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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藏故事独承一切
在证书靠行业,由于地区的差异及事务所的规模就会导致靠费用的有所不同。注册会计师靠价格虽然比较高,但它靠的风险也不小,基本上的靠都是需要印章的,因此,证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
前段时间,黑龙江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关于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单鸿丽等5名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情况的通报》,决定给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等五人注销注册并收回注册会计师证书。
《通报》称,省注协收到《哈尔滨市松北区人民检察建议书》哈松检侦监建〔2022〕2号,检察建议书反映,在办理犯罪嫌疑人XXX涉嫌提供虚假证明文件罪一案时发现,注册会计师单鸿丽、陈若明、梁秋明、李君、赵宇星将注册会计师证交由XXX,由XXX非注册会计师成立了黑龙江龙威世纪会计师事务所,法人是单鸿丽,但这五人均不在事务所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而是将注册会计师证书及印章交由XXX从事具体业务使用,并且对XXX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从不过问。XXX每年分别给以上五人8000-15000元的所谓“证费”。由于五人的严重不负责任,致使XXX以他们的名义为某些企业出具了虚假的审计报告,给国家造成严重经济损失。他们的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第二十二条第四款和《注册会计师注册办法》的有关规定。
省注协要求,各所要对本所注册会计师专职执业情况进行认真自查,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的名注册会计师主动到省注册会计师协会办理转非手续,防止此类现象发生。
省注协将进一步加强注册会计师注册,完善行业、注册会计师任职资格检查等相关制度,将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名注册会计师作为任职资格检查和执业质量检查工作重点,对不在事务所专职执业名注册会计师加大清理力度,严肃查处注册会计师违法违规行为,并视问题情节轻重移交行政或门依法处理。
对证注册会计师本人而言,未直接参与业务,无法通过执行审计程序了解、发现和规避审计风险,甚至有些证注册会计师连事务所用自己的名字签发了多少份报告都一无所知。
同时,部分事务所将风险大、在职注册会计师不愿签字的报告,以靠注册会计师的名义来签字,一旦出现问题,注册会计师将无法通过工作底稿来证明自己的执业轨迹。
对于事务所而言,需要注册会计师靠,本身就意味着其执业力量存在不足,或者未能满足事务所成立的基本条件。
这些事务所通过靠注册会计师增加人数、提高资质等级、从事超过自身执业能力的业务,势必会存在较大风险。
如果故意以靠注册会计师名义签发风险较大的报告,是极不负责任的严重违规行为。
更有某些注册会计师不固定地在事务所工作,而是去外面接“私活”,然后将报告拿回事务所盖章。
在这种情况下,事务所仅收取一定的靠费,对执业质量、客户质量疏于,无法有效把控执业风险。
被需要
靠是指考上注册会计师的人,将自己的注会证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做为该所的成员,实际并不去上班。注册会计师靠,风险也不小,基本上的靠都是需要印章的,章证的靠,这就说明证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事务所用了你证
书后,结果不凑巧报表什么的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时候证书持有者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甚至有可能销证书,更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处罚,因此,证需谨慎,要把控好风险的程度。
有两种情况:
1、以前凡是注册会计师,即使不在事务所上班,每年年检也要通过一个事务所向省注协上报,注协通过事务所对这些人进行。这些人由于名单在事务所,有时也能参加一些项目兼职。对于事务所来说的注会多,需要时用起来也方便,而且这些人中不乏大企业的财务负责人,对事务所也是业务来源。现在有些省份非执业会员直接由省注协注册部,这种情况不存在了。
2、由于事务所的基本办所条件需要一定数量的注会。也曾经按照注会的人数限定业务范围。所以有些所达不到条件就需要一些注会靠,把资质在所里,人可以在其它单位上班。现在由于执业注册较严,必须专职在事务所工作,而且批准前还要在网上公示,所以这种情况也很少了。
旧人泪予
呵,我不同意楼上的回答。
了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和注册税务师三个资格证。现在都是靠。
