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级会计职称有什么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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异处无思何来念君隐作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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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

1、基本住房补贴。无房和住房不达标职工的每平方米基本住房补贴额为:经成都县以上人民审定的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除以2,与每平方米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之差。职工平均负担额按2022年本级职工年平均工资的4倍除以60平方米计算。

2、工龄住房补贴。2022年12月31日以前参加工作并且符合享受基本住房补贴条件的职工,可计付工龄住房补贴。工龄住房补贴额的计算方法是,成都原房改政策的工龄折扣、受补贴职工2022年12月31日前的工龄年与应补贴面积之积。工龄住房补贴与基本住房补贴一并发放。

3、实行货币化分房后,每平方米经济适用住房房价中,扣除国家和成都单位配给的住房补贴和住房公积金,职工个人平均负担额不得低于按房改成本价售房时的个人负担额,并且不得低于房价的28%。当地职工个人平均负担比例低于28%的,按28%的个人负担比例计算当地住房补贴标准。

以上就是小编关于事业单位职工住房补贴文件是什么和事业单位住房补贴标准有哪些的相关介绍,希望对于朋友们购买房屋是有一定帮助的。相对于普通的职工,事业单位的职工,其福利待遇相对来说比普通职工要好很多,普通职工是享受不到住房补贴的。

住房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2022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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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ol宿醉

