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溫柔猎殺者
根据《办公厅、办公厅关于转发等单位关于〈在京和国家机关进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实施方案〉的》厅字〔1999〕10号,以下简称《方案》和《办公厅、办公厅转发等单位〈关于完善在京和国家机关住房制度的若干意见〉的》厅字〔2022〕8号,以下简称《若干意见》规定,现就在京和国家机关以下简称国家机关住房补贴调整和补贴政策衔接问题,提出如下实施办法。
一、调整职工住房补贴标准
一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按月住房补贴标准。从2022年1月起,新职工和无房老职工的住房补贴按月定额发放。其中为:科级以下,800元;副科级,900元;正科级,1000元;副处级,1100元;正处级,1200元;副司局级,1400元;正司局级,1600元。机关工勤人员为:技术工人中的初级工和2022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800元;技术工人中的中级工和2022年以上含2022年、2022年以下工龄的普通工人,9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工、技师和2022年以上含2022年工龄的普通工人,1000元;技术工人中的高级技师,1100元。
二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住房差额补贴。2022年1月1日起,对住房未达标老职工以及因职务晋升、技术等级晋升新形成的级差,其差额面积基准补贴额调整为每平方米建筑面积2022元;其建立住房公积金制度前的工龄补贴调整为每年每平方米建筑面积5元。
二、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方式
无房职工的住房补贴,根据其是否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分别处理。享受购房政策优惠,是指本办法印发前按照房改政策购买、中直局建设的经济适用住房、单位自建住房、集资建房以及按上述经济适用住房基准价格购买的腾退已购公有住房和北京市经济适用住房。
一已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无房职工住房补贴的计发方式。
无房老职工2022年底前的住房补贴,按照《方案》规定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补贴。住房补贴的计算公式为:〔职工2022年月均标准工资×2022年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66×职工2022年底前的工作月之和〕+〔2022年年度工龄补贴额13元建筑平方米×职工建立住房公积金前的工龄×职工购房补贴建筑面积标准〕。
无房老职工和无房新职工2022年1月至2022年12月的按月补贴,按照《方案》规定的标准计发。月住房补贴计算公式为:职工当月标准工资基础工资、职务工资、级别工资和工龄工资之和×年度月住房补贴系数66。
二未享受购房政策优惠的无房职工2022年1月1日以前年度的住房补贴,按《方案》规定标准发放。其未享受购房优惠政策部分,结合完善国家机关住房制度另行研究。
感情与杀戮
规定是个人收入为社保缴费基数,补贴也是收入不是吗。
社保补贴
为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支持失业人员自谋职业、自主创业和灵活就业,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人员,符合《》规定条件的,可向当地县级以上门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具体办法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资金有关问题的》执行;持《再就业优惠证》的“4050”人员从事灵活就业的,可按以下程序申请享受一定额度的社会保险补贴:1.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申报就业,并凭《再就业优惠证》、社会保险缴费凭证等相关材料,向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提出社会保险补贴申请;2.街道劳动保障机构核实灵活就业人员的就业情况,出具灵活就业证明,并为其向当地县级以上门申请社会保险补贴;3.经门审核、门复核后,将补贴资金直接支付给本人;社会保险补贴标准按灵活就业人员实际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一定比例计算。具体补贴办法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根据《资金》制定。
[相关政策]
关于印发《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京劳社就发[2022]89号
各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属各委、办、局、总公司(集团),计划单列企业、在京单位及各类用人单位:
为了贯彻落实《北京市人民贯彻落实关于进一步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京政发〔2022〕4号)文件精神,促进失业人员尽快实现就业,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现将《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中、重度人划分标准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北京市财政局
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二○○六年六月二十八日
附件1:
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
