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拒绝绑架
简述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
简述注册会计师在执行财务报表审计业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态度的要求
1)职业怀疑态度并不要求注册会计师假设层是不诚信的,但是也不能假设层的诚信毫无疑问。职业怀疑态度要求注册会计师凭证据“说话”。注册会计师不能因轻信层和治理层的诚信而满足于说服力不够的审计证据。
(2)职业怀疑态度要求注册会计师不应将审计中发现的舞弊视为孤立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发现的错报是否表明在某一特定领域存在舞弊导致的更高的重大错报风险。
(3)职业怀疑态度要求,如果从不同来源获取的审计证据或获取的不同质的审计证据不一致,可能表明其中某项或某几项审计证据不可靠,因此注册会计师应当追加必要的审计程序。
(4)如果层的某项声明与其他审计证据相矛盾,注意会计师应当调查这种情况,必要时,注册会计师应重新考虑层作出的其他声明的可靠。
(5)如果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异常情况,注册会计师则应当做出进一步的调查。例如:如果注册会计师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其认为文件记录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记录中的某些条款已发生变动,则应当做出进一步的调查,包括直接向第三方询证,或考虑利用专家的工作以评价文件记录的真伪
思念托举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如果存在舞弊的迹象,鉴于舞弊不可能是孤立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项错报对审计工作其他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对层声明可靠的影响。
第三十九条 如果识别出某项错报,并有理由认为该错报是或可能是由舞弊导致的,且涉及层,特别是涉及较高级别的层,无论该项错报是否重大,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重新评价对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该结果对旨在应对评估的风险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在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相关的情形是否表明存在涉及员工、层或第三方的串通舞弊。
第四十条 如果确认财务报表存在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或无法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这两种情况对审计的影响。
第四十一条 如果由舞弊或舞弊嫌疑导致出现错报,且注册会计师遇到对其继续执行审计业务的能力产生怀疑的异常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确定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是否需要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报告,或向机构报告;
(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是否需要解除业务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决定解除业务约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适当层次的层和治理层讨论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二)考虑是否存在职业责任或法律责任,需要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或机构报告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第四十四条 如果识别出舞弊或获取的信息表明可能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将此类事项向适当层次的层通报,以便层告知对防止和发现舞弊事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 如果识别出或怀疑舞弊涉及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将此类事项向治理层通报。
如果怀疑舞弊涉及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此怀疑向治理层通报,并与其讨论为完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十六条 如果根据判断认为还存在与治理层职责相关的其他涉及舞弊的任何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与治理层沟通。
第四十七条 如果识别出舞弊或怀疑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责任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报告。
尽管注册会计师对客户信息负有的保密义务可能妨碍这种报告,但如果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履行报告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酒醉花眠下
根据: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41号——财务报表审计中与舞弊相关的责任