我的注会证最初办的是执业会员,确实是在会计师事务所上班的。 后来有了新的发展,就转出来了。因为涉及到年检,培训等事项,而我的新工作与原事务所不在同一个城市,所以有段时间我把它转成了非执业会员证。执业变为非执业,手中的章要交上去,证也交上去,换了新的非执业证。非执业证的好处在于不用年检,但每年要交100元的会员费(执业的也要交会员费,但是以年检培训的形式交的,一般是事务所出钱)。后来又在上海转为执业会员靠在某小型事务所。
有了资格证,确实可以靠,虽然国家并不允许。但你说靠一个月能赚2022我还没听说,我的证在上海,应该说上海的薪金标准在全国算较高的了,但我了解在上海,靠注会证,也就是1000元左右,内地可能更少一些,而且并不是哪家事务所都同意靠的。
我说的是一般情况,我不否认某些事务所为了尽快扩大名义上的CPA人数而愿意支付较高的靠费,但这种事情不是天天都能遇到的。
另一方面,靠,你不审计,人家却要盖你的章,呵,什么时候用你的章??当然是风险大的业务,事务所自己的注会们都不愿意盖章的时候。所以,靠是要冒风险的。
习惯遗忘
摘要职业怀疑是注册会计师综合技能不可或缺的一部分,是保证审计质量的关键要素。保持职业怀疑有助于注册会计师恰当运用职业判断,提高审计程序设计及执行的有效,降低审计风险。在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的作用包括: 在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时,保持职业怀疑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设计恰当的风险评估程序,有针对地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有助于使注册会计师对引起疑虑的情形保持警觉,充分考虑错报发生的可能和重大程度,有效识别和评估财务报表层次和认定层次的重大错报风险。在设计和实施进一步审计程序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时,保持职业怀疑有助于注册会计师针对评估出的重大错报风险,恰当设计进一步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安排和范围,降低选取不适当的审计程序的可能; 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表明可能存在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形保持警觉,并作出进一步调查。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12-31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的目的是,发现可能存在遗漏交易或事项的情形,是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认识到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职业怀疑,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一种态度,包括采取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以及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审计证据包括支持和印证层认定的信息,也包括与层认定相互矛盾的信息。审慎评价审计证据包括质疑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文件记录和对询问的答复以及从层和治理层获得的其他信息的可靠,而非机械完成审计准则要求实施的审计程序。在怀疑信息的可靠或发现舞弊迹象时(例如,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注册会计师认为文件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中的某些信息已被篡改),注册会计师需要作出进一步调查,并确定需要修改哪些审计程序或实施哪些追加的审计程序。需要强调的是,虽然注册会计师需要在审计成本与信息的可靠之间进行权衡,但是,审计中的困难、时间或成本等事项本身,不能作为省略不可替代的审计程序或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的理由。由于审计环境发生变化,或者层和治理层为实现预期利润或结果而承受内部或外部压力,即使以前正直、诚信的层和治理层也可能发生变化。因此,注册会计师不应依赖以往对层和治理层诚信形成的判断。即使注册会计师认为层和治理层是正直、诚实的,也不能降低保持职业怀疑的要求,不允许在获取合理保证的过程中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对已获取的审计证据表明可能存在未识别的重大错报风险的情形保持警觉,并作出进一步调查。 