回答数
5
浏览数
19431
云泠南予
以下为从湖北省财政厅
各法规中提取的信息,对同一内容不同法规的说法都汇总如下(我也要年检,找了半天的,当然如果你不是湖北的可能还有些出入但原则上都大同小异的)
办理的机构?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门会计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门会计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省与市、州、县(市)门会计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办理。
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原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按属地原则分级。县级以上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门发证和;和省属在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颁发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规则。
-----------------------------------------------------------------------------
证件?期限?
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
关于登记时须持那些证明或证件问题。
2、2022年5月1日以后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提供门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即可;
3、需要变更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事项的,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属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备案。
注册登记:初次上岗、离岗会计人员的登记。
定期登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两年一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一同进行,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进行。
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档案,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日期、累计培训学时数等,经门会计机构审核后确认,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由当地门会计机构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记载情况在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
-----------------------------------------------------------------------------------------------
培训机构?
关于会计人员到哪里接受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人员应到全省各级门会计机构备案,并在省财政厅和各级门网站上公布的社会会计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内部会计人员培训,经同级门会计机构备案确认的均属有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组织培训和自学两种。
(一)组织培训的形式包括:
1、门会计机构组织的培训;
2、门会计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
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5、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培训形式有:
(一)经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在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
按属地的原则,全省各级门对本地区会计培训单位进行,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会计培训单位要重新进行清理、确认和登记备案,并在网上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适用于经各级门认可,实行备案的会计培训单位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会计培训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学校及普通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培训包括本或本行业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会计培训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自觉配合部门的检查和,按规定收取培训费、教材费,不得滥办班、滥收费;会计培训单位不得设立分支培训点,同城的会计培训单位只能到一个财政机关申请备案登记;门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必须公布本单位服务承诺书。
凡经各级门备案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均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财政—湖北会计之窗”栏目公示,(网址:),由各级门对所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进行检查并在培训场所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对符合条件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门会计机构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的培训单位(附表3),统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培训单位不予备案确认,并对其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不予认可,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和媒体,同时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只收费不办班或多收费少办班的;
(二)虚设培训场所,以假证件、证书欺备案核准机关的;
(三)不服从有关部门,有第十二条情形之一限期未进行整改的;
(四)以虚假广告欺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门会计机构对培训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属地门要对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2、社会会计培训单位要向培训对象公布《服务承诺书》;
3、省财政厅对备案确认的社会会计培训单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上公示;
4、属地门不定期的对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进行检查。
-----------------------------------------------------------------------------------------
减免?
关于哪些会计人员在登记中不需要接受培训学习的问题。《暂行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几种形式都视为完成当年或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把握上应注意:一是认定问题。必须由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例如:正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应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由参考人员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参加其它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签发的合格证明。二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同时通过全部课程的人员,可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即:48学时)。
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凭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当年所学课时的证明,经门会计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冲抵当年培训时间,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
具备下列条件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门会计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二)正在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
(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四)参加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上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
惩罚?
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
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
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门不予办理年检,并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按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九条列示的情况外,属地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一)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
(二) 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
------------------------------------------------------------------------------
职称年检?
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2、初级(含初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分离
无论是湖北还是其他省份,会计证取得次年每年需要继续教育,继续教育没有快慢问题,因为继续教育每年必须完成24学分。
《关于印发<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的》
第十三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主要有:
(一)参加县级以上地方人民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以下简称继续门)组织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师资培训、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二)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三)参加继续门公布的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会计脱产培训、远程网络化会计培训;
(四)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培训;
(五)参加组织的大中型企事业单位总会计师素质提升工程培训;
(六)参加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培训;
(七)参加中国注册会计师继续教育培训;
(八)参加继续门组织的其他形式培训。
继续门应当按照权限,定期公布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机构或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名称等相关信息。
第十四条除本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继续教育形式外,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还包括:
(一)参加组织的全国会计领军人才考试,以及省级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的高端会计人才考试;
(二)参加会计、审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以及注册会计师、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
(三)参加国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门承认的会计类专科以上学位学历教育;
(四)承担继续门或其认可的会计学术团体的会计类研究课题,或在有国内统一刊号()的经济类报刊上发表会计类论文;
(五)公开出版会计类书籍;
(六)参加省级以上门、主管单位、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组织或其认可的会计类知识大赛;
(七)继续门认可的其他形式。
第十五条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内容应当根据会计人员的从业要求,综合运用讲授式、研究式、案例式、模拟式、体验式等教学方法,提高培训效果和质量。
第十六条继续门应当积极推广网络教育、远程教育、电化教育等方式,提高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教学和的信息化水平。<会计人员继续教育规定>
不愿回
你说的速成班是指在短时间内让你学会所有会计证考试的培训课程吧?这种培训班现在都没有了。不过,想报培训班倒是可以帮你介绍一个地方-长沙湘财天问会计培训学校,会计证培训班有晚上上课和周末白天上课2种,我是那里的老学员,不会撮你的。我给你找了些资料,可供参考!
