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业医师颅脑损伤

鸠酒人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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溺海亡鱼泪迷失孤岛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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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医损伤鉴定时存在的问题与对策分析  【摘 要】 科学鉴定是确保司法工作正常有序、公平、公正进行的关键,法医损伤鉴定在司法活动中的作用越来越重要。鉴定结论能否为被鉴定人信服接受是我们基层法医在实际工作中重要的意义。在实际的法医损伤鉴定时却存在很多问题,损伤程度鉴定意见的出具与被鉴定人心里有明显出入,不被认可,造成了他们对鉴定结论的客观性、真实性的否定,不断要求重新鉴定,造成了司法资源的极大浪费,还对办案秩序造成了一定的影响,更对司法鉴定的公信力造成了严重的影响。本文根据笔者在实际工作时碰到的损伤临床治疗、病历记载对法医损伤鉴定影响以及解决问题的对策等作了详细的分析和系统的阐述。    Abstractscientific identification is key to ensuring the normal and orderly administration of justice, fair and impartial manner, the role of the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injury in judicial activities is increasinglyExpert conclusions can be identified as convincing grassroots acceptance of our forensic important significance in practicalDamage in practical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Shique many problems, the extent of damage and the expert opinion issued identified a significant discrepancy in his heart, not to be recognized, causing them to identify the objectivity, authenticity negative, repeatedly asked to re-identification, resulting in a tremendous waste of judicial resources, but also for handling the order caused some impact, but also for the credibility of Forensic caused seriousBased on the clinical treatment of injuries I encountered in the actual work, medical records elaboration of injury forensic identification and problem solving strategies and so made a detailed analysis of the   【关键词】 法医鉴定;问题;对策;研究  Key wordsforensic identification; problem; countermeasure; research   法医损伤鉴定是以应用临床医学和法医学的理论和技术,研究和解决与法律有关的人体损伤等问题,进行检验并作出伤害程度等的意见和判断,法医损伤鉴定属于临床法医学的范畴。临床法医学和临床医学均属于应用医学,但承担的任务却截然不同。面对损伤,临床医生的任务是通过各种检查确定损伤并给予针对性的治疗,而法医损伤鉴定的任务也是为了对伤者损伤进行明确诊断,但紧接着的是对其损伤进行鉴定,明确有无损伤,是否新鲜及损伤程度。法医损伤鉴定因其自身具有的严谨性,必须做到客观、科学、合法,但伤者在前期就诊过程医疗行为的参与与后续法医据实鉴定的出发点不同,会造成伤者认为损伤鉴定不公平、不公正的问题,需要更进一步的解决。下面对此展开综述。  基层法医在鉴定时面对的几个常见问题  1医生初诊损伤创口的估算记录,造成记录的创口长度基本上较实际测量值长。某男,28岁,头部被他人用刀砍致头皮(发迹内)裂伤,病历记录为伤口长9cm,伤者来法医门诊时,往往开口第一句话是“我头上缝了十二针,医生记录9公分长,肯定够轻伤了”。