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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情为何物
摘要可接受的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重要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重要水平与存在的审计风险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重要水平是注册会计师对财务报表能容忍的最大错报。如果重要水平定的较低指金额的大小,表明审计对象重要,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就必须执行较多的测试,获取较多的证据。可见,重要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审计风险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重要水平与审计证据之间成反向变动关系,那么,审计风险和重要水平成正向关系。这就错了,这不是“负负得正”的关系。审计风险和重要水平成反向关系,审计风险越大,重要水平就得越小。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初步分析,认为客户财务报表中出现错报的可能较大,注册会计师难以将报表中重要错报查出的可能也就越大,即“存在的审计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采用较低的重要水平,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咨询记录 · 回答于2022-06-22会计师事务所如何规避法律责任您好,我是百度咨询的合作律师,已经收到您的问题了严格执行审计准则判别注册会计师是否有故意欺诈或过失行为的关键在于注册会计师是否遵照审计准则的要求执业。因此注册会计师应熟练掌握准则的各项规定及其作办法,严格依据审计准则的要求执行业务,出具报告。遵循“、客观、公正”的审计准则规范,不从事不能胜任的委托业务,不对未来事项的实现程度作出保证。不代行委托单位决策的职能注册会计师不得以被审计单位一名人员的身份开展工作,不得代行决策的职能。注册会计师接受委托从事相关业务,是运用自己专业和经验的优势,指导被审计单位进行会计核算,或向被审计单位提供更为合理、更为科学的建议或方案,对其经营结果进行鉴证,而不是代为行使相关职能。完善事务所内部控制制度建设事务所的经营宗旨、制度、质量控制理念等对注册会计师都有重大影响。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是会计师事务所出具高水平的审计报告的机制保障,应当健全事务所的内部控制规范,通过严格的内部控制活动加强对执业活动的各个环节的质量和诚信最大限度的消除和防范出现的弊端和风险,不断提高注册会计师的执业水平。事务所质量控制制度的完善与执行效果不仅仅是事务所自身的问题,其对内服务的属决定了其在方面的缺陷,所以实行有效的外部显得至关重要。目前国际上流行的外部的形式主要是同业复核,是指由另一家事务所或职业团体指定的检查人员对一家事务所质量控制的健全及其执行情况进行调查和评估,据以确定该家事务所是否严格执行了审计标准,进而保证和提高整个审计行业的执业水平。论述 重要水平 审计风险 审计证据 之间的关系您好您这边是在考试吗不是的,老师给了考点叫我们回去复习审计风险和重要水平成反向关系,审计风险越大,重要水平就得越小。如果注册会计师通过初步分析,认为客户财务报表中出现错报的可能较大,注册会计师难以将报表中重要错报查出的可能也就越大,即“存在的审计风险”较大,注册会计师应采用较低的重要水平,以获取充分的审计证据,将审计风险降低至可接受水平。谢谢老师没关系的感谢您的咨询 百度律师祝您生活愉快
坟头那束高傲的花坟前那个帅气的他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与措施是每个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来看,加强人力资源、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都能够有效控制执业风险。本文拟从与风险直接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和法律咨询两个方面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一、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有效治理结构的缺乏
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的内在动机和提高审计服务质量的自愿需求。相反,为了提高自身的绩效薪酬、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别处罚或被摘牌,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纵市场,上市公司的当局普遍存在虚构会计信息、纵利润等舞弊冲动。因此,一方面,舞弊因素的增加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难度,注册会计师难以查出舞弊导致的错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缺乏职业道德的、能够串通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诉讼案件与赔付金额的日益增多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付金额越来越多,职业赔偿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索赔的数量日益增多,同时索赔发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据调查,1974-年,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1980—2022年,索赔金额上升至95亿美元。导致了目前“诉讼”和“保险危机”的局面,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难度的增加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经济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会计处理方式更多涉及主观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从内部因素看,很多事务所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或者虽然设计了质量控制机制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事务所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和执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一味追求业务,缺乏专业服务精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
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的原因
长期以来,由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主要依赖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为数极少。由于过低的法律责任间接地助长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诚信风气。2022年6月《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发布,明确了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谨慎或欺诈而出具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有限,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取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责任保险,在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下,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取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