长沙湘财天问会计培训学校:
是湖南省会计培训的知名品牌、长沙地区最大最专业的正规的会计培训机构、门指定的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的代报点。罗绍勇、邹玉桃、陈健、彭沉甸、肖钢、张小荣、董祖伟、肖光坤、廖克勤等会计专家教授倾力合作,常年开设会计从业资格证、助理会计师、中级会计师、高级会计师、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会计证年检)、会计实务做账培训班。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通过率更是高达70%,得到了社会的广泛认可和支持!
市教育局直属、省市门重点扶持。
校长为财政厅才离岗的资深处长,财政内部关系好、高级会计师,精通会计考培业务。
会计专家授课,师资阵容强大。
注重教学,热情为学员服务。
拥有大型投影设备的专业电算化教室(考点之一)。
2022年会计从业资格证培训,合格率居全省前列!
地址:长沙市16中校门左侧4号0731-84431346
地址:东塘北,东塘大厦1楼 0731-85520616
法克鱿小面包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门会计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门会计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省与市、州、县(市)门会计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办理。
到证书签发机关办理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门会计机构办理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原则。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按属地原则分级。县级以上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门发证和;和省属在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颁发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规则。
-----------------------------------------------------------------------------
证件?期限?
按规定办理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
关于登记时须持那些证明或证件问题。
2、2022年5月1日以后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提供门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即可;
3、需要变更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事项的,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
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属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办理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备案。
注册登记:初次上岗、离岗会计人员的登记。
定期登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办理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
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两年一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一同进行,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进行。
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档案,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日期、累计培训学时数等,经门会计机构审核后确认,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
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由当地门会计机构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记载情况在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
-----------------------------------------------------------------------------------------------
培训机构?
关于会计人员到哪里接受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人员应到全省各级门会计机构备案,并在省财政厅和各级门网站上公布的社会会计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内部会计人员培训,经同级门会计机构备案确认的均属有效。
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组织培训和自学两种。
(一)组织培训的形式包括:
1、门会计机构组织的培训;
2、门会计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办的培训;
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办的业务培训;
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
5、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二)自学形式包括:
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
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
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
4、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
培训形式有:
(一)经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
(二)在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
按属地的原则,全省各级门对本地区会计培训单位进行,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会计培训单位要重新进行清理、确认和登记备案,并在网上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
本《办法》适用于经各级门认可,实行备案的会计培训单位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会计培训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学校及普通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培训包括本或本行业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和继续教育的培训。
会计培训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自觉配合部门的检查和,按规定收取培训费、教材费,不得滥办班、滥收费;会计培训单位不得设立分支培训点,同城的会计培训单位只能到一个财政机关申请备案登记;门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必须公布本单位服务承诺书。
凡经各级门备案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均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财政—湖北会计之窗”栏目公示,(网址:),由各级门对所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进行检查并在培训场所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
对符合条件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门会计机构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的培训单位(附表3),统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培训单位不予备案确认,并对其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不予认可,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和媒体,同时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
(一)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只收费不办班或多收费少办班的;
(二)虚设培训场所,以假证件、证书欺备案核准机关的;
(三)不服从有关部门,有第十二条情形之一限期未进行整改的;
(四)以虚假广告欺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
(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
门会计机构对培训单位采取如下措施:
1、属地门要对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
2、社会会计培训单位要向培训对象公布《服务承诺书》;
3、省财政厅对备案确认的社会会计培训单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上公示;
4、属地门不定期的对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进行检查。
-----------------------------------------------------------------------------------------
减免?
关于哪些会计人员在登记中不需要接受培训学习的问题。《暂行办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几种形式都视为完成当年或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把握上应注意:一是认定问题。必须由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例如:正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应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由参考人员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参加其它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签发的合格证明。二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同时通过全部课程的人员,可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即:48学时)。
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凭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当年所学课时的证明,经门会计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冲抵当年培训时间,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
具备下列条件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
(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门会计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
(二)正在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
(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
(四)参加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上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
-----------------------------------------------------------------------------
惩罚?
持证人员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
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
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门不予办理年检,并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
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办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
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
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
按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
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
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
4、 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
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九条列示的情况外,属地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
(一)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办理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
(二) 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
------------------------------------------------------------------------------
职称年检?