所以在做鉴定之前,伤者认为自己的损伤已经足够重,瘢痕足够长以致能达轻伤鉴定标准,而在实际测量中,瘢痕长度为5cm,相差较大,你需要大量细致的沟通或许能让被鉴定人接受。因此初诊检查记录是否详细很重要,当人体受到外伤后,第一时间就医,当损伤涉及到刑事或者民事诉讼时,医生在初诊、抢救、清创缝合以及以后的诊疗过程中形成的检查记录,化验单,可以证明就医者是否有损伤及程度。医生在诊疗过程中应细致准确的记录,例如有皮肤软组织损伤清创缝合前,如能详细的对损伤的部位、分布、大小、形状、数目、特征及附着物等进行描述记录,这些将会成为治疗终结鉴定损伤性质、程度及推定致伤物的有力证据。   2入院接诊检查记录时存在医学用词不够准确。某女,44岁,因与他人摆摊发生争执,被人用手抓伤右脸部。浅表抓伤,医生在病历中记录面部软组织挫裂创。医学上挫裂创为钝性物体直接挫压造成全层皮肤离断,对照定义,其损伤记录不够准确。   3诊断不够科学,一是伤者为达到目的会夸大或者隐匿病情、自伤或者疾病,医生在结合患者主诉后给予认定为外伤所致,比如耳部受到外力作用后听力下降,并检测确有听力障碍的基础上诊断为外伤性耳聋。二是经诊断性治疗及诊疗过程中的复查已经明确诊断,但是病历上未予以修正,给伤者造成错觉,必然存在这样的损伤。某男,39岁,因他人在自己承包鱼塘钓鱼时与他人发生争执,被人用鱼竿敲打头部致头皮裂创,入院CT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印象为少许蛛网膜下腔出血,入院初步诊断为中型颅脑损伤:脑挫伤伴蛛网膜下腔出血、头皮血肿、头部软组织挫裂伤。五天后复查头颅CT示大脑镰旁见斑点状密度影,境界欠清,较前无改变,印象为大脑镰旁高密度影,考虑大脑前动脉影,然出院诊断还是同入院诊断,未予以修正,让伤者一直认为自己被打造成脑挫伤及脑内出血,我室受理该鉴定后,仔细阅其所拍摄的CT片,对其脑挫伤及蛛网膜下腔出血不予认定,根据损伤后造成头皮血肿及头皮裂伤出具轻微伤鉴定意见,伤者依据出院诊断不服鉴定意见,申请重新鉴定,经上级医院专家会诊阅片示颅内未见明显异常。   4医疗费用合理性问题存在,包括我室在受理鉴定过程中碰到不少体表软组织挫擦伤、肌 腱 损伤、指骨骨折等相对比较轻微的损伤在就诊过程中花费万元以上,有些是因为医药价格过高,有些则是伤者存在住院便是伤重,住院越久伤情越重的心态。伤者就诊费用增加,会加重其对伤情程度的预期,一旦损伤程度不够轻伤或以上,高额的医疗费用会造成双方扯皮,变成派出所十分棘手的调解难题和伤者对调解的不满,这样也造成了社会上的医疗资源的浪费。   5伤者隐匿病情或者之前的外伤史,当事人被打伤后,处于自身经济利益、心理平衡等需要,总存在着把损伤结果夸大,或者把之前的损伤归咎于此次外伤。黄某某,61岁,争执过程中被他人抓伤右眼致角膜表皮剥脱,球结膜下片状出血,经数月治疗恢复后,右眼视力依旧很差,否定之前右眼有疾病及受过外伤为健康视力,最后带至三甲医院眼科专科检查,发现 胬 肉瘢痕,才交代两年前视力下降做过 胬 肉切割手术。  解决对策  1完善临床医师培养程序和步骤,在培养过程中安排《法医学》课程内容。在国外,如美国、英国、日本、澳大利亚及印度等国家,《法医学》课程被列为高等医学教育必修课,学习医学科的学生没有《法医学》课程的学历与成绩将不允许参加医生资格考试。作为临床外科一线的执业医师,在大学本科培养课程设置中,开设法医学必修课程。或者在进入医院临床轮转实践过程中,增设相应的司法鉴定培训内容。可以增强临床工作责任心,不断提高临床医疗水平,也有利于临床一线外科医生掌握避免易于引发医疗纠纷及事故的常见原因[1],更精确科学的对受外伤入院病人做出病情诊断,以便就诊人员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面的认识。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临床医生或从事与医学相关工作的人员作为“专业人员”可以受聘作为鉴定人,就某些专业性较强的医学问题进行鉴定,因此鉴定人具有相应的法医学专业知识,掌握相关的鉴定程序尤为重要。   2提高司法鉴定人员的整体素质 因为司法鉴定中会涉及到案件的相关真实信息,因此对法医鉴定人员的要求也较高。随着医学知识的不断更新,法律不断的完善,作为基层法医应及时学习相关医学、法律知识,认真细致审阅被鉴定人就诊材料,对于临床医生就诊记录的内容应认真核实,对于前后检查报告单等材料应对比确定是否存在损伤,是否与外伤有关等。对于挫伤、擦伤、创口、瘢痕认真分别,细致测量,对于临界标准的损伤,应严格依照法律从旧兼从轻原则,鉴定就轻不就重。遇到疑难损伤,应积极寻求医学专家和上级部门的帮助。确定损伤程度时应严格对照新颁布的《人体损伤程度鉴定标准》,做到有伤必有度、有度有依据。   3现行医疗就诊已经开展实名就医制度。只是在就诊时往往会存在只询问患者的姓名,而不对其身份信息进行确认的情况,这会造成部分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对正常的办案造成了很大的影响。通过实行实名就医制度,医生在诊疗中尽可能的核实完善患者信息,减少冒名顶替现象的出现,杜绝隐匿伤病情可能[2]。