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逞强硬撑
法律分析:可以,注册执业药师要求身体健康,年龄在65岁以下的都可执业。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是什么1、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2、遵纪守法,遵守药师职业道德;3、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4、经申请注册的执业单位同意;5、办理注册人员应当了解执业药师注册的相关政策,能够通过网络提交注册申请;按要求准备相关材料,并在规定时间递交注册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办理流程:1、申请,申请人应先登陆国家药监总局执业药师注册平台选择“网上全程办理”提交执业药师注册申请2、受理3、审查,对决定予以受理的申请,在规定的时间内对申请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实质性审查。4、审核,审查后对符合办理条件的进行核对确认5、审批,根据审核结果,作出相应的批示意见6、决定,对符合办理条件的申请,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予以许可批准的决定;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在承诺办结时限内作出不予许可批准的决定。7、制证发证,对符合办理条件的,颁发证书核发批准文件,对不符合办理条件的,出具不予许可批准决定书并告知不予许可批准的理由。8、送达方式,窗口领取和EMS快递邮寄(到付)。法律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第二条 执业药师实行注册制度。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为全国 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机构,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药品监督管理局为本辖区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第六条 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单位的人员取得《执业药师资格 证书》后即可向执业单位所在地区的执业药师注册机构申请办理注册手续。衍生问题:执业药师注册的条件是什么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执业药师注册管理暂行办法》(国药管人〔2000〕156号)第七条的规定,申请执业药师注册的人员,必须同时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
陌路人过路人
您好,很高兴为您解答首次申请注册人员须提交的材料取得执业药师资格一年后申请注册的,还应提交载有本人参加继续教育记录的《执业药师继续教育登记证书》原件。①《执业药师资格证书》原件;②《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一式2份③身份证复印件(单位盖鲜章);④近期1寸免冠正面半身照3张;⑤提交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⑥执业单位合法开业的证明复印件(营业执照,药品经营、药品生产、医疗机构许可证);⑦上述提交的复印件需加盖单位鲜章。希望可以帮助到您
不悔成败
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条件北京市行政区域内持有《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人员首次申请《执业药师注册证》三、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申请材料1、《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原件2份)2、《执业药师资格证书》(验明返还)(原件)3、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受理人员经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注:凡已取得内地《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的香港、澳门永久性居民申请在内地执业注册时,须出具《台港澳人员就业证》、香港药剂师执照或澳门药剂师执照原件及复印件1套,且执业单位应与《台港澳人员就业证》上所注明的用人单位相一致,受理人员经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4、县级以上(含县)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原件及复印件1份,受理人员经对原件和复印件核对无误后,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5、近期同一底版1寸免冠正面半身彩色照片3张(其中2张分别粘贴在2份《执业药师首次注册申请表》“照片”处)6、执业单位合法开业证明(1)在药品生产单位注册的:提交《药品生产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2)在药品经营单位注册的:提交《药品经营许可证》(正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3)在药品使用单位注册的:提交《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正本)或(副本)复印件,并加盖公章7、申请办理首次注册时间超过《执业药师资格证书》“签发日期”年度的,需提交继续教育证明原件[或北京药学会会员卡(听课证)],受理工作人员经查验后,当场将原件返还申请人8、申报材料时,申请人不是执业药师本人的,应当提交《授权委托书》9、《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自我保证声明》并对材料作出如有虚假承担法律责任的承诺四、 北京市执业药师网上注册申报流程第一步: 网上登录(通过首页登录,初始密码为"111111")第二步: 网上网上填写个人基本信息(个人信息填写完整)第三步: 网上修改登录密码(初次登录后,请重新设置您的登录密码)第四步: 网上选择申报类型,填写申报表信息第五步: 网上提交申报(资料填写完整、正确后提交)第六步: 网上打印申报表(申报资料提交成功后,打印申报表)第七步: 携带审核材料到注册机构进行审核第八步: 网上查询审核状态(申报资料受理后,可以登录查询注册审批的状态)第九步: 网上注册许可公示(注册通过后,在本网站进行公示)第十步: 到注册机构领取证书五、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时限及费用收费标准:不收费期限: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不含送达期限)六、 北京市执业药师注册办理地点单位名称:北京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政务服务中心(注册受理)联系电话: 010-89150269(注册受理) 010-83513363(注册审批)注册受理地址:北京市丰台区西三环南路1号(六里桥西南角)北京市政务服务中心二层B岛
爱如初见
法律分析:注册执业药师必须符合相关的规定,不是光光是在编人员就可以注册的,需要满足一系列条件,证书初始注册的有效期是收到证书之后的两年。依据医师执业注册暂行办法(卫生部令第5号)获得执业医师资格或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后二年内未注册者,申请注册时,还应提交在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指定的机构接受3至6个月的培训,并经考核合格的证明。法律依据:《执业药师注册管理办法》第三条 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以下简称《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的人员,经注册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执业药师注册证》(以下简称《执业药师注册证》)后,方可以执业药师身份执业。第七条 执业药师注册申请人(以下简称申请人),必须具备下列条件:(一)取得《执业药师职业资格证书》;(二)遵纪守法,遵守执业药师职业道德;(三)身体健康,能坚持在执业药师岗位工作;(四)经执业单位同意;(五)按规定参加继续教育学习。第八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予注册:(一)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二)甲类、乙类传染病传染期、精神疾病发病期等健康状况不适宜或者不能胜任相应业务工作的;(三)受到刑事处罚,自刑罚执行完毕之日到申请注册之日不满三年的;(四)未按规定完成继续教育学习的;(五)近三年有新增不良信息记录的;(六)国家规定不宜从事执业药师业务的其他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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