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如下规定处理:
1、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2、初级(含初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
推荐详情咨询 中国教育认证培训网
浪叫娇喘
《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定期登记,具体登记工作由县级(含县级)以上门会计机构负责组织。本次登记工作县(市、区)门会计机构只负责对本辖区会计人员登记内容审核汇总,然后以Excel电子表格集中上报市、州门会计机构登记事项。“湖北省会计人员信息”省与市、州、县(市)门会计机构联网后,《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定期登记工作由市、州、县(市)直接。到证书签发机关登记。对有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经所属单位财会部门盖章,所属单位可以集中到属地门会计机构登记,也可由个人到属地门会计机构登记。对无工作单位的会计人员,填表后直接到属地门会计机构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按行政区划实行分级原则。《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实行按属地原则分级。县级以上门(含县级)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发证和;在鄂和省属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所在地门发证和;和省属在汉企、事业单位会计人员的《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颁发和;《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由省财政厅统一印制,统一编号规则。-----------------------------------------------------------------------------证件?期限?按规定定期登记的持证人员应当填写《湖北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登记表》(附件1),持继续教育学时完成情况的有效证明(有变更事项的,均需持变更事项的有效证件)关于登记时须持那些证明或证件问题。2、2022年5月1日以后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的,提供门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名称、培训时间、培训内容即可;3、需要变更学历、专业技术资格、工作单位等事项的,要提供相关证书或证件。持证人员从事会计工作,应当自从事会计工作之日起90日内,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和所在单位出具的从事会计工作的证明,到属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注册登记。持证人员离开会计工作岗位超过6个月的,应当填写注册登记表,并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向原注册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备案。注册登记:初次上岗、离岗会计人员的登记。定期登记:持证会计人员继续教育情况的登记。《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为一个周期免费登记一次。主要登记持证人员是否按要求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了解持证人员奖罚情况、在岗情况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可作为各单位任用会计人员的依据,但不能享有在岗会计人员的各项职责、权利和义务。持证人员被单位聘用从事会计工作时,应由本人或者所在单位提出申请,三十日内到发证机关持证上岗注册登记手续。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人员因工作单位、学历、会计专业技术资格变更时,应当持有效证明,到签发机关变更登记手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行定期检查制度,原则上两年一次,结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一同进行,并纳入《湖北省会计人员》进行。会计人员接受培训情况由培训单位建立培训档案,包括《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档案号、培训内容、培训日期、累计培训学时数等,经门会计机构审核后确认,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会计人员完成当年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由当地门会计机构根据《湖北省会计人员》记载情况在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上打印登记。-----------------------------------------------------------------------------------------------培训机构?关于会计人员到哪里接受继续教育问题。会计人员应到全省各级门会计机构备案,并在省财政厅和各级门网站上公布的社会会计培训机构接受继续教育。会计人员所在单位组织的内部会计人员培训,经同级门会计机构备案确认的均属有效。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形式有组织培训和自学两种。(一)组织培训的形式包括:1、门会计机构组织的培训;2、门会计机构批准设立的培训点举的培训;3、经省财政厅批准的省级以上业务主管部门举的业务培训;4、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5、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二)自学形式包括:1、部门或单位自行组织的业务学习、岗位培训;2、承担会计专业课题研究,并取得研究成果;3、参加上一级别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4、门会计机构认可的其他形式。培训形式有:(一)经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社会培训机构和行业、业务主管部门及社会团体(简称:培训单位)组织的会计相关知识和技能培训。(二)在门会计机构登记备案的网络远程会计相关知识培训。按属地的原则,全省各级门对本地区会计培训单位进行,依据现行有关文件规定对本辖区的会计培训单位要重新进行清理、确认和登记备案,并在网上或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示。本《法》适用于经各级门认可,实行备案的会计培训单位和会计人员所在单位主管部门组织的各类会计专业知识培训、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会计电算化培训等。会计培训单位包括社会团体、中介组织、劳动和社会保障部门批准成立的职业教育学校及普通大、中专院校从事会计培训的部门。主管部门按规定组织的培训包括本或本行业的会计人员开展会计专业知识和继续教育的培训。会计培训单位必须按政策规定自觉接受有关职能部门,自觉配合部门的检查和,按规定收取培训费、教材费,不得滥班、滥收费;会计培训单位不得设立分支培训点,同城的会计培训单位只能到一个财政机关申请备案登记;门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必须公布本单位服务承诺书。凡经各级门备案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均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财政—湖北会计之窗”栏目公示,(网址:),由各级门对所确认的会计培训单位进行检查并在培训场所设立“服务质量举报箱”并公布举报电话。