第一条为了鼓励支持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促进失业人员再就业,根据《北京市人民贯彻落实关于加强就业再就业工作文件的》(京政发〔2022〕4号),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用城镇登记失业人员的企业事业单位、国家机关、社会团体、个体工商户各类用人单位(以下统称“用人单位”)。
第三条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是鼓励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并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后,给予用人单位的资金补助。
第四条用人单位招用持《再就业优惠证》的失业人员且符合下列条件的,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一)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国家限制的广告业、房屋中介、典当、桑拿、按摩、氧吧除外),招用女满35周岁、男满4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二)用人单位招用女满40周岁、男满50周岁以上的失业人员(以下简称“4050”失业人员,享受社区公益性就业组织专项补贴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中财政已安排单位缴纳社会保险费的人员除外),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三)用人单位招用中度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招用重度失业人员,签订1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在合同期内给予最长不超过5年的社会保险补贴。
用人单位招用中、重度失业人员,签订3年及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的,除按上述规定给予社会保险补贴外,每招用1人再给予一次性的岗位补贴。
第五条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后,按规定为其缴纳社会保险费,并代扣代缴个人应缴部分。社会保险补贴按以下标准计算:
(一)基本养老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20%。
(二)失业保险补贴以上年末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为基数,补助5%。
(三)基本医疗保险补贴以本市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标准的60%为基数,补助9%。
上述补贴标准遇本市进行调整时,按新规定执行。
第六条社会保险补贴采取“先缴后补,一年一补”的方法,即: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签订劳动合同,按规定到区(县)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以下简称“劳动保障局”)办理招用备案手续,按时足额缴纳和代扣代缴各项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每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市劳动保障局按规定审批。
第七条岗位补贴采取“先期安置,分期拨付”的方法,即:各类用人单位招用“4050”失业人员和中、重度失业人员,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缴纳和代扣代缴社会保险费,履行劳动合同满1年后,于次月1日起30日内向单位所在地区(县)劳动保障局提出申请,经市劳动保障局批准先补助3000元,待履行劳动合同满2年后,再次补助2022元。
第八条首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商贸企业、服务型企业还应当提交《企业实体吸纳下岗失业人员认定证明》(证书编号SFXXXXXX);
(三)被招用失业人员的《北京市城镇人员就业登记卡》原件及复印件、《再就业优惠证》、《中华人人证》原件及复印件、劳动合同书(原件审核后退回);
(四)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样式附后,以下简称《花名册》);
(五)《用人单位招用失业人员缴纳社会保险费证明》样式附后,以下简称“缴费证明”;
(六)《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样式附后,以下简称《审批表》);
(七)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八)劳动保障局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第九条再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须提交下列材料:
(一)单位申请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报告;
(二)前次申报的《审批表》、《花名册》以及市门的批复复印件;
(三)本次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审批表》、《花名册》及缴费证明;
(四)申请补贴时上个月职工工资发放表和会计凭证及复印件;
(五)其他应当提供的材料。
第十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收到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申报材料后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并于每月25日前,将申报材料上报市劳动保障局。市劳动保障局核准批复后,按照有关规定拨付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资金。