在评价审计证据时,保持职业怀疑有助于注册会计师评价是否已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以及是否还需执行更多的工作;有助于注册会计师审慎评价审计证据,纠正仅获取最容易获取的审计证据、忽视存在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的偏向。 此外,保持职业怀疑对于注册会计师发现舞弊、防止审计失败至关重要。舞弊可能是精心策划、蓄意实施并予以隐瞒的,只有保持充分的职业怀疑,注册会计师才能对舞弊风险因素保持警觉,进而有效地评估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保持职业怀疑,有助于使注册会计师认识到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的可能,不会受到以前对层、治理层正直和诚信形成的判断的影响;使注册会计师对获取的信息和审计证据是否表明可能存在由于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始终保持警惕; 使注册会计师在认为文件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已被篡改时,作出进一步调查。
心事两三分
审计证据的特包括充分和适当…… 一、审计证据特的概念 审计证据的特是指审计证据内在的特征和质,具体体现为注册会计师围绕这些特征和质收集审计证据时应达到的基本要求。对审计证据的特,在国际上有不同的描述。 二、审计证据的特包括哪些 国际审计准则认为审计证据的特包括充分和适当sufficiency & apppatenes,其中适当又包括相关和可靠relerance&reliability两个方面。审计准则提出审计证据特包括充分和胜任sufficiency&competence,其中胜任可以从可靠validityreliability和相关relerance两个方面进行解释。中国的省则称审计证据的特为充分和适切包括相关和可靠,而直接描述为充分、相关和可靠三个方面。中国审计准则沿用了国际审计准则的提法,在《审计证据准则》第五条中规定:“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应当取得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后,形成审计意见,出具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专业判断,确定审计证据是否充分、适当。” 一充分 审计证据的充分是指审计证据的数量足以使得注册会计师形成审计意见,即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是否足够。根据定义可知:审计意见的形成是建立在有足够数量审计证据基础之上。那么,是否审计证据越多越好?回答是否定的。因为为了取得过多的审计证据必然要耗费过多的审计成本,影响审计效益和效率。根据审计证据准则,评价和判断审计证据是否充分,应当考虑以下因素:①审计风险;②具体审计项目的重要程度;③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的审计经验;④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或舞弊;⑤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审计风险 通常,人们在考虑审计证据的充分适当特的时候,一般不考虑检查风险而考虑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对其影响。这是因为,检查风险的大小是由其他风险水平确定之后计算分析而得的,是其他风险水平变化后的结果。众所周知:当固有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对实质测试的范围应扩大,即所收集的审计证据数量应越多,反之亦然;当控制风险水平较高时,注册会计师同样需要收集数量较多的审计证据。因此可以看出:固有风险和控制风险水平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是同向变动关系。这两个风险要素受到以下因素的影响: 1审计项目的质。对于那些重要的审计项目,一旦发表错误意见,注册会计师就要承担很大的风险和责任。因此为谨慎起见,注册会计师必须多渠道地广泛收集证据,以降低审计风险,确保审计质量。同样,对于那些具有冒险质的被审项目和初次接受委托的审计项目,均要求注册会计师认真做好调查工作,增加收集审计证据的数量。 2内部控制质和强弱。内部控制的健全和有效是注册会计师评估控制风险的主要依据。如果注册会计师经调查评价认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设计完善且执行有效,则可将控制风险水平评估得低些,此时针对内部控制的符合测试则应扩大取证范围和增加取证数量,而针对交易记录和金额的实质测试范围可缩小并相应减少取证数量。反之亦然。 3业务经营质。被审计单位业务经营活动越复杂,注册会计师可能承担的风险就越高。即使有的时候注册会计师能搜集到很多的高质量审计证据也难以证实经济业务的质,那么注册会计师就需要冒很大的审计风险。因此,注册会计师考虑接受委托时,应对此表示充分的关注,给予充分的估计,做到防患于未然,并且在审计过程中针对这种情况应断然采取措施,进行相应的处理。 4当局的可信赖程度。当局是否诚实、正直和可靠,关系到是否可能存在重大错误和舞弊现象。