作为基层法医,在工作中遇到被鉴定人可能存在此次损伤前已经受到过外伤或者交通事故的情况应积极了解事情经过,通过平台查证当时的交通事故出警记录,或者通过问询被鉴定人邻居等生活关系较近的人去核实。当然,医院众多,不可能跑遍所有医院翻查被鉴定人就诊档案,但是对于已经反映的就诊记录应至医院认真核实,避免被鉴定人隐匿伤情对鉴定结论造成人为影响。   4派出所出警民警在处理涉及到人民群众的人身伤害警情时,一是应及时用照相机记录或警务通摄像仪进行录像,保存纠纷双方受伤时或者伤后人身状况的第一手资料,既为后期法医鉴定提供了全面的资料,也杜绝了被鉴定人夸大伤情和自伤等诈伤可能。二是及时处理安抚伤者情绪,说明纠纷处理流程,适时的调解纠纷和办理案件,避免医疗费用不合理。   4规范鉴定的程序,作为基层法医,在一些人身损伤程度鉴定受理前应及时介入,了解受伤经过,对体表损伤予以印证,在一些体表的挫伤、擦伤、划伤、创口消失前予以照相记录,保存损伤后的原始资料,指导完善各项医学检查,以便能及时明确诊断,对受理鉴定及时准确的完成鉴定打下基础。  小结  在实践中,临床治疗和治疗终结后的伤情司法鉴定是一脉相承的,只有处于其中每一步骤的实践者都严格按照自己的程序,实事求是。临床医生为我们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患者才能对自己的损伤有全面正确的认识,然后我们司法鉴定人员依据客观的损伤记录检查,出具科学的司法鉴定意见,为纠纷当事人双方所认可和接受。因此,必须建立更加完善的临床医师培训制度,有效的保全医学证据,进行科学的疾病诊断,提升鉴定工作者的综合素质、规范鉴定程序,落实鉴定错鉴追究,使法医鉴定工作能够朝着规范化的方向发展,促进法医鉴定结论的公正性、客观性,突出其在各类案件中的重要作用,更好的为和谐法制社会构建贡献力量。  参考文献:  [1]王保捷,丁梅高等医学教育《法医学》课程设置的意义中国法医学杂志2013,28(2):   [2]李书芳法医鉴定“多”、“重”、“错”的原因与对策――以伤害犯罪案件为例广西警官高等专科学校学报2011,3(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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情入颜容

医学影像学:主干学科:基础医学、临床医学、医学影像学 主要课程:物理学、电子学基础、计算机原理与接口、影像设备结构与维修、医学成像技术、摄影学、人体解剖学、诊断学、内科学、影像诊断学、介人放射学。 医学影像技术:主要分对比剂、传统X线摄影、数字X线摄影、计算机断层扫描、磁共振成像、数字减影血管造影、图像显示与记录、图像处理与汁算机辅助诊断、图像存档与通信系统、医学影像质量管理与成像防护、医学影像技术的临床应用等11篇,全面、细致地阐述了每一项检查的操作技能和方法;同时也介绍了相应的适应证及有关注意事项,基本上涵盖了医学影像技术的所有领域。1“医学影像技术”是技术专业,也就是操作机器的。以后的职称就是:技师、主管技师、副主任技师等,在大医院(市级和省级),技师是不需要写报告的,所以也不需要考“执业医师”。“医学影像”应该是“医学影像诊断”专业,毕业以后主要就是从事医学影像诊断的,就是要写报告的,必须要考“执业医师”才可以有资格写报告。 具体课程应该是:“医学影像技术”要学习物理、电机方面的一些原理、以及X线投照方面和一些CTMR的原理、操作技术方面的东西。“医学影像”就是还要学习一些临床课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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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深海面对荒芜

首先医学影像学和医学影像技术,这两个都属于医学影像专业。一个是技术方向,一个是诊断方向。一、学习的内容上来说:技术更偏重于理工科,比如对物理、计算机编程要求比较高,VB、C语言、宏汇编、单片机都要学,当然还有图像处理,因此对英语要求也高,都是英文操作的。诊断方向的更接近临床,临床学生要学的,他都要学,包括外科手术。二、毕业后就业方向来说:诊断班是医师,技术班是技师。技师需要会编程、会修机器、会操作、会摆体位、会照片子技术班,可以考医师资格证,但是诊断班的毕业后,或者说学临床的毕业后,是不可以考技师证的。其实技术班出来的,是很容易往诊断方向转的,可以考诊断的研究生。技术是没有研究生的。总的来说,技术班更难更要求脑子,诊断班更辛苦更要求勤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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独居一角

