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5649
躺我胸口
根据2022年11月1日修订的《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 证》的第五条,函证(即外部函证),是指注册会计师直接从第三方(被询证者)获取书面答复作为审计证据的过程,书面答复可以采用纸质、电子或其他介质等形式。该准则的第六、七两条进一步介绍了两种函证方式,即积极式函证和消极式函证,含义如下:
积极式函证,是指要求被询证者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复,表明是否同意询证函所列示的信息,或填列所要求的信息的一种询证方式。
消极式函证,是指要求被询证者只有在不同意询证函所列示的信息时才直接向注册会计师回复的一种询证方式。
像一场烂电影
账面余额
函证的定义其实很简单,那么我们在审计工作中为什么要发出函证,需要考虑两方面的影响。第一方面是合规,发函是准则规范执业的要求。审计准则中明确做出规定,有几种情况是必须要发函的,就是我们前面提到过的1312号准则当中明确的规定:注册会计师应当对银行存款、借款(包括零余额账户和在本期内注销的账户)、借款及与金融机构往来的其他重要信息实施函证程序——准则要求是对零余额账户和本期内注销的账户也要发函的。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上面的这些信息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同时对应的重大错报风险很低,可以不对这些项目实施函证程序,同时,注册会计师应当在审计工作底稿中说明理由。
年华烫烟花凉
是否实施函证程序,并不是看被审计单位是否为上市公司,如果函证很可能无效或是有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可以不函证,除此之外,都需要函证所以该描述太绝对了,是不恰当的。
针对应收账款不实施函证程序是有严格条件的,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应收账款实施函证程序,除非有充分证据表明应收账款对财务报表不重要,或函证很可能无效。
扩展资料
第1312号准则第十四条规定:“当实施函证程序时,CPA应当对询证函保持控制”。但是,在日常审计实务中,一些CPA往往为了图省事,或不知道究竟应该如何控制,将实施函证的程序交给被审计单位的财务人员实施,放弃了对询证函保持控制,这使得询证函回函的可靠受到严重影响,由此潜伏了严重的审计风险。
因此,CPA一定要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严格执行对询证函的控制,具体应包括第1312号准则第十四条规定的4个方面:“
(一)确定需要确认或填列的信息;
(二)选择适当的被询证者;
(三)设计询证函,包括正确填列被询证者的姓名和地址,以及被询证者直接向CPA回函的地址等信息;
(四)发出询证函并予以跟进,必要时再次向被询证者寄发询证函。”以上4方面实际上就是要求CPA对从开始到结束的整个函证过程保持控制,即不可以由包括被审计单位财务人员在内的其他人员控制。但实际作时可以由CPA的助理人员在CPA控制下具体作执行函证程序,助理人员对CPA负责。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停渲闹街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
CSA 1101 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CSA 1111 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CSA 1121 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CSA 1131 审计工作底稿
CSA 1141 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CSA 1142 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CSA 1151 与治理层的沟通
CSA 1152 向治理层和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CSA 1153 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SA 1201 计划审计工作
CSA 1211 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SA 1221 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
CSA 1231 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CSA 1241 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CSA 1251 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CSA 1301 审计证据
CSA 1311 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CSA 1312 函证
CSA 1313 分析程序
CSA 1314 审计抽样
CSA 1321 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CSA 1323 关联方
CSA 1324 持续经营
CSA 1331 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CSA 1332 期后事项
CSA 1341 书面声明
CSA 1401 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411 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CSA 1421 利用专家的工作
CSA 1501 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CSA 1502 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CSA 1503 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CSA 1511 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CSA 1521 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CSA 1601 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3 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4 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CSQC 5101 质量控制准则
2.财会[2022]4号文中废止的35项准则名称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1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层声明
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3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3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3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35.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
满厢惘然
《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等38项准则
CSA 1101注册会计师的总体目标和审计工作的基本要求
CSA 1111就审计业务约定条款达成一致意见
CSA 1121对财务报表审计实施的质量控制
CSA 1131审计工作底稿
CSA 1141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CSA 1142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CSA 1151与治理层的沟通
CSA 1152向治理层和层通报内部控制缺陷
CSA 1153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CSA 1201计划审计工作
CSA 1211通过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识别和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CSA 1221计划和执行审计工作时的重要
CSA 1231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
CSA 1241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CSA 1251评价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错报
CSA 1301审计证据
CSA 1311对存货等特定项目获取审计证据的具体考虑
CSA 1312函证
CSA 1313分析程序
CSA 1314审计抽样
CSA 1321审计会计估计(包括公允价值会计估计)和相关披露
CSA 1323关联方
CSA 1324持续经营
CSA 1331首次审计业务涉及的期初余额
CSA 1332期后事项
CSA 1341书面声明
CSA 1401对集团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411利用内部审计人员的工作
CSA 1421利用专家的工作
CSA 1501对财务报表形成审计意见和出具审计报告
CSA 1502在审计报告中发表非无保留意见
CSA 1503在审计报告中增加强调事项段和其他事项段
CSA 1511比较信息:对应数据和比较财务报表
CSA 1521注册会计师对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的责任
CSA 1601对按照特殊目的编制基础编制的财务报表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3对单一财务报表和财务报表的特定要素、账户或项目审计的特殊考虑
CSA 1604对简要财务报表出具报告的业务
CSQC 5101质量控制准则
2.财会[2022]4号文中废止的35项准则名称
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01号——财务报表审计的目标和一般原则
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11号——审计业务约定书
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21号——历史财务信息审计的质量控制
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31号——审计工作底稿
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舞弊的考虑
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2号——财务报表审计中对法律法规的考虑
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1号——与治理层的沟通
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2号——前后任注册会计师的沟通
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01号——计划审计工作
1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1号——了解被审计单位及其环境并评估重大错报风险
1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12号——对被审计单位使用服务机构的考虑
1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21号——重要
1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实施的程序
1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01号——审计证据
1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1号——存货监盘
1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2号——函证
1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3号——分析程序
1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14号——审计抽样和其他选取测试项目的方法
1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1号——会计估计的审计
2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2号——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审计
2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3号——关联方
2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24号——持续经营
2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1号——首次接受委托时对期初余额的审计
2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32号——期后事项
25.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341号——层声明
26.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01号——利用其他注册会计师的工作
27.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11号——考虑内部审计工作
28.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421号——利用专家的工作
29.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1号——审计报告
30.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02号——非标准审计报告
31.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11号——比较数据
32.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521号——含有已审计财务报表的文件中的其他信息
33.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01号——对特殊目的审计业务出具审计报告
34.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621号——对小型被审计单位审计的特殊考虑
35.会计师事务所质量控制准则第5101号——业务质量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