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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难自已
基于主观方面的抗辩
(1)基于被告主观方面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侵权实行推定过错制,按照过错推定原则,若原告能证明其所受的损害是由被告所致,而被告不能证明自己没有过错,则应推定被告有过错并应负民事责任。注册会计师主张抗辩应证明自己已尽应有的职业关注义务,应有职业关注是指“谨慎的实务家在计划和实施审计业务必须保持的关注”[34]注册会计师必须证明自己是一个谨慎的执业者,谨慎的执业者具有以下特点:[35]1、拥有该职业所需要的一般知识并能与职业保持同步发展;2、能做出相当于社会平均水平的判断;3、在人格方面代表但不超越社会一般水平。一般而言,判断注册会计师是否已尽职业关注的主要依据是审计准则及相关法规。
过错责任的一项基本内容是:在决定侵权行为人所应负的责任时,应考虑行为人的过错程度。如果注册会计师未能保持应有的职业关注而引起过失,由于过失有一般过失、重大过失、推定欺诈之分,故可以过错程度轻进行抗辩。一般过失是指审计人员要执业过程中缺乏合理的关注,即未能严格按照审计准则的要求从事工作;重大过失是指审计人员在执业过程中缺乏最起码的关注,即在审计工作中未能遵守审计准则的最低要求;推定欺诈是指点虽无故意欺或坑害他人的动机,但却存在极端或异常的过失,注册会计师可以以一般过失对抗重大过失,以重大过失抗辩推定欺诈,以减轻责任。
(2)基于原告主观方面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如果能证明受害者在决策时已知审计报告是虚假的事实真相,则不承担民事责任。此外,受害者过错是注册会计师减责、免责的抗辩事由。受害者过错有两种形式:对损害发生的过错与对损害扩大的过错。如果损害完全是受害者自己导致的,则注册会计师免责:如果是混合过错(双方对损害的发生都有过错),则注册会计师根据过失相抵的原则,得以减轻责任。受害者对损害的扩大有过错,可以构成注册会计师对扩大部分的责任的免责条件。
(3)第三人过错的抗辩
第三人的过错是指除原告和被告之外的第三人,对原告的损害的发生或扩大具有过错。如果原告的损失完全是第三人引起的,则注册会计师得以免责。但当注册会计师有过失时,因第三因素介入造成损害时,这时除非注册会计师能证明第三因素与注册会计师的过错不具一般可能介入时才得以免责或减责,否则要承担损害的终极赔偿责任。注册会计师对受害者的损害往往与第三因素介入联系在一起,并往往与第三人构成对受害者的共同侵权,从而对受害者的损失承担连带责任。注册会计师要以共同侵权人无意思联络为由主张比例责任。
2、基于客观方面的抗辩
(1)基于损害事实的抗辩
损害是指权益的不利益,是侵害合法利益的结果。如果受害得诉讼的损害是非法利益,则不受法律保护,如受害者放高利贷受到的损失,这是受害者自甘风险的结果,与注册会计师审计失败可能有事实上的因果关系,但法律不保护非法所得,故注册会计师可以此抗辩;此外,根据中国的侵权法规定,损失一般指直接损失。不包括间接损失,对间接损失的诉讼请求也可进行抗辩。
(2)基于虚假业务报告的抗辩
虚假审计报告主要表现在审计意见的不恰当,由于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与保留意见有一定的交叉,一些注册会计师以带解释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引起纷争,这时注册会计师可以审计意见基本恰当进行抗辩;此外,由于目前审计的重要原则带有一定的主观,注册会计师可以会计报表虽然存在错弊但不构成重大为由进行抗辩。
(3)基于因果关系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对受害者的损害往往是间接损害,也就是说,注册会计师过错是导致受害者损失的间接原因,根据“近因”原则,远因得以免责或减责,尤其是第三因素介入是故意时,因果关系链有可能因此而断掉,注册会计师对最终的损害不承担责任。
(4)基于约定免责条款的抗辩
注册会计师为了减轻责任,在审计约定书、审计报告中往往写进一些免责条款,这是否有法律效力?笔者认为,这种情况要区别对待,对于合理的免责条款,具有一定的抗辩力,但对于不合理的免责条款(尤其是格式条款),法律上一般不承认效力,但总之,免责条款也是抗辩的一个理由。
3、基于程序抗辩
如果原告方有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定程序的情形,注册会计师可据此争取免责或减责。常见如以超过诉讼时效抗辩,一旦超过诉讼时效,原告就丧失了胜诉权
既然分手何必回头
第二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职业道德准则,履行相应的社会责任,维护社会公众利益。
第三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审核和审阅等鉴证业务,应当恪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四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遵守审计准则等职业规范,勤勉尽责。
第五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履行对客户的责任,对执业过程中获知的客户信息保密。
第六条 注册会计师应当与同行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配合同行的工作。
第七条 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时应当保持实质上和形式上的,不得因任何利害关系影响其客观、公正的立场。
第八条 可能损害的因素包括经济利益、自我评价、关联关系和外界压力等。
