问题在于净资产部分折股、股东确认净资产投入价值与评估价值不一致时,容易出现净资产投入与不折股净资产分割不清引起的虚假出资风险,注册会计师应关注整体资产评估后净资产和净资产折股部分的分割情况,以及出资各方对净资产折股部分的价值的确认,取得出资各方确认的与净资产折股部分相关的资产、负债的交接清单和价值确认书
阿柒
如果想注册公司必须有事务所来验资并且出据验资报告,然后才能到工商部门,您所说的“银行询证函”是必须由事务所出据,然后您需要持该函到银行去盖章,由银行确定您是否有这样的资金,这笔资金是要事先存入银行,并告知银行是注册资金,存入是必须以投资人名存入,这款项存入银行后会被冻结,直到公司成立。而事务所属于第三方,工商部门必须要这个盖有事务所章及注册会计师章的验资报告才行!
如果您的县里没有,您只能到市里去看
注册公司步骤:先到工商核名,再去银行存入注册资金并拿好凭据,再去找家事务所验资,然后再到工商,去前准备好工商想要的例如公司章程等。执照下来后去办代码证,带着工商给的东西。然后再去办国地税,国地税必须在营业执照下来30日内,要不罚款
沦陷眉宇间
⑴为验证外购固定资产的所有权,A注册会计师应检查X公司此笔业 务的授权审批手续是否齐全,在此基础上核对购货合同、购货发票;为验 证这些固定资产的存在,注册会计师应当进行实地观察;对于以一笔款 项同时购入多项没有单独标价的固定资产的情况,A注册会计师应当检查 X公司是否按照各项固定资产公允价值的比例对总成本进行分配,分别确 定各项固定资产的入账价值。
⑵为检查X公司是否存在未作会计记录的固定资产减少业务,A注册 会计师应当实施以下实质程序: ①结合固定资产清理科目,抽查固定资产账面转销额是否正确; ②检查出售、盘亏、转让、报废或毁损的固定资产是否经授权批准, 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③检查因修理、更新改造而停止使用的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 确; ④检查投资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⑤检查债务重组或非货币资产交换转出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 正确; ⑥检查转出的投资房地产账面价值及会计处理是否正确;⑦检查其他减少固定资产的会计处理是否正确。
3注册会计师应当实施以下审计程序: ①对于A-130机床,应审核X公司与T公司签订的购货合同,并检查 T公司开具的买方发票,证实付款方的确是通达公司。 ②对新交付使用的办公大楼,应审阅X公司与Y公司签署的建造合同, 获取产权证明文件和财产税单以及抵押贷款的还款凭证。还应获取办公大 楼的保险单等书面文件。 ③对从U公司融资租入的生产流水线,应验证相关的融资租赁合同。 ④ 对于V公司投资转入的运输设备,应审阅有关的产权转移文件、 运营证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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