第三十八条如果存在舞弊的迹象,鉴于舞弊不可能是孤立发生的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该项错报对审计工作其他方面的影响,特别是对层声明可靠的影响。
第三十九条 如果识别出某项错报,并有理由认为该错报是或可能是由舞弊导致的,且涉及层,特别是涉及较高级别的层,无论该项错报是否重大,注册会计师都应当重新评价对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风险的评估结果,以及该结果对旨在应对评估的风险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的影响。
在重新考虑此前获取的审计证据的可靠时,注册会计师还应当考虑相关的情形是否表明存在涉及员工、层或第三方的串通舞弊。
第四十条 如果确认财务报表存在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或无法确定财务报表是否存在由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注册会计师应当评价这两种情况对审计的影响。
第四十一条 如果由舞弊或舞弊嫌疑导致出现错报,且注册会计师遇到对其继续执行审计业务的能力产生怀疑的异常情形,注册会计师应当:
(一)确定适用于具体情况的职业责任和法律责任,包括是否需要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报告,或向机构报告;
(二)在相关法律法规允许的情况下,考虑是否需要解除业务约定。
第四十二条 如果决定解除业务约定,注册会计师应当采取下列措施:
(一)与适当层次的层和治理层讨论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二)考虑是否存在职业责任或法律责任,需要向审计业务委托人或机构报告解除业务约定的决定和理由。
第四十四条 如果识别出舞弊或获取的信息表明可能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将此类事项向适当层次的层通报,以便层告知对防止和发现舞弊事项负有主要责任的人员。
第四十五条 如果识别出或怀疑舞弊涉及层、在内部控制中承担重要职责的员工以及其舞弊行为可能对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其他人员,除非治理层全部成员参与被审计单位,注册会计师应当及时将此类事项向治理层通报。
如果怀疑舞弊涉及层,注册会计师应当将此怀疑向治理层通报,并与其讨论为完成审计工作所必需的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和范围。
第四十六条 如果根据判断认为还存在与治理层职责相关的其他涉及舞弊的任何事项,注册会计师应当就此与治理层沟通。
第四十七条 如果识别出舞弊或怀疑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责任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报告。
尽管注册会计师对客户信息负有的保密义务可能妨碍这种报告,但如果法律法规规定注册会计师履行报告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
独语斜阑
如果“识别出舞弊”或“怀疑存在舞弊”,注册会计师应当确定是否有责任向被审计单位以外的机构报告。如果法律法规要求注册会计师履行报铲责任,注册会计师应当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你可以看看《学霸带你考注会综合》里面说的挺详细的!CPAer加油!但愿今年的CPA考试木有那么难!
为你建构
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精神来实施审计工作,充分考虑可能存在导致会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
在计划和实施审计工作时,注册会计师应当保持职业怀疑,认识到可能存在导致财务报表发生重大错报的情形。职业怀疑,是指注册会计师执行审计业务的一种态度,包括采取质疑的思维方式,对可能表明由于错误或舞弊导致错报的迹象保持警觉,以及对审计证据进行审慎评价。职业怀疑要求注册会计师凭证据“说话”。职业怀疑意味着,在进行询问和实施其他审计程序时,注册会计师不能因轻信层和治理层的诚信而满足于说服力不够的审计证据。相应地,为得出审计结论,注册会计师不应使用层声明替代应当获取的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例如,注册会计师不能仅凭层声明,而对重要的应收账款不进行函证就得出应收账款余额存在的结论。
职业怀疑要求对诸如下列情形保持警觉:
存在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
引起对作为审计证据的文件记录和对询问的答复的可靠产生怀疑的信息;
表明可能存在舞弊的情况;
表明需要实施除审计准则规定外的其他审计程序的情形。
注册会计师有必要在整个审计过程中保持职业怀疑,以降低下列风险:
忽视异常的情形;
当从审计观察中得出审计结论时过度推而广之;
在确定审计程序的质、时间安排和范围以及评价审计结果时使用不恰当的假设。
职业怀疑对于审慎评价审计证据是必要的。审慎评价审计证据包括质疑相互矛盾的审计证据、文件记录和对询问的答复以及从层和治理层获得的其他信息的可靠。同时包括考虑已获取的审计证据在具体情形下例如,存在舞弊风险因素的情况下,易于发生舞弊的某一文件,是支持某一财务报表重大金额的唯一证据的充分和适当。
除非存在相反的理由,注册会计师可以将文件和记录作为真品。尽管如此,注册会计师仍需要考虑用作审计证据的信息的可靠。在怀疑信息的可靠或存在舞弊迹象时例如,在审计过程中识别出的情况使注册会计师认为文件可能是伪造的或文件中的某些条款可能已被篡改,审计准则要求注册会计师作出进一步调查,并确定需要修改哪些审计程序或实施哪些追加的审计程序以解决疑问。
注册会计师可以考虑过去对层和治理层诚实、正直形成的看法。然而,即使注册会计师认为层和治理层是诚实、正直的,也不能降低保持职业怀疑的要求,不允许在获取合理保证的过程中满足于说服力不足的审计证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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