2022年3月,正式颁布了《办法》,用以规范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在最新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职业风险基金的用途是用于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以及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笔者利用问卷对国内事务所的风险应对进行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虽然《办法》规定,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按规定抵扣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统计数据有一个抵减效应,但调查显示购买职业保险的事务所只占84%,所以国内事务所并没有完全按照《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且有部分事务所基金提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是由事务所自行的,由于民事赔偿制度还没有正式启动,该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名无实,虽然累计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较大,但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只有很少部分对应在货币资金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虚提、漏提、不提,或年末计提,年初冲销。《办法》中已对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作了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和不足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以使事务所更加自觉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部门,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得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候的风险应对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与责任的遵守
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2022年代后,无论是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和以往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义的兴起,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还有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收到影响、甚至阻碍或冲击。我国自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函19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达500余例。“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接受。我国股市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诉讼。加强人力资源、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等以及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措施均可以降低执业风险,有利于避免法律诉讼,然而注册会计师在很多特殊的、涉及法律问题的领域并不十分熟悉,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的问题向律师征询法律意见,以利于根据法律意见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咨询的具体内容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具有处理类似情况经验的律师,遇到重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就该问题与所聘请的律师详细讨论潜在的危险,慎重考虑律师给出的建议,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事务可以考虑单独聘请律师,专门处理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这样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本事务所的情况。国际大所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团以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国内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大所也配备了专门律师。由表1可知,52家事务所的有效问卷中只有两家显示单独聘请了律师,以培训事务所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法律水准。
大多数国内事务所都没有配备专门律师,一是由于配备专门律师耗费较大,只有具备相当的实力基础的事务所才能单独聘请律师;二是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的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验资,小规模的客户和简单的业务使得很多事务所也无需要单独聘请专门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
一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机构控制
事务所要严格按照《》的要求提出职业风险基金,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只有执业质量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执业风险,事务所应该设置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对重要的业务和风险较大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执业不当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罚、贯彻业务底稿三级复核制度。
二制定处罚标准与制度
除执行严格的机制以外,门还应制定、规范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处罚。门在运用行政处罚的时候应考虑行政处罚手段的有效,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较,使事务所更加自觉地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三设立专门职业基金部门
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部门。注协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从而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的风险应对作用。
四建立专业法律咨询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及深入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单独聘请律师对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相关专门处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给莪一个理由忘记
会计师事务所执业风险日益增加,建立有效的风险应对与措施是每个事务所必须考虑的问题。从会计师事务所的内部治理来看,加强人力资源、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都能够有效控制执业风险。本文拟从与风险直接相关的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和法律咨询两个方面探讨会计师事务所的风险及其应对措施。
一、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形成的原因
一会计师事务所资本市场与有效治理结构的缺乏