2022年申请住房补贴有关事项的
  根据市教育局财务处《关于做好2022年度市教育局直属学校(单位)住房补贴发放工作的》要求,现将有关事项如下:
  1、2022年度住房补贴发放对象为本单位中,已购房(购买房改政策性住房除外)的在职老职工(注:老职工是指 1998 年 11 月 30 日及以前参加工作的无房和住房面积不达标的职工)。
  2、申请住房补贴的人员,需认真填写《南京市职工住房情况表》、《南京市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申请表》(一式四份,表格可以在教育信息网相关网页上下载,网址:)中相关内容,并按要求签署意见、加盖公章。
  3、10月10日前,请将填写好《南京市职工住房情况表》(下称《情况表》)和《南京市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申请表》交汪波处审核,并提交以下资料:
  ⑴本人和配偶的户口本、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⑵已有住房的产权证或租约(原件、复印件);
  ⑶退休证(原件、复印件);
  ⑷专业技术职务或职称证明(原件、复印件);
  ⑸购房的在职老职工还需提供经过南京市房地产市场处鉴证登记的房屋买卖契约或合同以及有关完税凭证(原件、复印件);
  ⑹其他认为必要的资料。
  4、单位将根据《情况表》、《南京市职工购房(工龄)补贴申请表》及相关资料审核,核定住房补贴额,并将职工的工龄、已享受实物分房情况、享受补贴面积、补贴额等情况予以公示 10天以上;公示届满无异议的,由单位填写《南京市单位职工购房(工龄)补贴审批表》和《南京市单位职工购房(工龄)补贴清册》,并按要求签字、盖章,报市教育局、市房改办复审。
  11月中旬至12月上旬,经市房改办审核,对不符合申领条件或资料不全的人员,退回给单位进行处理;
  12月下旬,市教育局根据市房改办审核后的人员名单和申领金额向市财政局申请住房补贴专项资金;
  2022年1月底前市教育局将财政专项资金拨付给我单位,我单位连同自己应负担部分,将住房补贴发放给申请人员。
  未详事宜,请到汪波处咨询,或登录教育信息网相关网页查询(网址:)。
  2022年9月18日
  附:发放标准、住房面积的认定方式、职工职级的认定方式
  发放标准:住房补贴由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组成(以下均简称住房补贴)。老职工中的无房户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住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标准的,购房时按规定面积标准与原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住房补贴。
  ⑴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购房补贴面积之积。购房补贴面积按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与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的差额计算。现行和职工的标准为:
  一般、初级专业技术(助理级与员级)人员、高级工及以下职工为 75平方米
  科级、中级专业技术人员及技师为 90平方米
  处级、高级专业技术(正高、副高)人员为 110平方米
  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的补贴标准按市届时公布的标准执行,现为 720元平方米。如遇标准调整,调整办法按照市届时的相关规定执行。
  ⑵工龄补贴额为职工家庭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工龄补贴(现为 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补贴面积三项之积。工龄指职工2022年6月30日以前的工龄。
  ⑶住房面积有关计算公式如下:
  ①住房补贴=购房补贴 +工龄补贴
  ②购房补贴=补贴标准× [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③工龄补贴= 16元(年·平方米)×工龄×[住房面积标准-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面积]
  住房面积的认定方式:
  ⑴以夫妇任何一方名义承租或购买的公有住房(含房管部门和单位自管的公房、解困房、拆迁安置房、集资建房、安居房)均计为双方的住房面积。
  ⑵职工同意将分配给其的公有住房,由其子女承租或购买的,仍认定其职工夫妇的住房面积,不计为子女的住房面积;其中住房面积超标准部分未按规定支付超标准款的,计为其子女的住房面积(根据市委办公厅、市办公厅宁委办发 [2022]82号文规定,不符合过户条件的除外)。
  ⑶职工离异前购买的公有住房,离异后不论归谁所有,也不论是否再婚,仍计为离异各方的住房面积。再婚后又取得的公有住房,均同各自再婚前取得的公有住房合并计算(含已购公房)。
  ⑷ 2022年12月31日前,公有住房经产权单位同意调换的,以调换后的房屋计算其住房面积;擅自调换住房的,以调换前的原住房计算其住房面积。
  ⑸单位为回原籍的退休职工建房的,所建房屋计为其住房面积;给予安家补助费的,安家补助费应当从住房补贴款中扣除。
  ⑹军队 2022年(含)以前转业的,其夫妇在军队或地方的住房应当计为其住房面积。退出军队住房或按经济适用住房价格购买军队住房后住房仍未达标的,实行差额补贴。
  ⑺住房面积按房屋所有权证的记载为准,未领房屋所有权证的,可按具有房屋测绘资质的机构测定的面积为准,或按使用面积乘以系数计算,其中高层住宅系数为 5;多层成套住宅为4;非成套住宅为3;平房为1。同幢同套型的其它住房已登记发证的,可按已登记发证的房屋面积计算。
  职工职级的认定方式:
  职工职级按申领住房补贴时的职级为准;退休职工按退休时的职级为准;职级有调整的,以调整后的职级为准;有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由单位根据其聘任的专业技术职务确定相应的行政职务所享受的住房面积标准,副高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所对应的住房面积标准须报市教育局批准(此对应关系不涉及职级问题);军队转业的现任职级与其在军队的职级不一致的,以其中的高职级为准。
  南京市关于发放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
  宁财综〔1998〕第8号
  各区人民,市各部、委、办、局,市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深化我市住房制度改革,大力发展住宅建设,把住宅业培育成新的经济增长点,促进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根据市关于印发《南京市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的实施方案》的宁政发1998278号精神,对我市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如下:
  一、住房补贴发放的原则
  一坚持公开、公正和合理性的原则,推进新房新制度的有效和稳步实施。
  二坚持国家、单位和个人合理负担的原则,在不过多增加各方负担条件下,实现住房由实物分配向货币分配的转变,建立新的住房建设和分配制度。
  三坚持机制转换和现有住房资金的原则,将住宅建设、经营、消费等环节的资金集中起来,合理使用。
  二、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和标准
  一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是本市十区范围内的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在编的正式职工和离退休人员中无房职工以及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
  二住房补贴的发放标准根据市有关部门核准的我市经济适用住房平均价格、职工工资、住房面积控制标准和职工工龄等因素计算确定。购房补贴由夫妇双方所在单位按职工本人应享受的购房补贴面积分别计发。
  1.职工购房补贴额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购房补贴面积之积。市将适时公布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标准。2022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为610元。