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管理制度 一、为了确保手术及高风险有创操作的安全和质量,加强我院各级医师手术及有创操作管理,根据《医疗机构手术及有创操作分级准入管理暂行办法》,结合我院实际,特制定本制度。二、手术分级:手术及有创操作系指各类开放性手术、腔镜手术及介入治疗(以下统称手术)。依据其技术难度、复杂性和风险度,将手术分为四级:(一)甲级手术:技术难度大、手术过程复杂、风险度大的各种手术,新开展的手术及各级科研项目。(二)乙级手术:技术难度较大、手术过程较复杂、风险度较大的各种手术。(三)丙级手术:技术难度一般、手术过程不复杂、风险度中等的各种手术。(四)丁级手术:技术难度较低、手术过程简单、风险度较小的各种手术。三、各级医师手术权限:(一)低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丁级手术。(二)高年资住院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住院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熟练掌握丁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丙级手术。(三)低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乙级手术。(四)高年资主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主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上):在开展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逐步开展部分甲级手术。(五)低年资副主任医师(取得相应资格,从事副主任医师临床专业岗位三年以内):在熟练掌握乙级手术的基础上,在上级医师的临场指导下可开展甲级手术。(六)高年资副主任医师及主任医师:可开展甲级手术,并根据实际情况开展新技术、新项目手术及科研项目手术。(七)新调入聘任的各级医师独立开展手术前应有高一级的医师带教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核定权限。(八)进修医师由科室根据其职称和实际能力经考核后参照上述原则确定手术权限并报医务科批准执行。(九)邀请外院专家会诊手术,或本院医师应邀到外院会诊手术根据卫生部《医师外出会诊暂行规定》执行。资格准入手术:除符合上述要求外,手术主持者还必须是已获得专项手术准入资格者。四、手术审批权限(一)常规手术1、丁级手术由主管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审批并签发手术通知单。2、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高年资主治医师以上医师签发手术通知单。3、乙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4、甲级手术,由科主任审批,由高年资副主任医师以上医师报批手术通知单。(二)高风险手术是指手术科室科主任(或专业组主任负责人)认定的,存在高度风险的任何级别的手术。实施此类手术,须经科内讨论,填报《高风险手术、新手术及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科主任签字同意后报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及业务副院长审批备案,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三)特殊手术应经科内讨论,由科主任填写《高风险手术、新手术及特殊手术申请报告单》报告医务科,由医务科负责人及业务副院长审批备案。获准后,手术科室科主任负责签发手术通知单。特殊手术包括:①被手术者系持外国或港、澳、台护照的;②被手术者系自治区保健对象;③可能导致毁容或致残的;④脏器摘除或截肢的;⑤已经或预期可能引起司法纠纷的;⑥本院因术后并发症需再次手术的。(四)急诊手术:预期手术的级别在值班医生手术权限级别内时,可通知并施行手术。若属高风险手术或预期手术权限超出值班医师手术权限级别时,应按规定报告上级医师处理,需要时再逐级上报。原则上应由具备实施手术的相应级别的医师主持手术。但在需紧急抢救生命的情况下,在上级医师暂时不能到场主持手术期间,值班医师在不违背上级医师口头指示的前提下,有权、也必须按照具体情况主持其认为合理的抢救手术,不得延误抢救时机。如在急诊手术中如发现实施的手术超出自己的手术权限时,应立即口头上报请示上级医师。五、管理要求(一)各手术科室和各级医师要严格按手术权限开展手术,开展规定范围外手术由科室根据其实际工作能力的水平初定后,按照我院《新技术新业务准入管理制度》的要求报医院科学技术委员会审核。(二)各手术科室未按本规范执行的,一经查实,将追究科室负责人的责任,对由此而造成医疗事故的,依法追究相应的责任。明确我院各级医师手术范围,是规范医疗行为,保障医疗安全,维护患者得益的有效措施,各手术科室,各级医师必须严格遵照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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