对于这种情况,注册会计师应高度警惕并提出相应的审计处理措施。 5财务状况。无论出于何种目的,当局试图掩盖事实,粉饰财务状况,以期“锦上添花”的做法不为鲜见。尤其是当财务状况不佳,经营者通过延期摊销费用、延期注销损失或故意漏列负债来编制会计报表,注册会计师更应清楚地认识并防止由于经营风险转嫁成为审计风险的可能,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支持审计意见。 6被审计单位时常更换会计师事务所。存在这一现象的原因大体都是被审计单位对审计报告表示不满,或者是无法使注册会计师就范于其某种目的。显然这无疑会增加审计风险,接任审计的注册会计师应提高审计证据质量,或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 具体被审项目的重要程度若被审项目很重要,注册会计师对它的判断发生失误时往往引发对会计报表整体判断失误,因而要求对那些重要的项目扩大取证范围,增加取证数量,以减少审计失误,降低审计风险。相反,对那些个别判断失误且不至于引发整体判断失误的不重要项目,可以减少审计证据的数量,以节约审计成本。 注册会计师的审计经验 相对而言,有着丰富审计经验的注册会计师及其助理人员擅于捕捉蛛丝马迹,然后顺藤摸瓜,查清问题的真相;也擅于以比较少的审计证据较为准确地判断出被审事项的真实状况。然而,也不乏存在不思总结、不善评价和专业判断能力较差的注册会计师,对于他们而言,增加必要的审计证据数量是保持谨慎的最根本途径。 审计过程中是否发现错误和舞弊 无论是初次审计还是历次审计,一旦发现了存在错误和舞弊的现象,注册会计师应考虑它对整体会计报表会带来增加存在问题的可能及影响,因此,在审计过程中应考虑增加审计证据的数量,以形成恰当的审计意见。 审计证据的类型与获取途径 在本节的第一个内容中已经阐述,采用不同途径可以获得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其证明力也不尽相同。对于那些由注册会计师亲自计算加工而得的亲历证据和从的第三者那里获得的外部证据,其质量是较为可靠的,因而取证数量可以相对减少。而对那些容易被伪造的内都证据,在取证数量上应增加。 二适当 根据审计证据准则,审计证据的适当是指审计证据的相关和可靠,即审计证据应当与审计目际相关联,并能如实反映客观事实。审计证据的适当实质上是指审计证据的质量因素,它和审计证据的充分互为补充,共同体现其证明力的作用。这表现在:从支持审计意见的归宿点来看,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越高,所需审针证据的数量充分就可以减少;如果审计证据的质量适当越低,所需审计证据的数量充分就应增加。 审计证据的相关 审计证据的相关是指取得的审计证据必须与审计目的相关联。例如:为了实现证实实物资产的所有权目标,注册会计师应取得相关的书面证据和口头证据,而不应去收集那些与所有权目标无关的实物证据或环境证据。审计测试最为基本的环节包括符合测试和实质测试。在符合测试获取审计证据时,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内部控制测试目的考虑获取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 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存在。相关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相关内部控制制度在所审计期间是否一贯得到遵循。 在实质测试中,注册会计师应围绕各项目交易和金额记录来考虑获取的审计证据是否与下列事项相关: 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存在。资产、负债在某一特定时日是否归属被审计单位。经济业务的发生是否与被审计单位有关。是否有未入账的资产、负债或其他的交易事项。资产、负债计价是否恰当。收入与费用是否归属当期,并相互配比。会计记录是否正确。会计损表项目的分类反映是否适当,是否前后一致。 审计证据的可靠 审计证据的可靠是指审计证据能够反映和证实客观经济活动特征的程度。审计证据的可靠受到审计证据的类型、取证的渠道和方式等等因素的影响。判断审计证据的可靠程度可以把握以下几个标准: 1书面证据比口头证据可靠。 2外部证据比内部证据可靠。 3注册会计师自行获得的证据比由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证据可靠。 4内部控制较好时的内部证据比内部控制较差时的内部证据可靠。对于这一点我们可设想有以下两种被审计单位:A公司制度健全严密,会计岗位职责明确,科学分工,合理牵制;B公司由于人手紧张,会计岗位由两人包办,即一个出纳和一个记账。显然由于缺乏必要的牵制,且不说B公司记账员是否存在有舞弊的意图,就是正常的核算处理都难免存在错误和遗漏。因而,A公司提供的各种资料要比B公司值得信赖得多。 5不同来源或不同质的审计证据能相互印证时,审计证据更为可靠。当然,对于那些不能相互印证的审计证据,注册会计师是无法发表审计意见的,因此,应该增加审计程序,从事进一步的取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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