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册会计师了解相关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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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新执行和穿行测试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程序,穿行测试是集询问、观察、检查的集合程序,适用于风险评估程序。
穿行测试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验证以前程序获取的有关内部控制信息而实行的程序,比如进一步了解和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情况,注册会计师会抽取几笔业务,检查这几笔业务在整个会计留下的有关原始凭证,从而能够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执行情况,但这其中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内部控制有效的确定。
穿行测试是指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中的处理过程,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或很少几笔交易了解其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等方面以确定是否与之前了解的一样,以及是否得到执行,通常是针对交易循环进行穿行测试。如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有代表的交易,按交易的流程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的方法来追踪这笔交易如何生成、如何记录,在交易流程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如何控制这项交易的,从而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和先前了解的一样。
重新执行是在控制测试中执行,会选取一定的样本量,注册会计师重新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也就是自已完全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执行一遍,再和被审计单位执行的相比较,以确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行。如注册会计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余额调节表相核对,看被审计单位这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重新执行是对内部控制程序重新过一遍,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也就是说,不是检查已有的凭证或记录,而是会产生新的证据。比如注册会计师按照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验证相应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
两者的区别如下:
(1)穿行测试主要是用在了解内部控制时使用,而重新执行主要是在控制测试程序中使用;
(2)重新执行是一项具体的审计程序,而穿行测试是多种审计程序的综合运用。
从以上描述来看,重新执行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而穿行测试主要是了解内部控制的流转过程,并在这个流转过程的了解中来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因此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穿行测试是适用的,而重新执行并不适用,穿行测试主要是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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客里相逢

重新执行和穿行测试是两种不同的审计程序,穿行测试是集询问、观察、检查的集合程序,适用于风险评估程序。 穿行测试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验证以前程序获取的有关内部控制信息而实行的程序,比如进一步了解和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情况,注册会计师会抽取几笔业务,检查这几笔业务在整个会计留下的有关原始凭证,从而能够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执行情况,但这其中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内部控制有效的确定。 穿行测试是指追踪交易在财务报告信息中的处理过程,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或很少几笔交易了解其如何生成、记录、处理和报告,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等方面以确定是否与之前了解的一样,以及是否得到执行,通常是针对交易循环进行穿行测试。如注册会计师选取一笔有代表的交易,按交易的流程采用询问、观察、检查的方法来追踪这笔交易如何生成、如何记录,在交易流程的相关内部控制是如何控制这项交易的,从而判断内部控制是否和先前了解的一样。 重新执行是在控制测试中执行,会选取一定的样本量,注册会计师重新执行作为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组成部分的程序或控制,也就是自已完全按照被审计单位的内部控制的执行一遍,再和被审计单位执行的相比较,以确定被审计单位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的运行。如注册会计师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再与被审计单位编制的余额调节表相核对,看被审计单位这项内部控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 重新执行是对内部控制程序重新过一遍,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也就是说,不是检查已有的凭证或记录,而是会产生新的证据。比如注册会计师按照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验证相应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两者的区别如下:(1)穿行测试主要是用在了解内部控制时使用,而重新执行主要是在控制测试程序中使用;(2)重新执行是一项具体的审计程序,而穿行测试是多种审计程序的综合运用。从以上描述来看,重新执行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而穿行测试主要是了解内部控制的流转过程,并在这个流转过程的了解中来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因此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穿行测试是适用的,而重新执行并不适用,穿行测试主要是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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必要的分离

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和评价的内部控制只是与财务报表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非被审计单位所有的内部控制。
注册会计师需要了解企业的内部控制的原因,是因为可以据了解的情况,进行初步的判断内部控制是否有效。
并将了解到情况用于评价内部控制。
最终根据评价的结果,判断是否依赖内部控制,是否测试内部控制的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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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名白骨