第十一条用人单位未按本办法第六条和第七条在规定时限内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可在规定截止时限后的12个月内提出书面申请,说明理由。经批准后可以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
第十二条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将拨付的岗位补贴资金用于扩大再生产购买所需设备、物资和办公用品,单位职工的工资、福利、劳动保护及社会保险方面的开支。
第十三条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应当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劳动合同规定执行。
第十四条区(县)劳动保障局应加强对用人单位申请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政策指导,严格按规定审核材料。
第十五条市、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对使用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用人单位进行、检查,对违反规定虚报冒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由区(县)劳动保障局、财政局负责追回全部资金,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相关人员的刑事责任。
第十六条区(县)劳动保障局滥用职权,违反规定给予用人单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的,依法严肃处理,对相关责任人给予行政处分。
第十七条本办法自2022年7月1日起执行。
2022年7月1日前,用人单位按照《关于印发〈招用失业人员社会保险和岗位补贴办法〉的》(京劳社就发〔2022〕39号,以下简称“39号文件”)招用失业人员的,其社会保险补贴和岗位补贴可按照39号文件有关规定继续执行;7月1日前经市门批准享受社会保险补贴但未到期的用人单位,其剩余补贴期限按原批准期限执行。
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审批表(表略)
用人单位申领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花名册(表略)
招用失业人员享受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汇总表(表略)
附件2:
中、重度人划分标准
一、中度人包括:
(一)视力中的一级低视力、二级低视力;
(二)听力中的二、三级;
(三)言语中的二、三级;
(四)肢体中的二级;
(五)智力中的三、四级;
(六)精神中的二、三级。
二、重度人包括:
(一)视力中的一级盲、二级盲;
(二)听力中的一级;
(三)言语中的一级;
(四)肢体中的一级;
(五)智力中的一、二级;
(六)精神中的一级。
注:本《标准》根据中国人联合会制定的《人实用评定标准(试用)》进行划分;
类别、等级以《中华人人证》的认定为准。
扩展阅读:【保险】怎么买,哪个好,手把手教你避开保险的这些坑
终生怎去
部分地区有补贴。
从2022年之后,不论是机关事业单位还是企业职工都统一参考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来进行。
目前个别地区对于高级别人才仍然有补贴。
虽然从整体来说,很多地方已经取消了职称养老金补贴,但是对于那些有特别贡献的高级别人才来说,很多地方仍然有特别的补贴政策。
比如四川就有相关政策规定,四川人民授予的科学技术进步奖的高级专家,从退休次月起分别按以下标准提高退休费比例。特等、一等奖获得者提高10%,二等、三等奖获得者提高5%。多次获奖者按最高等次享受待遇。提高后的退休费比例最多不得超过100%。
但具体到不同的地方,大家对高级职称的补贴是什么政策可能不同,虽然从2022年之后很多地方都取消职称补贴,但是仍然有部分省份会不定时给予一定的补助,比如过去几年上海就曾经针对高级职称退休人员发放过两次补贴。
梦太美易碎
事业单位工资构成为岗位工资、薪级工资、绩效工资
行政单位工资构成为职务工资、级别工资、津贴补贴
根据你的具体情况,事业单位中级职称实施绩效工资后对应的津贴补贴标准等同于正科级;如果考入行政单位如果你的硕士是学位而不是硕士研究生的话对应的职务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是行政副科非领导职务。这样的话在两个单位工资变化不会太大,这和新人没有关系,因为你考入的话在事业单位工作也计算工龄的。
抛下牵挂
上海已经明确承认外地和行业职业资格证书,持外地不需要进行复核。详细可以参考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内容。
问:非上海考取的职业资格证书到上海工作还需要重考吗?
小培回音:不需要。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是劳动技能的有效凭证。一般该类证书都无年限限制,也没有所谓的有效期,一直都可作为技术能力的有效凭证。
问:如果还想继续提升技能,考取职业资格证书,对于外省市户籍人员有机会享受上海的培训补贴吗?
小培回音:本市在2022年初制订出台了《上海市职业技能培训补贴暂行办法》,今年4月1日起,又正式实施了《关于加强本市企业职工职业培训工作的实施意见》,对外省市户籍并且正在参加本市社会保险的从业人员,在培训补贴上享受本市在职职工同等待遇,他们参加培训或鉴定,可按本市在职从业人员享受以下几项职业技能培训补贴:
● 参加补贴培训目录内包括初级和针对单项技术的专项职业能力,以及中级、高级、技师、高级技师项目,鉴定合格可按规定的补贴标准享受50%培训费补贴。
● 参加中级以上等级职业技能竞赛赛前培训,竞赛成绩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 参加用人单位组织的“企业内技能人才培养”或“高师带徒”项目,鉴定合格的,按规定给予培训费补贴。
● 通过岗位成才或自学成才的方式,参加补贴目录内高级以上项目鉴定且合格的,按规定给予补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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