对符合条件承担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任务的单位,由各市、州、直管市、林区门会计机构汇总本辖区登记备案的培训单位(附表3),统一在每年12月31日前报省财政厅登记备案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会计培训单位不予备案确认,并对其所开展的培训活动不予认可,取消培训资格,并在网上和媒体,同时按现行有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一)以营利为主要目的,只收费不班或多收费少班的;(二)虚设培训场所,以假证件、证书欺备案核准机关的;(三)不服从有关部门,有第十二条情形之一限期未进行整改的;(四)以虚假广告欺考生,造成不良影响的;(五)其他违纪违规行为。门会计机构对培训单位采取如下措施:1、属地门要对备案确认的培训机构设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2、社会会计培训单位要向培训对象公布《服务承诺书》;3、省财政厅对备案确认的社会会计培训单位每年不定期的在“湖北省财政厅信息网”上公示;4、属地门不定期的对备案确认的培训单位进行检查。-----------------------------------------------------------------------------------------减免?关于哪些会计人员在登记中不需要接受培训学习的问题。《暂行法》中第七条规定的几种形式都视为完成当年或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在把握上应注意:一是认定问题。必须由会计人员提供有效的证件。例如:正在接受学历教育的应提供“学生证”或学校出具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参加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人员必须由参考人员提供成绩单或准考证号及身份证。参加其它财经类专业技术资格考试的需要提供组织机构签发的合格证明。二是参加会计专业技术中级资格考试和注册会计师考试,一年同时通过全部课程的人员,可视为完成一个登记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即:48学时)。正在普通院校或成人院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专业学历教育的会计人员,凭学生证以及学校出具的当年所学课时的证明,经门会计机构审核确认后,可冲抵当年培训时间,并在《湖北省会计人员》中进行登记。具备下列条件的视同完成当年的继续教育培训学时。(一)年度内完成一项市级以上门会计机构或会计学术组织认可的会计专业课题研究或在省部级以上(含省级)刊物上发表一篇会计类学术论文。(二)正在大中专院校和职业学校接受国家承认的会计、财务、注册会计师、审计、统计等专业学历教育。(三)通过本年度审计、统计、经济专业技术资格、注册资产评估师、注册税务师考试,或通过会计专业技术资格、注册会计师考试中任何一个科目。(四)参加市、州、直管市、林区以上门组织的会计知识竞赛获奖者。获奖前三名的,可视同完成一个周期的继续教育学时。-----------------------------------------------------------------------------惩罚?持证人员未按照本法规定注册、调转登记的,会计从业资格机构责令其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予以。持证人员不参加定期登记的予以。连续在两个周期内不参加登记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其证书自签发之日起三年有效,有效期满仍未从事会计工作的,且未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和年检的其所持《会计从业资格证书》自行失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每两年进行一次年检,主要审核持证会计人员的工作业绩、遵守财经法规和职业纪律、奖惩情况、继续教育培训及诚信建设等内容。对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门不予年检,并销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1、会计人员不按照《会计法》事,丧失原则,玩忽职守,给国家或集体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不宜再从事会计工作的;2、未按规定参加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培训且脱离会计工作岗位三年以上者;3、逾期不参加年检者。按规定未完成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1、年度内未接受教育或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时间的会计人员,如无正当理由的,予以警告。2、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年检;不得参加上一档次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考试或高级会计师资格评审;不得参加先进会计工作者评选;门不予颁发会计人员荣誉证书。3、连续三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三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的内容和学时的会计人员,由市级以上(含市级)门作出或建议作出取消其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4、被取消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的会计人员,不得从事会计岗位的工作,二年内(含二年)不得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考试、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如在二年后想重新获得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须经市级以上(含市级)门批准后才能重新参加会计从业资格、会计专业技术资格(职称)考试或评审。未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的会计人员,除第九条列示的情况外,属地门会计机构及会计人员所在单位应督促其接受继续教育。(一)连续二年未接受继续教育或连续二年未按有关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时的会计人员,不予会计从业资格证登记,不得参加本年度会计工作先进个人评选,并责令其六个月内改正,同时通报用人单位,逾期不改的,用人单位不得聘其从事会计工作。(二)连续两个周期未接受继续教育的,视为自动离岗,并予以。------------------------------------------------------------------------------职称年检?目前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学时按如下规定处理:1、中级以上(含中级)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68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0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2、初级(含初级)以下会计人员继续教育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72小时,其中接受培训的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24小时,自学时间每年累计不少于48小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