我国现阶段尚未建立起规范、有效的资本市场,也未能形成有效的职业经理人市场机制和真正意义上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上市公司的当局缺乏强调会计信息真实的内在动机和提高审计服务质量的自愿需求。相反,为了提高自身的绩效薪酬、保证配股资格、避免被特别处罚或被摘牌,为了进行内幕交易和纵市场,上市公司的当局普遍存在虚构会计信息、纵利润等舞弊冲动。因此,一方面,舞弊因素的增加导致了注册会计师审计业务的难度,注册会计师难以查出舞弊导致的错报;另一方面,上市公司更倾向于聘请缺乏职业道德的、能够串通舞弊的会计师事务所。
二诉讼案件与赔付金额的日益增多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执业不当的诉讼案件和赔付金额越来越多,职业赔偿保险公司的调查分析表明,由国际上著名会计师事务所索赔的数量日益增多,同时索赔发生的次数也越来越多,索赔金额迅速攀升。据调查,1974-年,会计师事务所清偿索赔数额为18亿美元,而1980—2022年,索赔金额上升至95亿美元。导致了目前“诉讼”和“保险危机”的局面,注册会计师的职业谨慎和专业胜任能力成为社会关注的焦点。
三注册会计师执业难度的增加
随着经济的发展,企业的组织结构、经济业务越来越趋于复杂,会计制度的不断改革使得会计处理方式更多涉及主观判断,从而增加了注册会计师的执业难度。从内部因素看,很多事务所缺乏相应的质量控制机制,或者虽然设计了质量控制机制但没有得到有效执行;事务所缺乏应有的执业谨慎和执业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一味追求业务,缺乏专业服务精神,人员素质参差不齐。
二、会计师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
一会计师事务所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的原因
长期以来,由于民事法律责任制度不健全,主要依赖行政制裁和刑事责任,尤其是行政责任。但真正被追究刑事责任的注册会计师为数极少。由于过低的法律责任间接地助长了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不诚信风气。2022年6月《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涉及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业务活动中民事侵权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的发布,明确了由于注册会计师执业不谨慎或欺诈而出具不实报告对利害关系人造成损失的民事赔偿责任。与此相对应的是,会计师事务所净资产有限,如稍有不慎很可能导致“倾家荡产”。因此,会计师事务所有必要提取风险基金以及购买责任保险,在发生法律诉讼的情况下,防止或减少诉讼失败使会计师事务所发生面临破产的危机,对于注册会计师行业的健康发展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二会计师事务所提取风险基金的相关规定
2022年3月,正式颁布了《办法》,用以规范事务所执业风险基金的具体,在最新的《办法》中明确规定了“事务所应当于每年年末,以本年度审计业务收入为基数,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并且职业风险基金的用途是用于因职业责任引起的民事赔偿以及与民事赔偿相关的律师费、诉讼费等法律费用。笔者利用问卷对国内事务所的风险应对进行了调查,调查统计结果见表1。虽然《办法》规定,事务所购买职业保险的,实际缴纳的保险费可以按规定抵扣提取的职业风险基金,对职业风险基金的统计数据有一个抵减效应,但调查显示购买职业保险的事务所只占84%,所以国内事务所并没有完全按照《办法》的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且有部分事务所基金提取不足是显而易见的。目前事务所职业风险基金是由事务所自行的,由于民事赔偿制度还没有正式启动,该风险基金的设立有名无实,虽然累计的职业风险基金数额较大,但只是停留在账面上,只有很少部分对应在货币资金上,部分会计师事务所虚提、漏提、不提,或年末计提,年初冲销。《办法》中已对违反其规定的情况作了处罚措施。笔者认为,责令改正和不足以规范事务所的行为,门应该制定更加严格的处罚措施以使事务所更加自觉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另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协会也应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部门,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得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候的风险应对作用。
三、会计师事务所的法律咨询
一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法规要求与责任的遵守
目前注册会计师的法律责任正在逐渐扩展,特别是在西方国家,进入20世纪2022年代后,无论是的判例解释,还是注册会计师职业团体的态度,和以往比较都发生了很大的变化。由于消费者利益保护主义的兴起,审计保险理论的运用还有在所有商业领域,注册会计师的参与度逐渐增加,注册会计师执业日益收到影响、甚至阻碍或冲击。我国自2022年4月最高人民法函1956号文发布之后的两年间,司法实践中出现的注册会计师执业引发的民事纠纷案例达500余例。“遵循审计准则即免责”难以被法律界从感情上接受。我国股市一系列财务造假案,均已涉及注册会计师和会计师事务所的民事及刑事责任。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避免法律诉讼。加强人力资源、严格事务所的质量控制和业务等以及提取职业风险基金等措施均可以降低执业风险,有利于避免法律诉讼,然而注册会计师在很多特殊的、涉及法律问题的领域并不十分熟悉,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在执业过程中就遇到的问题向律师征询法律意见,以利于根据法律意见及时采取进一步的行动。
二注册会计师执业过程中法律咨询的具体内容
一方面,注册会计师应尽可能聘请熟悉相关法规及注册会计师法律责任的、具有处理类似情况经验的律师,遇到重律问题,注册会计师应就该问题与所聘请的律师详细讨论潜在的危险,慎重考虑律师给出的建议,将事务所的法律责任降到最低;
另一方面,事务可以考虑单独聘请律师,专门处理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这样可以使其更好地了解本事务所的情况。国际大所都聘请了专门的律师团以处理各种法律事务,国内部分实力较为雄厚的大所也配备了专门律师。由表1可知,52家事务所的有效问卷中只有两家显示单独聘请了律师,以培训事务所人员,提高风险意识及法律水准。
大多数国内事务所都没有配备专门律师,一是由于配备专门律师耗费较大,只有具备相当的实力基础的事务所才能单独聘请律师;二是根据问卷调查显示,大多数的事务所业务主要集中在中小型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和验资,小规模的客户和简单的业务使得很多事务所也无需要单独聘请专门律师。
四、会计师事务所风险应对策略
一提高执业质量,加强机构控制
事务所要严格按照《》的要求提出职业风险基金,切实提高执业质量,加强事务所质量控制。只有执业质量提高才能从根本上降低执业风险,事务所应该设置质量控制的专门机构、对重要的业务和风险较大的业务实施项目质量控制复核、对执业不当的员工采取适当的处罚、贯彻业务底稿三级复核制度。
二制定处罚标准与制度
除执行严格的机制以外,门还应制定、规范的处罚标准,对违反规章制度的会计师事务所适当处罚。门在运用行政处罚的时候应考虑行政处罚手段的有效,与民事处罚和刑事处罚相比较,使事务所更加自觉地按照规定提取职业风险基金。
三设立专门职业基金部门
注册会计师协会可以下设专门的职业风险基金部门。注协可以借鉴住房公积金的计提方法,为各事务所开设专户,进行专户储存。发生职业风险需赔偿时由行业部门进行拨付,不足部分由事务所补足,可以保证专款专用,在面对民事赔偿上可以及时支付。从而真正地将职业风险基金的提取落实到实处,依法计提,有效计提,使风险基金切实能够起到在涉及民事赔偿时的风险应对作用。
四建立专业法律咨询制度
会计师事务所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充分考虑及深入分析,从而决定是否单独聘请律师对本事务所的法律事务相关专门处理。
资深软妹SHIN专情硬汉SHIN
靠处理会计有证和章这个说法的。
靠是指考上注册会计师的人,将自己的注会证在某会计师事务所,做为该所的成员,实际并不去上班。注册会计师靠,风险也不小,基本上的靠都是需要印章的,章证的靠,这就说明证者要承担一定的风险,也就是说如果事务所用了你证书后,结果不凑巧报表什么的出现了问题,那么这个时候证书持有者要承担很大的责任,甚至有可能销证书,更严重的是要承担刑事处罚。
因此,证需谨慎,要把控好风险的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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