忧愁的表情
第一章 总则第一条 为了加强医师队伍的建设,提高医师的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保障医师的合法权益,保护人民健康,制定本法。第二条 依法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经注册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执业的专业医务人员,适用本法。 本法所称医师,包括执业医师和执业助理医师。第三条 医师应当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发扬人道主义精神,履行防病治病、救死扶伤、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 全社会应当尊重医师。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四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的医师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管理本行政区域内的医师工作。第五条 国家对在医疗、预防、保健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医师,给予奖励。第六条 医师的医学专业技术职称和医学专业技术职务的评定、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第七条 医师可以依法组织和参加医师协会。第二章 考试和注册第八条 国家实行医师资格考试制度。医师资格考试分为执业医师资格考试和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 医师资格统一考试的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制定。医师资格考试由省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组织实施。第九条 具有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考试: (一)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业本科以上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 (二)取得执业助理医师执业证书后,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二年的;具有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工作满五年的。第十条 具有高等学校医学专科学历或者中等专业学校医学专业学历,在执业医师指导下,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试用期满一年的,可以参加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第十一条 以师承方式学习传统医学满三年或者经多年实践医术确有专长的,经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确定的传统医学专业组织或者医疗、预防、保健机构考核合格并推荐,可以参加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考试。考试的内容和办法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另行制定。第十二条 医师资格考试成绩合格,取得执业医师资格或者执业助理医师资格。第十三条 国家实行医师执业注册制度。 取得医师资格的,可以向所在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申请注册。 除有本法第十五条规定的情形外,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准予注册,并发给由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统一印制的医师执业证书。 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可以为本机构中的医师集体办理注册手续。第十四条 医师经注册后,可以在医疗、预防、保健机构中按照注册的执业地点、执业类别、执业范围执业,从事相应的医疗、预防、保健业务。 未经医师注册取得执业证书,不得从事医师执业活动。第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 (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 (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 (四)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受理申请的卫生行政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十六条 医师注册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其所在的医疗、预防、保健机构应当在三十日内报告准予注册的卫生行政部门,卫生行政部门应当注销注册,收回医师执业证书: (一)死亡或者被宣告失踪的; (二)受刑事处罚的; (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的; (四)依照本法第三十一条规定暂停执业活动期满,再次考核仍不合格的; (五)中止医师执业活动满二年的; (六)有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预防、保健业务的其他情形的。 被注销注册的当事人有异议的,可以自收到注销注册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依法申请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心如荒岛我在等老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扬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一、医师首要遵循的原则是什么:1、我国医学道德基本原则的内容是“救死扶伤、防治疾病,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健康服务。”2、其中“救死扶伤、防治疾病”是社会主义医药卫生事业的根本任务和对医务人员的要求,也是医务人员实现全心全意为人民健康服务的途径和手段。3、体现了医学道德对医务人员的基本要求和医学的科学性与道德性的统一“实行社会主义的医学人道主义”是社会主义公德对医学职业的要求。二、医师基本原则的主要内容:(1)防病治病。防病治病从宏观层面指明了医学服务必须承担完整的医德责任,即无论医务人员身在哪一个工作岗位,无论医疗卫生单位属于何种性质,都必须肩负起防病治病的使命。(2)救死扶伤。救死扶伤是临床医疗服务的首要道德职责,即所有临床医务人员都应把病人的生命和健康放在第一位,为病人谋利益。(3)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实行社会主义人道主义是这个原则中处理好医学人际关系必须遵循的最普遍、最现实的底线要求。社会主义医学人道主义集古今中外医学人道精神之大成,也是对革命人道主义传统的继承和发扬。它要求对人的生命加以敬畏和珍爱,对人的尊严予以理解和维护,对病人的权利给以尊重和保护,对病人的身心健康投以同情和关爱。三、医师基本准则的内容:(1)以人为本,践行宗旨。以人为本、践行宗旨是最基本的医德准则。以人为本就是要在医疗活动中尊重人的价值,强调病人的中心地位,是医学伦理精神的集中体现;践行宗旨是指践行救死扶伤这一医学服务的最高宗旨,是医务人员应该承担的基本职责。(2)严谨求实,精益求精。严谨求实、精益求精是医务人员在学风方面应该遵循的医德准则。医学发展日新月异,社会公众的健康需求不断提高,医学模式正在由生物医学模式向生物—心理—社会医学模式转变。这些都要求医务人员终生学习,培养全面、高超的业务素质。(3)尊重患者,关爱生命。尊重患者、关爱生命,是医务人员处理医患关系时应该遵守的重要医德准则,这一准则首先要做到平等待患。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第三条 医师应当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弘扬 “敬佑生命、救死扶伤、甘于奉献、大爱无疆”的崇高职业精神,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医疗执业水平,履行防病治病、保护人民健康的神圣职责。医师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第十四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因受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三)受吊销医师执业证书行政处罚,自处罚决定之日起至申请注册之日止不满二年的;(四)严重违反医师职业道德、医学伦理的;(五)因医师考核不合格被注销执业注册不满一年的;(六)有国务院卫生健康主管部门规定不宜从事医疗卫生服务的其他情形的。受理申请的卫生健康主管部门对不符合条件不予注册的,应当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三十日内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申请人有异议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向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