(一)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测试的目的不同   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都需要了解与审计相关的内部控制,并都可能涉及测试相关内部控制运行的有效,但两者目的不同。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是为了识别、评估和应对重大错报风险,据此确定实质程序的质、时间安排和范围,并获取与财务报表是否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适用的财务报告编制基础编制相关的审计证据,以支持对财务报表发表的审计意见;注册会计师在内部控制审计中了解和测试内部控制,是为了对内部控制的有效发表审计意见。   (二)测试内部控制运行有效的范围要求不同   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注册会计师可能选择采用实质方案或综合方案。如果采用实质方案,注册会计师可以不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如果采用综合方案,注册会计师综合运用控制测试和实质程序,因而需要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的相关规定,当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时,注册会计师应当设计和实施控制测试,针对相关控制运行的有效,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1)在评估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时,预期控制的运行是有效的(即在确定实质程序的质、时间安排和范围时,注册会计师拟信赖控制运行的有效);   (2)仅实施实质程序并不能够提供认定层次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也就是说,如果以上两种情况均不存在,注册会计师可能对部分认定,甚至全部认定都不测试内部控制的运行有效。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针对所有重要账户和列报的每一个相关认定获取控制设计和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以便对内部控制整体的有效发表审计意见。   (三)内部控制测试的期间要求不同   首先,在财务报表审计中,针对评估的认定层次重大错报风险,如果注册会计师选择综合方案,需要获取内部控制在整个拟信赖期间运行有效的审计证据,而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对于基准日的内部控制运行有效发表意见,则仅需要对内部控制在基准日前足够长的时间(可能短于整个审计期间)内的运行有效获取审计证据。   其次,尽管连续审计时注册会计师在财务报表审计和内部控制审计中都可以考虑以前审计中所了解和测试的情况,但在执行内部控制审计时,注册会计师不得采用《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231号——针对评估的重大错报风险采取的应对措施》第十四条中提及的“每三年至少对控制测试一次”的方法,而应当在每一年度审计中测试内部控制(对自动化应用控制在满足特定条件情况下所采用的与基准相比较策略除外)。   (四)对控制缺陷的评价和沟通要求不同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是否构成一般缺陷、重要缺陷或重大缺陷。在财务报表审计中,注册会计师需要确定识别出的内部控制缺陷单独或连同其他缺陷是否构成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   相应地,两者的沟通要求存在不同。在财务报表审计中:   1.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及时向治理层通报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致送书面沟通文件的时间可能根据注册会计师对治理层履行责任需要的考虑确定(对于上市实体,治理层可能需要在批准财务报表前收到注册会计师的沟通文件;对于其他实体,注册会计师可能会在较晚日期致送书面沟通文件,但需要满足完成最终审计档案的归档要求)。   2.注册会计师还应当及时向相应层级的层通报:   (1)已向或拟向治理层通报的值得关注的内部控制缺陷,除非在具体情况下不适合直接向层通报。此项应采用书面方式通报。   (2)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其他方未向层通报而注册会计师根据职业判断认为足够重要从而值得层关注的内部控制其他缺陷。此项对沟通形式没有强制要求,可以采用书面或口头形式。   在内部控制审计中:   对于重大缺陷和重要缺陷,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层和治理层沟通,书面沟通应在注册会计师出具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前进行;如果注册会计师认为审计委员会和内部审计机构对内部控制的无效,应当就此以书面形式直接与董事会沟通。此外,注册会计师应当以书面形式与层沟通其在审计过程中识别的所有其他内部控制缺陷(包括注意到的非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缺陷),并在沟通完成后告知治理层。   (五)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以及所包括的意见类型不同   内部控制审计报告的形式和内容不同于财务报表审计报告。注册会计师应当分别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及《企业内部控制审计指引实施意见》的相关规定,出具财务报表审计报告和内部控制审计报告。此外,内部控制审计报告不存在保留意见的意见类型,如果内部控制存在一项或多项重大缺陷,除非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对内部控制发表否定意见;如果审计范围受到限制,注册会计师应当解除业务约定或出具无法表示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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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我就别分手

穿行测试是注册会计师为了验证以前程序获取的有关内部控制信息而实行的程序,比如进一步了解和收款循环的内部控制情况,注册会计师会抽取几笔业务,检查这几笔业务在整个会计留下的有关原始凭证,从而能够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设计以及执行情况,但这其中在通常情况下并不涉及对内部控制有效的确定。

重新执行是对内部控制程序重新过一遍,测试其是否得到有效执行,也就是说,不是检查已有的凭证或记录,而是会产生新的证据。比如注册会计师按照被审计单位相关内部控制制度的规定,重新编制银行存款余额调节表,来验证相应内部控制是否有效运行。
两者的区别如下:
(1)穿行测试主要是用在了解内部控制时使用,而重新执行主要是在控制测试程序中使用;
(2)重新执行是一项具体的审计程序,而穿行测试是多种审计程序的综合运用。
从以上描述来看,重新执行主要是确定内部控制的有效,而穿行测试主要是了解内部控制的流转过程,并在这个流转过程的了解中来掌握相关内部控制的具体情况。因此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穿行测试是适用的,而重新执行并不适用,穿行测试也可以在控制测试中运用,但主要是在了解内部控制的过程中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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