  2.购房补贴面积指该职工的职务职称和级别所对应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见附表一。无房职工按规定面积标准全额计发购房补贴。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购房时按规定的购房面积标准与现住房面积的差额计发补贴。
  3.有条件的单位可给予购房职工发放工龄补贴。职工工龄补贴额按职工家庭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年工龄补贴率0.6%、2022年前的工龄和购房补贴面积四项之积计算确定。市将适时公布职工家庭负担价标准。2022年度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负担价为1180元。
  三、住房补贴发放的方式和程序
  一住房补贴采取一次性发放和逐月发放两种方式:
  1.一次性补贴方式。2022年11月30日之前参加工作的无房职工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职工,实行购房时一次性发放购房补贴和工龄补贴的办法。
  1工作年限在2022年以上含2022年的购房职工全额计发;
  2工作年限未满2022年的购房职工,按实际工作年限计发,剩余年限的补贴作为借支,由职工与所在单位签订借款协议,在今后工作年限内逐年抵扣;
  3购房职工工作年限不满2022年调离、辞职的,借支余额在职工离开时由本人或新单位一次归还原单位,如住房补贴资金来源于财政拨款的,还应将款项上缴门。
  购房补贴资金在职工购买住房时由门根据职工购房协议及个人付款凭据,直接划入售房单位。
  2.逐月发放补贴方式:2022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实行逐月计发住房补贴。补贴额为职工月工资额基数同缴存公积金的基数与住房补贴率之积,市将适时公布住房补贴率。2022年度住房补贴率为16%不含公积金,不再另发租金补贴。月平均工资低于280元的按280元计算,月平均工资超过1500元的,仍按1500元计算。三资企业月平均工资超过2022元的按2022元计算。按月计发的住房补贴进入个人在住房基金中心开设的住房补贴个人帐户,按公积金原则进行和使用。
  二购房补贴发放的程序
  1.实行一次性补贴方式的发放程序:
  1拟购房职工向单位提出申请,并填写《南京市职工购房补贴申请表》。
  2单位填写《南京市职工购房补贴审批表》并签署意见上报主管部门。主管部门签署意见报市房改办审核后持《南京市职工购房补贴申请表》、《南京市职工购房补贴审批表》、《南京市职工购房补贴清册》报同级门审批。
  3根据批准文件由单位职工自行选择购房,并向门提供合法有效的购房协议,由门核定补贴额后直接将补贴款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4由于住房补贴资金来源有限,近期内住房补贴的发放采取总量控制的办法,即每年年初由各主管部门向门申报年度申请住房补贴的人数和补贴金额,由门研究提出意见报经市批准后,对各部门下达住房补贴控制指标,各部门在控制指标范围内,再按规定的程序办理。
  2.实行逐月发放补贴方式的发放程序:
  1由各部门、各单位根据当年新分配人员的情况,向市房改办提出申请,并领填《南京市职工住房补贴开户审批表》和《南京市职工住房补贴缴存清册》。
  机关、事业单位按行政隶属关系办理开户审批手续,即:市属及市属以上单位,区属及区属以下单位,分别由各主管部门审核盖章后,凭市区人事部门审批后的《工资变动审批表》到市区财政局办理审批手续。
  企业单位报上级主管部门审批,银行受理后,根据工资计划权限持《公积金、住房补贴汇补缴书》复印件到劳动部门备案。
  各单位在上述有关部门批准后,持有关资料报市住房基金中心批准方可到银行网点办理开户、缴存手续。
  2职工住房月补贴额,随着职工住房补贴基数和住房补贴率变动逐年调整。
  四、逐月发放住房补贴的缴存办法
  对2022年12月1日以后参加工作的职工,逐月发给住房补贴的单位,须按规定办理开户缴存手续。具体操作办法见宁房基199822号《关于职工住房补贴有关问题的处理意见》。
  五、五县对职工住房补贴的发放办法,可参照本精神自行制定。
  住房公积金是指国家机关、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事业单位、民办非企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在职职工缴存的长期住房储金。而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1)对象范围不同。住房公积金的建立范围基本上是各单位的全体在职职工,离退休职工不建立;住房补贴的发放对象范围是各单位的无房职工和住房面积未达到其职级所对应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的职工,包括离退休职工,是全体职工中(符合特定条件)的一部分职工。
  (2)构成不同。住房公积金是由职工个人从工资中扣缴和单位资助两部分构成;住房补贴是由单位单方面给予职工的资助,不需职工个人从工资中作扣缴。
  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联系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在某种情况下,住房公积金等同于住房补贴。企事业单位实行住房分配货币化时,既可以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也可以采取直接发放住房补贴的形式。因此,在单位采取建立补充住房公积金的形式实行货币化时,此时在职工原有住房公积金缴存额基础上新补充的住房公积金部门实质上就是住房补贴。
  (2)单位用于资助职工的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相同。这两种资金的来源都是首先立足于单位原有住房基金划转,不足部门区分单位不同性质分别由财政预算拨付或列支成本费用。
  (3)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资金的和使用基本相同。目前住房补贴资金是必须要在住房资金中心开立职工住房补贴账户,比照住房公积金进行专户存储和专项使用的,与住房公积金分别核算。两者在具体的资金模式和使用方向上基本一致。
  (4)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税收优惠上是相同的。职工的该两项资金均免征个人所得税。
  (5)住房公积金与住房补贴在所有权归属上是相同的。职工个人帐户中的住房公积金以及住房补贴均归职工个人所有。
  (6)对于机关事业单位(还包括参照机关住房分配货币化模式的企事业单位)的无房或未达标老职工而言,领取的住房补贴多少与职工何时建立住房公积金有关。老职工是指2022年年底前参加工作的职工(包括2022年年底前离退休的职工)。机关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由一次性补贴和按月补贴两部门组成,其中一次性补贴的计算公式是:一次性补贴额=(职工2022年月均标准工资*2022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2022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工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机关住房未达标老职工领取差额补贴,差额补贴额计算公式是:差额补贴额=(2022年度基准补贴额+2022年度工龄补贴额*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因此,从公式可见,机关老职工(住房达标者除外)无论是无房还是住房未达标,其住房公积金的建立时间,关系到其领取的住房补贴额的多少,虽然这种影响可能并不大。
  (7)在目前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途径,主要是利用包括住房公积金、住房补贴、工资及积蓄在内的资金,并通过住房贷款的支持来解决。即住房公积金和住房补贴是新的住房分配制度下职工解决住房问题的两个重要资金来源。
  由于事关买房,以上仅供参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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勾引你我没兴趣我有老公诱惑我你没资格我有老婆