第九条 会计师事务所和注册会计师应当考虑经济利益对的损害,可能损害的情形主要包括:
一与鉴证客户存在专业服务收费以外的直接经济利益或重大的间接经济利益;
二收费主要来源于某一鉴证客户;
三过分担心失去某项业务;
四与鉴证客户存在密切的经营关系;
五对鉴证业务采取或有收费的方式;
六可能与鉴证客户发生雇佣关系。
死刑不改
1,将因自身利益损害,剩余50万元以该公司能否成功上市决定是否支付,构成或有费用,
不损害,由该注册会计师将经会计主管审核的记账凭证录入计算机信息,这件工作是机械。秘书质的工作
3,A会计师事务合伙人甲注册会计师目前担任V公司的董事或者高级官员,将因为密切关系损害
4,损害,注册会计师不能应为审计费用的原因,减少获取充分,必要的审计证据的审计程序
5,损害,V公司要求A会计师事务所在出具审计报告的同时,需要对内部控制进行了解和可能的测试依赖,提供内部控制审核报告将会因自我评价损害
月下饮茶花衣身着
一,注册会计师为什么会存在道德困觉。
(一)利益的驱使
市场经济发展的一个基本目标就是追求利益的最大化。为追求最大利益而失去理则是注册会计师违规违法的根源。在追求利润最大化的目标驱使下,一些注册会计师失去理走上唯利是图的道路,与公司串通作弊。
(二)不道德收益与不道德成本不对等
审计人员在职业过程中,会反复使用博弈的思想,权衡放弃道德所带来的风险和收入。当当局给予注册会计师隐贿赂额不能抵消注册会计师出具错误意见审计报告的惩罚时,注册会计师将回避审计风险,尽可能出具正确审计意见报告。反之,隐贿赂的利益诱惑就会促使注册会计师情愿承担一定的审计风险,出具错误意见的审计报告。
(三)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的内在矛盾
追求公共利益的本质要求与注册会计师追求个人利益形式的矛盾
注册会计师行业的产生是社会追求公共利益的结果,从整个行业来看,注册会计师只有站在公正的立场上去谋取公众的利益,才能获得自己的利益,如果损害了公众的利益,也就从根本上损害了自己的利益。
公平对待所有社会公众的本质要求与利害关系人力量不均衡的矛盾。市场经济是平等经济,要求以相同的态度和相同的标准对待利益各方。注册会计师作为市场经济秩序的维护者,本质上要求其有公正的立场和客观的态度。在市场经济的其他制度遭到的情况下,注册会计师的立场也难得到保证。
维护公共利益的本质与单一委托人支付审计费用形式的矛盾。注册会计师审计制度提供者准公共物品,具有非排他与非竞争。从本质来看,无论由谁来支付审计费用,都是在承担社会的成本,减少各方利害关系人的收益,然而某一利害关系人支付审计费用的形式,难免是注册会计师产生偏离其本质的倾向。
二,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包括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的关注、诚信、、客观公正、良好的职业行为和保密。
法律依据如下:
《中华人注册会计师法》
第四条注册会计师应当烙守、客观、公正的原则。
第五条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应当保持形式上和实质上的。
第六条会计师事务所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不得承接其委托的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
第七条执行审计或其他鉴证业务的注册会计师如与客户存在可能损害的利害关系,应当向所在会计师事务所声明,并实行回避。
三,简述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内涵
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的基本原则有五方面的内容:
第一,为、客观、公正,其中是注册会计师执行鉴证业务的灵魂,所谓,是指实质上的和形式上的。客观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力求公平,不因成见或偏见、利益冲突和他人影响而损害其客观。公正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提供专业服务时,应当坦率、诚实,保证公正。
第二,为专业胜任能力和应有关注。其中专业胜任能力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具有专业知识、技能或经验,能够胜任承接的工作,应有关注要求注册会计师在执业过程中保持职业谨慎,以质疑的思维方式评价所获取证据的有效,并对产生怀疑的证据保持警觉。
第三,为保密,保密要求注册会计师与客户的沟通,必须建立在为客户信息保密的基础上。
第四,为职业行为,职业行为要求注册会计师的行为应符合本职业的良好声誉,不得有任何损害职业形象的行为。这一义务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对社会公众、客户和同行的责任。
第五,为技术准则,它要求注册会计师应当遵照相关的技术准则提供专业服务。其中,应当遵守的技术准则有中国注册会计师执业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和与执业相关的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
四,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有哪些?
注册会计师应当运用判断,确定如何应对超出可接受水平的不利影响,包括:
(1)采取防范措施消除不利影响;
(2)采取防范措施将其降至可接受的低水平;
(3)终止业务约定;
(4)拒绝接受业务委托。
在具体工作中,应对不利影响的防范措施包括会计师事务所层面和具体业务层面的防范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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