一般和职工不超过65平方米。

职工住房面积的核定:

1、职工(含离退休人员,下同)及其配偶按规定的普通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的公有住房;

2、职工及其配偶以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购买的公有住房;

3、按照城市房屋拆迁政策,对被拆迁公有住房使用人和执行统一祖金标准的城镇私人出租住房使用人,已实行货币补偿的,其计算货币补偿金额的房屋建筑面积;

4、职工及其配偶按房改成本价或标准价集资合作建造的住房;

5、单位资助职工及其配偶购建的住房减去扣除面积的部分。

扣除面积=〔职工集资购(建)房款-职工按当年房改成本价购房房价款〕÷所购住房总房价款或所建住房成本价款×集资购建住房面积。

扩展资料

在京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办法

第十条 职工按公有住房租金标准承租或按房改成本价购买公有住房的建筑面积标准(简称职工住房面积标准,下同),执行《方案》规定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科级以下60平方米;正副科级70平方米;副处级80平方米;正处级90平方米;副司(局)级105平方米;正司(局)级120平方米。机关工勤人员:技术工人中的初、中级工和2022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60平方米。

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022年(含2022年)以上工龄的普通工人70平方米;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80平方米。

第十二条 职工住房未达标的,差额面积由所在单位一次性计发差额补贴。差额补贴计算公式为:

差额补贴=(2022年度基准补贴额+2022年度工龄补贴额×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差额面积

差额面积=职工住房面积标准-现住房建筑面积

其中,2022年度基准补贴额为1265元,工龄补贴额为13元。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离退休职工,工龄按国家规定的离退休年龄计算。

第十六条 职工差额补贴、级差补贴资金计入职工个人账户,按《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资金办法》,专项用于个人住房消费。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在京和国家机关职工住房面积核定及未达标超标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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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就是我的一切

字节跳动住房补贴按国家规定是每个月在工资之中的时候都会发放下来。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2022年11月,国家对于享受住房补贴的个税问题规定: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住房补贴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

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022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2022年至2022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66);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以上内容参考: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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快到我家户口本上来

补贴额度:

1、职工的住房补贴额向职工发放的住房补贴额等于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补贴额与该职工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

2、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的乘积。无房职工的补贴面积,按规定的住房补贴面积标准计算。每个职工的住房补贴由各职工单位自行负担。发放住房补贴应考虑建立在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职工工龄。

标准:

提租补贴(即租房补贴)具体标准为:

正部级240元月、副部级210元月、正司级130元月、副司级115元月、正处级100元月、副处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90元月、科级(包括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022年以上科员、办事员、初中级技术人员和普通工人)80元月、科级以下70元月。

按月领取的购房补贴的具体标准:

2022年至2022年的职工按当月标准工资×月住房补贴系数(66);

2022年1月1日以后的实行定额发放:

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级1400元;正司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可达1100元。

另外,无房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标补贴,仅对2022年12月31日(含)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发放;级差补贴则指有房老职工在其现住房面积经达标、未达标、超标处理后,因职务、技术等级晋升,按晋升后的购房补贴面积标准与晋升前的差额一次性补贴。

住房补贴是国家为职工解决住房问题而给予的补贴资助,即将单位原有用于建房、购房的资金为住房补贴,分次(如按月)或一次性地发给职工,再由职工到住房市场上通过购买或租赁等方式解决自己的住房问题。

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补贴标准,一次性或按月计入职工个人所在的住房公积金中心专用账户的住房补贴,暂不征收个人所得税。

根据《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

五、住房补贴的

(一)住房补贴实行个人申请和公示制度。向职工发放住房补贴,职工应按照有关规定,如实填写住房补贴发放申请表;单位应当根据职工住房档案进行调查核实,并将职工住房状况在本单位张榜公布一周。无异议后,按规定标准和程序对职工发放住房补贴。

(二)住房补贴不再实行集中统一。无房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按月补贴随职工工资发放;无房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面积未达标职工的差额补贴,经单位审核后轮候一次性发放。对已集中的住房补贴资金由职工一次性支取。

(三)住房补贴的发放顺序。住房补贴按下列顺序核定发放:1、新职工和无房在职老职工的按月补贴;2、无房离退休职工的一次性补贴和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离退休职工的差额补贴;3、无房在职老职工的一次性补贴;4、2022年底前住房未达到规定面积标准的在职职工的差额补贴;5、2022年12月31日前参加工作的老职工2022年1月1日以后职务、技术等级晋升后的级差补贴。

扩展资料:

住房补贴的资金来源主要有三大块:

一是国家下拨的建房资金;

二是单位售房资金;

三是单位多种渠道筹集的资金。

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的条件:

1、对职工因未享受国家福利分房政策,或虽已享受国家福利分房但未达规定面积标准的,单位按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补贴标准

2、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对无住房职工或住房面积未达到规定标准的职工,发放的补贴。

3、住房补贴发放的对象是职工,目前,经济发达地方的机关和事业单位已经实施,企业根据自身的条件参照执行,经济欠发展的地区还无法实施。

4、已按房改优惠政策购买了规定面积标准住房的职工不享受住房补贴;承租公有住房的职工在自愿退出所租住的住房后,可以享受住房补贴。

参考资料:百度百科-住房补贴

百度百科-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实施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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